1、1富房保办发20181 号富宁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方案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金坝华侨管理区管委会,县级各有关部门:现将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附件:1 . 富 宁 县 2018年 第 一 批 空 置 保 障 性 住 房 分 配 抽 签 方 案 ;2. 富 宁 县 2018年 第 一 批 空 置 保 障 性 住 房 分 配 房 源 情 况 表 。富宁县保障性住房领导小组办公室22018年 6月 6日附 件 1富宁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方案根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
2、 162号)富宁县 2017年牛场坡小区公共租赁住房预分配方案(富政复2017557 号)等相关规定,为做好我县 2018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抽签工作,确保保障房分配公开有序推进,制定本方案。一、抽签时间2018年 6月 13日(星期三)8:00-16:30。二、抽签地点富宁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县住建局” )大院内。三、参与抽签对象经 2018年 5月 2331 日在富宁县政务网等媒体上公示并无异议和异议不成立的 2018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拟配租对象。四、抽签分配房源本次抽签分配的保障性住房为 7个小区 172套,具体为:(一)那平春天小区一期:腾退房源 14套,其中:一室
3、一厅一厨一卫 7套,两室一厅一厨一卫 7套。3(二)月山之城小区:腾退房源 3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三) 园丁小区:腾退房源 9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四)那平春天小区二期:新建房源 5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五)那平春天小区三期:新建房源 1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六)安新小区:新建房源 8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七)牛场坡小区:新建房源 132套,均为两室一厅一厨一卫。各公租房小区具体房源详见附件 2。五、抽签顺序(一)8:009:30,具有选房资格的 172户配租对象家庭每户选派一名代表进行身份确认,进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四楼会议室准备进行抽签。(二)9:3010:
4、00,19 户残疾人家庭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按抽签顺序号先后抽取 19套房源并现场确认房源结束后离场。(三)10:0010:20,9 户 1人家庭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按抽签顺序号先后抽取 7套一室一厅一厨一卫房源,抽到注有房源的7户开展确认后离场,抽空的 2户继续参与两室一厅房源分配。(四)10:20 开始,剩余的 146户(含抽空的 2户 1人家庭)保障家庭每户凭有效身份证明和按抽签顺序号先后抽取房号并现场确认房源结束后离场。4六、抽签要求(一)申请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件到现场验证获取抽签资格。(二)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到场抽签的,可委托家庭成员中年满 18周岁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
5、的人员携带其身份证、户口薄等有效身份证件到场参与选房。(三)申请人委托家庭成员以外的人员参与选房的,被委托人须提供书面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四)申请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不按时到场抽签的,视为自动放弃分配资格,不再另行通知。(五)为认真落实特殊人群特殊保障原则,方便残疾、病重家庭日常生产生活,根据配租对象报名、特殊条件等因素,采取分类抽签的方式进行。(六)选房号采取当场选定、即时确认的方式,抽到房源的人员对所抽中住房在公共租赁住房选房情况确认表上签字认可。(七)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由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抽签号、房源号等均在驻局纪检组现场监督下制作、密封,并在其监督下分配,县住房保
6、障管理部门聘请中介机构全程录像后存档。七、住房租金、物业管理等费用标准及缴纳方式(一)租金。依据富宁县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富政办发 2017298号),本次分配房源的 标 准租金为每月 6.1元/平5方米,其中:新建保障性住房成本租金标准为每月 5元/平方米,管理费为每月 1.1元/平方米。根据保障对象家庭收入情况分级定租,具体标准为:1.最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持低保证)租住保障房的,建筑面积在 50平方米以内(含 50平方米)免收成本租金,每月租金为 1.1元/平方米,超出部分按每月 6.1元/平方米租金收取。2.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租住保障房的,按每月 6.1元/平方米租金收取。3.财
7、政供养住房困难家庭承租县城区公共租赁住房的,按每月 6.5元/平方米租金收取。4.入住的家庭因家庭收入、住房状况发生变化被取消住房保障资格,且未在规定期限内退出所承租的保障房的,按市场租金收取,即每月 10元/平方米。(二)物业管理费。本次分配房源所属小区由县住建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小区物业服务管理工作,承租人按规定定期向所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交纳物业管理费,那平春天小区二期收费标准为 560元/户/年,其它小区收费标准为 300元/户/年。同时,若所入住小区采用二次供水的,抽水产生的电费按每月实际支出分摊到户承担。(三)保证金。入住本次分配保障房小区的保障家庭在办理入住手续时须向县住房保障管
8、理部门(县住建局)缴纳保证金,保证金为每户(房)2000 元。该保证金专项用于承租户保证除自然损耗外所配租的房屋设施设备完好,以及物业服务、水、电、6气等费用的缴纳。(四)缴纳方式。租金、入住保证金由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县住建局)负责收取,租金原则上按周年一次性全额收取,若按年缴纳确有困难的,可以申请按年分两次缴纳。物业管理费由保障房管理部门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收取。八、配租工作保障为规范本次保障性住房分配工作,维护保障对象的合法权益,确保整个分配工作顺利开展,特成立 2018年第一批空置保障性住房分配综合协调领导小组、房屋配租组、现场监督组、宣传组和现场秩序维护组,组成人员如下:(一)综合
9、协调领导小组组 长:牟成东 县住建局局长副组长:王永宁 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周明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成 员:县住建局住保股相关工作人员。职 责:负责总体协调和组织整个分配抽签工作的开展。(二)身份确认组组 长:潘文胜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成 员:农春华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黄 丹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田艳玫 县住建局督查室工作人员职 责:主要负责到场参与抽签人员的身份确认,在确认已公示无异议确定为本次抽签人员身份后给予准入抽签场地。7(三)抽签组组 长:龚国进 县住建局住保股股长成 员:陈 瑛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冷青莲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职 责:主要负责抽签会场布置,顺序号、
10、房号、票箱的制作和监管,顺序号的登记和抽签票箱管理,以及房源分配抽签过程的组织,确保抽签人员能按顺序号有序抽签。每批次抽签都按照第一次抽取顺序号,第二次抽取号码为房号的顺序进行。(四)房源确认登记组组 长:赵莲君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成 员:王四兵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黄建语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林秋萍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职 责:主要负责住房保障对象抽得房号后的房源确认登记,确认登记过程中必须要求当事人签章确认并保留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同时,通知租赁人员在指定地点和规定时间内办理租赁手续。(五)现场监督组组 长:王永宁 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组长成 员:陆 波 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
11、组副组长姚秀芬 县纪委派驻住建局纪检组纪检员职 责:负责对整个抽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六)安全保障组8组 长:周明强 县住建局副局长成 员:农国利 县住建局安全保卫员陆登跃 县住建局安全保卫员职 责:负责维护抽签现场秩序,对故意违反抽签纪律、无理取闹等行为及时规劝、批评、制止,情况严重的及时向县公安机关报警;发生卫生医疗事故的,及时向县卫生部门报告,申请医疗救援救助。(七)房屋移交组组 长:赵莲君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成 员:陈 瑛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冷青莲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隆文新 县住建局行财股工作人员黄建语 县住建局住保股工作人员职 责:负责办理云南省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书签订
12、、房屋租金和保证金收缴等租赁手续,并将分配的房源移交给房源登记册中已签字确认并办理租赁手续的保障对象。九、其它规定(一)本方案所称残疾人员家庭以相关部门出具的残疾人证、伤残鉴定书为准,病重人员家庭以医院出具的出院证明及其诊断证明为准。(二)选房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和程序进行抽签选房,其他任何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抽签地点,也不得聚众围观。9(三)进入选房资格名单的申请人若放弃选房,要在选房日3日前向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提出放弃选房书面申请,否则视为放弃本次房源配租。(四)分配房源一经抽签选定不得更改,无故不接受本次抽签结果、不进行房源确认或不签订合同入住的,视为放弃本次房源配租。(五)保障对象在接到县住房
13、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入住手续办理通知起 10个工作日内未前来办理的,视为自动放弃入住资格。(六)凡是放弃本次房源配租的保障对象,一律取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不再享受租赁补贴,三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七)选房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内参与抽签选房或不接受本次抽签结果、不进行房源确认而出现空置的房源,由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按规定和程序另行组织分配。10附 件 2富 宁 县 2018年 第 一 批 空 置 保 障 性 住 房 分 配 房 源 情 况 表序号 小区名称 房号 面积 备 注1 安新小区 2-1-604 51 腾退房源2 安新小区 3-1-302 52 腾退房源3 安新小区 3-3-603 52 腾退
14、房源4 安新小区 1-5-104 51 腾退房源5 安新小区 3-2-304 51 腾退房源6 安新小区 3-4-203 52 腾退房源7 安新小区 3-3-202 52 腾退房源8 安新小区 4-1-301 51 腾退房源9 春天一期 7-4-103 59.13 腾退房源10 春天一期 7-4-503 59.13 腾退房源11 春天一期 7-6-302 45.75 腾退房源12 春天一期 7-6-501 59.13 腾退房源13 春天一期 7-7-602 45.75 腾退房源14 春天一期 8-2-202 45.75 腾退房源15 春天一期 8-4-502 45.75 腾退房源16 春天一期
15、 9-5-502 45.75 腾退房源17 春天一期 9-5-601 59.13 腾退房源18 春天一期 7-5-402 45.75 腾退房源19 春天一期 7-6-502 45.75 腾退房源20 春天一期 8-3-403 59.13 腾退房源21 春天一期 8-4-401 59.13 腾退房源22 春天一期 9-1-601 59.13 腾退房源23 春天二期 1-607 56 腾退房源24 春天二期 2-307 56 腾退房源1125 春天二期 2-506 56 腾退房源26 春天二期 4-204 55 腾退房源27 春天二期 5-704 55 腾退房源28 春天三期 1-503 57 腾
16、退房源29 园丁一期 D-1-202 50 腾退房源30 园丁一期 E-1-201 50 腾退房源31 园丁一期 E-1-202 50 腾退房源32 园丁一期 E-1-5-2 50 腾退房源33 园丁一期 E-2-404 50 腾退房源34 园丁一期 H-1-601 50 腾退房源35 园丁一期 F-1-102 50 腾退房源36 园丁一期 G-1-601 50 腾退房源37 园丁一期 I-2-303 50 腾退房源38 月山之城 4-1-103 55.74 腾退房源39 月山之城 4-2-101 54.63 腾退房源40 月山之城 4-3-101 54.63 腾退房源41 牛场坡 1-1-1
17、02 60 新房42 牛场坡 1-1-104 56 新房43 牛场坡 1-1-304 56 新房44 牛场坡 1-1-503 60 新房45 牛场坡 1-1-601 56 新房46 牛场坡 1-1-604 56 新房47 牛场坡 1-2-101 56 新房48 牛场坡 1-2-102 60 新房49 牛场坡 1-2-201 56 新房50 牛场坡 1-2-404 56 新房51 牛场坡 1-2-504 56 新房52 牛场坡 1-3-502 60 新房53 牛场坡 2-1-103 60 新房54 牛场坡 2-1-201 56 新房55 牛场坡 2-1-503 60 新房56 牛场坡 2-1-6
18、01 56 新房57 牛场坡 2-1-602 60 新房58 牛场坡 2-2-102 60 新房59 牛场坡 2-2-402 60 新房60 牛场坡 2-2-404 56 新房1261 牛场坡 2-2-603 60 新房62 牛场坡 2-3-302 60 新房63 牛场坡 2-3-402 60 新房64 牛场坡 2-3-404 56 新房65 牛场坡 2-3-504 56 新房66 牛场坡 3-1-102 60 新房67 牛场坡 3-1-303 60 新房68 牛场坡 3-1-401 56 新房69 牛场坡 3-1-503 60 新房70 牛场坡 3-2-103 60 新房71 牛场坡 3-2
19、-301 56 新房72 牛场坡 3-2-303 60 新房73 牛场坡 3-3-303 60 新房74 牛场坡 3-3-304 56 新房75 牛场坡 3-3-502 60 新房76 牛场坡 3-3-604 56 新房77 牛场坡 4-1-101 56 新房78 牛场坡 4-1-204 56 新房79 牛场坡 4-1-303 60 新房80 牛场坡 4-2-104 56 新房81 牛场坡 4-2-204 56 新房82 牛场坡 4-2-302 60 新房83 牛场坡 4-2-304 56 新房84 牛场坡 4-2-402 60 新房85 牛场坡 4-2-603 60 新房86 牛场坡 5-1
20、-101 60 新房87 牛场坡 5-1-201 60 新房88 牛场坡 5-1-204 56 新房89 牛场坡 5-1-301 60 新房90 牛场坡 5-1-302 56 新房91 牛场坡 5-1-303 60 新房92 牛场坡 5-1-304 56 新房93 牛场坡 5-1-402 56 新房94 牛场坡 5-1-501 60 新房95 牛场坡 5-1-503 60 新房96 牛场坡 5-1-504 56 新房1397 牛场坡 5-2-103 60 新房98 牛场坡 5-2-401 60 新房99 牛场坡 5-2-403 60 新房100 牛场坡 5-2-503 60 新房101 牛场坡
21、 5-2-601 60 新房102 牛场坡 5-2-603 60 新房103 牛场坡 6-1-104 56 新房104 牛场坡 6-1-202 56 新房105 牛场坡 6-1-204 56 新房106 牛场坡 6-1-302 56 新房107 牛场坡 6-1-402 56 新房108 牛场坡 6-1-501 60 新房109 牛场坡 6-2-101 60 新房110 牛场坡 6-2-201 60 新房111 牛场坡 6-2-203 60 新房112 牛场坡 6-2-602 56 新房113 牛场坡 6-2-603 60 新房114 牛场坡 6-2-604 56 新房115 牛场坡 6-3-1
22、01 60 新房116 牛场坡 6-3-302 56 新房117 牛场坡 6-3-501 60 新房118 牛场坡 6-3-601 60 新房119 牛场坡 7-1-303 60 新房120 牛场坡 7-1-501 60 新房121 牛场坡 7-1-602 56 新房122 牛场坡 7-2-101 60 新房123 牛场坡 7-2-104 56 新房124 牛场坡 7-2-202 56 新房125 牛场坡 7-2-302 56 新房126 牛场坡 7-2-303 60 新房127 牛场坡 7-2-304 56 新房128 牛场坡 7-2-402 56 新房129 牛场坡 7-2-501 60
23、新房130 牛场坡 7-2-602 56 新房131 牛场坡 7-2-603 60 新房132 牛场坡 7-2-604 56 新房14133 牛场坡 7-3-102 56 新房134 牛场坡 7-3-103 60 新房135 牛场坡 7-3-104 56 新房136 牛场坡 7-3-201 60 新房137 牛场坡 7-3-202 56 新房138 牛场坡 7-3-204 56 新房139 牛场坡 7-3-302 56 新房140 牛场坡 7-3-304 56 新房141 牛场坡 7-3-402 56 新房142 牛场坡 7-3-404 56 新房143 牛场坡 8-1-202 56 新房14
24、4 牛场坡 8-1-301 60 新房145 牛场坡 8-1-302 56 新房146 牛场坡 8-1-403 60 新房147 牛场坡 8-1-604 56 新房148 牛场坡 8-2-203 60 新房149 牛场坡 8-2-204 56 新房150 牛场坡 8-2-301 60 新房151 牛场坡 8-2-303 60 新房152 牛场坡 8-2-402 56 新房153 牛场坡 8-2-604 56 新房154 牛场坡 8-3-303 60 新房155 牛场坡 8-3-403 60 新房156 牛场坡 8-3-502 56 新房157 牛场坡 8-3-503 60 新房158 牛场坡
25、8-3-601 60 新房159 牛场坡 9-1-102 56 新房160 牛场坡 9-1-104 56 新房161 牛场坡 9-1-204 56 新房162 牛场坡 9-1-601 60 新房163 牛场坡 9-1-602 56 新房164 牛场坡 9-1-603 60 新房165 牛场坡 9-2-101 60 新房166 牛场坡 9-2-201 60 新房167 牛场坡 9-2-203 60 新房168 牛场坡 9-2-301 60 新房15169 牛场坡 9-2-303 60 新房170 牛场坡 9-2-402 56 新房171 牛场坡 9-2-504 56 新房172 牛场坡 9-2-604 56 新房16抄送:陶红运副县长。 富宁县住房保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 6月 6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