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 代 码:600230 股 票 简 称:沧 州 大 化 编号:2019-05 号 沧 州 大化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再次 延 期回 复 上海 证 券交 易 所监 管 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沧州 大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9 年 2 月 26 日收 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关于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股权转让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19】0290 号,以下简称“监管函”),公司收到监管函后,督促并组织本次交易各方及收购
2、方财务顾问立即开展相关问题的回复工作,鉴于 监管 函 所涉部分事项仍需公司与相关各方充分沟通,进行进一步补充、完善,故无法在 2019 年 3 月 2 日前 完成回复工作,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 至 2019 年3 月6 日之前回复 监管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19 年 3 月 2 日披露 的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上海证 券交易所监管函的公告(2019-04 号)。截至目前,公司正组织本次交易各方及收购方财务顾问对涉及的部分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进一步完善,无法在 3 月6 日前完成 监管函 的回复披露,公司再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回复披露,预计在 2019 年3 月12 日前 完成回复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敬请广大投资者 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沧州大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9 年3 月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