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 码:600232 证券 简称:金 鹰股 份 编 号:临2016 022 浙 江金 鹰股 份有 限公 司 关 于控 股股 东股 权解 除质 押及 质押 的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 会 及 全 体 董 事 保 证 本 公 告 内 容 不 存 在 任 何 虚 假 记 载、误 导 性 陈 述 或 者 重 大 遗漏,并对内容的真实 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 及连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控 股股 东质押 股份 未出现 平仓 风险。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4 日接 到控股股东浙江金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鹰集团”)关于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及股份再质
2、押的通知,具 体情况如下:一、公 司股份 解除 质押 2015 年 8 月 6 日,公 司控股股东 金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450 万股无限售流通股质押给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 行(详见公司发布的编号为2015-065 号公告)。2016 年 7 月 1 日,金鹰集 团将 质 押给广发银行股 份有限 公司宁波分 行的1,450 万 股 无限售流通股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股权质押登记解除手续,该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的 3.98%。本次解质后剩余被质押股 份总数 为 14,850 万股,占其 所持 有公 司股份 总数的 86.87%,占公 司总股本的40.72%。二
3、、公 司股份 质押 2016 年 7 月 1 日,金 鹰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 1,750 万股无限售 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4.80%)质押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用于向该行融资。本 次 股 份 质 押 登 记 手 续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司办理完毕。控股股东金鹰集团本次股权质押是为了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舟山分行申请的贷款提供担保,还款来源包括营业收入、营业利润、投资收益等。金鹰集团具备资金偿还能力,有足够的风险控制能力,目前未出现平 仓 风 险 或 被 强制平仓的情形,未 出 现 导 致 公 司 实 际 控 制 权 发 生 变 更 的 实 质 性 因 素;后 续 如 出现平仓风险,控股股东将采取积极应对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质押、提前还款等,公 司 将 根 据 公 司 股 份 质 押 情 况 以 及 控 股 股 东 质 押 风 险 情 况 持 续 进 行 相 关信 息披露工作。截至 本 公告 披露日,金 鹰集团 共持 有本公 司股 份 170,952,293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46.87%;其 中共质 押本公 司股 份 16,600 万股,占其 持有 公司股 份总数的97.10%,占公司总股本的 45.51%。特此公告。浙江金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