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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安全培训-安全监理工程师培训.ppt

上传人:暖洋洋 文档编号:1638200 上传时间:2018-08-14 格式:PPT 页数:103 大小:1.63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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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南京市建设工程 安全监理工程师培训 (法规文件部分),前 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是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所在,直接关系到社会稳定与改革开放、和谐发展的大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将工程现场安全管理纳入监理的范围,是将工程监理单位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活动中所需要承担的安全责任法制化、具体化的体现。,2006年国家住建部建市【2006】248 号 规范性文件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的出台更加明确了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监理单位、人员须严格遵照执行。,主要内容提纲,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与原因分析 二、建设工程政策法

2、规对安全监理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三、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的技术标准和强 制性条文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严竣,2006年全国建筑施工共发生伤亡事故(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建筑施工事故)888起、死亡1,048人。 类别主要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等。这些事故的死亡人数共937人,分别占全部事故死亡人数的41.03%、20.61%、12.79%、8.78%、6.20%。2007年全国建筑业共发生伤亡事故2,278起,死亡2,722人。,2009年全省发生建筑施工死亡事故50起,死亡63人,未发生一起死亡10人以上重、特大事故。 与上

3、年相比,事故起数下降20.6%,死亡人数下降14.8%,安全生产形势 2010年支架倒塌 住建部:关于对近期几起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和工程质量问题的通报,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近期两起建筑生产安全较大事故的通报的通知,事故的主要原因,(1)建筑市场不规范,准入监管不严 (2)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 (3)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安全制度不健全 (4)施工企业、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不落实 (5)施工现场安全专项方案不落实 (6)施工单位自检,监理单位检查不到位,整改落实不到位 (7)监管部门查处力度不够,内容提纲,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与原因分析 二、建设

4、工程政策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三、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的技术标准和强 制性条文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分类国家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部门规章 政府规章 规范性文件,国家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行政法规,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393号令)第十四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

5、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第二十六条 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二)土方开挖工程; (三)模板工程; (四)起重吊装工程; (五)脚手

6、架工程; (六)拆除、爆破工程; (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 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 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 (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

7、;(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国家对矿山企业、建筑施工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以下统称企业)实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 安全生产许可证取得条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规定事故等级 调查处理程序,地方性法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江苏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98号),政府规章,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181号)南京市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237 号),规范性文件,一、部规范性文件1.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

8、坍塌事故若干规定的通知(建质【2003】82号),2. 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质【2004】75号)3. 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的通 知(建办【2005】89号),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施工单位已经落实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总监理工程师或者造价工程师应当及时审查并签认所发生的费用。,监理单位发现施工单位未落实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中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措施的,有权责令其立即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未按期限要求完成整改的,工程监理单位

9、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必要时责令其暂停施工。,4.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 【2005】184号)5.1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工程监理单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5.1.1 将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纳入监理规划的情况,以及在监理规划和中型以上工程的监理细则中制定对施工单位安全技术措施的检查方面情况。 ,5. 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 【2005】232号) 6. 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 【2006】18号) 七、施工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建筑施工企业。工程

10、监理单位应依法严格审查施工总承包企业分包工程情况和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情况。,7. 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 号) 为了认真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指导和督促工程监理单位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做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工作,切实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内容 二、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程序 三、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 四、落实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主要工作,8.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 质【2007】255号)第十二条 监理单位 要加强对施工现场劳动保护用品

11、的监督检查。发现有不使用、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应责令相关企业立即改正。对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 门报告。,9. 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质【2007】257号) 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 电【2008】15号),11.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的通知(建质 【2008】75号)12. 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76 号)13.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

12、08】91号),14.关于印发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 建质 【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出台背景:,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废止原。,“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含义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可能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造成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基坑支护、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其它,危险性较大及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 分部分项工程范围比较表,第四条 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

13、许可证或办理安全监督手续时,应当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第八条 第二款 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 第二款 下列人员应当参加专家论证会: (一)专家组成员; (二)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三)监理单位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及相关人员; (四)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 勘察、设计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第十二条 第一款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

14、报告修改完善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后,方可组织实施。,第十七条 对于按规定需要验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应当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 的,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下一道工序。第十八条 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第十九条 监理单位应当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对不按专项方案实施的,应当责令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建设单位接到监理单位报告

15、后,应当立即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施工单位仍不停工整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及时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第二十三条 建设单位未按规定提供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和安全管理措施,未责令施工单位停工整改的,未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报告的;施工单位未按规定编制、实施专项方案的;监理单位未按规定审核专项方案或未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实施监理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16. 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 质【2009】254号) 2010年倒塌案例 2.2.5 监理单位应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明确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重点审

16、核内容、检查方法和频率要求。 3.2.2 对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的检验,并随机抽取外观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由监理见证取样) 送法定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3.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在搭设完成后,由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验 收人员应包括施工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合格,经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及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进入后续工序的施工。5.2 监理单位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搭设、拆除及混凝土浇筑实施巡 视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应责令整改,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拒不停止

17、施工的,应当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规范性文件,二、省规范性文件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 法【2004】8号)2.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法【2004】90号),3. 关于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监理安全责任的通知(苏建 工【2004】458号)4.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约谈告诫工 作管理规定的通知(苏建建【2005】576号),5. 关于印发江苏省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建 管质【2006】52号)6. 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苏省重、特大安全生产

18、事故隐患监督管理暂行规 定的通知(苏安办【2006】56号),7. 关于印发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办法的通知(苏建管质 【2006】92号)8.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的若干意见(苏建工【2007】 168号),规范性文件,三、市规范性文件1. 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宁政发 【2007】136号)2. 关于印发南京市建设工程深基坑工程管理办法的通知(宁建法字 【2006】32号),第二十七条 监理单位应当针对深基坑工程特点, 认真编写监理细则和旁站方案,严格按经依法审查批准的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监督施工和监测,及时掌握监测数据、分析意见。监理

19、单位发现深基坑工程的施工问题应当及时向施工单位下达整改通知单;出现险情的,应当及时下达暂 停令并向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报告,并立即采取应急措施。,第三十一条 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负责人)应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勘 察、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经理、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等对深基坑工程的土方开挖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 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公用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议制度等九项制度的通 知宁建基字【2006】561号4. 关于印发南京市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旁站监理和监理见证管理暂行规定的的通知宁公法字【2009】76号,第五条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下列关键部位、关

20、键工序应当实施旁站: (一)深基坑(沟槽)开挖、支护及拆除; (二)6m以上边坡施工; (三)深度超过5m(含5m) 的土方开挖; (四)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的基坑(沟槽)、边坡、土方施工; (五)暗挖工程; ,第七条 监理单位见证工作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试块、试件等 现场取样送检过程; (二)工程功能性试验过程; (三)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过程; (四)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过程; (五)施工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过程。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施工单位取样方案,并报送市政监督站。,第九 条 现场安全监理人员应当

21、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培训不得上岗。第十 条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施工单位现场质检员、专职安全员资格及到岗情况,特殊工种及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二)现场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及施工方案的情况;,(三)核查进场材料、半成品、构配件、设备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必要时监督施工单位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 (四)核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设备、模板支撑系统、脚手架、施工机具、防护用品和安全设施等验收手续; (五)检查现场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六)如实准确地记录旁站监理内容。,第十

22、一条 见证人员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取样人员资格及执行技术标准、取样方案的情况; (二)全过程监督功能性试验各项指标采集与记录; (三)全过程监督现场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考核情况; (四)全过程监督工程质量安全技术交底内容是否执行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五)全过程监督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是否具有针对性。 (六)如实准确地记录见证内容。,第十七条 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和见证时,发现有违反工程建设 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要求并督促施工单位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可能危及工程质量,或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令,要求 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采取应急

23、措施,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未及时整改、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向市政监督站报告。,5. 关于加强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现场安全生产条件和事故应急救援预 案管理的通知(宁公法字【2009】78号) (四)工程开工后,建设、监理单位应当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条件实施动态监管,重点包括下列内容: 1、工程现场硬件设施条件; 2、分包行为的合法性; 3、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批与执行; 4、文明工地创建方案的制定、审批与执行; 5、民工业余学校的建立;,6、人员资格、岗前培训、技术交底和三级安全教 育; 7、施工安全防护用具用品的配置; 8、进场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的验收、登记与

24、 维修; 9、起重机械设备使用登记; 10、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 11、现场公示、警示标志设置; 12、根据施工条件、进度变化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13、临时用电设施、现场办公生活设施的设置; 14、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 15、其他应当动态监管的内容。,6.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与文明施工长效管理的若干意见(宁建基字【2009】397号)7.关于印发 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工作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宁建规字【2010】1号(全文),内容提纲,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与原因分析 二、建设工程政策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三、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的技术标准和强 制性

25、条文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主要市政规范强制性条文,1.临时用电 JGJ 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部分强制性条文: 1.0.3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 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 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 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3.1.4 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 临时用电工程必

26、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 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7.2.1 电缆中必须包含全部工作芯线和用作保护零线或保护线的芯线。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 7.2.3 电缆线路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麦迪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2.脚手架及支撑系统 JGJ 130-2001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

27、术规范部分强制性条文: 3.3.9 可调底座及可调托撑丝杆与调节螺母啮合长度不得少于6扣,插入立杆内的长度不得小于150mm。 5.1.4 受压杆件长细比不得大于230,受拉杆件长细比不得大于350。 6.2.2 模板支撑架斜杆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当立杆间距大于1.5m时,应在拐角处设置通高专用斜杆,中间每排每列应设置通高八字形斜杆或剪刀撑; 2 当立杆间距小于或等于1.5m时,模板支撑架四周从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中间纵、横向由底到顶连续设置竖向剪刀撑,其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5m; 3 剪刀撑的斜杆与地面夹角应在45至60之间,斜杆应每步与立杆扣接。 6.2.3 当模板支撑架高度大

28、于4.8m时,顶端和底部必须设置水平剪刀撑,中间水平剪刀撑设置间距应小于或等于4.8m。,3.基坑支护及检测 GB 50497-2009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 JGJ120-99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4.爆破工程 GB 6722-2003爆破安全规程 5.起重吊装 GB 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内容提纲,一、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与原因分析 二、建设工程政策法规对安全监理的相关规定与要求 三、涉及建设工程安全的技术标准和强 制性条文 四、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2)全面审查施

29、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3)检查督促到位 (4)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1)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要按照有关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监理单位还应当编制监理实施细则。,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2)全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3)检查督促到位 (4)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2)全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主要做好五个方面的审查、审核工作。一是审查施工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危

30、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要求;二是审查施工单位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合法有效;,三是审查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具备合法资格,是否与投标文件相一致; 四是审核施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是否合法有效; 五是审核施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防护措施费用使用计划。,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制定监理规划和实施细则 (2)全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3)检查督促到位 (4)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3)检查督促到位 要求监理单位在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主要做好六个方面的检查督促工作。一是要检查施工单位在

31、工程项目上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监管机构的建立、健全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督促施工单位检查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二是定期巡视检查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性较大工程的作业情况;,三是核查施工现场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的验收手续; 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各种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检查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情况; 五是监督施工单位按照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及时制止违规施工作业; 六是督促施工单位进行安全自查工作,并对施工单位自查情况进行抽查。,1、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内容 (1)制定监理规划和实

32、施细则 (2)全面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 (3)检查督促到位 (4)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4)正确行使停工指令,并及时报告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2、建设工程安全监理工作程序(1)监理单位按照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要求,编制含有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2)在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单位审查核

33、验施工单位提交的有关技术文件及资料,并由项目总监在有关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审查未通过的,安全技术措施及专项施工方案不得实施。,(3)在施工阶段,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检查、整改、复查、报告等情况应记载

34、在监理日志、监理月报中。,监理单位应核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机械、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和安全设施等验收记录,并由安全监理人员签收备案。(4)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应将有关安全生产的技术文件、验收记录、监理规划、监理实施细则、监理月报、监理会议纪要及相关书面通知等按规定立卷归档。,3、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

35、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1)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2)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工的;(3)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4)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几种情况(一)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未进行审查的,监理单位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未经监理单位审查签字认可,施工单位擅自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将情况及时书面报告建设单位。监理单

36、位未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并报告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二)监理单位在监理巡视检查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监理单位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没有及时下达书面指令要求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或停止施工的,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三)施工单位拒绝按照监理单位的要求进行整改或者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及时将情况向当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监理单位没有及时报告,应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四)监理单位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应当承担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的法律责任。监理单

37、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过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案例分析 “3.10”某污水收集工程四标沟槽坍塌事故 1.工程概况某污水收集系统工程第四标段工程于2008年1月9日开工,沟槽开挖主要采取机械放坡开挖方式,分段开挖,分段回填,明沟排水。临湖路污水管道工程是污水收集系统工程第四标段中的一部分,临湖路段管线总长度约4102米,管道采用开挖法施工,平均埋深在2.5-8米左右; 管线主要布设于已建道路的一侧绿化带内,施工场地开阔。,2.事故经过及救援情况 2008年3月10日施工队带班班长指挥五名工人将W42-W43井段处回

38、填在管沟内的米砂推平。两名工人等在沟槽内进行米砂平填作业,班长在沟槽外巡视观察。18:40作业完成,沟槽内的工人正准备离开时,沟槽南侧边坡突然发生大面积坍塌,将尚未离开沟槽的两人埋入土中。事故发生后,项目部立即组织抢救,并将救出的两人送医院抢救,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两人于当晚21时左右相继死亡。,事故现场,3.事故原因分析及事故性质事故调查组经实地观测,正在施工的沟槽长度大约50米,未塌方段沟槽深度8米,上口宽9.1米,下口宽1.7米,沟槽北侧沟壁(沿道路一侧)采取二次放坡,沟槽南侧沟壁未采取二次放坡,也未采取沟壁支护;沟槽南侧有超过规定高度的堆土(高约4.5米)。从事发情况综合分析存在以下原

39、因:施工单位没有认真分析事发段的土质结构,且未按规定二次放坡和采取沟壁安全支护,违章进行超高堆土等冒险作业。,施工单位编制的临湖路专项施工方案还未通过监理单位审查即组织施工,违反施工组织程序。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在专项施工方案未通过审查即组织施工和作业过程中违章施工及冒险行为未加制止。,事故发生前两天因降水,致使沟壁坚固度发生了变化,未能引起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重视,并采取相应措施。 综上所述,这是一起违反施工组织程序,违章冒险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导致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5、监理单位及监理人员事故责任分析 现场监理员对施工现场冒险作业的行为未加制止,对此次事故负直接监理责任,责令其所在单位对其进

40、行严肃处理。,监理公司总监理工程师在临湖路专项施工方案未通过审查施工单位即组织施工和冒险作业的行为未加制止,未履行监理职责,对此次事故负主要监理责任,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理,判有期徒刑一年半,缓刑一年半。监理公司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对施工中存在的违反施工程序,违章施工和冒险作业等安全隐患未加制止,对此次事故负监理责任,有关部门依法对其进行行政处罚。,特别强调两个岗位的安全职责一、总监理工程师的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主管部门颁布的有关安全和文明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对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负直接责任。2.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确定项目监理组的专职安全生产监理人员,明确其监

41、理职责,组织实施对项目部监理人员的安全教育。3.协助业主与施工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参加施工现场各方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或协调小组,并完成所承担的任务。,4.负责本项目安全文明监理的策划工作,结合本工程的具体特点,主持编制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监理规划,并报公司批准;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写安全生产监理细则并批准实施;制定文明施工的监理实施细则。 5.合理评估安全生产监理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制定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6.根据安全生产建立目标,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的组织保证体系和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总包单位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完善标准化文明工地的建设,为工程项目提供良好的施工环境。,7.合理

42、配置资源,明确各阶段的安全生产监理目标和任务,授权监理人员行使监督检查的职权,指导和支持监理人员积极主动和正确的行使监理职能。 8.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组织或参加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对存在隐患责令相关责任人限期改正。 9.主持安全生产监理文件资料工作,签署有关安全生产监理工作的文件,组织指导安全生产监理资料的整理、立卷、归档工作。,二、安全监理工程师职责 1.认真学习安全生产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规范,掌握现场安全生产情况。2.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编制安全文明监理实施细则,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批准后实施。3.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 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安全技术措施、施工总平面布置和文

43、明施工管理措施;检查督促施工单位按规定设置安全设施和标志;对施工中使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的项目应当独吃施工单位编制专项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并参加这些项目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4.审查施工单位的机械、设备的进场(含安装、调试、标定)报验。 5.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管理网络,并督促其正常运行。 6.督促、指导及检查分项、分部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环境保护的状况,并签署评价意见。 7.参与施工分析和处理,督促安全技术防范措施的实施和验收,督促施工单位及整理有关安全的文档资料。 8.负责监理组内部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建立监理

44、的安全文明工作台帐。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他有关安全工作。,如何防范和规避安全监理责任风险 随着条例的颁布和实施,监理单位和人员在建设工程中的安全职责已经法制化,为了维护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自身正当权益,促进整个建设市场健康发展,监理单位、人员应当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和规避安全责任带来的风险。1. 建立总监负责制的安全监理体系,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分工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安全监理工作。2. 加强对监理人员的生产教育工作,组织全体监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 按要求编制包含安全监理内容的监理规划和监理细则,并明确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

45、、程序、制度和措施。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应当单独编制安全监理细则。 4. 严格对施工单位的安全保证体系进行审查,包括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安全措施费的施工状况以及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是否到位。 5. 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总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危险性较大的专项施工方案,并有书面意见。,6.加强施工现场的巡视,对发现的各类安全事故隐患,应书面通知施工单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况严重的,监理单位应及时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安全事故隐患消除后,监理单位应检查整改结果,签署复查或复工意见。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工程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或工程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报告,以电话形式报告的,应当有通话记录,并及时补充书面报告。 7.重视安全监理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存。,END!THANG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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