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 1 页 共 3 页购货合同签订地:北京海淀区合同编号: JHCY-BJ-20110106-001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北京佳合创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 甲方向乙方采购软件产品事宜达成一致,特签订本合同。具体条款如下:一、 合同标的(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及价格(人民币:元)序号 产品名称 产品描述 数量 单价 金额1234合计金额(大小写) (大写)(小写)三、 付款方式1、 甲方和乙方签订合同当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货款即¥:00000 元整 ;2、 且乙方收到汇款底
2、单后为甲方发放货物。四、 交货期、交货地点及方式1、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000000 日内供货。2、 乙方将货物交付至甲方指定地点和收货人。乙方负责办理运输,有关产品运输、保险、装卸等一切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收货信息如下:收货单位: 收货地址: 收货电话: 收 货 人: 订货如需用最终用户信息,用户信息为:第 2 页 共 3 页用户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用户地址: 邮箱: 3、在甲方支付本合同全部货款前,货物的所有权归乙方所有。如甲方未按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有权以任何方式收回货物。本合同货物的风险责任自甲方收货之日起转移。五、 产品质量与验收1、 产品应符合原厂商包装标准,
3、产品质量应符合原厂商标准。2、甲方在收到产品时,应立即验收,如果产品有问题,应立即提出异议并在签收单上注明,否则,视为甲方无异议。3、对于确实有异议的产品,乙方承诺在甲方提出异议之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重新交付,此种情况下,乙方对此不承担违约责任。六、违约责任1、 合同签订后如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每逾期一天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如果是因为订货厂家的原因延期耽误乙方无需承担责任。2、 甲方未按约定的日期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未支付金额的 1%作为违约金。3、 合同签订后,由于乙方需专门为甲方准备货物,甲方不按时接受货物的,每逾期一天,甲方须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 1%
4、作为违约金,超过 15 天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且甲方需支付乙方相应的经济损失赔偿金。4、 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本合同项下的产品价格,否则甲方应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乙方损失。七 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双方达成的书面补充协议,是本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2 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争议。如协商不成,双方同可向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3 页 共 3 页2、 其他事项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 方: 乙 方:北京佳合创盈科技有限公司地址: 地址:北京海淀区西三旗上奥世纪中心 2B-730电话: 电话: 010-82608395 传真: 传真: 010-82608395 联系人: 联系人: 白璐 帐 户: 帐 户:北京农村商业银行天通苑支行华龙苑分理处 帐 号 : 帐 号 :0615 0201 0300 0009 624 税 号: 税 号: 110108692341796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