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购物中心停车场管理制度目录第一章购物停车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停车位租用人须知第四条:顾客购物停车收费及管理方式第五条:顾客租赁停车收费及管理方式第六条:厂商送货停车规定第七条:优待方式第八条:营收之缴交第九条:实施与修改第二章员工停车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开放时间第四条:停放时间第五条:停车收费与管理 第六条:干部停车第七条:费用缴交第八条:实施与修改第三章停车场安全及处理办法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范围第三条:救灾处理办法第四条:水灾处理办法第五条:地震处理办法第六条:停电处理办法第七条:火灾处理办法 第八条:窃盗处理办法第九条:其他事件处理办法第十
2、条:安全管理第一章购物停车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本公司为求停车场管理作业合理化。并有效发挥停车场之使用率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1、顾客购物临时停车(机、汽车) 。2顾客月租停车(机、汽车) 。3厂商送货停车。4其他收费停车之管理。第三条:停车位租用人须知1本停车场仅供停车之用,不负保管之责,如遭损毁、遗失、概不负责赔偿。2凡进入停车场之车辆应减速慢行,并遵行指标或遵从管理人员指示停放车辆。3损毁停车场之设备修复费用,其他损失,当事人须负赔偿之责。4为维护停车场环境整洁,禁止随地丢置废弃物,不得于场内洗车。5遵照缴费收费规定,确实缴费。第四条:顾客购物停车收费及管理方式1开放时间为每日 A
3、M11:30PM10:30。2顾客停车采计时方式收费,汽车每半小时 50 元(不满半小时以半小时计算之) 。3机车每次入场 50 元,不限停放时间,但限次数(例同一天进出两次,则缴两次费) 。4顾客购物临时停车入场,应于入口处自行取票入场,出场时于出口处凭票计票并缴交现金后放行。5顾客停画不得过夜,隔夜停车依计时方式累计收费。6计时停车票若遗失,毁损无法识别入场时间时,得从开放时间算起,并应提供行车执照等相关证明,经核对无误,登记后放行。每五条:顾客租车凭停车收费用管理方式1为增加停车场使用效率及提高停车场营业额,特开放月租停车。2租凭停车采计月方式收费,汽车每月 2500 元、机车每月 15
4、00 元(皆含税) 。3每日进场不限次数,但需停放于规定处(以车牌为辨识位置) 。4开放月租停车,管理费每月一日先行缴费,并同时发给磁卡一张,及停车识别证(贴于挡风玻璃上)一张,作为进出检查证明用。5月租停车采一车一证制,限当车用,不得转租借,经查获,得依临时停车费率计算。6租用停车位,除缴交 2500(汽车每月租金)外,另应缴 1000 元作为磁卡押金,不继续承租时,1000 元无息退还。7停车人,遗失损坏磁卡或停车证时得应至总务部办理补证磁卡每张 1000 元,停车证每张 100 元。8租用停车位,本公司保有承租权之绝对权利,承租人并应附相关证件, (驾照,行车执照,租用保证书,身分证影本
5、)及详实填写申请租用资料乙份,以确保本公司之权利。9本公司停车场只供停车用,不得在内洗车、或做其他用途,窃盗、水火灾等之损失应由承租人自行负责。第六条:厂商送货停车规定所有厂商之进退货工作,请使用厂商停车专用停车场实施进退货,一律免费,但以 30分钟为限,并得由现场警卫指挥停放整齐。第七条:优待方式1购物优待:(1 )凡在本公司购物之顾客,可凭本公司购物发票至服务台换抵用券,以当天购物金额满500 元免费停车半小时,1000 元免费停车 1 小时,依此类推,每次以 3 小时为限,并限当车有效,其余之停车时间仍应按计时方式收费。(2 )停车抵用券由企划室统一制作管理,由服务台加注相关资料及时间日
6、期戳记。(3 )车辆出场,抵用券与停车票券一并交予收费管理员,折让后计算其应缴之费用。2、贵宾卡优待:凡持有欧洲村休闲购物广场贵宾卡者,汽车得优待免费停车一小时。3公关优待:(1 )凡持有本公司所制发 一小时公关汽车免费停车券 者,仍只优行免费停车一小时,于车辆出场时凭券抵减停车费。逾时部份凭公关券以每小进五十元收费(未满一小时,以一小时计) ;但停车时间超过三小时以上时,超出部分仍依停车场收标准收费(每半小时收费五十元) 。(2 )一小时公关汽车免费停车券按月份由企划室制发给各部门自行保管使用,并按月由企划室计算编制报表备查。(3 )本公司董事会及各部门经理级以上人员,因公务关系亲自在欧洲村
7、休闲购物广场停车场入场券上签章时(必须著明来访厂商名称) ,则不予收费;但在月底由企划室统计制表备查。(4 )职等不符人员之签章,仍准优待免费停车一小时,逾时停车部分比照公关优待标准收费;但该欧洲村休闲购物广场购物停车场入场券仍须由部门主管补签章,列入前条各单位公关券统计。第八条:营收之缴交1停车费之收入,总务课应于每日 AM12:00 前,填写前一日之营收及报表,填具清单,经总务部经理签核后缴交财务部。2停车场之营收朋报表得于每月五日前总呈报,连同缴款清单办理。第九条:实施与修改本办法呈董事长核示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二章员工停车管理办法第二章员工停车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本公司为使员工停车管
8、理作业有所遵循,特订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欧洲村休闲购物广场全体员工汽、机车之停放。第三条:停放须知1本停车场仅供停车之用,不负保管之责,如遭损毁、遗失,概不负责赔偿。2凡进入停车场之车辆应减速慢行、遵行指标,并停放于标有员工停放区之位置。3损毁停车场之设备修复费用,其他损失,当事人须负赔偿之责。4为维停车场环境,禁止随地丢置废弃物,不得于场内洗车。5遵照缴费收费规定,确实缴费。第五条:停车收费与管理1机车一全员免收费,但须向总务单位申请登记,并领取欧洲村识别标机(企划室制) 。贴于明显易辨处,使得通行。2汽车一每月每人收取二千元停车管理费(干部另订) ,企划室并制发 员工通行证 ,待有人
9、应置放于车车之朱风玻璃上,以易辨别。第六条:费用缴交1停车管理费于每月之二十日至二十五日前,缴交下个月停车管理费予总务部,逾期恕不受理。2如欲从薪资扣除下个月之停车管理费,请预先于薪资发放前十日告知总务部。条八条:实施与修改本办法呈董事长核示后实施,修改时亦同。第三章停车场安全及处理办法第三章停车场安全及处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使百货停车场能正常营运对不预期之天灾,及人为事故,公司基于减低突发状况所造成内场秩序紊乱,及人员物品之损失,特定本办法。第二条:范围停车场突发状况,包括不可抗力之天然灾害及人为事故属之。第三条:救灾处理办法总务课应就各服勤人员编成救灾小组,并依职务赋予适当工作职责于事故发
10、生时,指挥必要人员抢救灾害,适时发挥救灾功能,使损害减至最低。第四条:水灾处理办法:1通知各车主迅速将车开离现场。2总指挥就视当时情况,指挥现场人员将可移之重要机器设备,搬移至地势较高之适当位置,避免遭受重大损失。3将处理情况适时回报救灾小组,以为必要措失安排。第五条:地震处理办法1发生地震时,总指挥应使在场人员保持冷静,指挥救灾小组将电插头拔下,易落易碎品由高处移至地面安全处。2迅速将所有人员撤至安全避难场地避难。第六条:停电处理办法1指挥各人员掌握秩序,监守岗位,不得任意走动喧哗。2各照明设备备品开放。3加强收银台戒备工作。第七条:火灾处理办法发生火灾抢救基本原则1、首先发现起火之人,应立
11、即呼,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2、发生火灾后,应将火灾现场(著火手)附近可燃物车辆移开以防火势蔓延。3、停车场发生火灾,主管应视情况率同现场人员运用停车场置放之消防器材,于火灾发生之初将之扑灭,若发觉火势过大,除进行全力灭火外,更应即时连络火警台,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进行疏导顾客与撤离设备车辆以免造成人员及公司之重大损失。4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请由各楼太平梯依序疏散避难,切勿使用电梯逃生。5救灾时特别注意事项:A、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灌救。B衣服著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C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 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12、D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著口鼻。E如火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第八条:窃盗处理办法如遇有行迹可疑或挟带危险物品的非法分子混入停车场,现场管理人员应立即通知警卫安全人员,并应严密监视其行动,适时防止意外发生。如停车场遇有窃盗事件发生时,应即了解失窃内容和保持现场状况,当场连络一室监视人员,清查现场及可疑人物,藉以仅速追回失物,维护本公司良好信誉。第九条:其他事件处理办法如遇有酒醉及精神病患进入本公司停车场,严重影响车场秩序,由停车场主管通知警卫人员处理,使其离开停车场。第十条:有关平时营业开始前及打烊后,灯火管理及人员进出管制等安全措施,统一由警卫中心(安全人员)协调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