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在华情况反馈表注:本表内容请务必如实填写,并于外国人出境后 5 日之内送市外办涉外管理处备案(访问情况及成果填写不下时可另附纸) ,另须附上:1.被邀请人员护照本次访华签证页和出入境记录章页的全页清晰扫描件。2.外国人在华住宿证明清晰扫描件(含国内非本市) 。3.合同、参加活动照片等证明材料。(单位公章)邀请函编号 是否获得签证邀请单位名称邀请单位地址电话邀请单位陪同人员姓名 联系电话被邀请人姓名 性别护照号码 国籍入境时间 入境口岸离境时间 离境口岸在华停留天数 在保停留天数在保访问具体情况 (包括:入住宾馆时间、名称、地址及每日活动情况)访问其他城市情况 (包括:入住宾馆时间、名称、地址、访问事由)来保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