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内科医生岗位职责篇一:内科各类医师及护士岗位职责科室主任岗位职责:1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科室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和行政管理工作,完成上级医疗主管部门和医院交办的各项工作。2确立临床科室发展目标,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并经常协调、督促、检查,定期总结汇报。3掌握国内外本学科学术动态,及时组织全科人员学习,积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努力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严防并及时正确地处理差错、事故。4教育、督促、检查本科人员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技术操作常规,经常检查本科室的医疗护理质量。5组织领导本科人员的业务训练、技术考核工作,妥善安排进修、实(见)习生培训,组织并担任临床教学任务。
2、6组织领导本科室对挂钩医疗单位实施业务技术指导,帮助基层医务人员提高业务技术水平。7合理安排本科室人员的轮转、值班、会诊、学习、会议及其他院外活动等,做好本科室的绩效工资分配工作。8教育本科室人员严格执行行风建设和廉洁行医规定。临床科室主任医师岗位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下,指导全科医疗、教学、科研、技术培养与理论提高工作。2定期查房并亲自参加指导急、重、疑、难病例的抢救处理与特殊疑难和死亡病例的讨论会诊。3指导本科主治医师和住院医师做好各项医疗工作,有计划地开展基本功训练。4担任教学和进修、实习人员的培训工作。5定期参加门诊工作。6运用国内、外先进经验指导临床实践,不断开展新技术,提高医疗质量。
3、7督促下级医师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医疗操作规程。8指导全科结合临床开展科学研究工作。副主任医师参照主任医师岗位职责执行。科室主治医师岗位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主任、副主任医师指导下,负责本科一定范围的医疗、教学、科研、预防工作。2按时查房,具体参加和指导住院医师进行诊断、治疗及特殊诊疗操作。3掌握病员的病情变化,病员发生病危、死亡、医疗事故或其他重要问题时,应及时处理,并向科主任汇报。4参加值班、门诊、会诊、出诊工作。5主持病区的临床病例讨论及会诊,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医疗文件,决定病员出院,审签出(转)院病历。6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7组织本组医师学习与
4、运用国内外先进医学科学技术,开展新技术、新疗法,进行科研工作,做好资料积累,及时总结经验。8.担任临床教学,指导进修、实习医师工作。科室住院医师岗位职责1在科主任领导和上级医师指导下,根据工作能力、年限,负责一定数量病员的医疗工作。新毕业的医师实行二十四小时住院医师负责制。担任住院、门诊、急诊的值班工作。2对病员进行检查、诊断、治疗,开写医嘱并检查其执行情况,同时还要做一些必要的检验和放射线检查工作。3书写病历。新入院病员的病历,一般应病员入院后24 小时内完成。检查和改正实习医师的病历记录。并负责病员住院期间的病程记录,及时完成出院病员病案小结。4向主治医师及时报告诊断、治疗上的困难以及病员
5、病情的变化,提出需要转科或出院的意见。5住院医师对所管病员应全面负责,在下班以前,作好交班工作。对需要特殊观察的重症病员,向值班医师交班。6参加科内查房。对所管病员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科主任,主治医师查房(巡诊)时,应详细汇报病员的病情和诊疗意见。请他科会诊时,应陪同诊视。7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8认真学习、运用国内外的先进医学科学技术,积极开展新技术、新疗法,参加科研工作,及时总结经验。9随时了解病员的思想、生活情况,征求病员对医疗护理工作的意见,做好病员的思想工作。科护士长职责1、在护理部、科主任领导下全面负责所属科室的临床护理、教学、科研及在职教育的管
6、理工作;是本部门护理质量与安全管理和持续改进第一责任人,应对医院及科室负责。2、根据护理部、科工作计划制定本科室的护理工作计划,按期督促检查、组织实施并总结。3、负责督促本科各病室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护理技术操作规程。4、负责督促检查本科各病室护理工作质量,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把好质量关,并有记录。5、解决本科护理业务上的疑难问题,指导危重、疑难患者护理计划的制定及实施。6、有计划地组织科内护理查房,及时总结本室护理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7、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全科业务学习。负责全科护士的三基三严培训和在职教育工作。8、负责组织本科护理科研、护理革新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指导本科护士及时总结护理经验及撰
7、写护理文章。9、对科内发生的护理问题和差错,应及时了解原因,总结经验教训,采取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护理部。10、科学管理病房,做好文字记录及教学各项统计工作,每月总结、分析提出整改意见。11、每月听取进修护士意见,检查护生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篇二:内科医师岗位说明书 全内科主任岗位说明书内科副主任医师岗位说明书篇三:主治医师岗位职责报考条件凡符合卫生部、人事部印发的临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卫人发2000462 号)中报名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内科学专业:1、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和法律;(2)遵守
8、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 ,并取得执业医师资格;(3)具备良好的医德医风和敬业精神;(4)已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医疗机构的医师须取得该培训合格证书。2、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上述所规定的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医学中专学历,受聘担任医师职务满 7 年。(2)取得医学大专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6 年。(3)取得医学本科学历,从事医师工作满 4 年。(4)取得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从事医师工作满 2 年。(5)取得临床医学博士专业学位。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参加内科学专业技术资格的考试:(1)医疗事故责任者未满 3 年。(2)医疗差错责任者未满 1 年。
9、(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时期内。(4)伪造学历或考试期间有违纪行为未满 2 年。(5)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先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两年。报名条件中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报名参加 2011 年度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 2010 年 12 月 31 日。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
10、均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工作选择报考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有关说明1、报名人员必须在有关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内从事外科学工作的人员;凡报考内科主治医师的人员,应具有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对现岗位有准入资格要求的专业,在报名时应同时提交准入资格证明文件。2、报名参加内科主治医师资格考试人员,报名条件中有关学历的要求,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学历;有关工作年限的要求,是指取得上述学历前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时间的总和。工作年限计算截止到考试报名年度的当年年底。3、凡符合上述所规定内科主治医师报考条件的人员,不受单位性质和户籍的限制,均可从事内科主治医师的考试,并根据自己所在科室报考相关科目。所学专业须与报考专业对口(或相近),例如学药学类专业的,只可报考药学类资格,不可报考护理类资格,如此类推。4、 暂行规定所规定的有医疗事故责任者等情况不得参加考试。不得申报条件1医疗事故责任者三年内2医疗差错责任者一年内3受到行政处分者在处分期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