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 券代 码:600213 证券简 称:亚星客 车 公告 编号:2020-048 扬 州 亚星 客 车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 向控 股 股东 借 款暨 关 联交 易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 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 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整 性承 担个别 及连 带责任。重 要内 容提示: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潍柴扬州 公司)借款 1.2 亿元。潍柴扬 州公司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 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 1.2 亿元,期限12 个月(自提
2、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为 4.16%,按月结息;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公司承担。本次委托贷款以公司 有效 资 产 办 理 质 押 或 抵 押。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续贷相关事宜。该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该交易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一、关 联交易 概述 2019 年10 月30 日、2019 年11 月26 日,公司 与潍柴扬州公司及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了委托贷款合同,到期日分别为 2020 年 10 月
3、29 日、2020 年 11月25 日,公司将根据情况提前偿还本金共计 1.2 亿元。同时,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将向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续借资金 1.2 亿元。潍柴扬州公司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1.2 亿元,期限 12 个月(自提款之日起计算);利率为4.16%,按月结息;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 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公司承担。本次委托贷款以公司有效资产办理质押或抵押。授权公司经理层具体办理本次续贷相关事宜。2 本次交易对方潍柴扬州公司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借款构成关联交易。二、关 联方介 绍 1
4、、关联方关系介绍 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持有公司 112,2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1.00%,为公司的控股股东。2、关联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扬州市扬菱路 8 号 法定代表人:张泉 注册资本:133,900 万元 经营范围:汽 车 零 部 件研 究 开 发、制 造、销 售及 服 务;汽车(不 含 小轿 车)研究开发、销售及服务;客 车、客 车 底 盘 开 发、生 产、销 售 及 服 务;自 营 和代 理 各 类 商 品 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汽车及汽车零部件产业实业投资,有形动产租赁(不含融资租 赁)服务。(依法
5、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三、关 联交易 定价 政策 本次借款利率为4.16%,按月结息;本次委托贷款手续费为贷款金额的万分之五,由潍柴扬州公司承担。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 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四、关 联交易 的目 的及影 响 本次借款有利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降低公司融资成本。体现了公司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 持。本次关联交易不损 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不会影响公司 的独立性。五、该 关联交 易应 当履行 的审 议程序 2020 年9 月30 日召开的公司第 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 公司
6、 3 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规定,公司董事会 审议本 议案时,关 联 董事 李树朋、丁迎东、李霞、王春鼎回避表决。表决结果: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取得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1 公司控股股东潍柴扬州公司通过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委托贷款方式向公司提供借款1.2 亿元,有助于满足公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2 本次委托贷款公司以有效资产办理质押或抵押,对该笔债务提供担保,是为满足公司日常运营需要,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不会损害 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也不会影响公司的独立性。3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 关于公司向控股股东借款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 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表决程序合法。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行使在股东大 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六、需 要特别 说明 的历史 关联 交易(日常 关联交 易除 外)情 况 除本次交易外,过去 12 个月内与控股股东潍柴(扬州)亚星汽车有 限公司 进行的关联交易金额为人民币 1.8 亿元。七、备 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 次会议决议。2、独立董事意见。特此公告。扬州亚星客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十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