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证 券代 码:600212 证 券 简 称:江泉实 业 编 号:临2018050 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及风险提示 公告 本公司 董事 会及 全体 董事 保证本 公告 内容 不存 在任 何虚假 记载、误 导性 陈述 或者重 大遗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 实性、准确 性和 完整 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 重要 内容 提示:公司股票于 2018 年 11 月 8 日、9 日、12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 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2018 年 1 至 9 月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54,141.66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2、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 润为-27,160,988.88 元,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控股股东大生农业 集团 所持有的公司 68,403,198 股股份已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以及 根据 广 东省深圳 市中级 人民法 院执行 通知书(2018)粤 03执 1396 号),大生农业集团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为尽快解决 股权质押及股权冻结事项,大生农业集团正在筹划将其持有的公司所有股份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本次股权质押主要出资方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行使,本次表 决权委托可能会构成公司实际 控制权变更。截至目前,上述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尚处于协商阶段,双方尚未对
3、本次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达成一致,尚未签署任何相关书面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一、股 票交易 异常 波动情 况介 绍 山东 江泉实业股份有限 公司(简称“公司”)股票于2018年11月8日、9日、1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 超过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 属于异常波动情形。二、公 司关注 并核 实的相 关情 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 征询,核实情况如下:1、经公 司自查,公司 目前生产 经营情 况 正常,公司前 期披露 的信息 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截止2018 年9
4、月30 日,公 司 总 资 产 为763,576,084.60 元,净资产为728,010,856.54 元,2018年1 至9 月 公 司 营 业 收 入 为169,723,891.45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54,141.66 元,归 属 于 上 市 公 司 股 东 的 扣 除 非 经 常 性 损 益 的 净 利 润 为-27,160,988.88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33,379,513.27元。2、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4日、7月7日、7月31日、9月20日、11月7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被轮候冻结的公告、
5、关于公司控 股股东股份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0、2018-031、2018-040、2018-046、2018-049),控 股 股 东 深 圳 市 大 生 农 业 集 团 有限公司(简称“大生 农 业集团”)所 持有的 公 司68,403,198股股 份被 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3、公司于2018年7月12日披露了 关于控股股东转让股票收益权及股份质押交易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38),大生农业集团于2018 年7 月10日收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发来的 执行通知书(2018)粤03执1396 号),根据 执行通知 书 的内容,公司控股股东大生农业集团持
6、有的本公司股份存在被司法拍卖的可能性。4、公司 于2018 年11月12日收到 控股 股东 大 生 农业集团 及实 际控制 人 回复如下:自大生农业集团 持有的公司股权被司法冻结以来,大生农业集团 一直积极协商处理 股权质押 及股权冻结 等相关事项,并通知上市公司履行信息披露,及时提示公司实际控制权存在变更的风险(详见上述公告)。为尽快解决相关事项,大生农业集团正在筹划将 其 持有的公司 所 有 股 份 对 应 的 表 决 权 委 托 给 本 次 股 权 质押主要出资方 东方邦信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或其指定的关联方)行使,本次表决权委托可能会构成 公司实际 控制权变更。截至目前,上述股份表决权委
7、托事项尚处于协商阶段,双方尚未对本次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达成一致,尚未签署任何相关书面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后续如有相关进展或签署相关协议,大生农业集团 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三、是 否存在 应披 露而未 披露 信息的 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 上述事项以外,本公司目前 不存在任何根据 上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 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 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四、风 险提示 1、大生 农业集 团 持有 的公司股 份被司 法 冻结 及轮
8、候冻 结 事项 尚未对 公司的正常运行和经营管理造成影响,但冻结股份若被司法处置,可能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2、大生农业集团 本次股份表决权委托事项可能会构成 公司实际控制权变更,请投资者注意 公司实际 控制权变更的风险;3、本次 股份表 决权委 托事项尚 处于协 商阶段,双方尚 未对该 表决权 委托事项达成一致,尚 未签署任何相关书面协议,存在重大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4、截 止 2018 年 9 月 30 日,公 司 总 资 产 为 763,576,084.60 元,净 资 产 为728,010,856.54 元,2018 年1 至9 月公 司营 业收
9、 入为169,723,891.45 元,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7,354,141.66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7,160,988.88 元,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为-33,379,513.27元。公司 预计2018年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重大变动(具体原因详见“公司2018年第三季度 报告-三、重要事项3.4”相关说明),请投资 者注意相关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有 关 公 司 的 信 息 均 以 在 上 述 指 定 媒 体 刊 登 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山东江泉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十三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