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农民平等选举权对提高我国政治文明程度具有重要意义摘 要 只有改变为民作主的封建士大夫官本位思维定势,正视农民的民主诉求和民主能力,恢复农民平等选举权这一宪法赋予的权利,在关系全国人民利益,特别是在“农民最有发言权” 的事务上,对占中国总人口七成的农民的命运不再“擅作主张” ,真正从“为民做主”变成“由民作主”,才能更好地实践“三个代表 ”,从而提高我国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程度,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关键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平等选举权,政治文明,为民作主,由民作主选举权是政治权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实现其他基本权利的重要基础。1953 年 2 月 11 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 22 次会议通
2、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规定了城乡人民代表可以代表不同的选民人数。在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时,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是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 8 倍,也就是说,农村每一选民的实际选举权是城市每一选民的实际选举权的 1/8;在选举省、县人民代表时,农村选民的选举权则分别是城市选民选举权的 1/5 和 1/4.1995年 2 月 28 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 12 次会议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章“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 第 12 条规定“自治州、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
3、,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4 倍于镇的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第 13 条,“直辖市、市、市辖区的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多于市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第 14 条“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4 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第三章“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第 16 条规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按照农村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 4 倍于城市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的原则分配。”农村选民的选举权被
4、统一规定为城市选民选举权的 1/4.虽然修改后的选举法比以前相比有了一定的进步,但远没有实现城乡公民选举权的平等。近两三年来,人们逐渐意识到,要使中国经济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势头,要增强综合国力,特别是要全面建设和谐的小康社会,就必须逐渐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必须使农民拥有与城里人平等的机会、一样的待遇、一样的地位,可是城里人和乡下人不同的待遇实在太多,应从哪一方面开始才比较可行呢?有的说应给农民工与下岗工人一样的就业机会,1有的说应当广泛开展一帮一活动,等等,这些都是很好的想法,但可行性和惠及面是相当有限的。有一句谚语说得很有哲理:“God helps those who help themselves.”就算有上帝救助,也得以自己能自救为前提。农民要想提高自己的生活水平,提高自己的地位,也必须先使自己成为自己命运的主宰。这一点与十六大报告的精神是完全相符的:“发展必须相信和依靠人民,人民是推动历史前进的动力。要集中全国人民的智慧和力量,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2 要解决农民地位问题,也要相信和依靠人民,从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根本制度这一前提出发,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中得到答案。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就是“保证人民(包括占人口多数的农民)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