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上 海 市 凤 凰 律 师事 务 所 关于 山 东 江 泉 实 业 股份 有 限 公 司 2022 年 第 一 次 临 时 股东 大 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山 东江泉实业股份有 限公司 山 东江 泉实业 股份有 限公 司(以 下简称“公 司”)2022 年第一次 临时股 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 股东 大会”)采取现 场投 票与网 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 式,现场会议 于2022 年1 月4 日(星期二)下 午14:30在山东省 临沂市 罗 庄区罗四路302 号 江泉大酒 店二楼 会 议室召开。上海 市凤凰 律师事 务所(以下 简称“本所”)接受 公司聘 任,指派本 所律师参加 本次股 东
2、大会现场 会议,并 根据 中华 人民共 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 民共和 国 证券法(以 下简称“证 券法”)、上 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以下简 称“股东大 会规则”)、上 海证券 交 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 以 及 山 东江泉实 业股份 有 限公司章 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 定,就本次 股东大 会的召集、召开程 序、出席现 场会议人员 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会议 表决程序 及表决 结 果等事项 出具本法律意 见。为出具本 法律意 见,本所律师 审查 了 山东江泉 实业股 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第 十七次会 议决议 公 告、山 东江泉 实业 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 监事会 第 十二
3、次会 议决议 公 告、山 东江泉 实业 股份有限 公司第十届 董事会 第 十八次(临时)会 议决议公 告、山 东江泉实 业股份有限公 司关于 召 开 2022 年第 一次临 时股东大 会的通 知(以下简 称“召 开临时 股东大 会通知”)、山 东江 泉实业股 份有限 公 司 2022 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 大 会会议资 料 以 及本 所律师认 为必要 的 其他文件 和 2 资料,同时 本所律 师出席了 本次股 东 大会现场 会议,审 查了出席 现场会议股东 的身份 和 资格、见证 了本次 股东大会 的召开,并参与了 本次股东大会 议案表 决 票的现场 监票计 票 工作。本所及经 办律师 依 据
4、证券法、律师 事务所从 事证券 法 律业务管 理办法 和 律师 事务所 证券法 律业 务执业 规则(试行)等规 定及本法律 意见出 具 日以前已 经发生 或 者存在的 事实,严格 履行了法 定职责,遵 循了勤 勉 尽责和诚 实信用 原 则,进行 了充分 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 意见所 认 定的事实 真实、准 确、完整,所发 表 的结论性 意见合法、准确,不存 在虚假记 载、误导 性陈述或 者重大 遗 漏,并承担 相应法律责 任。本 所 及 经 办 律 师 同 意 将 本 法 律 意 见 作 为 本 次 股 东 大 会 公 告 的 法定文件,随同其 他 公告文件 一并提 交 上 海证券 交易所
5、(以下简称“上交所”)予以 审核公 告,并依 法对出 具 的法律意 见承担 责 任。本所律师 按照律 师 行业公认 的业务 标 准、道德 规范和 勤勉 尽责精神,对公司 提供的 文件和有 关事实 进 行了核查 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一、本 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第十 届董事 会 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召开第 十八次(临时)会议作出 决议召 集 本次股东 大会,并 于 2021 年 12 月 17 日通过指 定信 息披露 媒体发 布了 召开 临时股 东大 会通知。该 召开 临时股 东大会通知 中载明 了召开本 次股东 大 会的时间、地点、审议事项、投票方式和 出席
6、会 议 对象等内 容。本次股东 大会采 用 现场投票 和网络 投 票相结合 的方式 召 开。本次股东大会 现场会 议 于 2022 年 1 月 4 日(星期二)下 午 14:30 在山 东省临沂市 罗庄区 罗 四路 302 号江泉 大 酒店二楼 会议室 召 开,由公 司董事长赵彤 宇先生 主 持,完成了 全部会 议议程。本 次股东 大会网络 投票 3 通过上交 所交易 系 统和互联 网投票 系 统进行,通过上 交所 交易系统 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 间 为2022 年1 月4 日 上午9:15 至9:25,9:30 至11:30,下午 13:00 至 15:00;通 过互 联网 投票 系统 进行
7、投票 的具 体时 间 为2022 年1 月4 日9:15 至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本所律师 认为,本 次股东大 会的召 集、召开程 序符合 法 律、行政法规、股东 大会规 则和 公司章 程 的规定。二、出 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召集人 资格(一)出席本次股东大会 的人员资格 出席公司 本次股 东 大会的股 东及股 东 代理人(包括网 络投 票方式)共56 人,共计 持有 公司有效 表决权 股 份 92545385 股,占 公司股份 总数的18.0859%。,其 中:1、根据 出席公 司现场 会议 股东提 供的股 东持 股凭证、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 明、股东 的授权委 托书和 个 人
8、身份证 明等相 关 资料,出席 本次股东大 会现场 会 议的股东 及股东 代 表(含股 东代理 人)共计 3 人,共计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 81067885 股,占 公 司 股 份 总 数 的15.8429%。2、根据 上证所 信息网 络有 限公司 提供的 网络 投票结 果,参 加本次股东大 会网络 投 票的股东 共计 53 人,共计持 有公司 有 效表决权 股份11477500 股,占 公司股份 总数的2.2430%。公 司董 事、监 事、高 级管 理人员、单独 或合 并持有 公司 5%以上股 份的股 东(或 股东 代理人)以外 其他 股东(或股东 代理 人)(以 下简称“中小 投资者”)
9、55 人,代表公 司有 效表决权 股份 22264900 股,占公司股 份总数的4.3512%。除上述公 司股东 及 股东代表 外,公 司 董 事、监 事、公 司 董事会秘书及本所 律师出 席 了本次会 议,其 他 高级管理 人员列 席 了会议。4(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 集人 本次股东 大会的 召 集人为公 司董事 会。网络投票 股东资 格 在其进行 网络投 票 时,由证 券交易 所系 统进行认证。经核查,本所律 师 认为,本 次股东 大 会出席会 议人员 的 资格、召集人资格 均合法、有效。三、本 次股东大会的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 经查验,本 次股东 大 会所表决 的事项 均 已在 召开 股
10、东大 会 通知中列明。本次股东 大会采 取 现场投票 与网络 投 票相结合 的方式,对 列入议程的议案 进行了 审 议和表决,未以 任 何理由搁 置或者 不 予表决。本次股东 大会所 审 议事项的 现场表 决 投票,由股 东代表、监事及本所律师 共同进 行 计票、监 票。本 次 股东大会 的网络 投 票情况,以上证所信息 网络有 限 公司向公 司提供 的 投票统计 结果为 准。经合并网 络投票 及 现场表决 结果,本次 股东大会 审议议 案 表决结果如下:(一)关于公 司与转让方及标的 公司签署 关于收购 绿能慧充数字技术 有限公司之股权转 让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 意 91790485 股
11、,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99.1842%;反对75490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 数 的 0.8158%;弃 权0 股,占出 席会议 所 有股东所 持有表决权 股份总 数 的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1510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6.6094%;反对754900 股,占 5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3.3906%;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二)关
12、于公司 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符合相 关法律、法规规定 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20147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4877%;反对 2117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5123%;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147000 股,占出
13、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4877%;反对 2117900 股,占出席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5123%;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三)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方案的 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本议案逐 项表决 结 果如下: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
14、,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 6 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 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
15、果:通过 2.发行方式及发行时间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16、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3.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7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17、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4.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表决情况:同 意 199073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 份总 数的 89.4111%;反对 23576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10.5889%;弃 权 0 股,占 出席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 决权股 份 总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9073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4111%;反对
18、2357600 股,占 出席 会议 中小 投资 者所 持有 表决 权股 份总 数 的 10.5889%;弃 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5.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总 额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19、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6.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8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20、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7.本 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 滚存未分配利润的 处置方案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
2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8.上市地点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22、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 9 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9.募集资金金额及投资项 目 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
23、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0.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表决情况:
24、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25、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 10(四)关于山东江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度非公 开发行A 股股票 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200620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1%;弃 权0 股,占出席 会 议所有股 东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其中,中 小投资
26、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0620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0.1059%;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1%;弃权 0 股,占出 席会议 中 小投资者 所持有 表 决权股份 总数的0%。表决结果:通过(五)关于 山东江泉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非公 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的可行性 分析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27、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199024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3891%;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0%;弃权 159600 股,占 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7169%。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902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3891%;反对 2202900 股,11 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0%;弃 权1
28、596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169%。表决结果:通过(六)关于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涉及关 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199024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3891%;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0%;弃权 159600 股,占 出席会议 所有
29、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7169%。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902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3891%;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0%;弃 权1596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169%。表决结果:通过(七)关 于公司 与认 购对象 签署 附条 件生效 的股份 认购 协议 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30、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199024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3891%;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8940%;弃权 159600 股,占 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7169%。12 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902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3891%;反对 220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31、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8940%;弃 权1596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196%。表决结果:通过(八)关于公 司非公开发 行股票摊薄即期回 报、填补回报措施 及相关主 体承诺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199319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5216%;反对 2162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 股东 所
32、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7143%;弃权 170100 股,占 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7641%。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9319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5216%;反对 2162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7143%;弃 权1701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641%。表决结果:通过(九)关于公司无需编制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 情况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33、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199767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7228%;反对 21181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 13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5131%;弃权 170100 股,占 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7641%。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9767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7228%;反对
34、21181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的 9.5131%;弃 权1701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641%。表决结果:通过(十)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 准实际控制人徐益 明及其一致行动人免于以 要约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的议案;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196684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35、 88.3381%;反对 2436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10.9450%;弃 权 1596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 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7169%。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668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8.3381%;反对 2436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10.9450%;弃 权1596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169%。表决结果:通过(十一)
36、关于 山 东江泉实 业股份有限公司未 来三年(2021-2023年)股 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表决情况:同 意 90665885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97.9691%;反对 1719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股东 所 14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1.8584%;弃权 159600 股,占 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1725%。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20385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91.5584%;反对 1719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37、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7.7247%;弃 权1596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169%。表决结果:通过(十二)关于公司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全 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 票具体事宜的议案 本议案为 涉及关 联 股东回避 表决的 议 案,股东 深圳景 宏益 诚实业发展有限 公司、湖 州市景宏 实业投 资 有限公司、宁波益 莱投资控 股有限公司对 本议案 回 避表决。表决情况:同 意 19947400 股,占 出席 会议所有 股东所 持 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89.5912%;反对 2157900 股,占 出席会 议 所有
38、股东 所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9.6919%;弃权 159600 股,占 出席会议 所有股东所持 有表决 权 股份总数的0.7169%。其中,中 小投资 者 投票情况 为:同 意 19947400 股,占出 席会议中小投资 者所持 有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89.5912%;反对 2157900 股,占 出 席 会 议 中 小 投 资 者 所 持 有 表 决 权 股 份 总 数 的 9.6919%;弃 权159600 股,占出 席 会议中小 投资者 所 持有表决 权股份 总 数的 0.7169%。表决结果:通过 本所律师 认为,本次 股 东 大会 的 表决程 序、表决 结 果合法 有 效。四、结 论意见 综上,本 所律师 认 为,本次 股东大 会 的召集和 召开程 序、召集人 15 和出席会 议人员 的 资格、表 决程序 和 表决结果 均符合 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公 司章程 及相关 法 律法规的 有关规 定,本次股 东大会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本页以 下无正 文)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