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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县域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面临的困扰.doc

上传人:kuailexingkong 文档编号:1619388 上传时间:2018-08-12 格式:DOC 页数:4 大小:27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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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浅析县域银行业支持地方经济面临的困扰摘要: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但城乡差距较大,县域经济一直是发展的薄弱环节。但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县域经济发展中,有效信贷投放仍不足,制约了县域经济发展,需要引起关注并加以解决。笔者以吉林省延边州为样本进行了调查分析。 县域银行业信贷投放仍显不足 县域银行业“血源” 增势强劲,但“心动”放缓。截至 2011 年 7 月末,延边州县域(除延吉市以外的七个县)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 474.37 亿元和 191.65 亿元,同比分别增加 90.16 亿元和 19.49 亿元,同比分别增长 23.47%和 11.32%,贷款增速低于存款增速 12.15 个百分点;新增存贷

2、款分别为 46.53 亿元和 17.45 亿元,增量存贷比为 37.50%,比去年同期下降 41.79 个百分点。 县域信贷资金流出严重,导致县域信贷资金“失血” 。县域银行存贷差额在 2011 年 7 月末达到 282.72 亿元,同比多增 70.67 亿元;县域信贷资金净流出额为 255.57 亿元,同比多增 82.06 亿元,同比增长 47.29%。按行别看,除农业发展银行净流入 24.14 亿元外,其余 8 家银行全部净流出。其中,工商银行 19.01 亿元、农业银行 36.02 亿元、中国银行 10.63 亿元、建设银行 32.09 亿元、邮储银行 91.14 亿元、农信社 57.5

3、3 亿元、农村合作银行 32.66 亿元、村镇银行 0.62 亿元,说明县域信贷资金流出问题仍严重,县域信贷资金失血。 国有商行信贷投放不足,支持县域经济“体力” 欠佳。 7 月末,县域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款余额分别为 206.05 亿元和 67.62 亿元,存量存贷比为32.82%;新增存款 26.14 亿元、新增贷款 8.40 亿元,增量存贷比为32.13%,比去年同期下降 52.34 个百分点。按行别看,工、农、中、建行的存贷比分别为 49.96%、21.50%、24.09%和 36.91%,国有商业银行存贷比远低于 75%的上限标准。 农信社成为名副其实的信贷支农“三甲医院 ”。到 201

4、1 年 7 月末, 农信社存款和贷款分别比年初增加 10.72 亿元和 6.91 亿元,分别增长 9.20%和 10.31%,增量存贷比为 64.46%。农信社贷款余额 73.91 亿元,占全部县域银行贷款余额的 38.57%;累计发放贷款 36.59 亿元,占县域贷款累放额的 41.55%。 村镇银行 “血压”过高,处于超负荷经营状态。村镇银行存款和贷款余额 7 月末分别为 18971 万元和 14910 万元,存量存贷比为 78.59%,比 2011 年年初的存比(84.17% )下降 5.58 个百分点。其原因是,由于村镇银行存贷比过高,延边州银行监管部门责令下降存贷比,但村镇银行存贷比

5、仍超过银行监管部门的 75%的上限,仍超负荷经营。 县域银行业信贷投放明显不足的原因 县域金融管理滞后且创新不足 县域银行信贷审批权有限束缚了其放贷自主权。为加强信贷管理,各行、社对所属县域金融机构实行了授权管理,核定一定的信贷审批权限。但各行、社对县域经济最了解的县域金融机构的贷款审批权限一般都核定在较小的额度内,有的甚至没有贷款权限。在公司贷款方面,四大国有商行、邮储根本没有审批权。在个人贷款方面,四大国有银行中只有农行有质押贷款 100 万元以内和农户联保 5 万元以内审批权,其余各类贷款的审批权均在上级银行。县域邮储只有个人担保贷款和工商户担保贷款审批权,额度在 10 万元以内。县域银

6、行机构在信贷管理上没有话语权,只有组织资金权、贷款调查权和收贷权,束缚了其放贷自主权。具有法人资格的县域农信社的贷款权限也受到省级联社的控制。 审批手续烦琐,不适应县域贷款“少急频”的需求。在贷款权限控制下,县域绝大部分贷款都要层层上报审批,审批环节增加,审批时间较长。如农信社公司贷款的审批时间一般在7 天左右,有的甚至长达 2 个月,难以满足县域中小企业和“三农” 贷款“少急频”的需求。 农村金融产品创新仍显不足,信贷产品针对性不强。目前,县域银行业虽然推出了较多融资新产品,但实际投放额微乎其微,贷款满足率较低。延边州七个县域中,只有敦化和安图分别开展林权抵押和土地承包权抵押贷款。敦化从 2

7、009 年 5月开始开展林权抵押贷款,2011 年前 7 个月累计发放贷款 598 万元;安图从 2010 年 1 月开展土地承包抵押贷款,2011 年前 7 个月累计发放 512 万元。无法满足延边州县域经济发展的贷款需求,尤其是针对不断涌现的各种新型组织和县域经济主体资产特点创新的产品不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场对资金需求量大,但因没有有效抵押担保物等原因贷款投放明显不足,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专业农场贷款满足率仅为 25%和 10%左右。而且小额信用贷款限额不能适应当前规模化种养殖的需要。 县域金融外部环境存在问题 123 县域经济弱质特征制约县域信贷投入。一方面因县域工业大多竞争力不强、农

8、业受自然灾害影响大、大多数农村合作组织管理松散等,县域信贷投放风险较大,银行投入积极性不高。另一方面,县域多数是小企业,没有抵押资产;农民及合作组织拥有的耕地、山林和住宅等,由于缺乏流转市场难以成为抵押物。调查显示,缺乏抵押担保是县域贷款未能满足的最主要原因。 融资中介服务及相关配套体系发展滞后。相对县域经济发展融资新需求,融资中介发展明显滞后。一是担保公司规模偏小,全辖个县域中有家担保公司,资本金在万元左右,其中家担保公司经营处于停止状态,尤其缺乏针对县域经济特点的专业担保公司。二是土地、林权等相关资产评估、产权交易等中介机构仅在极少数县市开始试点并制定了相关办法。三是抵押贷款评估存在登记环

9、节多,收费高,甚至有重复评估登记和乱收费等问题。据金融机构反映,贷款过程中,资产评估、抵押登记等费用超过贷款金额的%,而且手续烦琐,效率不高。四是农业保险险种仍然不足,水产、水果、蔬菜等较多的农副产品不在保险风险覆盖范围内。此外,相关法律体系缺乏及时跟进也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金融机构对县域的支持。 地方政府对金融支持的引导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财政资金杠杆撬动作用有待进一步发挥,包括进一步建立健全专项财政贴息、信贷风险补偿和信贷投入奖励等措施。二是县域经济发展有待进一步提质。当前县域经济发展缺乏中长期规划,政府在培养合格经济主体等工作方面欠细,对一些新型组织发展缺乏必要的引导和规范。三是政府推动

10、银企对接的作用有待进一步加强。包括通过政策对接、规划对接、项目对接等,推动银企沟通,形成多方合作共赢的局面。 对银行业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的建议 银行改进管理、创新信贷产品并加大投放 进一步完善信贷资金授权授信管理。改进信贷管理,优化内部资金管理的权责机制,加大对县域经济的信贷支持。当前应根据各地经济发展规划、效益状况和银行管理水平,在遵守资产负责比例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放宽基层分支机构的信贷投放自主权。一是适当下放中小企业短期流动资金贷款审批权限,减少中间环节。二是对有价证券作质押的贷款可放宽限制额度。三是适当下放办理银行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权利。 进一步创新县域银行业的金融产品。在成本可算

11、、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的原则下,加快开发适应县域小企业和居民需要的金融产品,为县域提供多元化的金融服务。一是继续完善农户小额信用贷款,进一步放宽贷款对象、拓展贷款用途、提高贷款额度、合理确定期限、科学设定利率、改进服务方式,将农户小额信贷打造成独具特色的支农信贷品牌。二是开发适应小企业生命周期和融资需求的信贷产品,满足不同行业、不同类型、不同发展阶段小企业的需求。开发消费类贷款品种,满足县域各种合理消费需求。三是大力发展农村青年创业、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小额贷款业务,开辟创业信贷绿色通道。四是逐步将城市开办开发的代理保险、个人理财、信息咨询等金融产品推广到县域地区。 实施差别化的信贷政策,创造

12、宽松的县域监管环境。监管部门考核县域法人银行机构的部分监管指标应适当开点“绿灯 ”,并为其加大新增存款一定比例用于当地贷款的力度提供较为宽松的监管环境。 一是银监部门对于县域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要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区别对待,差别化管理,对于像拨备覆盖率、贷款损失准备金率、资本充足率等监管指标的考核可确定一个最低比例,然后要求其在一定的时间内(如五年)达到规定要求,也可制订一定的鼓励政策,调动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达标。 二是在信贷管理政策的制订上要结合县域中小企业、商户、农户的特点为其量身定做符合其生产经营实际的个性化信贷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县域中小企业贷款管理办法、县域农户贷款管理办法

13、等信贷管理规定,使县域法人金融机构发放贷款能够有专门的规章执行。 三是人民银行应尽快完善征信系统建设,将县域中小企业、商户、农户的信息尽快纳入征信系统,并探索建立县域中小企业、商户、农户的信用评级体系,加大对征信评级的运用力度,使县域法人金融机构能够依据征信系统中的信用评级发放贷款,为其放贷提供便利。 地方政府创建良好的县域金融发展环境 创建良好的县域金融发展环境,需要银、政、企三方共同努力,实现银政联合、银企联动、银银联手。 地方政府应尽快出台配套措施,支持金融创新。县及县以上政府应授权或指定土地经营承包权、林权使用权、大型农用生产设备等权利和抵押品的确权、登记、评估、交易流转等职能部门,联合银监等部门制订具体的管理办法;支持培育规模较大、管理规范的物流公司发展,为银行办理仓单质押贷款创造条件。 适当减免税费标准,营造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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