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上 海紫 江企 业集 团股 份有 限公 司独 立董 事 关于第 八 届 董 事会 第 四 次会议 相关事项的 事 前认 可 函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0 年 9 月 24 日召开第 八届董事会第四 次会议,会上将 审议公司 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以 下 简 称“紫 江 新 材 料”)至 创 业 板 上 市(以 下 简 称“本次分拆”)相关事项。根 据 关 于 在 上 市 公 司 建 立 独 立 董 事 制 度 的 指 导 意 见 上 海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的规定,我
2、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 关于变更分拆 所属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 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板块 的议案 关 于 分 拆 所 属 子 公 司 上 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至创业板上市的预案(修订稿)关于 公司所属企业分拆上市符合 的议案 等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进行事前审议,我们认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对本次分拆表示认可,并且一致同意将 关于变更分拆所属子公 司上 海紫江新材料科技 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板块 的议 案 关于分拆 所 属 子 公 司 上 海 紫 江 新 材 料 科 技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至 创 业 板 上 市 的 预 案(修 订 稿)关于公司所属企业分拆上市符合 的议案 等与本次 分拆相关的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公司应按照 公开公正、诚实自愿的原则开展本次分拆。独立董事:张晖明、文学国、徐宗宇 2020 年 9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