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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意见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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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师大律师事务所12012 年 3 月 29 日法律意见书关于古女士婚姻关系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经办律师:北师大律师事务所 袁泽蕾北师大律师事务所2目录关于古女士婚姻关系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的法律意见 .3一、 基本事实 .4二、 涉及的法律问题 .4三、 法律依据 .4四、 法律分析 .4(一) 是否符合离婚条件 .5(二)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能分配较多的份额 .5(三) 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归与男方 .6(四) 损害赔偿问题 .7五、 结论 .7北师大律师事务所3关于古女士婚姻关系与夫妻共同财产纠纷的法律意见尊敬的古女士:珠海市北师大律师事务所接受古女士的委托,现指派珠海市北师大律师事务所律师

2、袁泽蕾担任您的法律顾问,针对您的婚姻关系,夫妻共同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出具法律意见书。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特声明如下:(1)本所律师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发表法律意见。(2) 本所律师已严格履行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了审查判断,保证本法律意见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3) 古小姐向本所作出承诺,其已经向本所律师提供的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者口头证言真实、完整、有效,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材料为副本或者复印件的,均与原件一致和相

3、符。(4) 本所律师对于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有关的公司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已经进行了审查、判断,并据此发表法律意见;对本法律意见书至关重要又无法得到独立证据支持的事实,本所律师依赖于有关政府部门、公司或者其他有关单位出具的证明文件作出判断。(5) 本所律师同意古女士离婚调解与诉讼时引用本法律意见书的有关内容,但古女士作上述引用时,不得因引用失当而导致法律上的歧义或曲解。(6)本法律意见书仅就与古小姐本次有关的法律问题发表意见,并不对其他事项发表意见。(7)本所依法对本法律意见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所律师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

4、勉尽责的精神,对提供的文件和相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发表法律意见如北师大律师事务所4下:一、 基本事实您与男方结婚不满一年,育有一子,不满一岁。婚后不久,您发现男方有外遇,不但见过第三者与男方所发短信,而且曾在您家中将男方与第三者捉奸在床。此现在男方逼迫您同意离婚,并愿意一次性支付您 3 万元,现二人已分居大半年。您与男方均为外来务工人员,在珠海租房居住,您在一家面包店打工,月薪 1000 元,男方在工厂打工,月薪 3000-4000 元。二、 涉及法律问题(一) 您与男方是否构成离婚的条件。(二)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能分配较多的份额。(三) 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归于男方。三、 法律依据(

5、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三(三) 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四)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五)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通知;(六)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四、 法律分析(一) 是否符合离婚条件北师大律师事务所5您的情况符合新婚姻法有关诉讼离婚的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第五款“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和最高法院关于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

6、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法律规定符合这一情形,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现在男方已承认自己有外遇,并且逼迫您与其离婚,符合诉讼离婚的条件。(二) 离婚后如何分割共同财产能分配较多的份额1、判决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的第一条:“男女平等原则” ,第二条:“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和第六条:“照顾无过错一方原则” 。首先您是无过错的女方,且月工资收入低,按照列举的

7、三条原则,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您会得到较大的比例。2、夫妻共同财产的具体分割(1)租赁房屋的使用权您与男方均为外来务工人员,在珠海租房居住。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审理离婚案件中公房使用、承租若干问题的解答的通知中,规定对夫妻双方均可承租的公房,按以下原则处理:(一)照顾抚养子女的一方;(二)男女双方在同等条件下,照顾女方;(三)照顾残疾或生活困难的一方;(四)照顾无过错一方。我们了解目前珠海市最低工资为每月 1150 元,您每月工资 1000 元,在珠海独立生活比较困难。男方每月工资 3000 元到 4000 元不等,并且男方为过错方。因此如果你们租用的房屋为公共租赁房,那么您过的出租屋的使用权

8、可能(2)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北师大律师事务所6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归夫妻共同所有。根据第 二 条 第 一 款 的 规 定 “男 女 平 等 ”的 原 则 , 在 离 婚 分 割 夫 妻 共 同 财 产 时 ,应 尊 重 妇 女 的 权 利 , 保 护 妇 女 权 利 。 因 此 您 并 不 会 因 为 您 的 月 工 资 比 男 方 低 而 不 能 平等 分 割 共 同 财 产 。 另外第 三 十 九 条 第 二 款 的 规 定 协 商 不 成 时 , 由 人 民 法 院 根 据 财 产 的具 体 情 况 , 以 照 顾 子 女 和 女 方

9、 权 益 的 原 则 判 决 。 因 为 女 方 工 资 低 于 居 住 城 市 的 最 低工 资 标 准 , 因 此 法 院 判 决 时 , 会 更 加 注 重 保 护 您 的 利 益 。(三) 孩子的抚养权能否归于男方1、 哺乳期内的子女的抚养您的儿子如今不满一岁,为哺乳期内的子女。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一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您与男方可以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通过协议让孩子随父方生活。如果协商不成,也可以依据上一条规定中“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也可随父方生活。您的每月收入不满珠海市最低工资标准,

10、难以在珠海市独立生活并且抚养孩子,因此符合哺乳期内子女随父方生活的情形。2、 子女抚养费如何确定(1)夫妻双方离婚,孩子由一方抚养,不抚养孩子的一方应当给付离婚孩子抚养费。抚养费包括孩子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抚养费给付的时间: 未成年的, 1至子女成年。如果子女已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以已自己的劳动收入为维持生活的主要来源的,可给付至十六周岁; 在校的,给付至高中毕业。 2(2)抚养费的标准一般按月工资收入的 2030%比例给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 条规定,不享有抚养权一方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

11、比例给付。有特殊情况的,可适当提高或降低上述比例。由于您不想直接抚养孩子,希望抚养权归男方,那么您就应当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费给男方。按规定,您应当每月支付 200 至 300 元抚养费,但由于您的工资低于珠海最北师大律师事务所7低工资吗,因此在法院判决时,会适当降低给付比例。(四) 损害赔偿问题婚姻法第四十九天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按目前掌握的信息,并没有表明男方与第三者有同居关系。男方与第三者之间的通奸行为并非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行为。通奸,是指男女双方暗

12、中发生不正当两性关系的行为。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的共同居住。不能将通奸与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划等号。因此,您无法依此条向男方主张损害赔偿。 五、 结论本所律师认为,您与男方符合离婚的条件;由于您是无过错的女方,且月平均工资低于珠海市平均工资,难以在珠海独立生活,因此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法院会考虑对女方、无过错方以及生活困难一方给予照顾。虽然儿子属哺乳期内子女,本应为您抚养,但由于您存在特殊情况,因此在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孩子的抚养权可以归男方所有。因为您每月经济来源少,因此抚养费的给付比例也会适当降低。另外,根据目前掌握的证据与了解的事实,男方存在于别人通奸的行为,但不属于婚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此您无法对男方出轨行为提出损害赔偿。但法官在自由裁量时会依此进行考量。本意见书正本三份珠海市北师大律师事务所负责人:胡雪梅北师大律师事务所8经办律师:袁泽蕾2012 年 3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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