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券代码:600206 证券简称:有研新材 公告编号:2015-042 有 研 新材 料 股份 有 限公 司 关 于 公司 股 票交 易 异常 波 动的 公 告 本 公 司 董 事会 及 全 体 董事 保 证 本 公告 内 容 不 存在 任 何 虚 假记 载、误 导性 陈述 或 者 重 大遗 漏,并 对其 内 容 的 真实 性、准 确性 和 完 整 性承 担 个 别 及连 带 责 任。重 要 内 容 提示: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7月10 日、7 月13 日、7 月14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经 公 司 自 查并 向 控 股 股东 核 实
2、,截至 本 公 告 披露 日,公 司及 控 股 股东均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一、股 票 交易 异 常 波 动情 况 介 绍 公司 股票在 2015 年 7 月 10 日、7 月 13 日、7 月 14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 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 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价格异常波动。二、公 司 关注 并 核 实 的相 关 情 况 经公司董事会自查,同时向公司控股股东 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以下简称“有 研 总院”)发 函询问 是 否 存在应 披 露 未披露 的 重 大事项,现 将核实 情 况 说 明如下:(一)经向公 司 管 理层核 实 确
3、 认,公 司 及 子公司 的 生 产经营 活 动 一切正 常,内外部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二)经书面方式向公司控股股东有研总院 函证,有研总院 没有任何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 产注入等重大事项。三、是 否 存在 应 披 露 而未 披 露 的 重大 信 息 的 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公告的信息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亦 未获悉本公司根据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四、风 险 提示 上海证券报 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是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公司董事会提醒 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报纸和网站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分析,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 年7 月 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