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大连市城市环境卫生作业指导手册总 目 录1、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指导2、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指导3、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指导4、移动压缩式垃圾收集站运行维护指导5、城市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指导6、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指导7、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指导8、城市公共厕所运行维护指导9、城市粪便清掏运输作业指导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作业指导第一部分 人工清扫保洁作业指导1、工作任务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对车行路、人行道、空地等进行清扫和保洁。每天 实行“两扫全保”2、作业时间2.1 两扫时间早班(主、次干道):4:306:302正常班(三、四级道路):夏 6:008:0013:00
2、14:00冬 6:308:0013:0014:002.2 保洁时间夏季:正常班:上午班 6:0011:00下午班 13:0016:00晚 班 16:0021:003、质量标准3.1 一至四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3.1 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 总数的 50% 。 保洁等级 果皮(片/1000m 2)纸屑、塑膜(片/1000m 2)烟蒂(个 /1000m2)痰迹(处/1000m 2)污水(m2/1000m2)其它(处/1000m 2)一级 3 3 3 3 无 无二级 5 5 7 7 0.4 无三级 7 9 9 9 1.4 5四级 9 10 14 14 1.8 7
3、3.2 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3.3 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4、作业要领4.1 工具使用要领握扫帚要左手反握,右手正握。扫帚挥动时扫帚杆与胸持平,扫帚与身体保持平衡。清扫作业时,身体要挺直,不要将腰弯曲,清扫马路牙子时,扫帚才需立起来,用扫帚尖清扫。为保持扫帚使用平衡,要学会双侧使用扫帚。4.2 清扫要领4.2.1 清扫顺 序:先扫步道,后扫路面,再扫路牙。扫步道时要由边石往墙根扫,然后再顺墙根进行清扫 。清 扫无覆盖的步道要按 顺序排扫,做到不断档。4.2.2 清扫内容:清扫作业区域内的纸屑、塑料袋、砖瓦石块、人畜 粪便、路面3浮土等垃圾污
4、物。4.2.3 遇有杂草要顺便拔掉,以免形成草丛而藏污纳垢。4.2.4 清扫到绿地、绿蔷、围栏等边缘时要扩大清扫范围, 扫帚能够到的范围内有垃圾杂物要一并扫除。4.2.5 路牙子上的淤泥要及时清理干净,不留浮土。4.2.6 遇有施工工地,把运输车辆带到道路上的泥土、沙石等清理干净。4.2.7 作业时,要及时撮堆,避免被风吹散。4.2.8 风天顺风扫。4.2.9 遇有雨、污井口绕着扫,不要将垃圾从井口上扫过。4.2.10 雨天及时用扫帚水刷路牙子,雨后要及时清除积水。4.2.11 积雪不得扬洒在道路上,要想办法清运出去。4.2.12 降雪时,先扫除人行步道上的积雪,以方便市民行走。然后再清理路牙
5、和雨、污井口。4.3 保洁要领4.3.1 全方位观察保洁区域,及时发现垃圾污物,及时进行巡回捡拾和清理,要速度快、频率高,严禁散步式保洁。4.3.2 作业时 ,先清理大而明显的垃圾污物,再清理小块杂物。4.3.3 保洁区域干净时,要用小扫帚扫除路牙子上的浮土。4.3.4 要注意不同路段保洁工作衔接,三、四级道路空岗时间、一、二级道路上的保洁人员作业要延伸 10 米,三、四级道路保洁 下班前,要将一、二 级道路交界处前面拣拾一遍。4.3.5 风大时,保洁重点放在窝风处,及 时清除垃圾污物。44.3.6 遇有大面积污染,要使用大扫帚进行清扫。4.3.7 在人群密集处,保洁作业要快拣、快撤。4.3.
6、8 清除烟头,要将带火的烟头踩灭,以免保 洁袋烫漏。4.3.9 不得将扫帚、保洁袋扛在肩上或合并搭在胳膊上。4.3.10 时刻保持沿街摆放的废物箱、地埋式垃圾桶垃圾不满溢,并及时清理周边地面残留的垃圾污渍,保持箱体表面整洁。5、安全标准5.1 上 岗前要戴好防 护用品,必须按规定着装,不准穿高跟鞋、拖鞋上岗作业,防止滑、跌 伤人。5.2 从库内推出手推 车,要注意安全,互相照应,服从指挥,防止清洁车倒下伤人。5.3 手推车出、收工中要精力集中,注意周围人、物,两车保持适当距离,防止撞伤和撞碰。5.4 清扫作业中,要文明作业,注意来往 车辆、行人等,不得倒退着清扫路面,防止扫帚把伤人和被车辆碰伤
7、。5.5 保 洁时,清扫车不得停放在道路拐角处、快车道上、车站内等;不得影响交通、市容;不得横放在街头、道路上;防止被机 动车 撞击。5.6 在道牙子和人行步道保洁时,应在逆人和逆车辆行驶方向上作业,要主动避让人和过往车辆。5.7 清扫道路双黄线或交通隔离带时,要用 带有反光标识的手推车和圆锥反光筒围护作业区域,要注意 过往车辆、确定安全的条件下方可进行作业。5.8 卸垃圾 时 ,不得用惯力掀车,防止车把回弹伤人;安装车前挡板时,要保5证安全用力适度,身体要站在适当的位置,防止挡板滑动、 压偏落地伤人。5.9 工作中不得打闹、说笑,持物投掷行路人或在道路上聚堆讲话。5.10 工作中使用手推车要
8、注意保养,做到常打气、常擦拭,不得在车体外悬挂物体。5.11 作 业中使用 镐头时,不得两人对面作业,使用铁铣装车时,两人的间隔必须留有安全距离。第二部分 机械清扫保洁作业指导1、工作任务在规定内操作道路清扫车和专用保洁车,对规定的道路进行清扫和保洁作业。2、作业时间晨扫:每天 7:00 前完成中午扫:每天 14:00 前完成保洁:每天上午 7:0011:00每天下午 13:0017:00每天晚间 18:0021:003、质量标准3.1 一至四级道路路面废弃物控制指标应符合表 3.1 规定。但在同一单位长度内,不得超过各单项废弃物 总数的 50% 。 保洁等级 果皮(片/1000m 2)纸屑、
9、塑膜(片/1000m 2)烟蒂(个 /1000m2)痰迹(处/1000m 2)污水(m2/1000m2)其它(处/1000m 2)一级 3 3 3 3 无 无二级 5 5 7 7 0.4 无三级 7 9 9 9 1.4 5四级 9 10 14 14 1.8 763.2 道路融雪后,路面煤渣、灰沙及其它废弃物应及时清扫干净。3.3 人行道、路面、边沟、下水口、树穴等应整洁。4、作业要领4.1 清扫作业4.1.1 出车前,检查车辆,确保车容车貌整洁,各机件灵活有效。4.1.2 车辆须配备小铁锹一把,铁钩一个(用于阻塞物的清理)。4.1.3 空气滤芯保持清洁,避免作业扬尘。4.1.4 在规定的作业路
10、线上,作业车辆避让障碍物的前后距离,不得超出作业车身长度的 1.5 倍。如障碍物可排除或移动, 驾驶员须下车清理,装入 车厢后方可继续作业。严禁绕行和 强行通过。4.1.5 不得擅自“ 跳扫” 、“甩段 ”。4.1.6 非干式清扫车作业时须放水湿扫(冬季除外)。4.1.7 对污染严重的路面,启用中扫或高扫档进行清扫作业。4.1.8 按照车辆规定的时速(68 公里/小时)和副机 转速(2000 转/ 小时左右)进行清扫作业,以确保作业 效果。4.1.9 清扫道路中间隔离带,车辆必须顺行。4.1.10 作业完毕后按程序收起扫盘、吸嘴,驾驶员应下车查看吸嘴处有无遗漏垃圾,如有遗漏垃圾应清理干净后驶离
11、作业现场。4.1.11 清理 车厢时,须先打开后门,再翻起车厢,同时对空气滤芯进行脉冲清灰,之后对车容车貌进行 彻底整理,保持 洁净。4.2 保洁作业4.2.1 准备好工具:大小扫帚各一把,大小铁锹各一把、保洁袋一个。74.2.2 作业时 ,驾驶员和保洁员紧密配合,集中精力,各司其职,仔细瞭望和观察,及 时发现道路上的垃圾 杂物,及 时清理干净。4.2.3 保洁员须在保洁车辆的防护范围内进行作业。不得越道作业。4.2.4 保洁作业要速度快、频率高,快 拣快撤。4.2.5 道路上的烟头,一定要用脚踩灭后再清理。4.2.6 遇有清理不了的大件废弃物,及时通报上级。4.2.7 保洁作业按线行驶,不准
12、越线、跳 线、下线。4.2.8 作业完毕,将车内垃圾清理干净,保 证车容整洁。5、安全标准5.1 持有 B 证并受过专门培训的驾驶员方可驾驶清扫车。5.2 作业时遵章行车,按规程操作,并点亮警示灯。5.3 作业时须穿着有醒目警示标识的作业制服。5.4 出车前,必须检查主副发动机、机油和散热器、冷却水是否符合要求,轮胎气压是否正常,扫盘、吸嘴及各部件连接是否牢固。预热起动后(夏天 1 次、冬天 3-4 次)观察水温、油压是否正常。如有异常 须停 车检查、修复或交 换。5.5 翻起车厢进行保养操作时,须用车撑杆支撑牢靠,严禁无保护支撑状态下在车厢下作业。5.6 车厢翻起后,严禁移动车辆。5.7 严
13、禁未收吸盘进行倒车作业和急转弯。5.8 副发动机熄火前应将发动机低速运转 35 分钟方可熄灭,严禁副发动机高速运转,突然熄火。5.9 发动机未完全冷却,禁止用水直接冲洗发动机。85.10 严禁用水直接冲洗电控元件或电器设备(清扫车左侧中部)。5.11 时刻保持车辆配备的灭火器有效。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指导1、工作任务在规定的时间和区域内进行垃圾收集运输作业。3、作业时间每天 6:0021:003、质量标准3.1 垃圾收集容器应定位设置,摆放整齐。 设置点及周围 23m 内应整洁,无散落、存留垃圾和污水。 3.2 垃圾收集容器应外体干净。构筑物内外墙面不得有明显积灰、污物。 3.3 蝇、蚊孳生季
14、节,垃圾收集站(点), 应定时喷洒消毒、灭蚊蝇药物。在可视范围内, 苍蝇应少于 3 只 /次。 3.4 收集作业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场地,将可移 动式垃圾收集容器复位,车走地净。3.5 废物箱、地埋式垃圾桶内的垃圾应及时清除、无满溢和散落,并定 时清洗箱体。 3.6 地面(含天桥、地道)清扫的垃圾应及时收集和运输,不遗漏,不得堆放在路边。 3.7 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3.8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 污水撒漏。 3.9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93.10 倾卸垃圾时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
15、3.11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4、作业要领4.1 准备工具:方铣一把、大小扫帚各一把、清理 污水箱铁耙一把。4.2 每天出车前应保证车辆状况良好。4.3 汽车驾驶员和装卸工要紧密配合。4.4 及时注意观察接污箱和填塞器积存污水情况,及时排放污水。排放污水时,要对 准井口,污水不能四处流淌和砰溅。4.5 每次卸车作业完成后,装卸工和司机应对接污箱的污水及沉渣、厢体上吊挂垃圾进行清理,不得携 带污水、垃圾离 场。4.6 袋装收集作业要点4.6.1 袋装垃圾在手推车上应摆放整齐牢固。4.6.2 根据地形和路面情况,掌握好推行速度。4.6.3 注意手推车保养,做到常充气、常擦拭,保持清洁
16、。4.6.4 集中收集时间过后,要对承担垃圾收集作业任务的区域进行散袋巡回收集。地埋式垃圾桶垃圾收集作业要做到“三收多清 ”,确保垃圾不满溢。即每日至少 8:00、13:00、17:00 进行三次收集作业,重点部位特殊情况要随时进行收集清理作业。4.6.5 地埋式垃圾桶清理作业完毕,应将大盖里侧周边、外桶底部散落的垃圾、污水、防扒板的污渍清理干 净,保持内部清 洁,并在内桶上衬好收集袋,关严大盖。5、安全标准5.1 穿着统一作业服,戴好护具。105.2 行车中,服从交通管理,自觉遵章行驶。5.3 车辆在站点停稳车后,装卸工方可下车作业。5.4 车辆倒车时,装卸工主动协助驾驶员瞭望,确保安全。5
17、.5 车辆移动时,装卸工严禁在车厢任何部位攀附。5.6 装车作业中,注意垃圾袋中的成分,避免尖锐物品对身体造成伤害或因垃圾过重造成砸伤和扭伤。5.7 卸车作业时,装卸工要下车协助司机观察场地情况,听从场地管理人员指挥。5.8 向移动压缩箱倾卸垃圾时,手推车不得用惯力掀车,防止车把回弹伤人。安装车前挡板,要保证安全,用力适度,身体要站在适当的位置,防止挡板滑落、压偏落地伤人。机动车要对 位准确,防止挂碰。城市建筑垃圾收集运输作业指导1、工作任务在行政许可规定允许的工作时间内对产生的建筑垃圾实施清运排放。2、作业时间2.1 居民区,早 8:0022:00(不得影响居民的正常生活)。2.2 非居民区
18、,24 小时作业。3、质量标准及作业要领3.1 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3.2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垃圾。3.3 建筑垃圾排放场地出入口应加垫防护设施,设专人负责清扫保洁,防止11碾带泥土污染城市道路。3.4 运输车辆必须安装加盖密闭设施,密闭设施使用性能完好,外观整洁。3.5 垃圾装运量按照行车执照吨位标准,严格控制运输装载质量,防止超载撒落污染城市道路。3.6 建筑垃圾运输工作中,遵守一车一证(建筑垃圾排放许可证)排放要求,按照排放许可的时间和路线从事作业。3.7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4、安全标准5.1 作业人员在场地装载和运输行
19、驶中,牢固安全生产文明作业。5.2 运输车辆在装载后应例行检查后挡板挂钩是否闭合,防止后挡板开裂,造成沿途撒漏。在日常保养注重运输车辆的维护,密闭设施处于完好工作状态。移动压缩式垃圾收集站运行维护指导1、工作任务以小型机动垃圾车和手推车进行城市垃圾区间收集,运至移动压缩收集设备,进行 压缩处理,然后转运至垃圾终端处理场。2、作业时间2.1 开放时间:按照垃圾除运时间规定执行。2.2 保洁时间: 全天不定时进行保洁。3、质量标准3.1 设施设备完好无损。收集站内墙无破损、无乱 贴乱画, 门窗应有防蝇设备。3.2 站内整洁无杂物。设备要专人操作,每天交接班时要及时检查各部件运12行情况,做好设备的
20、运行维护记录。3.3 设备操作要有专人负责。电源的设置要加装保险装置,电器设备操作时要注意安全,严格按照专用 设备操作手册运行使用。3.4 设施设备设置齐全无隐患,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厂家的维护保养手册执行。 3.5 设施设备损坏的应做到及时修复。 4、作业要领4.1 提前十五分到岗接班(查看交班记录)。4.2 站内工作人员要进行岗前培训,包括专用垃圾压缩设备使用安全手册、系统说明、 设备维护细则等。4.3 收集站收集人员着装整齐,佩戴标志,站内 严禁拣拾废品。4.4 压缩收集设备、地面、墙壁清洗干净,做到站内外场地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留污水。箱体及时清洗擦拭无积垢。 4.5 操作人
21、员要按照规定进行操作,严禁违章蛮干。作业场地周边要及时喷洒药物,地面无垃圾散落和渗 沥液流淌,地面基本 见 本色。4.6 作好交班记录,详细记录当天发生的问题及设备使用情况。5、安全标准5.1 转运站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夜间作业现场应穿反光背心。5.2 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应严格执行电气安全的有关规定。5.3 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必须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进行,严禁非专业人员操作、使用相关设备。13生活垃圾转运站运行维护指导1、工作任务转运站计量、装卸料和污水收集处理系统的运行、 维护、管理及 环境保护与监测。2、作业时间转运站年作业时间不应低于 8000 小时。3
22、、质量标准3.1 转运站应有防尘、防污染扩散及污水处置等设施。3.2 转运站内外场地应整洁,无撒落垃圾和堆积杂物,无积存污水。3.3 室内通风应良好,无恶臭, 墙壁、窗户应无积尘 、蛛网。3.4 进入站内的垃圾应当日转运,有 贮存设施的,应加盖封闭,定时转运。 3.5 站内垃圾装运容器应整洁,无积垢,无吊挂垃圾。3.6 蚊蝇孳生季节应定时喷药灭蚊蝇,在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 6 只/次,无恶臭。3.7 场地应有专人管理,工具、物品置放应有序整洁。3.8 车容应整洁,车体外部无污物、灰垢,标志应清晰。3.9 运输垃圾应密闭,在运输过程中无垃圾扬、撒、拖挂和 污水滴漏。3.10 垃圾装运量应以车辆的
23、额定荷载和有效容积为限,不得超重、超高运输。3.11 装卸垃圾应符合作业要求,不得乱倒、乱卸、乱抛。3.12 运输作业结束,应将车辆清洗干净(结冰期除外),清洗污水符合现行行业或国家标准后,方可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附近水体。 144、作业要领4.1 运行管理4.1.1 一般要求4.1.1.1 运行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持证上岗。4.1.1.2 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转运站的工艺流程、技术要求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4.1.1.3 操作人员应具有相关工艺技能,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与质量要求。熟悉本岗位设施、设备的技术 性能和运行、 维护、安全操作规程。4.1.1.4
24、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运行记录。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设施、设备、仪 器、 仪 表的运行情况。 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 采取相应处理措施,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及时上报。操作人员应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和交接班记录。4.1.1.5 操作人员应按照规定要求操作使用各种机械设备、仪器和仪表。4.1.1.6 操作人员应随机检查进入转运站的垃圾种类和成分,严禁非生活垃圾进入。4.1.1.7 建立机械设备、仪器仪表使用、 维护技术档案,并应规范管理运行、维护、监测记录等技术资料。4.1.1.8 交通标志应规范清楚,通道应保持畅通。4.1.1.9 车辆 的使用、维修应规范管理,并做好记录。外来车辆和人员进入转运站均
25、应登记。4.1.2 垃圾计量4.1.2.1 定期检验地磅计量误差;4.1.2.2 登记垃圾来源、重量、运输单位和车牌号。4.1.2.3 操作人员应做好每日进站垃圾统计资料备份和每月统计报表工作。154.1.2.4 计量系统出现故障时,应采取手工记录,当系统修复后将有关数据输入计量系统,保证记录完整准确。4.1.3 垃圾装卸4.1.3.1 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必须按指定路线到达卸料平台,在工作人员的调度下,将垃圾卸入指定区域内。4.1.3.2 卸料时必须同时启动通风、除尘、除臭系 统。4.1.3.3 大件垃圾应及时清除。发现违禁废物, 应及时报告,妥善 处理。4.1.3.4 垃圾收集运输车辆卸料完毕
26、后应及时退出作业区。4.1.3.5 操作人员应按装填与压缩工艺要求操作,并保证工艺流程的稳定性和各工序的协调性。4.1.3.6 转运站应做好垃圾转运车的调度工作。4.1.3.7 转运车辆应按指定场所倾倒垃圾,倒空的容器应运回转运站备用。4.1.3.8 垃圾进入转运容器前应确保转运容器与压缩机的有效对接,转运容器装满后, 须将封板关严。4.1.4 环境监测4.1.4.1 转运站运行中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和环境影响分析。4.1.4.2 环境监测分析记录和报告应分类整理、归档管理。4.1.4.3 大气监测频率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监测点不应少于 4 个,采样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要求。 检测项目应包括飘
27、尘量、臭气、 总悬浮物和硫化物。4.1.4.4 转运站应在站内污水处理排水口处设排水取样点,监测频率每季度不应少于一次,监测项目应 包括 pH、总悬浮物、五日生化需氧量、化学需氧量和氨氮。4.1.4.5 渗沥液水质监测频率每季度不应少于 1 次。监测项目应包括 pH、总悬浮物、氨氮、五日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164.1.4.6 在苍蝇活跃期,每年的 411 月份每月监测苍蝇密度不应少于 2 次。4.2 维护保养4.2.1 污水收集系统应保持完好,并做到雨污分流。4.2.2 供电设施、设备、电气、照明 设备,通信管线等应定期检查维护。4.2.3 通道、给水、排水、除尘、除臭等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
28、,发现异常及时修复。4.2.4 各种机械设备应进行日常维护保养,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大、中、小修。4.2.5 避雷、防暴等装置应按有关规定进行检测维护。4.2.6 消防设施、设备应按有关消防规定进行检查、更换。4.2.7 交通、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更 换。4.2.8 贵重、精密仪器设备应由专人管理。4.2.9 计量仪器的检修和核定应定期进行,并挂合格证。4.2.10 检测仪器及取样器具应保持清洁。4.2.11 垃圾压缩设备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4.2.12 转运站应保持通风、除尘和除臭设备完好。4.2.13 垃圾计量系统应保持完好,设备应保持正常使用。5、安全标准5.1 一般规定5.1.1 制定
29、操作和管理人员安全与卫生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5.1.2 生产作业过程安全卫生管理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12801 的有关规定。175.1.3 运输管理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GB4387的有关规定,转运车辆应保持完好。5.1.4 操作人员必须穿戴必要的劳保用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夜间作业现场应穿反光背心。5.1.5 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严禁酒后作业。5.1.6 皮带传动、链传动、连轴器等传动部件必须有机罩,不得裸露运转。5.1.7 电气设备的操作与检修应严格执行电工安全的有关规定。5.1.8 维修机械设备时,不得随意搭接临时动力线。
30、5.1.9 机械设备的使用、维修必须有受过专业训练的人员进行。5.1.10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5.1.11 作业区必 须按照现 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140 的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并应保持完好。5.1.12 转运站应制定防火、防爆、防洪、防风、防滑、防疫等方面的应急预案和措施。5.1.13 严禁带火种车辆进入作业区,站区内应设置明显防火标志。5.1.14 在事故易发地点应设置醒目标志,并 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定。5.1.15 站内应配备必要的防护救生用品和药品,存放位置应有明显标志。5.1.1
31、6 现场电压超出电气设备额定电压10%时,不得启动电气设备。5.2 垃圾计量5.2.1 地磅前后方应设置醒目具有反光效果的提示标志,并应保持完好。5.2.2 在地磅前设置的减速装置应保持完好。5.2.3 地磅照明设施应保持完好。185.3 垃圾装卸5.3.1 卸料平台道路入口处必须设置减速标志。5.3.2 卸料时,无特殊情况,卸料平台上不得有无关人员停留。5.3.3 当卸料槽或专用容器辅助装置损坏时,不得进行卸料作业。5.3.4 卸料槽或专用容器入口堆满垃圾时,不得继续卸料。待垃圾被推入压缩箱或专用容器,入口处有空 间后方可卸料。5.3.5 卸料槽或专用容器中发现大件垃圾及危险废物时,应及时清
32、理。5.3.6 设备保护装置失灵或工作状态不正常时,严禁操作设备。5.3.7 倾倒垃圾前必须检查卸料区域和设备运转区域,确保无异常情况。5.3.8 采用直接进料的压缩机,在压缩垃圾时不得往压缩机料斗进料。5.3.9 卸料时,压缩机对接与锁紧机构应保持完好。5.3.10 在填装作业时压缩机的推头或压头和滑动支架必须缩回到最末短时才能进料。在填装或压缩做 业时,工作人 员不得靠近 转运容器。5.3.11 转运容器开启、装料和关闭过程中,容器后面严禁站人。5.3.12 转运容器出站时,应密闭完好。5.4 污水收集5.4.1 渗沥液收集、贮存、运输过程中不得泄漏。5.4.2 污水池检查入口处应锁定并悬
33、挂有关警示及安全警示牌,并应备有安全带、踏步、扶手、救生绳 、挂 钩、吊带等附件。5.5 消杀作业5.5.1 灭鼠、灭蝇药物应按危险品规定管理。5.5.2 消杀人员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后方可进行药物配制和喷杀作业。5.5.3 消杀人员应严格按照药物喷洒操作规程作业。195.5.4 取样检测人员应按有关规定采取个人保护措施。5.5.5 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应由专人保管, 领用时应办 理有关手续。5.5.6 带刺激性气体和有毒气体的化验、检测应在通风厨内进行。5.5.7 化验、检测完毕后应关闭化验室水、 电、气、火源。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运行维护指导1、工作任务负责全市生活垃圾及部分工业垃圾的接纳工
34、作;按照卫生填埋标准及时处理进场的各种垃圾;对产生的沼气、白色污染、渗 滤液 进行治理,防止 污染周边环境。2、作业时间根据各个作业环节的工作任务不同,合理确定各个作业环节的作业时间。2.1 垃圾计量、接纳:全天 24 小时作业2.2 污水抽排:全天 24 小时作业。2.3 沼气排放:全天 24 小时自然排放2.4 垃圾覆盖:正常工作日进行。2.5 车辆维修:正常工作日作业。2.6 虫害控制:每年 5 月至 11 月中旬作业2.7 白色污染控制:正常工作日作业。2.8 环境监测:每月作业一次。3、质量标准3.1 场四周应有绿化隔离带或防护围墙;围墙高度不得低于 2.5m 。203.2 应有防止
35、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3.3 应有污水( 包括渗沥液)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3.4 在建设前应对场区及周围地区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本底调查;使用期间, 应定期监测。 3.5 场区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乱垃圾和溢流污水。3.6 场内绿化面积应不小于场区面积的 10% 。3.7 填埋场区应有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 (CJJ17) 规定和环境质量评价要求的防渗设施。3.8 填埋作 业时 ,应及时压实、复盖垃圾。复盖材料应符合城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技术标准的规定。 场区应无恶臭。3.9 填埋场区应有气体收集、处理设施和监测报警装置。
36、3.10 处理后的垃圾渗沥液在排入地表水体时,其水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 规定的相应水体的排放指 标。3.11 填埋场应 有灭蝇、 灭鼠措施。在蚊蝇孳生季节,可视范围内,苍蝇应少于 6 只/次。4、作业要领4.1 一般规定4.1.1 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了解有关处理工艺,熟悉本岗位工作职责与工作质量要求;熟悉本岗位设施、 设备的技术性能和运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4.1.2 操作人员应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运转记录;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管辖的设施、设备 的运行状况;发现 异常情况, 应采取相应处 理措施,并及 时逐级上报。4.1.3 制订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
37、须严格执行。214.1.4 操作人员对各种机械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操作使用。4.1.5 制定防火、防爆、防洪、防风等应急预案和措施。4.2 垃圾计量4.2.1 垃圾计量系统应保持完好,设施内各种设备应保持正常使用。 4.2.2 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地磅计量误差。 4.2.3 操作人员应做好每日进场垃圾资料备份和每月统计报表工作。 4.2.4 操作人员应做好当班工作记录和交换班记录。 4.2.5 电脑、地磅等设备出现故障时, 应采用手工记录,系 统修复后应及时将人工记录数据输入电脑,保持 记录完整准确。 4.2.6 操作人员应随机抽查进场垃圾成分,发现生活垃圾中混有违禁物料时,严禁其进场。4.2.7
38、操作人员应定期检查维护计量设施,及时清除磅桥下面及周围的异物。 4.2.8 计量设施应由计量管理部门人员定期校核、调整计量误差。 4.2.9 计量设施内电脑、仪表、 录像、道闸和备用电源等 设备应定期检查维护。4.3 填埋覆盖、封场4.3.1 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填埋场基本工艺技术要求和有关设施、设备的主要技术指标及运行管理要求。4.3.2 填埋垃圾前应制订填埋作业计划和年、月、周填埋作业方案, 实行分区域单元逐层填埋作业。 4.3.3 作业单元应控制在较小面积范围;雨季应备应急作业单元。4.3.4 作业现场应有专人负责指挥调度车辆,填埋区夜间作业必须穿反光背心。224.3.5 填埋场周围应设置
39、固定或移动式屏护网。4.3.6 场区道路应畅通,交通标志应规范清楚。4.3.7 场区排水应实行雨污分流,排水设施应完好、畅通。大雨和暴雨期 间,应有专人值班,巡查排水系 统的排水情况, 发现设施 损坏或堵塞应及时组织人员处理。4.3.8 场区作业人员应及时摊铺垃圾,每层垃圾摊铺厚度应控制在 2m 以内,单元厚度宜为 34m,最厚不得超 过 6m。4.3.9 应采用专用垃圾压实机分层连续数遍碾压垃圾,压实后垃圾压实密度应大于 800kg/m3,平面排水坡度应控制在 2%左右,边坡坡度应小于 1:3。4.3.10 每日填埋作业完毕后应及时覆盖,覆盖材料应是低渗透性的,日覆盖层的厚度不应小于 15c
40、m;中间覆盖层厚度不应小于 20cm,终场覆盖厚度按封场要求,覆盖层应压实平整,斜面日覆盖可用塑料防雨薄膜等材料临时覆盖。4.3.11 垃圾填埋场封场后应按设计要求对场区内排水、导气、交通、渗 沥液处理等设施进行运行管理。4.3.12 填埋场封场后,对填埋区各种设施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4.4 沼气、渗滤液收集4.4.1 填埋场应按照设计要求设置运行、保养气体收集系统。 4.4.2 在填埋气体收集井不断加高过程中,应保障井内管道连接顺畅,填埋作业过程应注意保护气体收集系统。 4.4.3 填埋气体的处理应立足于综合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集中燃烧处理后排放。 4.4.4 对填埋气体收集系统的气
41、体压力、流量等基础数据应定期进行监测。4.4.5 填埋气体收集井、管、沟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 ,清除积水、杂物,保持23设施完好。 4.4.6 封场后填埋气体收集系统上的仪表应定期进行校验和检查维护,并挂合格证。 4.4.7 渗沥液抽排至污水处理厂处理。4.5 车辆维护4.5.1 应建立各种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的技术档案,并应规范管理各种技术、运行记录等资料。4.5.2 场区内各种机械设备应进行必要的日常维护保养,并应按有关规定进行大、中、小修。4.5.3 作业前对作业机械应进行例行检查,操作前应观察各仪表指示是否正常;运转过程发现异常,应立刻停机检查。 4.5.4 作业机械应实行定车、定人、
42、定责、定机管理,执行交接班制度。作业完毕,应及时清理填埋作业机械上垃圾杂物。4.5.5 作业机械设备应按要求进行日常和定期检查、维护、保养。4.5.6 机械停置时间超过一周时,应对履带、 压实齿等易腐蚀部件进行防腐防锈处理。4.5.7 易损件应按厂家要求及时更换。4.6 虫害控制4.6.1 填埋区作业单元应控制在较小面积,当天作业完毕应及时覆盖。 4.6.2 场区内应保持地面干净、平整、无积水、无招引蚊蝇躲藏和繁殖的容器。4.6.3 场内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凡有可能积存雨水的应加盖板。 4.6.4 填埋区及其它蚊蝇密集区应定期进行消杀,每月应对全场的蚊蝇、鼠类等情况进行检查,并对其危 险程度
43、和消杀效率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调整消杀24方案。 4.6.5 在鼠洞周围及鼠类必经之处应放捕鼠器或灭鼠药, 24h 之后应及时回收捕鼠器和清理死鼠。 4.6.6 灭蝇应使用低毒、高效、高针对性药物,应定期 调整灭蝇药物和施药方法。 4.6.7 场区内设施、路面及绿地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 4.7 环境监测4.7.1 填埋场运行及封场后应进行环境监测和评估,聘请有资质的环境监测单位进行监测。 4.7.2 填埋场开始运行前,应进行填埋场的本底环境监测。 4.7.3 填埋场环境监测所采样品应标明取样点代、样品名称。采样日期、 时间、采样人员、天气情况及采样 手段。4.7.4 样品的贮存和分析应符合有
44、关标准的规定。4.7.5 环境监测报告应按年、月、日逐一分类整理归档。4.7.6 填埋场大气监测每月一次,监测点不应少于 4 点。4.7.7 对填埋气体应随时采样监测,采样点应设置在气体收集输导系统的排气口和甲烷气易于积聚的地点。 4.7.8 地下水监测按丰、平、枯水期每年不得少于 3 次, 监测点不宜少于 5 个。4.7.9 渗沥液应每月监测至少 1 次。 4.7.10 进场垃圾应每月进行一次成分分析;发现异常,应加大分析频率。4.7.11 根据气候特征,在苍蝇活跃的季节应每月监测苍蝇密度至少 2 次。4.7.12 从填埋作业开始至封场期结束,对垃圾应进行每季一次沉降监测。所用的沉降标志应用
45、低碳钢钢桩埋人耐硫酸盐腐蚀的混凝土桩管内。254.7.13 场区经常消杀区域应定期进行消杀药物残留物监测。4.7.14 垃圾压实密度应每月进行一次监测。5、安全标准5.1 场区内的各种交通、警示标志应定期检查、 维修。5.2 场区内的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应进行定期检查、更换。5.3 对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定期进行防火、防爆安全教育和演习,并定期进行检查、考核。 5.4 场外人员经许可并由管理人员陪同方可进入填埋区参观。5.5 严禁带火种车辆进入场区,填埋区等生产作业区严禁吸烟,严禁操作人员酒后作业。5.6 场区内电器操作、机电设备和电器控制柜检修必须严格执行电工安全有关规定。5.7 场区内甲烷气体浓
46、度大于 1.25%时,应立即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5.8 各岗位操作人员和维护人员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5.10 失修、失保或有故障的填埋作业机械不得操作使用。 5.11 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填埋作业机械安全操作规程,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操作。5.12 挖掘机、装载机、吊车等特种机械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5.13 灭蝇、灭鼠消杀药物应按危险品规定管理。 5.14 消杀人员进行药物配备和喷洒作业必须穿戴安全防护用品。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厂运行维护指导261、工作任务生活垃圾焚烧厂的运行、维护及安全管理。主要内容包括:垃圾接收与储存系统、垃圾焚烧系统、烟气净化系统、灰渣处理系统
47、、热能利用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给排水系统、监测与化验系统等。2、作业时间焚烧厂年运行时间不应少于 8000 小时。3、质量标准3.1 厂四周应有绿化隔离带或防护围墙;围墙高度不得低于 2.5m。 3.2 应有防止粉尘飘散和垃圾飞扬的措施。 3.3 应有污水(包括渗沥液)收集和处理系统,防止污水污染地表水和地下水。3.4 在建设前应对厂区及周围地区的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环境质量进行本底调查;使用期间, 应定期监测。 3.5 厂区环境应整洁,地面和通道无散乱垃圾和溢流污水。 3.6 厂内绿化面积应不小于厂区面积的 10。3.7 应对焚烧过程中排放的飞灰、污水、烟气和炉渣进行经常性监测和分析,
48、并有完整记录。 3.8 焚烧过程产生的烟气、飞灰和污水在排放前必须经过处理,其污染物排放浓度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 3.9 焚烧后的残渣应作无害化处理。 3.10 厂内生产区臭气应不超过 3 级,在可视范围内,苍蝇不超过 3 只/次。4、作业要领274.1 一般规定4.1.1 运行管理人员应掌握垃圾焚烧处理工艺设备的运行管理要求、技术指标和安全操作规程。4.1.2 运行人员应掌握垃圾焚烧处理工艺设备的运行要求、掌握本岗位运行维护技术要求,遵守安全操作 规程。4.1.3 运行人员必须进行上岗前培训,并持证上岗。4.1.4 工 艺设备 系统启、停前应充分做好检查和准备工作,启、停过程应严格
49、执行操作制度。4.1.5 运行人员应定时巡视,做好运行记录, 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4.1.6 运行人员应及时报告、记录工艺系统和设备运行中出现的故障、问题和异常现象,采取相应措施处 理;运行管理人员应及时分析、报告、通知相关人 员进一步处理。涉及安全的紧急情况应果断采取紧急措施,并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4.1.7 垃圾焚烧厂各项环保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 等的要求。4.1.8 工艺系统和设备的大修、小修作业安排应征求运行管理人员和运行人员的意见。4.1.9 特种设备的使用和运行管理应按国家和行业对特种设备的相关要求执行。4.1.10 稳定运行三年期内应通过质量、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等相关管理体系的认证。4.1.11 垃圾焚烧厂生产设施、设备完好率应达到 95%以上。4.1.12 垃圾焚烧厂年垃圾焚烧处理量应达到设计处理能力。284.1.13 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应按国家和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建立操作规程。4.1.14 垃圾焚烧厂各类设施、设备保持清洁、完好。4.2 垃圾接收系统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