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北 京 市 通 州 区 人 民 政 府 文 件通政发201726 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各街道办事处,各区属机构:现将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2017 年 9 月 29 日 2 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2017 年修订)为进一步完善空气重污染应急机制,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切实减缓污染程度、保护公众健康,依据北京市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结合我区实际对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予以修订。一、预警分级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
2、I)技术规定(试行)(HJ6332012)分级方法,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统一京津冀城市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有关规定,依据空气质量预测结果,综合考虑空气污染程度和持续时间,将空气重污染预警分为 4 个级别,由轻到重依次为蓝色预警、黄色预警、橙色预警和红色预警。 (一)蓝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4 小时均值,下同)200 将持续 1 天,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二)黄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 将持续2 天(48 小 时) 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时。(三)橙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 将持续3 天(72 小时),且出现日均值300 时。(四)红
3、色预警: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200 将持续4 天(96 小时)及以上,且日均值300 将持续 2 天(48 小时)及以上时;或预测全市空气质量指数日均值达到 500。二、应急措施 3 根据空气重污染预警级别,采取相应的健康防护引导、倡议性减排和强制性减排措施。对因沙尘暴形成的空气重污染,按照北京市沙尘暴灾害应急预案执行;对因臭氧引发的空气重污染,及时发布健康防护提示。(一)蓝色预警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减少户外活动。(2)中小学、幼儿园减少户外活动。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
4、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拒绝露天烧烤。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 1 次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施工作业。(二)黄色预警 4 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活动。(3)环保、卫生计生、教育等部门和各区政府分别按行业和属地管理要求,加强对空气重污染应
5、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的宣传。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拒绝露天烧烤。(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 1 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 5 电焊、土石方等施工作业。(3)对纳入空气重污染黄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
6、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4)全区范围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焚烧。(三)橙色预警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2)中小学、幼儿园停止户外课程和活动。(3)医疗卫生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防护宣传和就医指导。2.倡议性减排措施。(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
7、品使用。(5)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实行错峰上下班。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 6 (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 1 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3)在实施工作日高峰时段区域限行交通管理措施基础上,国和国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汽车除外)。(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橙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四)红色预警1.健康防护引导措施。(1)儿童、老年
8、人和呼吸道、心脑血管疾病及其他慢性疾病患者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动;一般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2)室外执勤、作业等人员可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3)中小学、幼儿园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4)医疗卫生机构组织专家开展健康防护咨询、讲解防护知识,加强应急值守和对相关疾病患者的诊疗保障。2.倡议性减排措施。 7 (1)公众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时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2)加大对施工工地、裸露地面、物料堆放等场所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力度。(3)加强道路清扫保洁,减少交通扬尘污染。(4)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在确保达标排放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大气污染治理设
9、施的使用效率。(5)减少涂料、油漆、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使用。(6)企事业单位可根据空气污染情况采取错峰上下班、调休和远程办公等弹性工作方式。3.强制性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前提下:(1)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重点道路每日增加 1 次及以上清扫保洁作业。(2)停止室外建筑工地喷涂粉刷、护坡喷浆、建筑拆除、切割、土石方等施工作业。(3)国和国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国及以上排放标准机动车(含驾校教练车)按单双号行驶(纯电动汽车除外),其中本市公务用车在单双号行驶基础上,再停驶车辆总数的 30%。(4)建筑垃圾、渣土、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清洁能源
10、8 汽车除外)。(5)对纳入空气重污染红色预警期间制造业企业停产限产名单的企业实施停产限产措施。(6)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和露天烧烤。三、应急响应(一)预警发布区应急办负责预警发布与解除信息接收,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负责接空气重污染预警各项指令的传达通报。预警原则上提前 24 小时发布,收到预警信息后,我区按照预警信息要求及时启动相应级别预警,开展区域应急联动。(二)预警响应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在接到预警及响应措施指令后,要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应急措施落实情况。区有关部门要加强对本行业应急措施实施的组织管理。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组
11、织本辖区相关部门严格落实应急措施。区内有关部门要加强预警期间的执法检查,特别是加大对企业停产限产、施工工地扬尘管控、渣土运输车辆遗撒、机动车限行、露天焚烧、违法使用经营性燃煤及劣质散煤等行为的执法检查力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罚。(三)预警调整 9 区应急办、区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市级统一要求根据污染程度变化和最新预测结果适时提高或降低预警级别。(四)预警解除按照全市统一要求,当预测或监测空气质量改善到轻度污染及以下级别,且将持续 36 小时以上,或收到环境保护部发布区域应急联动解除预警信息时,解除预警。(五)信息发布与宣传区委宣传部负责全区的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工作,组织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
12、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及区属各媒体宣传解读预警信息发布和应对工作,加大对应急预案特别是公众健康防护,强制响应措施和公众适应性措施两类应急措施的宣传力度,回应社会关切,动员社会参与,营造全社会共同应对空气重污染的良好舆论氛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区委宣传部要及时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手机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预警情况,加强自身健康防护。协调沟通市级媒体,配合做好应急和保障措施情况开展持续、动态新闻报道,同时加大违法曝光及处罚,压缩违法企业生存空间。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主动向社会发布应对工作信息,加强空气重污染成因的科普宣传和解读,引导公
13、众采用科学方法参与应对和污染减排。四、组织保障 10 (一)组织领导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总指挥由区政府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担任,执行指挥由分管环保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各位副区长任副指挥;成员单位由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主要行政领导和主管领导组成;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区环保局局长担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承担空气重污染应急主体责任。区属各成员单位要加强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的组织管理和指导督促。(二)指挥调度针对不同预警级别设立不同启动方式。发布蓝色预警时,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启动通知;黄
14、色预警时,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执行指挥组织召开应急视频部署会;发布橙色预警时,由副总指挥召开应急启动工作会;发布红色预警时,由总指挥召开应急预警启动部署会。主要针对启动不同层级的预警,提出具体工作要求。针对不同预警级别设立不同检查措施。蓝色预警启动时,相关部门、各属地政府和街道办事处检查落实强制性应急措施;黄色预警启动时,由主管环保、城建、城管、产业的副区长,带队检查各自分管领域的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橙色预警启动时,各位副区长带队检查各自主管行业及分包的乡镇应急响应情况;红色预 11 警启动时,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分别带队检查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况。(三)保障措施空气重污染预警时, 为保障
15、重大国事活动、城市正常运行,在保持应急措施力度不减的基础上,相关成员单位要制定保障项目名单并报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应急预案的总体要求,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情况制定分预案,报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并主动向社会公开。分预案要包括重点大气污染排放的制造业停限产名单和含有污染工序的建设项目施工名单等,列入名单的单位要制定“一厂一策 ”的预案措施,名 单要定期更新。各成员单位要结合部门和辖区实际,认真制定应急分预案,细化应急措施,按照“ 两张网” 模式,编 制行业主管部门台账、属地台账,实现两张网融合。梳理、建立预警期间停工情况名录及人名台账,并及时更新。指导细化行
16、业、辖区工作台帐,在原有措施台账基础上,新增更新婚庆酒店台账、重点路段清扫台账、渣土车台账、停限产企业台账、机关单位限行车辆台账等。(四)应急值守建立完善应急值守制度,保证应急值守系统连接通畅。在确保措施落实的基础上,黄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保持备班备勤;橙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在岗值守;红色预警时,各成员单位要全天(含节假日)值守。 12 红色预警或程度较重的橙色预警时,区应急办会同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将抽调有关成员单位人员组成战时指挥部,进行应急预警指挥、调度、协调等应对工作。(五)督查考核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对全区重污染应急工作开展督查考核。各成员单位要制定督查检
17、查工作预案,负责督促本辖区、本行业具体应急措施的落实。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强化属地监管职能,组织辖区各种执法力量,有针对性地开展现场检查工作。在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对环境突出问题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下发督查通知至各部门、属地政府,提出下达限期整改要点,要求主责部门做到立即整改、及时反馈。(六)责任追究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下设督查办,由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查室、区环境督查办、区委组织部、区监委、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组成,负责督查、监察各成员单位职责履行情况。对因工作不力、效率低下、履职缺位等问题导致应急措施未有效落实的,依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 环
18、境保护违法违纪行为处分暂行规定、 北京市行政问责办法等规定追究党政主要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针对预警指令传达不到位的情况,包括未按要求反馈接收预警指令、反馈行业和属地部门应急措施部署信息、企业未接到 13 行业主管部门及属地预警启动信息等情形,经区级部门督查,发现 1 起责令整改;发现 2 起的,责令相关单位负责人做出书面检查;出现 3 起以上的,将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相关单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针 对 预 警 启 动 1 小 时 后 未 履 行 或 拒 不 履 行 应 急 职 责 及 落实 应 急措施不到位的、区域内重点污染源得不到及时有效控制和消除的、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造成持续不良影响的
19、情形,将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的责任人进行问责。针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因各部门、各辖区相同环境突出点位被区级督查部门通报 3 起以上的,责令相关领导干部及有关人员进行书面检查;通报 5 起以上的,将有关事实材料移送区纪监委或相关问责部门,进行诫勉谈话。针对空气重污染预警期间,因本辖区、本部门污染大气环境问题突出,被市级及以上新闻媒体曝光或被市级及以上机关通报批评、挂牌督办 1 次以上的情形,将按照有关规定,对相关单位的党政主要领导进行问责。针对各部门、各辖区未及时向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办公室反馈措施落实信息、反馈信息不实或整改不到位 1 次以上的,将进行通报批评,责令整改;对违反要求 2
20、次以上的,责令相关单位责任人做出书面检查。针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违反相关规定的责任人员,依法依规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由区纪检监察 14 机关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公众参与倡导市民低碳生活、绿色出行,减少使用油性漆等含挥发性有机物溶剂的使用,拒绝露天烧烤,不露天焚烧垃圾和废物,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要拓展参与渠道,自觉接受公众监督。通过及时发布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应急分预案、公开应急措施等形式,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引导公众依法监督各项措施的落实,发现环境问题和隐患,鼓励向市非紧急救助服务中心举报电话1234
21、5、环保举报热线 12369、城管举报热线 96310 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本预案自即日起施行, 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通知(通政发2016 37 号)同时废止。附件:1.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2.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3.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4.通州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停限产目录5.通州区重点保洁道路台账6.通州区施工工地台账 15 附件 1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成员名单总 指 挥:张力兵 区长副总指挥:崔松光 常务副区长副 指 挥: 洪家志 副区长李亚兰 副区长朱益军 副区长张德启 副区长雷晓宁 副区长阳 波 副区
22、长执行指挥:王岩石 副区长 成 员:裴志刚 区环保局局长吴亚西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石建华 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 孙奎亮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主任程卫民 区市政市容委主任杜 伟 区经济信息化委主任申 健 区教委主任 16 田春华 区卫生计生委主任孟繁虎 区国资委主任刘庆生 区农委主任、农业局局长林 强 通州交通支队政委赵瑞恒 区城管执法局局长房亚军 区水务局局长禹学河 区园林绿化局局长李文华 区气象局局长姜富龙 区交通局局长高树田 通州工商分局局长冯 源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刘永利 区质监局局长王 强 区政府督查室主任李学军 区烟花办主任甄 宇 城市副中心协调办主任张民平 新华街道办事处主任华
23、飞 北苑街道办事处主任陈新全 中仓街道办事处主任孙雪松 玉桥街道办事处主任邓小民 永顺镇镇长刘永忠 梨园镇镇长王 艳 宋庄镇镇长 17 吴孔安 潞城镇镇长曹东波 台湖镇镇长朱春彬 漷县镇镇长陈洪波 西集镇镇长孙 伟 马驹桥镇镇长范亮亮 张家湾镇镇长卢庆雷 永乐店镇镇长古 剑 于家务乡乡长胡克诚 区新城中心区建管委主任姚华松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副主任郭 枫 光机电园区管委会主任刘永忠 宋庄文化创意园区管委会主任赵 军 区文化旅游区管委会主任李墨军 环保园区管委会主任张留树 物流园区管委会主任陈洪波 国际医疗园区管委会主任张洪亮 国际种业园区管委会主任石 宇 台湖高端总部基地管委会主任赖祥
24、生 通州供电公司总经理张增然 区国资公司董事长刘春生 新奥通城董事长 18 附件 2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成员名单主 任:裴志刚 区环保局局长常务副主任:张旭辉 区环保局副局长副 主 任:冯瑾卓 区委区政府环境督查办王练雄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副主任李 琴 区市政市容委环境建设办副主任 官 宏 区经济信息化委副主任袁静华 区教委副主任陈长春 区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韩克非 区国资委副主任魏 奎 通州交通支队副支队长张向忠 区城管执法局副局长董鹏捷 区气象局副局长西宝生 区纪委常委、区监委委员杨跃方 区农委副主任张春良 区农业局副局长欧祝彪 区水务局调研员王春喜 区园林绿化局副局长叶发宏 区交通
25、局副局长 19 赵 岩 通州工商分局副局长王继文 区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韩 涛 区质监局副局长王志泽 区交通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安源良 城市副中心协调办副主任王 刚 新华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曾令发 北苑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王秀民 中仓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刘明晨 玉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胡相林 永顺镇副镇长巩少峰 梨园镇副镇长马宝民 宋庄镇副镇长邓长荣 潞城镇副镇长顾有勤 台湖镇副镇长杨 仡 漷县镇副镇长唐荣光 西集镇副镇长米学忠 马驹桥镇副镇长张凤国 张家湾镇副镇长李立新 永乐店镇副镇长李卫忠 于家务乡副乡长李士龙 区新城中心区建管委副主任何 维 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管委会办公室主任 20 董建雍 光机电园
26、区管委会副主任孙广平 宋庄文化创意园区管委会副主任张宝国 区文化旅游区管委会副主任潘洪跃 环保园区管委会副主任董 彦 物流园区管委会副主任杨跃凯 国际医疗园区管委会副主任郭 磊 国际种业园区管委会副主任余 洋 台湖高端总部基地管委会副主任赵长青 通州供电公司副总经理张千里 区国资公司副总经理魏 越 新奥通城副总经理 21 附件 3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职责分工一、通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和办公室职责(一)指挥部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 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2.研究制定本区应对空气重污染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27、3.负责具体指挥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做好工作;4.负责指挥、协调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工作,督促检查区有关部门和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空气重污染应急工作的落实情况;5.分析总结本区空气重污染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6.组织开展本指挥部所属应急队伍的建设管理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7.承办区应急委和区生态环境建设指挥部大气污染治理分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二)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区环保局) 22 1.组织落实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相关工作;2.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值守工作;
28、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4.组织开展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5.负责接收和传达蓝色、黄色、橙色、红色预警启动和解除的指令;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7.组织拟订(修订)与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成员单位制定(修订)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8.组织开展本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演练;9.组织开展本区应对空气重污染应急宣传教育与培训;10.负责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11.负责联系市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12.承担区空气重污染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二、成员单位职责(一)区
29、交通局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 23 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会同通州交通支队组织实施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3.负责及时组织公共交通运输保障;4.按照不同响应级别措施要求,负责落实部分高污染排放车辆停驶等措施;5.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橙色、红色预警期间 I 类汽修企业、类汽修企业喷涂烤漆工艺停产措施;6.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二)通州交通支队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建立备案名单管理制度,做好对停驶公务车辆和不适用限行
30、措施的社会保障车辆的相关备案工作;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通过广播、电子显示屏等媒介及时向公众告知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的交通管理措施,负责国、国排放标准轻型汽油车(含驾校教练车)禁止上路行驶、机动车单双号行驶的监管执法工作,加大违反规定上路行驶车辆的检查执法力度;4.组织实施关于空气重污染期间采取临时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5.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4 (三)区经济信息化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制定预警期间重点大气污染排放制造业区级停限产名单和“ 一厂一策” 的预案措施;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通州
31、区红色、橙色预警停限产目录内企业停产限产措施以及 11 个乡镇中市级园区和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以外的制造业企业全部停产措施;4.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四)区住房城乡建设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制定预警期间含有污染工序的建设项目施工名单和“一厂一策” 的预 案措施;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组织落实建设施工过程中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土石方、建筑拆除等工序停止施工作业。配合落实相关禁限行措施,禁止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进出施工现场;4.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五)区园林绿化局1
3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5 2.制定预警期间含有污染工序的园林绿化项目施工名单和施工项目预案措施;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落实城区园林绿化项目工地施工过程中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工序停止施工作业。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4.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六)区水务局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制定预警期间含有污染工序的水务项目施工名单和“一厂一策” 的预 案措施;3.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落实
33、水务项目施工过程中有大气污染排放的工序停止施工作业。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4.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七)区市政市容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道路清扫保洁,配合落实工地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重型车辆禁止上路行驶措施; 26 3.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八)区城管执法局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开展施工扬尘、道
34、路遗撒、露天焚烧和烧烤以及无照售煤等违法行为的执法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对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等易扬尘车辆停运情况进行检查;3.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九)区教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加强对在校学生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按照预案要求,组织相关部门采取减少户外活动、停课的弹性教学方式;3.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区卫生计生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组织开展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相关知识的宣传。负责
35、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做好医疗救治保障和应急值守工作;3.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27 (十一)区气象局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向指挥部及相关部门提供气象监测预报信息。(十二)区国资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部门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区属国有企业制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2.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督促有关区属国有企业落实预案“一厂一策”的 应急措施。(十三)区烟花办(设在通州公安分局治安管理支队)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烟花爆竹禁放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负责协调区安全监
36、管局开展烟花爆竹销售管理,负责通知市安全监管局及时组织停止配送、销售烟花爆竹,负责通知通州公安分局加强巡逻检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3.启动黄色以上级别预警时,组织落实属地婚庆场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十四)区交通安全委员会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督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 28 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根据部门职责,制定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公车限行台账,并在红色预警期间组织实施。(十五)区政府督查室和区环境督查办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督查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督查各成员单位职责落实情
37、况。(十六)区监委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监察分预案,细化分解任务措施,空气重污染发生时负责组织实施;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监察各成员单位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十七)区委宣传部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负责制定宣传分预案并组织实施;2.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组织预警宣传、舆情监控、引导等工作。(十八)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辖区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明确应急预警程序,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制定属地台账,并组织村、社区、园区等单位制定应对预案;2.加强对社会公众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落实辖区弹性教学、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道路清扫保洁、制 29 造业停限产、禁放禁
38、烧等各项措施落实,并开展督查检查; 3.分预案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值守工作;4.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十九)各园区、国有企业1.按照应急预案要求编制本园区、行业空气重污染应急分预案,明确急预警程序,细化分解任务措施,并组织园区内所有企业制定应对预案;2.加强对社会公众空气重污染健康防护知识的宣传,组织落实园区内制造业企业停限产、机动车限行、施工工地停工、道路清扫保洁、禁放禁烧等各项措施落实,并开展督查检查; 3.分预案向社会公布,组织开展宣传、培训、演练、应急值守工作;4.对分预案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 30 附件 4通州区红色、橙色、黄色预警停限产目录
39、红色预警 橙色预警 黄色预警 蓝色预警序号 企业名称 所在地 具体地址 停限产措施 停限产措施 停限产措施 停限产措施1 北京嘉正伟业包装印刷有限公司 潞城镇 城工业区东小 营临55号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2 北京惠众环通包装有限公司 潞城镇 西堡村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3 北京荣晟海达玻璃有限公司 潞城镇 西堡村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4 北京三江开原玻璃有限公司 潞城镇 西堡村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5 北京东兴茂木制品有限公司 潞城镇 甘棠工业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6 朋友跃发(北京)制刀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7 北京闼闼同创工贸有限公司 潞城镇
40、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8 北京榔朗情家具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9 北京紫禁城漆业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0 北京日佳柏莱窗业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1 威达豪(北京)工贸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2 北京市同益化纤棉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3 北京金佩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4 北京志峰华源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5 北京九州顺安木业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6 北京市华利达保温材料厂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7 北京市鑫正泰建筑幕墙工程有限公司 潞城镇 食品工业园区 停产 停产 停产 停产18 中国农业出版社印刷厂 北苑 北苑南路32号 全部停产 停产全部印刷 停产8台 停产5台JS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