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附件 2政策性加分考生应携带的证件及材料 (一) 选聘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任职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须有审核通过落款和签名);2.黑龙江省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合同书(第一个服务期满后续聘的考生,须同时携带首个聘期合同和续聘合同);3.所在县(市、区) 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二)“三支一扶 ”计划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须有审核通过落款和签名);2.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 ”服务证书。(三)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生 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须有审核通过落款和签名);2.黑龙江省基层青年工作专项
2、行动志愿者鉴定表;3.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书;4.续签的考生须提供团省委出具的有服务期限和考核结果的证明。(四)村村大学生行动计划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须有审核通过落款和签名);2.村村大学生行动领导小组项目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协议书;3.所在县(市、区) 委组织部开具的服务期满以及考核结果等次证明。(五) 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特设岗位计划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须有审核通过落款和签名);2.省教育厅出具的项目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证明;3.所在县(市) 人社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出具的服务期满考核表。(六) 在城乡基层公益性岗位的高校毕业生1.考生本人二代身份证、审核通过后的报名登记表(须有审核通过落款和签名);2.公益性岗位就业协议或劳动合同;3.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注:基层公益性岗位高校毕业生报考公务员及事业单位资格认定表中,县(区)就业部门意见应写明:考生工作是否满 2 年,考核是否合格以及是否在岗,承办人签字,单位公章,审核日期等;县(区) 就 业部门认定后由市( 地)就业部门认 定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