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办法 一、为加强学校餐厅、小卖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学校食堂与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监督办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办法。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卫生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责任。 三、建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备案制。适时将本单位的卫生许可证、工商(税务)登记证,从业人员名册、健康证、上岗证,食物采购的各项索证,特殊容器的相关资料,以及卫生安全管理制度等(复印件)报学校主管部门备案。 四、严格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报告制。凡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
2、必须在第一时间内报告学校主管部门,并采取有效措施,把危害控制在最小范围。否则按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办理。 五、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组织。学校成立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组,杨姗任组长,冉伟任副组长,冉景荣、王小琴、田景峰、冉军、彭波为成员,具体负责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工作。并成立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小组人员另附资料。 六、抓好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工作。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组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食品卫生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小组须经常深入餐厅、小卖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 七、建立食品卫生安全责任追究制。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责任人,以及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报的责任人,将给予处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在各班及校会上进行宣传教育。 九、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车田乡育才私立中学2021年9月8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