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附件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刘延东副总理关于地方志工作的重要讲话、批示以及第五次全国地方志工作会议精神,保障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全面、客观、系 统记 述我国城镇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成果,充分利用地方志体裁的独特优势,传承和抢救乡土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乡情怀,为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发展道路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二、目的意义中华文明璀璨
2、夺目,绵延不断。名镇承载着丰富生动的传统文化和历史记忆,传承着中华文明血脉,在各地经济、社会、文化发展进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当前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我国城镇化建设日新月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城镇化建设,中共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等多次作出重大战略部署,专门制定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伴随城 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基层政区变动频繁,一些名镇甚至是千年古镇所承载的重要历史文化信息、传统文化信息不断消亡,乡土文化和民俗文化不断流失。在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留住乡音、乡思、乡风,保留乡土文化记忆,继承传统文化精华,
3、挖掘历史智慧,让百2姓望得见山、看得见水、记得住乡愁,成为推进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保护抢救、传承保存、开发利用宝贵的乡镇文化,近年来,全国地方志系统掀起了编修乡镇志热潮,积累了宝贵的经验,涌现了大量的成果。启动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全面、翔实记录城镇化发展历程,适应了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当前地方志事业发展的需要,对展示改革开放成果;对传承名镇文脉、重塑特色,抢救和保存传统文化、乡土文化、民俗文化,满足乡镇居民文化需求;对展示乡镇个体发展脉络,摸索乡镇发展经验,提炼发展思路,梳理发展模式和发展道路;对充分发挥地方志存史、资治、教化功能,引导全国乡镇志编修科学发展,培育爱乡、爱国情怀
4、,均具有重要意义。三、总体设计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为龙头,以打造系列精品镇志为目标,通过创新组织编纂模式和体例内容,出版一批质量高、影响大、社会效益好的名镇志。范围包括:(一)历史文化名镇主要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文物局评定的中国历史文化名镇为入选对象。对于历史上曾经作为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中心或者军事要地,或者发生过重要历史事件,或者其历史人物、传统产业、历史上的重大工程对本地区的发展产生过重要影响,或者能够集中反映本地区文化特色、民族特色,或者作为某种文化、习 俗发源地或传承地的镇,可酌情收录。(二)经济名镇3以国家统计局农村社会经济调查总队公布的全国综合实力“千强镇
5、”中有产业特色、其 产业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的名 镇为主要入选对象。(三)其他特色名镇以获得国家级荣誉称号的具有某方面特色的镇为入选对象,如全国文明镇、全国特色景观旅游名镇、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全国小城镇建设示范镇、全国绿化百佳镇等,或由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认定,获得“XX 之都”“XX 之镇” 等称号的特色镇。与镇同级的乡、街道办事处可参照以上各名镇标准申报。四、编纂要求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作适当创新。以记载镇域范围内的微观资料为主,详市县志之所略。根据不同类型名镇的特点,有选择性地记述域内自然、政治、经济
6、、文化、社会、生态的历史与现状,重在突出名镇“ 名”与“特” 的内涵,从而达到 执简驭繁、文 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传播的目的。具体如下:(一)志名、编者名、断限以下限时的行政区域名称冠名,如镇志。编者名统一使用为“XX 省(市、区)XX 县 XX 镇志编纂委 员会”或“XX 省(市、区)XX 市 XX 区 XX 镇志编纂委员会”。全志统一标注“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 标识。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发展脉络,各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 ;下 限 一 般 断 至 各 镇 志 启 动 编 修 年 份 ,个 别 重 大 事 项 可 延 至 搁 笔 。4(二)体例采用纲目体,横排门类,纵述史实。篇目设置不求面
7、面俱到,但要做到主线清晰、大事必录。特色不突出、特点不鲜明、特征不明显等一般意义的内容可略去不载。合理运用述、记、志、传、图、表、 录等体裁。以志为主,述而不论,生不立传。(三)资料入志资料应丰富、真实、准确、典型,能够反映事物发生、发展、演变过程,补市县志所不足。注重选用特色资料、微观资料,注重收录调查资料和口述资料。(四)图照卷首设本行政区域位置图、行政区划图。志中随文配图,图下设说明文字,图文并茂。图、照选用应注重典型性、资料性、艺术性,无广告色彩,无个人标准像和领导工作照,无修饰加工。各志图照与文字比例为 1:3。(五)行文使用规范的现代语体文记述,不用总结报告、新闻报道、文学作品、教
8、科书、论文等写法。除引文外一律采用第三人称。文字应朴实、 严谨、简洁、流畅、优美,可读性强。(六)字数版面字数在 40 万字左右。五、报送和审查验收(一)申报按照关于加强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工程报送工作的通知(中指办字20151 号)要求,由所在镇政府申报,填写中国名5镇志文化工程申报表,经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推荐、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审核、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复核,各级盖章后上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评议审定。成熟一个,上报一个,不必集中申报。(二)评选由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视申报情况适时组织召开评审会,对申报的镇志进行评议审定。入选名单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文件形式公布,并
9、在中国地方志网站、方志出版社网站、中国社会科学网、 中国方志通讯等媒体上发布。(三)组织编纂各镇志由承编单位负责组织编纂,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提供人员培训和业务指导。(四)审查验收志书编纂完成后,由县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初审,地市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复审,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终审验收。(五)出版发行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将通过终审验收的待评选稿上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经学术委员会评议审定通过后,由方志出版社出版发行。六、组织领导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设立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学术委员会和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作为组织领导机构。(一)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主 任:李培林副主
10、任:赵 芮 冀祥德 刘玉宏 邱新立6成 员:由各省(自治区、直 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负责人担任。编纂委员会负责统筹规划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的实施和丛书的组织编纂工作,研究解决本文化工程实施和丛书组织编纂、出版工作中的重大事项。(二)中国名镇志丛书学术委员会主 任:李培林副主任:赵 芮 冀祥德 邱新立委 员:由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学术委员会成员,有关科研机构和高等院校、地方志工作机构的学者、专家担任。学术委员会负责对申报名镇志的待评议稿进行评议审定工作,研究解决丛书编纂工作中的专业和学术问题。(三)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主 任:冀祥德副主任:邱新立编纂委员会办公室设在
11、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方志处,负责丛书编纂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审核把关,以及调研、培训、组织出版、宣传等工作。(四)成立各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工作协作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志工作机构应根据实际成立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工作协作组,负责协调本区域名镇志的报送、组织编纂、审查验收等工作。协作组由省级地方志工作机构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并设 1 名专门联络员,负责7具体联络工作。协作组名单报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备案。七、经费保障入 选 中 国 名 镇 志 文 化 工 程 的 镇 志 所 需 编 纂 经 费 由 所 在 镇 或 者承 编 单 位 承 担 ,有 条 件 的
12、省 、市 、县 地 方 志 工 作 机 构 应 给 予 适 当 支持 。出 版 经 费 由 中 国 地 方 志 指 导 小 组 办 公 室 和 方 志 出 版 社 承 担 。八、实施步骤(一)第一阶段(自发文之日起至 2015 年 7 月)全面启动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组织召开有关会议,组织开展培训,推出第一批名镇志。(二)第二阶段(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12 月)形成影响范围较大、质量较高的名镇志编纂出版成果群,加大宣传力度,扩大社会影响,探索开发利用途径,初步形成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品牌。(三)第三阶段(2018 年初以后)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创新开发利用方式和手段,提高社会认
13、知度、市场认可度,继续扩大社会效益,形成中国名镇志文化工程名牌,成为全国方志文化精品。附件:1中国名镇志丛书凡例(草案)2中国名镇志丛书基本篇目3中国名镇志丛书行文通则8附件 1中国名镇志丛书凡例(草案)一、指导思想 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和科学 发展观为指 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 观点和方法,客观、系统记述名镇发展变化进程和改革开放成果,传承和抢救乡土历史文化,激发爱国爱乡情怀,为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发展经验、发展模式、发展道路提供历史智慧和现实借鉴。二、质量要求 编纂 质量要求参照中国地
14、方志指导小组印发的地方志书质量规定执行。在坚持志体的前提下,体裁运用、篇目设置、资料选择等作适当创新。内容以记载镇域范围内的微观资料为主,详市县志之所略。根据不同类型名镇的特点,有选择性地记述域内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与现状,重在突出名镇的“名” 与 “特”的内涵,从而达到 执简驭繁、文约事丰、易于阅读、利于普及的目的。三、时间断限 为全面反映入志事物 发展脉络,各志上限尽量追溯至事物发端;下限一般断至各镇志启动编修年份,个别重大事项可延至搁笔。9四、记述范围 记述地域范 围以下限年份的行政辖区为主。为体现名镇在更大区域内的意义,可以从更开阔的区域视野记述与该镇相关的内容。五、总体
15、结构 横排 门类,纵述史实。统一采用纲目体,设类目、分目、条目三个层次。所设类目除中国名镇志丛书基本篇目要求的必设内容外,其余由各镇志依照突出时代特色、地方特色的原则自行安排。六、体裁形式 综合运用述、 记、志、传、图、表、录等各种体裁,以志体为主。七、语言文体 除引用文字和附 录文献资料外,统一使用规范汉字及现代语体文记述体。记事坚持秉笔直书、述而不作,只记事实,不作评论,寓观点于材料之中。行文力求朴实、严谨、简洁、流 畅、优美,具有较强可读性。八、人物载录 本志设“历史名人” 与“名人与名镇”两个分目。“历史名人 ”遵循“生不立传”原则,按生年排序。只 选录对本镇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历史人物,
16、不面面俱到。 “名人与名镇” 收录在政治、经济 、文化、社会等方面有重大影响的著名人物(政治家、艺术家等)在本镇的活动和对本镇发展所作的贡献。九、图照表格 志中随文配 图,图下设文字说明,图文并茂。图、照和表格统一编排序号。十、数据 各镇志所需数据一般采用政府统计部门数据,无政府统计部门数据时选用主管部门正式提供的数据。十一、计量单位 采用国务院 l984 年 2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斗、石、里、尺、10磅、华氏度等,在引文时可照录,但以类目为单位首次出现时应加注。十二、纪年 中华民国以前的纪年,先书历史纪年,其后括注公元纪年。自中华民国成立后的纪年,均
17、使用公元纪年。志书中“XX 年代 ”,凡未加世纪者,均指 20 世 纪的年代。志中所称“解放前(后) ”,以当地解放日为 界;“新中国成立前(后)” ,以中 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日 1949 年 10 月 1 日为界;“ 改革开放前(后)” ,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的 1978 年 12 月为界。十三、称谓 各镇志 记事概以第三人称记述。人名直书其姓名,必要时冠以职务职称。地名以现行标准地名为准。如使用历史地名,于每个条目首次出现时括注现行地名。各个历史时期的党派、团体、组织、机构、职务等均以当时名称为准。对于称谓过长而又频繁使用者,于首次出现时使用全称并同时括注简称,之后使用简称。十四、数字、
18、标点 遵循国家标准和出版规定,志中数字书写以 GB/T158352011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为准,使用标点符号以 GB/T158342011标点符号用法为准。十五、注释 为体现 学术规范,志书所用重要资料应尽量注明出处,注释方式因事而异。行文中的注释,一律采用当页下脚注;附载文章于篇后注明资料来源。十六、本凡例对于各镇志编纂中的未尽事宜,均在“编后记”中予以说明。11附件 2中国名镇志丛书基本篇目总 序一 王伟光总 序二 李培林地 图 :4P凡例目 录概述概括性地介绍名镇的发展全貌、总体面貌和特点;名镇的保护与开发;名镇在当代转型创新发展的路径等。要注意突出重点,交代线索,言之有物,言简意赅。 基
19、本镇情区位:自然地理区位、交通地理区位、经济地理区位等。建置沿革:镇名由来、辖区变迁、所辖村落历史变迁等。地理:自然环境、地形地貌、气候、主要山水、自然资源等。人口:人口总量、民族构成、主要姓氏、人口源流迁徙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概况等。镇区功能布局、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政事民生:有本镇特色的重大政事、居民生活等。大事纪略对本镇发展具有重要影响、重要历史意义的大事,按照时间12顺序采用纪事本末体记述。文物胜迹(主要针对历史文化名镇)文物古迹历史与现状,在全国或国际上具有重要影响的文物古迹可升格为类目。古镇保护(主要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古镇风貌、历史文化保护区及古建筑保护等。经济产业(主
20、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镇)经济发展现状、支柱产业、全国地位、经济发展过程等。商业贸易(主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镇)历史上有影响的商贸行业、老字号、商贸企业集团、商业街区和专业市场等。特色优势(主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名镇)行业或地域特色、发展历程、地位作用等。特色产业(主要针对经济名镇、专题特色名镇)产业的历史形成、产业集群和产业链、专业市场、骨干支柱企业以及行业文化等。以单一产业闻名的镇可以该产业设类目。特色文化(主要针对专题特色名镇)非物质文化遗产、具有重要影响的特色文化等。旅游名胜(主要针对历史文化名镇和专题特色镇)旅游线路、景区景点、旅游节庆、旅游服务等。风 土 风情美食小吃、土
21、特名产、生活习俗、庙会集场、岁时节俗、传统风俗、民间礼仪、方言土语等。名人与名镇13历史名人(如果名镇主要以某一个人最具影响,可单独设章)名人与名镇(只写名人与该镇发生关系产生重要影响的历史片段)艺 文歌咏本地的有代表性的诗文、书写本地风物的代表性楹联、民间传说、文献书目(包括志乘和其他地方文献)等。 附录 参考文献 编后记说明:1. 标“”号的为必设篇目,标“” 号的为自 选篇目。2以上篇目标题仅为参考,不作为指定篇目标题,各镇志作者可按篇目中内容自拟更加精练优美、生动活泼、突出本镇文化气息的标题。3在确保志体前提下,各镇志在篇目设置、体例体裁方面可进行适当创新,重点突出“名” 与“特”。4
22、各 篇 目 前 设 无 题 小 序 。用 以 概 括 本 篇 的 总 体 面 貌 和 特 点 等 。要 注 意 突 出 重 点 ,交 代 线 索 ,言 之 有 物 ,言 简 意 赅 ,可 读 性 强 。14附件 3中国名镇志丛书行文通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名 镇志丛书收入各志编写,根据国家有关规定, 结合本丛书编纂实际,制定本行文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第二条 本志使用记 述体,以现代语体文表述。要求文风严谨、朴 实、简洁,可 读 性强,行文流畅,内容表述准确、清楚。所用词语、 计量单位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图表绘制、标题排列、文字书写必须清晰、规范。第二章 标题、目录第三条 全志按
23、类目、分目、条目三个 层次排列。类目、分目、条目标题前不加序号。条目以下一般不设标题,如确实需要,则依次冠以楷体小标题。第四条 各志目录编 到“ 条目”一级。第三章 文字、标点第五条 全志用字以 现代汉语通用字表和 1986 年 10 月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简化字总表为准。古籍引文及古人名号如简化后易造成误解的,可仍用繁体字,个别冷僻字加注音。异体词用法参照 2002 年 3 月 31 日教育部、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发布的第一批异体词整理表(施行)。15第六条 外文字母一律按印刷体 书写,易混淆时须注明语种(如法文、英文等)。第七条 标点符号按国家技 术监督局 2011 年批准的中华
24、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标点符号用法使用。表示数值的范围,用浪纹连接号“” ,如“1991 年1992 年”“2030 ” ;两个相关的名 词( 汉字)构成一个意义单位,中间用占一个字位的横线连接号“”,如:“北京 广州直达快车” ;表示产品型号,中间用占半个字位的连接号“-”,如:“神盾 100-120型 X 光机” 。第四章 专有名词、术语第八条 较长的专用名词(如文件、会议、公报、组织机构名称等) 多次出 现,在第一次出现时必须使用全称,并括注简称,再次出现时可用简称。第九条 简称必须按志体规范。如“中国共 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简称“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 ”,不简称“三中全会
25、 ”或“十一届三中全会”;“ 中共中央 ”不简称“党中央” ;“中共十五大 ”不简称 “党的十五大”或“ 十五大 ”;“加入世界贸易组织” ,不 简称 “入世”。某些词语加引号应与国家出版物一致。如:“文化大革命” , “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 “三个有利于”, “两手抓、两手都要硬”, “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 ,“左” 的错误。涉及台湾地区的所谓政府机构,均须加引号,如“行政院” 。对台湾当局以所谓“国家 ”“中央”“ 全国”名 义设立的官方机构中官员的职务名称,对台湾当局及其所属机构的法规性文件与各式官16方文书等,对具有“ 台独” 性质的组织和政治 术语等,均应加引号。第十条 记述各个
26、历史时期的朝代、行政机构、党派团体、官职、地名等,一律采用当时称谓。古地名在各章第一次出现时应括注今名。第十一条 外国地名、人名、党派、政府机构、报刊、书籍等译名,均以新华社译名或专业工具书通用译名为准。鲜为人知的专名,需括注外文原名。第十二条 人物一律直 书其姓名,不加“ 先生”“同志”等礼貌词,也不加褒贬之词。必须说明身份时可冠以职务职称,如市长某某某、镇长某某某。第十三条 用第三人称表述,不用 “我镇”之类的词语。第十四条 引用文件一般不引文号,如文件名称不宜公开,可写“ 根据有关 规定”。第十五条 专业术语的使用务求规范、准确,一般以各专业辞典正条为准。第五章 时间第十六条 表述时间必
27、须有确指,不得使用“今年”“去年”“近年” 之类的代词,也不用 “最近”“目前” 等概念词。第十七条 中华民国以前的纪年,先书历史纪年,括注公元纪年。年号在前,如: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 年)。年号不用“宋太祖元年”“唐太宗初年” 等,一律采用明确的年号。自中 华民国成立后的纪年,均使用公元纪年。第十八条 人物生卒年之间使用“”字线 ,如:“ 毛泽东(18931976)”。17第十九条 年份不能简称,如:“1991 年”不能写作“91 年”,“l992 年 1994 年” 不能写作“199294 年 ”。本志中的“XX 年代”,凡未加世纪者,均指 20 世纪的年代。第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
28、立前、后,不简称“建国前”“建国后” ,可用 “新中国成立前 ”“新中国成立后 ”。称“解放” 必须让读者明了所指的地域,如:“XX 镇解放后”“XX 镇解放前夕”。第六章 数字第二十一条 下列情况应当使用阿拉伯数字:(一)表示公历世纪、年代、年、月、日、时、分、秒,如:20 世纪 80 年代,1995 年 7 月 1 日,8 时 30 分 20 秒。(二)表示民国纪年中的年份,如:民国 10 年。(三)表示年龄,如:60 岁。(四)表示统计数字、倍数、百分比、分数,如:150 公斤、3 倍、l2、 1/3。(五)表示温度、功率等物理量,如:30C、 25 瓦。(六)表示地理经纬度,先记述纬度
29、,后记述经度,如:东经ll3739”,北纬 111739”。(七)引文标注中的版次、卷次、页码,如:l981 年第 l 版第 1卷第 70 页。(八)部队番号、证件号码、产品型号和其他序号、代号、代码,如:84026 部队、国家标准 GB2312-80、国内统一刊号 CNll-1399、HP-3000 型电子计算机。第二十二条 下列情况应使用汉语数字:18(一)表示序数,如第一章、第二名。但与阿拉伯数字连用时则改用阿拉伯数字,如:“1992 年第 2 期”,不写作“1992 年第二期”。(二)相邻的两个数字并列连用表示概数,必须使用汉字,连用的两个数字之间不得用“、 ”隔开,如:四十五六 岁、
30、三四天、七八十种、一两个小时、五六万套。(三)带有“几” 字的数字表示 约数,必须使用 汉字。如:十几年、一百几十次、几十万分之一。(四)用“多 ”“余”“左右”“上下”“约”等字表示的约数,一般用汉字。如果是具有统计和比较意义的一组数字,其中既有精确数字,也有用“ 多”“ 余” 等表示的 约数时,为 保持局部一致,其约数也可以使用阿拉伯数字。如:共选送摄影作品 60 多幅、书画作品16 幅、其中有 l0 余项 作品获奖。(五)朝代纪年、农历月日、星期,如:清光绪三年、农历三月十五日、星期六。(六)位于定型的词、词组、成语、习惯用语、诗词、古文中的数字,缩略语或具有修饰色彩的词语中作为语素的数
31、字,如:“五四” 运动、一系列。(七)整数一至十,如果不是出现在具有统计意义的一组数字中,可以用汉字,但要照顾上下文,保持局部一致。如:一个人、三本书、六条意见。(八)含有月、日简称表示事件、节日和其他意义的词组。涉及一月、十一月、十二月,应用间隔号“ ”,将表示月和日的数字隔开,并加引号,避免歧义,如:“一二八 ”事变、 “一二 九”运动;涉及其他月份时,不用间隔号,是否加引号,视事件知名度而定,如:19五卅运动、 “五二”声明。对现代、当代事件,可使用约定俗成的阿拉伯数字表示法,如:“512”汶川特大地震、 “420”专案组等。第二十三条 全书行文和图表中的数字一律不分节,如“5678.3
32、3 万元 ”,小数点前不采用三位数分节法;有小数位的,小数点后只保留两位,如 5678.33,小数点后的末位为“0”的,应删去“0” ,只保留一位,如:5678.30 应表述为 5678.3。五位数以上(含五位数)的多位数,在行文中一般改写为以万、亿作单位的数,但不能以十、百、千、十万、百万、千万、十亿、百亿、千 亿作单位(千克、千米、千瓦等法定计量单位不在此列)。原则上,小数点后根据四舍五入原则保留两位,如:“l3500 公里”写作“l.35 万公里 ”,不能写作“l 万 3 千 5 百公里 ”;“123456 元” 写作“12.35 万元 ”。同一图、表中,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原则上应相同。第
33、二十四条 本通则未提及的数字用法,应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2011 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出版物上数字用法为准。第七章 计量单位第二十五条 计量单位采用国务院 l984 年 2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历史上使用的计量单位,如斗、石、里、尺、磅、华 氏度等在引文时可照录,但以类目为单位首次出现时应加注。第二十六条 行文中除摄氏度()、角度()、角分( )、角秒(”)外,其余 计量单位一律使用汉字而不用 单位符号。如:“68 公里” 不写作 “68km”。在必须载录的公式中,计量单位可使用符号。20表示某一范围的数量,数字后均要有量词。如:150 米200米,6 l2
34、,2500 元3000 元。第八章 注释、引文第二十七条 行文中的注释一律采用页下注(即脚注),每页单排, 顺序编号采用注码、 、,不编通码。第二十八条 引文要忠实于原文,不得随意改动。衍文和明显的错别字加圆括号“()”,改正和增补的字加方括号“”,残缺的字则用“”充填,缺多少字就填多少个“”。第二十九条 引文必 须注明出处,注释应要素齐备,便于读者查核原文。引自书籍者,注明作者(编者)姓名、书名、卷次、页码、出版单位、出版时间。如:“ 列宁:新生的中国 ,见列宁全集,中文2 版,第 22 卷,208 页,北京人民出版社,1990。 ”引自报刊者,必须注明作者姓名、文章标题、报刊名称、年月日或
35、期数,如:“ 李四光:地壳构造与地壳运 动,载中国科学,l973(4),400 页429 页。 ”引用网上资料,要注明网站(网址) 、标题、作者(编者)、下 载时间。第三十条 尽量引用原著,一般不用转引。如确需转引,须准确引用,并说明转引自何处。第三十一条 引用原文需加引号,转述大意不加引号。第九章 图、照、表第三十二条 图、照、表应做到精(精心设计)、准(准确细致)、简(简明具体)、清(清晰整洁)。选用图、照应注重文献价值,突出时代特色和本镇特点。21如引用资料的图、表,最后全书将统一标注来源,不单一标明;如由资料等制得的图、表,在图或表下标明如下文字:“由整理而得 ”。第三十三条 图、照、
36、表应统一标明编码序号,用两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层次,中间用连接号“-”隔开。第一个数字为类目的序号,第二个为图、照、表的序号。如第五个类目中的第 10 张表,可表述为“ 表 5-10”。第三十四条 图包括地图、函数曲线图、结构图、示意图等,要求要素齐全、内容清晰,一般要求电脑制作。图应包括画面、图片文字说明两部分。图片文字说明包括图名等几种形式。照片应主题明确,图像清晰,注明时间、地点、事物、需要说明的人物的位置及时任职务,无广告色彩。书于图下居中,前标序号,必要时在图题后括注绘制时间。如“图 1-3 明张介宾景岳全书书影” ;“图 2-2 清代的 XX 镇集市”;“图 4-1 摄于(时间、地点)
37、” 等。各篇所选(制)的 图稿应随文附图。第三十五条 表包括统计表、类目表,要求归类得当、类目明确、数据准确。表一般包括表名、表体两部分。表名应包括时间、单位名(或地名) 、事 项等要素, 书于表体上面居中,前 标序号,如“ 表 1-3 1937 年1947 年 XX 镇土地面积统计表 ”。表体中计量单位如相同,则 在表的右上角书写计量单位;如各栏单位不相同,则在表内单位栏中分别注明。表身上下边用粗线,左右边不用线,分栏线用细线。表体中空白表示缺资料(应有而未有),一字线“”表示没有数据发生或数据为零,符号“”表示有数据但未达到计算单位要求的最低点。22表应尽量完整排列于一页之内或先双后单两内
38、页中;如转页续表,表内横目不能省略,且在表体上面左侧注明“(续表 X-X)”字样。第三十六条 照片包括黑白照片和彩色照片,每张照片均须有简洁文字说明,并标明序号,图随文走。地图应报该镇所在省测绘局审核,并取得审图号,标注于地图左下角。第十章 送审要求第三十七条 送审稿需提交 纸质打印稿一份,用 A4 纸单页打印。页面上空 5 厘米,下、左、右各空 3 厘米。在左边装订。同时还需上报载有相关内容(word 版本)的光盘两张。第三十八条 送审稿封面标书名,然后排编纂人员名单位、目录和正文。第三十九条 排版顺序:(一)封面卷名排初号魏碑体。(二)编纂人员名单编纂分工排四号黑体,编纂人员名字排四号宋体
39、。(三)目录“目录”两字排一号宋体,字 间空 2 个字位(即空两格); 类目级排小四号黑体;分目以下目录排小四号宋体。(四)正文小四号宋体。第四十条 正文标题 :23一级标题(类目):二号黑体,居中,占一页。标题若为 2 个字则字间空 2 个字位(即空两格),3 个字则字间空 l 个字位,3 个字以上不空位。二级标题(分目):三号黑体,页首居中,占一行,上下各空一行。标题 文字间空位办法同上。三级标题(条目):四号黑体,居左,与正文接排。第四十一条 图片:(一)图片存储文件大小在 1M 以上,文件格式为*.tif 或*.jpg。电子稿件如因文件较大,存储介质以 DVDROM 光盘为主,盘内文件
40、名务必为该图的图说。电子稿件务必以类目、分目、子目为文件夹存储。植入 WORD 文件内的图片不利于印刷,视为无效文件。(二)提供一幅具有代表性的本镇图片用于封面设计,图片存储文件大小在 3M 以上。(三)提供一幅本镇地图电子版,以.ai 或.cdr 格式保存。第四十二条 表格:表题:四号黑体,置于表上方,居中。表序号:五号宋体,置于表的左上方,左空 1 个字位。表文(栏目):五号黑体。表内文字、数据:五号宋体,数据个位对齐,文字左边对齐或居中(可根据美观统一的原则进行微调)。表注或文字说明:五号楷体,置于表下。第四十三条 正文和目录分别编写页码。第四十四条 送审稿要求达到齐、清、定。24齐:志稿正文(包括图、照、表)、辅文(包括目录等)均齐全无缺。清:文稿各部分均符合通则要求,规范、清晰。定:送审稿必须有该镇志主编签名和审核单位公章,以示负责。第十一章 附则第四十五条 本通则 解释权归中国名镇志丛书编纂委员会办公室。第四十六条 本通则自公布之日起实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