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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碳市场.pdf

上传人:天天快乐 文档编号:1610007 上传时间:2018-08-11 格式:PDF 页数:45 大小:1.94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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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 湖北碳市场 【市场信息】 湖北碳市场 12 月交易数据 1 【市场动态】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助力贵州省碳市场建设 6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助力石化、化工行业能力建设工作 8 国家应对变化专家委员会 副主任 何建坤 一行调研我中心 11 国内 碳市场 【市场信息】 国内碳市场 12 月份交易数据 13 【政策研究】 张勇副主任、解振华特别代表出席全国碳市场建设思路讨论会 15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二级市场应作为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核心 16 齐绍洲、程思:妥善处理碳市场建设中的“ 五个不 ” 18 【碳金融】 绿色金融迎来最好发 展时机 年投资需求或达万亿 23 【 CCER 专

2、题】 国内 CCER 项目发展最新进展情况汇总分析 24 【 中国碳市场 】 转型发展与落实 巴黎协定 目标 兼论“ 戈尔悖论 ” 之破解 37 国际 碳市场 【最新动态】 白宫易主对气候治理并无大碍 37 【热点观察】 戈尔亲自“ 讲授 ” 气候变化,特朗普学到了什么 38 【政策研究】 新报告揭示多个极端天气事情与气候变化相关 40 美能源部前官员:气候变化治理彰显中国全球领导力 41 湖北碳市场快讯( 12 月刊) 1 【市场信息】 湖北碳市场 12 月交易 数据 一、 累计总成交量及总成交额 截至 2016 年 12 月 31 日,湖北碳市场 配额 共 成交 2.93 亿吨 , 成交总

3、额 69.43亿元 。 除一级市场 (配额 拍卖 )外,湖北二级市场累计成交 2.91 亿 吨,占全国 78.21%;成交额 69.03 亿元 ,占全国 82.32%。 其中 ,现货市场 线上 公开交易 累计 成交 3121.08 万吨 , 占全国 49.36%;成交额 7.01 亿 元,占全国 42.29%。 注:由于上海、北京、 福建 未公布大宗成交额,因此未计入全国碳市场交易总额。 二、 当月总成交量及成交额 当月配额成交总量 1058.68 万吨,成交总额 1.55 亿元,其中,线上公开交易 233.34万吨,成交额 3825.37 万元;定价转让交易 607 万吨,成交额 7164

4、万元;现货远期成交 218.34 万吨,成交额 4522.64 万元。 2 三、 日均成交量 湖北 碳市场 12月配额日均成交 10.29万吨,其中, 线上 公开交易 日均成交4877吨 ,定价转让 日均成交 2910吨,现货远期日均成交 9.51万吨。开市以来累计日均成交 43.59万吨,占全国的 68.23%。 注:由于四川暂未 进行配额交易, 目前 以 CCER 交易 为主 。 四、 日均成交金额 湖北 碳市场 12月配额日均成交 209.62万元,其中, 线上 公开交易 日均成交9.22万 元 ,定价转让 日均成交 3.17万 元, 现货远期日均成交 197.23万元。开市以来累计日均

5、成交 1031.88万元,占全国的 82.43%。 二级市场日均成交量(吨) 12 月日均成交量 占比 累计日均成交量 占比 湖北 102,932 19.17% 435,852 68.23% 深圳 37,687 7.02% 21,415 3.35% 上海 27,513 5.12% 22,270 3.49% 北京 9,431 1.76% 14,090 2.21% 广东 263,098 49.00% 44,590 6.98% 天津 0 0.00% 3,281 0.51% 重庆 14,532 2.71% 1,185 0.19% 四川 0 0.00% 0 0.00% 福建 81,789 15.23%

6、96,075 15.04% 总计 536,983 100% 638,757 100% 二级市场日均成交金额(元) 12 月日均成交金额 占比 累计日均成交金额 占比 湖北 2,096,229.15 28.88% 10,318,828.95 82.43% 深圳 894,822.81 12.33% 693,398.94 5.54% 上海 473,806.40 6.53% 198,090.76 1.58% 地区 指标 地区 指标 3 注:由于四川暂未 进行配额交易, 目前 以 CCER 交易 为主 。 五、 成交价格 12月,湖北碳市场配额日成交均价震荡上扬。当月成交均价 18.91元 /吨,较上月

7、( 16.77元 /吨)上涨 12.77%。北京 44,991.95 0.62% 311,333.11 2.49% 广东 3,308,879.27 45.59% 622,622.05 4.97% 天津 0.00 0.00% 53,420.94 0.43% 重庆 135,671.35 1.87% 16,813.45 0.13% 四川 0.00 0.00% 0.00 0.00% 福建 303,308.27 4.18% 303,308.38 2.42% 总计 7,257,709.20 100% 12,517,816.58 100.00% 4 本月现货远期 价格持续上行 , 月均成交 价 20.73元

8、 /吨 ,较上月 17.94元 /吨 ,环比上涨 15.55%。 5 【市场动态】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 培训中心助力贵州省碳市场建设 湖北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2016 年 11 月 4 日,国务院正式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 ,再次突出了建设和运行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与此同时,围绕 2017 年建立全国碳排放交易体系的一系列基础性工作正在国家发改委的统一安排下紧锣密鼓的进行,其中能力建设培训任务最为艰巨。 为了迎接全国碳市场启动,加快推进碳市场基础建设工作,为日后建立健全的碳市场体系做好铺垫,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和贵州省发改委于 12 月 1 日在湖北6

9、 武汉组织开展了贵州省重点排放企业碳交易能力建设高级培训会。来自贵州全省范围内的发改系统及 118 家企业代表共 140 余人参加。 充分总结湖北在试点期间的经验与教训,协助试点地区开展能力建设培训,尽快达到参与全国碳市场的基础和条件,是国家发改委在湖北设立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的初衷。据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的负责人介绍说,“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会根据受众述 求,针对不同培训主体设置不同课程。针对主管部门,我们有配额分配方法、市场监督经验分享、核查机构与控排企业管理等课程;针对企业,我们有碳交易原理与试点碳价分析、企业碳资产管理经验分享等。” 本次培训,考虑到贵州参加培训的火电

10、企业代表较多,除了量身定制的培训课程之外,中心还专门组织学员分批前往“华电能力建设示范基地”(湖北华电武昌热电有限公司、华电湖北分公司黄石热电厂),通过现场参观,学员能直观感受到碳交易7 市场对低碳领域的影响和对企业带来的切实有效的帮助,通过学习标杆示范基地的节能减排经验,从而指导企业将自 身的节能减排效果发挥到最大化。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精选的讲师团队,量身定制的培训课程,独创的参观形式,受到全国各非试点省份和行业协会的广泛关注和一致好评。下一步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还将继续为非试点省份和行业协会服务,全力做好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工作。 8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 助

11、力石化、化工行业能力建设工作 湖北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石油和化工行业既是国民经济的能源、原材料基础和支柱产业,也是能耗大户。根据国家发改委 57 号文的要求,石化和化工行业将有约 2400 家企业被纳入全国碳交易体系,占拟纳入企业总数的 1/3,这意味着作为高耗能、高排放的“双高”行业,石化和化工行业企业低碳发展的任务更加艰巨。 为贯彻落实关于切实做好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启动重点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 201657 号)文件要求,推动石化和化工企业顺利进入全国碳交易市场, 12 月 8 日9 9 日,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中国低碳联盟和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联合举办的“石 化和化工企业全

12、国碳交易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在汉召开。石化联合会人事部阮新主任,湖北省发改委气候处田啟处长,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张杲副主任出席会议并讲话,来自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晋煤金石化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企业代表约 60 余人参会。 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是根据国家发改委全国碳市场建设工作的统一安排,为健全碳市场配套机制、服务企业节能减排、支撑全国碳市场健康发展而设立的综合性服务平台。针对不同培训主体的个性化需求,中心设计了初、中、高三级课程体系。本次高级别培训,中心根据石化、化工行业工艺流程及 生产管理特点,特别设置了全国碳交易市场配额分配方案研究、石化化工重点产品碳排放基准值研究工作介绍

13、、石化和化工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方法与报告指南解读、企业参与碳交易等挑战与机遇、试点碳市场价格分析等当前碳市场能力建设的重点、难点进行了权威解读,并邀请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湖北兴发化工集团专家分别从集团企业和试点企业两方面进行碳资产管理经验分享。 10 参与本次培训结业并考核合格的学员还获得了国家专业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 生态环境保护领域 (碳交易 )急需紧缺人才培训项目证书和石化和化工行业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结 业证书(分别由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司、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和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培训中心颁发),为学员今后从事碳交易方面的工作,提供了专业保障。 本次石化和化工企

14、业全国碳交易能力建设高级研修班,聚焦于碳排放盘查、核查、配额分配等当前碳市场建设的重难点问题,通过现场教学等形式提高了企业的数据报送能力,更有利于从行业途径推动排放数据摸底工作,有效解决了当前碳市场建设的燃眉之急。 11 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一行调研我中心 湖北 碳排放权交易中心 12 月 16 日上午,国务院参事室特约研究员、国家应对气候变化专家委员会副主任何建坤一行莅临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调研指导湖北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 在调研座谈会上,中心详细介绍了湖北碳市场建设情况、市场运行成效及影响等方面的情况,并就全国碳市场背景下湖北的机遇与挑战、碳金

15、融创新和自愿碳交易等内容与调研组的专家进行了交流和讨论。 何建坤副主任在详细了解了湖北碳市场发展的有关情况后,对湖北的一系列探索和创新工作予以充分肯定。何建坤副主任表示,湖北作为中国中部地区唯一开展试点的碳交易试点省份,在碳市场建设和碳金融创 新方面都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湖北试点的成功对全国碳市场建设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 12 参加本次座谈会的还有:湖北碳排放权交易中心董事长陈志祥、国务院参事室参事业务一司三处处长王静、吉林大学副校长杜莉、浙江省人民政府参事刘仁伍、当代绿色经济研究中心梅佳颖、清华大学低碳经济研究院助理研究员王海林、武汉市人民政府参事事一处副处长陈汉彪、武汉大学气候变化与能源

16、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齐绍洲、武汉市参政室科长叶蓉。 13 【市场信息】 国内碳市场 12 月份交易数据 一、 交易规模 截至 12 月 31 日,全国配额累计成交 3.93 亿吨,成交总额 93.20 亿元。其中,线上公开交易累计成交 6322.79 万吨,成交金额 16.58 亿元;大宗及协议转让累计成交5464.55 万吨,累计成交金额 6.09 亿元;现货远期成交 2.57 亿吨,累计成交金额 61.63亿元。 CCER 成交 7661.49 万吨(部分交易所未公布 CCER 成交金额)。 12 月份,全国碳市场成交量整体回升。全国配额二级市场日均成交量共计 64.19万吨,环比上涨 17.

17、56%。各地区碳市场累计成交量如下图所示。 14 二、 配额 成交价格 各试点成交均价如下图: 12 月,湖北、上 海价格稳中有升,重庆价格急剧下跌,福建启动交易配额。如下图所示 : 注:虚线代表当天无成交。 15 【政策研究】 张勇副主任、解振华特别代表出席全国碳市场建设思路讨论会 国家发改委 为梳理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思路,做好全国碳市场启动前各项准备工作,2016 年 12 月 14 日至 16 日,国家发展改革委组织全国 7 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省市和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科院、清华大学等单位召开了全国碳市场建设思路讨论会。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张勇同志、中国气候变化事务特别代表解振华

18、同志出席。参会代表围绕监管体系建设,配额分配方法,监测、报告和核查,注册登记系统建设,交易平台布局等 5 个专题进行了讨论。 张勇副主任对全国碳市场建设下一步工作需要把握的原则提出了七个方面的要求。一是阶段性,要把握全国碳市场处于初期阶段的特征,坚持先易后难原则,避免定位过高,欲速不达。二是统一性 ,全国碳市场的制度、标准、技术规范以及关于交易原则、方法、市场管理等方面的要求都要统一。三是公平性,全国碳市场的制度设计应体现公平性、合理性,避免出现因前期设计不周全而埋下隐患。四是可操作性,全国碳市场设计应具有可行性,不能脱离实际情况导致难以操作,同时也要为碳市场建设未来发展留出空间。五是兼容性,

19、七个碳排放权交易试点成就来之不易,应在具备可行性前提下,将试点碳市场与全国碳市场有机结合。六是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不能替代市场,原则上能交给市场解决的都应交给市场。七是调动各方积极性。碳市场建设应调动国家 、地方、企业、社会等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加强对控排企业的教育引导,促使控排企业提高认识。 张勇副主任强调,应把握上述七个方面的原则,在总结七个碳交易试点和国际碳市场的经验基础上,立足国情、考虑区域差异,充分估计建设全国碳市场的难度,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每个环节的具体措施,把“初步框架立起来,基本规则建起来,使全国碳市场能够启动起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的近期目标,制定全国碳市场启动工作方案

20、,完成 2017 年工作任务。 解振华特别代表对全国碳市场设计的简化、碳排放配额的发放以及登记注册平台和交易平台的建设等提 出了要求。 16 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 二级市场应作为碳市场制度体系建设核心 中国网 2016 年 12 月 9 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与日本名古屋大学共同创办的国际低碳经济研究所,联合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主办的低碳经济蓝皮书:中国低碳经济发展报告(2016)发布会在北京举行。与会者主要围绕绿色发展的 “ 十三五 ” 规划、碳市场以及低碳技术、新能源与低碳城市等主题进行了研讨。 低碳经济蓝皮书指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巴黎协议的达成对全球可持续发展的方向和低碳经济的发展发

21、出了明确的信号,为未来节能减排、清洁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气候变化科学研究的进展、主要排放大国的合作与积极推动、谈判机制和协议内容创新以及中国的积极贡献等是协议得以通过的关键因素。中国在本次气候变化谈判中的深度参与和适度引领是中国参与并塑造全球治理的又一成功案例。煤炭行业的清洁生产和减排、清洁和可再生能源的发展、碳排放交易市场的建设、国际环境谈判成果和国际贸易投资谈判的有机配合等是中国在气候变化治 理中履约和实现国内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关键内容。 中国已开展碳交易试点并计划在 2017 年建立全国统一的碳交易市场,这是用市场的力量代替行政管制来解决温室气体减排的重大创举。二级市场运行好

22、坏直接关系碳交易体系的成败。碳交易体系复杂,包含了配额分配、市场交易、排放报告与核查、抵消、监督管理等环节,二级市场是碳交易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碳交易体系的核心,是一级市场存在的基础,没有二级市场的定价机制,一级市场定价的合理性将无法检验,金融市场碳资产的金融属性将无法发挥,企业的减排行为也将无法激励,一级市场终将成为向碳税过 渡的工具。二级市场在优化资源配置、形成激励 机制、引导社会投资、开展金融创新、化解体系风险、纠偏政策制度、实现信息公开和增强国际定价等方面发挥着重大作用。 (一 )价格发现,优化资源配置 定价功能是二级市场的核心功能。二级市场上众多交易主体通过自愿交易、充分博弈发现真

23、实价格,价格指导控排企业开展碳资产管理。企业通过交易实现减排成本的转移,减排成本高的企业以低于减排成本价买进配额,减排成本低的企业以高于减排成本价卖出配额,交易产生了企业福利,用市场化的手段实现了福利的分配,促17 进了减排并优化了资源的配置。 (二 )市场流动,实现减排激励 二级市场的流动性可以确定买卖双方的均衡供需数量,为企业减排变现提供了保证,避免了“有价无市”的局面。企业开展碳减排,如果在市场不能售出获益,将会影响企业减排的积极性,企业有可能减少技术改造或投资,最终将会影响温室气体减排的大局。二级市场的强大流动性帮助企业实现了收益,调动了企业减排的积极性。 (三 )筹资投资,吸收社会资

24、金 二级市场为资金需求者 (控排企业 )提供了通过碳配额筹集资金的机会,也为资金供给者提供了投资对象,便利了大量投资人参与碳市场。碳排放权的商品属性和投资价值 ,可以吸收大量的社会闲置资金进入碳市场,为企业减排提供直接资金。二级市场同时吸引大批的专业机构和投资人入市,他们对市场的专业研究和市场操作也将引导市场良性发展,促进市场真实价格的形成。 (四 )金融属性,推动金融创新 二级市场是碳金融创新的基础,较强的流动性增强了碳排放权资产属性,也为碳金融创新提供了条件。较强的市场流动性有助于碳金融的创新,例如,碳排放权质押贷款、配额托管、碳基金入市等,都是建立在流动性的基础之上,流动性消除了碳排放权

25、不能市场处置的后顾之忧。碳金融的一系列创新降低了企业的减排成本,拓宽了 企业的减排融资渠道。 (五 )主体多样,化解体系风险 丰富多样的市场主体,有助于市场自动调节、分散、吸收、化解非系统性风险。二级市场引入多样的投资人,由于参与交易目的、预期和策略的差异,同样的市场信息将产生多样的市场反应,从而促使资源在市场上有多种方式流动,为市场提供了有效缓冲,缓解了整个碳交易体系的压力。 (六 )市场反馈,纠偏政策制度 二级市场的运行情况可以检验碳交易制度体系的有效性,为政策的完善提供参考依据。由于碳交易市场尚处于建设初期,制度不够完善。二级市场的交易价格发现、验证、反馈和纠偏功能能 够有效降低或弥补核

26、查、分配不当对碳交易试点造成的冲击。市场通过运行检验政府政策并进行反馈完善,从而实现市场运行和政府政策之间监管和约束、促进和激励的相互作用。 18 (七 )信息公开,指导企业决策 二级市场交易价格等信息,反映了市场的运行情况,为市场参与人碳资产管理提供了决策参考。结合市场信息,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生产、排放、经营目标等实际情况,制定碳资产管理策略,实现低成本减排,甚至直接通过碳交易投资获利。 (八 )国际定价,增强国际地位 随着全国碳市场的建立,碳排放权将成为跨国流动的具有投资价值的金融资产,并 将成为继石油等大宗商品之后又一新的投资领域。中国面临一次全新的机遇,构建中国主导的国际碳交易市场战略格

27、局,通过二级市场建设促进中国形成世界碳定价中心,争夺全球碳市场的主导权,使人民币成为碳交易的主要结算货币,是人民币国际化的新途径,也是中国在新能源领域争取全球定价权的难得机遇 齐绍洲 程思:妥善处理碳市场建设中的 “五个不 ” 光明日报 2017 年我国将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现在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在全国碳市场即将启动,关键制度要素正在加紧研究设计和征询意见的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存在的问题,提前研究对策并妥善解决,避免给全国碳市场带来系统性的风险。 全国碳市场建设的目的,是通过市场化手段倒逼企业进行绿色技术创新,调整能源结构和产品结构,最终实现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对于我国经济调结

28、构、去产能、补短板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为此,我国于 2011 年底启动了 7 个碳交易试点的工作,为全国碳市场建设摸索经验。通过总结 7 个碳交易试点的经验与教训,我们发现:碳市场建设与发展过程中普遍存在着 “经济增长不确定、信息不对称、核查不统一、交易不流动和违规处罚不严格 ”等 “五个不 ”的问题,造成 7 个碳交易试点不同程度的配额超发、供过于求、缺乏交易、价格低迷、减排效果有限。 一是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即在预测配额总量( CAP)和确定企业配额分配方法时存在经济增长的不确定性、企业生产经营和产量波动的不确定性问题。 19 在宏观层面,如果对经济形势的预测乐观,往往导致预测直至最终

29、的碳市场配额总量过高。总量过高会导致碳市场整体失效或崩溃,碳价格可 以跌到零,在配额免费分配的情况下,高排放企业无须任何减排努力就可以履约。欧盟碳市场第一、第二期都是因为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导致配额超量分配,价格一度跌为零,之后一直在低价位徘徊,根本发挥不了碳市场通过总量控制来约束企业排放的政策目标,特别是无法用市场化的激励机制来有效引导企业节能减排的投资行为。我国大部分试点也是因为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导致总量过松、配额超发、价格低迷、流动性弱、企业减排效果有限。 在微观层面,由于企业生产经营、产量和节能减排技术进步的不确定性,会导致按照历史排放和产量数据确定的标杆值 失去约束作用,大部分

30、企业实际的碳强度可能都在事前确定的标杆值以上,从而造成标杆值对绝大部分企业失去约束力,导致市场上配额供过于求,并造成行业间的差异和不公平,潜在的系统性风险提高。 二是信息“不对称”。即企业与政府、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在碳市场政策、排放数据、产量数据以及生产工艺、排放边界等方面的信息不对称。 一方面,企业对自己的信息最为清楚,拥有完全信息优势,会根据自身利益的需要提供给政府和核查机构相关数据信息。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在公司层面确定排放边界,其排放边界会因为公司的合并分立、不同的排放源、工 序工艺的不可分性和多种产品能耗的不可分性等原因而模糊,从而使相关数据存在弹性空间,企业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提高或

31、降低相关数据。这种信息的不对称性,一是来源于外部人员对企业内部的治理结构、生产工艺流程、产品结构及能耗情况的不了解;二是由于大部分企业能源计量水平和层级较低,无法做到设施层面的能耗统计,导致核查机构难以完全核实企业真实的排放情况。但是数据的真实和准确是碳交易市场建立的基础,如果数据质量水分太大,碳交易市场的基础就不实不牢,也就发挥不了减排的作用。 另一方面,部分企业对碳交易相关政策制度理解不全面, 导致市场交易不理性、20 碳资产管理不合理,企业未能利用碳交易以最小化成本减排,碳市场的效果未充分发挥。 就全国碳市场而言,还存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地方政府出于对本地行业的保护,倾

32、向于设定较为宽松的配额总量,而中央政府对地方上报总量进行调整时,由于很难充分考虑地区差异和地方特点,调整可能产生偏差,从而可能影响地方减排效果和积极性。 三是核查“不统一”。即不同核查机构甚至同一个核查机构的不同核查小组之间在企业实地核查时,对于核查指南和标准的理解、执行的宽严不统一。 核查机构往往需要在规定的很 短的时间内对行业差异大、数量多、工艺复杂、产品多样的企业群体进行核查,时间紧、任务重,再加上核查人员之间的专业水平和敬业程度不一,于是核查过程中就会造成对于许多规范、标准在理解和执行上产生偏差甚至偷工减料,或者对于许多指南之外遇到的具体问题进行随意处置,最终造成较大的差别。 四是交易

33、“不流动”。即碳交易市场缺乏活跃的交易,没有流动性,卖方和买方都不能实现交易的目的,无法形成有效的价格信号来引导企业优化能源结构和产品结构,也无法通过碳市场的碳金融创新为企业节能减排提供绿色金融支持。 从几个碳交易试点的经验 来看,越是流动性强的试点,金融机构参与的积极性越高,碳金融创新的数量越多、规模越大,为企业节能减排投资和技术创新提供的绿色金融产品越丰富。反之,越是没有流动性的试点,既没有金融机构参与,也没有碳金融创新,企业不可能利用碳市场获得绿色金融进行绿色投资和技术创新。 五是违规处罚“不严格”。即由于地方保护主义,地方政府在履约时会对配额缺口较大的企业或违约企业不严格执行违约处罚,

34、对不规范核查的核查机构不严格管理。 21 地方政府同时面临经济增长和节能减排的双重任务,在企业因为履约而支付过高成本时,企业往往会与地方政府 主管部门讨价还价或游说施压,最后地方政府不得不妥协进而放松监管,造成履约或核查管理的不严格,使得碳市场流于形式,浪费了碳市场建设所投入的人、财、物力,劳民伤财而没有实效。 上述“五个不”问题,在我国各个碳交易试点已不同程度暴露,好在仅是试点,影响范围均可控。但对全国碳市场的建设与发展而言,这些问题的影响就是全局性的。因此,在全国碳市场即将启动,关键制度要素正在加紧研究设计和征询意见的过程中,需要高度重视上述“五个不”问题,提前研究对策并妥善解决,避免给全

35、国碳市场带来系统性的风险。 根据国内外的经验教训,结合全国碳市场的具体情况,我们针对以上五个方面的问题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针对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问题。应该在政策法规上设计类似欧盟的“市场稳定储备机制”。一是规定因为宏观经济形势的不确定性造成配额总量过大,政府可以采取调整、按比例缩减或者注销多余配额等措施,比如设置总量修正因子,用以修正因宏观经济形势偏离预期导致的配额总量过多。二是在下一年度的配额分配中加入市场调整因子,把上一年度市场过剩的配额通过市场调整因子消化掉。三是对于标杆法分配配额的行业,事前仅公布该履约年的标杆位,事后 根据核查后的实际数据再确定具体标杆值。四是采取预分配额的方式

36、,先给企业发放一定比例的配额用于平时交易,等到年度核查后再根据当年实际经济形势进行配额总量调整。 第二,针对信息“不对称”问题。一是逐步增加配额拍卖的比例。理论上讲,完全拍卖可以规避信息不对称问题,企业需要多少配额就购买多少,把企业得到多少配额在政府与企业间的博弈变成企业的内部决策。二是排放边界尽快从公司层面转向设施层面,从而降低企业凭借公司治理结构和组织经营架构上的信息优势而形成信息不对称。三是充分考虑生产工艺的不可分性与产品的不可分性,提高企 业能源计量水平,由目前的一级、二级计量细化到三级或更高层级的计量,并对相应的核查方法进一步22 完善和细化。四是要逐步提高核查人员的专业水平,以此规

37、避一些可能由初级专业问题造成的信息不对称。五是开发控排企业的大数据系统,通过大数据分析来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及时发现数据异常的企业。六是加强中央政府的集中监管、统一预测和分配总量、统一信息管理,以解决中央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 第三,针对核查“不统一”问题。一是要加强核查全流程的统一与协调规范,加强核查指南的完善和统一,对核查指南和方法要施行动态优化和细化 ,对核查中发现的指南外的具体问题要定期在指南修订中补充进来并规范化。二是要加强对核查人员从业资格的事前培训、考核与认证,事中监督与指导,事后考评与反馈。三是要加强核查过程中对特殊问题的及时会商与沟通协调,尽可能在不同核查机构与核查

38、小组之间做到统一标准和规范。四是要加强第四方核查机构抽查的工作力度,对抽查出来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督促第三方核查机构限期纠正。五是政府采购 MRV 服务,充分 发挥PPP 模式在碳市场上的作用,加强对核查质量好的核查机构的正向激励。六是要建立核查机构的末位淘汰机制,对于核查错误多、质量差、责任心不强的核查机构坚决予以淘汰,对于与企业合谋提供虚假数据的核查机构要实施黑名单与行业禁入制度,直至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针对交易“不流动”问题。一是增加碳市场的深度即市场的规模,不宜建立过多的碳交易所,造成人为的市场分割和交易分散,要追求规模经济效应。二是增加碳市场的广度即多样化的产品和多元化的投资者,追

39、求范围经济效应。前者要不断进行碳金融创新,推出碳金融衍生产品;后者要增加市场的开 放性,允许多元化的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海外投资者进入市场。三是当前各试点的交易方式不够灵活、效率低下并且容易被操纵,需要采用证券化的连续交易方式以充分发现价格并规避交易风险。四是要加强企业碳资产经营管理的培训和能力建设,让企业盘活碳资产,分散在平时的交易中,不能让碳资产躺在企业的碳账户中睡大觉。五是引导和鼓励企业与金融中介机构的合作,催生出更多的碳金融创新产品,整合更多的绿色金融资源到碳市场上来,为企业绿色投资和技术创新提供更多的金融支持。 第五,针对违规处罚“不严格”问题。一是要尽快出台碳排放权交易 相关国

40、家法23 律,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权利和义务,为市场运行提供法律支撑,确保推进碳市场建设有法可依。二是要对违约企业和核查机构的违约信息及处罚结果信息公开,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三是对于国有企业要把碳交易履约情况与企业一把手、地方领导的政绩考核、企业信贷、项目审批挂起钩来。四是通过制度设计让利给地方政府,充分调动其积极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打破地方保护主义,提高履约的真实性。五是采取多种措施降低企业的履约成本,提高其履约的积极性,如放宽 CCER 抵消规则、允许配 额缺口较多的企业进行大宗场外交易等。 【 碳金融 】 绿色金 融迎来最好发展时机 年投资需求或达万亿 新华网 12 月 22 日,由和讯网主办

41、的第十四届中国财经风云榜银行分论坛在北京悠唐皇冠假日酒店盛大召开。本届论坛的主题是 “ 绿色金融时代银行业新思路 新发展 ” 。绿色金融是今年中国金融行业最炙手可热的词汇,这些年来全世界都在关注气候的变化、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是全球的大势所趋,中国亦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到了更加突出的位置。 十八届三中全会对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很高的顶层设计和总体的部署,新环保法的实施、水十条、气十条、土十条的颁布等,整个绿色发展应该讲已经上升到国家的战略。今年中国在绿色金融领域也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016 年一季度,中国就已经成为世界第一大绿色债券发行国,到 12 月中旬,中国机构在境内外发行的绿色债

42、券从一季度的 500 亿元增加到 2200 亿元,占全世界同期绿色债券发行量的 42%。与会专家、学者、业内人士均认为当前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最好的时机,市场潜力巨大。 中国金融学会绿色金融专业委员会 副秘书长、工商银行城市金融研究所副所长殷红在会上指出,未来绿色金融将涉及十个热点及可创新的领域:一是绿色发展基金;二是财政贴息支持绿色信贷;三是建立绿色担保机制;四是用再贷款支持绿色金融;24 五是银行开展环境风险压力测试;六是发展绿色债券;七是发展绿色指数和相关产品;八是建立强制性绿色保险制度;九是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十是国际合作。 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筹备组第一副组长杨再平则认为亚洲在绿色金融

43、领域,虽然各个国家都有行动,但是缺乏行动的合作、整合,而欧洲版的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已经相当可观,相当有成效 。所以他建议,有必要打造亚洲版的绿色金融合作平台。同时他表示,因为亚洲很难像欧洲那样搞政府间的合作,所以可以借助非政府组织、民间来推动。 兴业银行环境金融部总经理罗施毅表示, “ 绿色金融,大有可为 ” !发展绿色经济,实现可持续发展已经是大势所趋,市场空间很大,投资的需求量每年都在万亿级以上。从内外部形势来看,当前是加快发展绿色金融最好的时机,国家层面、市场层面都出台了相应的有力的政策支持。 中国民生银行研究院院长黄剑辉在看好绿色金融发展的同时,也指出当前面临的四个问题,一是促进 绿色金

44、融协调发展的条件还是有所缺失;二是绿色金融产品服务的体系不健全;三是缺乏专门的战略规划,完善的组织机构和专业人才;四是中介体系发展很滞后。他建议,建立绿色金融发展机制,提升绿色金融运行效率,包括组建政策性绿色银行等方法,引入社会公众的资本,国外的资本,同时全面做好数字化的工作。 【 CCER专题】 国内 CCER 项目发展最新进展情况汇总分析 和碳视角 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13 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累计公示 CCER 审定项目2,651 个,与上期相比实际新增 114 个(全部为第一类 CCER 项目),在上期统计的审定项目记录中,有 1 个项目已撤消。项目备案的网站记录仍

45、为 861 个,与上期相比没有变化;减排量备案的网站记录仍为 254 个,实际减排量备案项目为 234 个(有 20 个项目减排量至少备案一次,属于项目记录重复),与上期相比没有变化。 25 (一)项目审定: 目前,提交审定公示的项目数量超过 100 个的省份是 13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1个。这 13 个省份的审定项目情况分别是: 1)新疆( 235 个)继续分别蝉联第一名,与上期相比新增 6 个项目,分别是: 5个风电、 1 个光伏(发电); 2)内蒙古( 178 个)仍是第二名,与上期相比新增 4 个项目,分别是: 1 个林业碳汇(造林)、 1 个生物质能(热电联产)、 2 个风电; 3

46、)湖北( 138 个)第三名,与上期相比新增 3 个项目,分别是: 1 个林业碳汇(造林)、 2 个光伏(发电); 4)云南( 136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6 个项目,分别是: 2 个光伏(发电)、 4 个风电; 5)贵州( 130 个)与上期相比项目数量没有变化; 6)甘肃( 126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2 个光伏(发电 ); 7)湖南( 120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1 个风电项目; 8)山西( 116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7 个项目,分别是: 4 个光伏(发电)项目、 2个风电、 1 个林业碳汇(造林); 9)江苏( 115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3 个项目,分别是 2 个光伏(发电)项目、

47、 1个废物处置(垃圾焚烧发电); 10)河北( 114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9 个风电项目,分别是: 1 个风电、 6 个光伏(发电)、 1 个林业碳汇(造林)和 1 个避免甲烷排放(粪便处理); 11)山东( 112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6 个项目,分别是: 3 个风电、 2 个光伏(发电)项目和 1 个废物处置(垃圾焚烧发电); 本 文 $内 .容 .来 .自:中 国 碳 排 *放 交 *易 网 t a np ai fan g.c om 12)安徽( 112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19 个项目,分别是: 1 个风电、 13 个光伏(发电)和 5 个废物处置(垃圾焚烧发电); 13)河南( 1

48、09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2 个项目,分别是: 1 个风电、 1 个光伏(发电)。 26 需要注意的是,在上期的统计的审定项目记录中,有 1 个项目 -造纸废水深度处理及锅炉燃烧系统技术改 造项目已撤消,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上的项目链接已被删除。 7 个碳交易试点的 CCER 项目数量总计 267 个,与上期相比新增 6 个,分别是:湖北( 138 个)新增 3 个、广东( 60 个)新增 1 个、天津( 10 个)新增 2 个;北京( 19个)、重庆( 16 个)、上海( 19 个)和深圳( 5 个)与上期相比没有变化。 就 CCER 项目类别而言,第一类项目数量为 2,280 个,占项

49、目总数的 86.0%;另外三类项目数量与上期相比,均没有发生变化,分别是:第二类项目数量为 93 个,占项目总数的 3.5%;第三类项目数量( 256 个),占项目总数的 9.7%;第四类项目数量( 22 个)与上期相比都没有变化,占项目总数的 0.8%。 就公示项目总减排量而言,年减排总量超过 1,000 万吨的省份仍是 10 个,与上期相比没有变化。这 10 个省份分别是:四川( 2,500 万吨)、山西( 2,317 万吨)、内蒙古( 2,299 万吨)、新疆( 2,291 万吨)、贵州( 1,560 万吨)、甘肃( 1,427 万吨)、河北( 1,265 万吨)、江苏( 1,169 万吨)、云南 (1,136 万吨 )、湖南( 1,079万吨)。 (二 ) 项目备案: 截止到 2016 年 12 月 13 日,中国自愿减排交易信息平台公开可查的 CCER 项目备案的网站记录为 861 个,与上期相比没有变化。另外,国家发改委于 11 月 18 日备案36 个项目 ; 12 月 5 日又备案 66 个项目。这些项目仅被通知领取项目备案函,项目备案信息尚未公开可得。 本 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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