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 2018 年第 1 号) 基金管理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重要提示 本基金经 2016 年 10月 8日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2272号文件 准予注册募集。 本基金的基金合同于 2017年 7月 13日正式生效。本基金类型为契约型开放式。 本招募说明书是对原海富通 欣悦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定期更新,原招募说明书与本招募说明书不一致的,以本招募说明书为准。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
2、、准 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注册,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注册,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做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中国证监会不对基金的投资价值及市场前景等作出实质性判断或者保证。 基金管理人依照恪尽职守、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本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 投资有风险,投资者认购(或申购)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 基金合同等信息披露文件,全面认识本基金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自主判断基金的投资价值,自主做出投资决策,并承担基金投资中出 现的各类风险,包括因政治、经济、社会等环境因素对证券价格产生影响而形成的系统
3、性风险,个别证券特有的非系统性风险,由于基金投资者连续大量赎回基金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基金管理人在基金管理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基金管理风险,基金投资过程中产生的操作风险,因交收违约和投资债券引发的信用风险,基金投资对象与投资策略引致的特有风险,等等。本基金投资中小企业私募债券,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 是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由非上市中小企业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的债券。由于不能公开交易,一般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 情况下,交易不活跃,潜在较大流动性风险。当发债主体信用质量恶化时, 受市场流动性所限,本基金可能无法卖出所持有的中小企业私募债 券 ,由此可能给基金净值带来更大
4、的负面影响和损失。本基金的特定风险详见招募说明书 “ 风险揭示 ” 章节。 本基金为混合型基金,其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债券型基金和货币市场基金,但低于股票型基金,属于中等风险水平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应充分考虑自身的风险承受能力,并对于认购(或申购)基金的意愿、时机、数量等投资行为作出独立决策。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预示其未来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 “ 买 者自负 ” 原则,在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内容截止日为 2018 年 1月 13日,
5、有关财务数据和净值表现截止日为 2017 年 12月 31日。 本招募说明书所载的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3 目录 一、 绪言 4 二、 释义 5 三、 基金管理人 9 四、 基金托管人 . 19 五、 相关服务机构 . 22 六、 基金的募集 . 25 七、 基金合同的生效 . 26 八、 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 . 27 九、 基金的投资 . 37 十、 基金的业绩 . 48 十一、 基金的财产 . 50 十二 、 基金资产的估值 . 51 十三、 基金的收益分配 . 56 十四、 基金的费用与税收 . 58 十五、 基金的会计与审计
6、. 61 十六、 基金的信息披露 . 62 十七、 风险揭示 . 68 十八、 基金合同的变更、终止与基金财产的清算 . 74 十九、 基金合同的内容摘要 . 77 二十、 基金托管协议的内容摘要 . 93 二十一、 对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服务 107 二十二、 其他应披露事项 110 二十三、 招募说明书的存放及查阅方式 112 二十四、 备查文件 113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4 一、 绪言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以下简称“招募说明书”或“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以下简称“基金法”)、 公开募集 证券
7、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运作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销售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以及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编写。 本招募说明书阐述了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目标、策略、风险、费 率等与投资人投资决策有关的全部必要事项,投资人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招募说明书。 基金管理人承诺本招募说明书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基金是根据本招募说明书所载明的资料申请募集的。本基金管理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
8、本招募说明书中载明的信息,或对本招募说明书作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根据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编写,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基金合同是约定基金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法律文件。基金投资人自依基金合同取得基金份额,即成 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基金合同的当事人,其持有基金份额的行为本身即表明其对基金合同的承认和接受,并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享有权利、承担义务。基金投资人欲了解基金份额持有人的权利和义务,应详细查阅基金合同。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5 二、 释义 在本 招募说明书 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1、基金或本基金:指海富通
9、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基金管理人: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3、基金托管人:指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4、基金合同:指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及对基 金合同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5、托管协议:指基金管理人与基金托管人就本基金签订之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及对该托管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6、招募说明书 或本招募说明书 :指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期的更新 7、基金份额发售公告:指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8、法律法规:指中国现行有效并公布实施的法律、行政法
10、规、规范性文件、司法解释、行政规章以及其他对基金合同当事人有约束力的决定、决议、通知等 9、基金法:指 2003年 10月 28日经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2年 12月 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修订,自 2013年 6月 1日起实施,并经 2015年 4月 2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 等七部法律的决定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0、销售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3年 3月 15日颁布、同年 6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颁布机
11、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1、信息披露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04年 6月 8日颁布、同年 7月 1日实施的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12、运作办法:指中国证监会 2014年 7月 7日颁布、同年 8月 8日实施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及颁布机关对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6 13、中国证监会: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14、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指中国人民银行和 /或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 15、基金合同当事人:指受基金合同约束,根据基金合同享有权利并承担义务的法律主体,包括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和基
12、金 份额持有人 16、个人投资者:指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可投资于证券投资基金的自然人 17、机构投资者:指依法可以投资证券投资基金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登记并存续或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设立并存续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 18、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指符合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投资于在中国境内依法募集的证券投资基金的中国境外的机构投资者 19、投资人:指个人投资者、机构投资者和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购买证券投资基金的其他投资人的合 称 20、基金份额持有人:指依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合法取得基金份额的投资人 21、基金
13、销售业务:指基金管理人或销售机构宣传推介基金,发售基金份额,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 22、销售机构:指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及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协议,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包括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有关业务的会员单位 23、登记业务:指基金登记、存管、过户、清算和结算业务,具体内容包括投 资人基金账户的建立和管理、基金份额登记、基金销售业务的确认、清算和结算、代理发放红利、建立并保管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和办理非交易过户等 24、登记机构:指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基
14、金的登记机构为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或接受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托代为办理登记业务的机构 25、基金账户:指登记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其持有的、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基金份额余额及其变动情况的账户 26、基金交易账户:指销售机构为投资人开立的、记录投资人通过该销售机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7 构办理认购、申购、赎回、转换、转托管及定期定额投资等业务导致的基金份额变 动及结余情况的账户 27、基金合同生效日:指基金募集达到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规定的条件,基金管理人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基金备案手续完毕,并获得中国证监会书面确认的日期 28、基金合同终止日:指基金合
15、同规定的基金合同终止事由出现后,基金财产清算完毕,清算结果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予以公告的日期 29、基金募集期:指自基金份额发售之日起至发售结束之日止的期间,最长不得超过 3个月 30、存续期:指基金合同生效至终止之间的不定期期限 31、工作日:指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相关期货交易所的正常交易日 32、 T日: 指销售机构在规定时间受理投资人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申请的开放日 33、 T+n日:指自 T日起第 n个工作日 (不包含 T日 ) 34、开放日:指为投资人办理基金份额申购、赎回或其他业务的工作日 35、开放时间:指开放日基金接受申购、赎回或其他交易的时间段 36、业务规则:指海
16、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基金注册登记业务规则,是规范基金管理人所管理的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登记方面的业务规则,由基金管理人和投资人共同遵守;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开放式基金销售系统办理开放式基金份额认购、申购和赎回等业务的,还须遵守 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业务规则及其不时做出的修订 37、认购:指在基金募集期内,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8、申购:指基金合同生效后,投资人根据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规定申请购买基金份额的行为 39、赎回:指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条件要求将基金份额兑换为现金的行
17、为 40、基金转换:指基金份额持有人按照基金合同和基金管理人届时有效公告规定的条件,申请将其持有基金管理人管理的、某一基金的基金份额转换为基金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8 管理人管 理的其他基金基金份额的行为 41、转托管:指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本基金的不同销售机构之间实施的变更所持基金份额销售机构的操作 42、定期定额投资计划:指投资人通过有关销售机构提出申请,约定每期申购日、扣款金额及扣款方式,由销售机构于每期约定扣款日在投资人指定银行账户内自动完成扣款及受理基金申购申请的一种投资方式 43、巨额赎回:指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净赎回申请 (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
18、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 )超过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 44、元 :指人民币元 45、基金收益:指基金投资所得红利、股息、债券利息、买卖证券价差、银行存款利息、已实现的其他合法收入及因运用基金财产带来的成本和费用的节约 46、基金资产总值:指基金拥有的各类有价证券、银行存款本息、基金应收申购款及其他资产的价值总和 47、基金资产净值:指基金资产总值减去基金负债后的价值 48、基金份额净值: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49、基金资产估值:指计算评估基金资产和负债的价值,以确定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净值的过程 50
19、、 A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但不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1、 C类基金份额:指在投资者认购 /申购时不收取认购 /申购费用,但从本类别基金资产中计提销售服务费的基金份额 52、 销售服务费:指从基金资产中计提的,用于本基金市场推广、销售以及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的费用 53、 指定媒介:指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用以进行信息披露的报刊、互联网网站及其他媒介 54、不可抗力:指基金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9 三、 基金管理人 一 、 基金管理人概况 名称:海富通基金
20、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上海市浦东 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办公地址: 上海市浦东新区陆家嘴花园石桥路 66号东亚银行金融大厦 36-37层 法定代表人:张文伟 成立时间: 2003 年 4月 18日 电话: 021-38650999 联系人:吴晨莺 注册资本: 1.5 亿元人民币 股权结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1%、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 BE 控股公司 49%。 二 、 主要人员情况 张文伟先生 ,董事长,硕士,高级经济师。 历任交通银行河南省分行铁道支行行长、紫荆山支行行长、私人金融处处长,海通证券办公室主任,海通证券投资银行总部副总经理、 海富通基
21、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副 总经理。 2013 年 5 月起任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 任志强先生 ,董事、总经理,硕士。曾任南方证券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研究部总经理助理、南方证券研究所综合管理部副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研究发展中心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华宝信托投资责任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董事会秘书,华宝证券经纪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华宝兴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副总经理,华宝兴业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 总经理。 杨明先生, 董事,管理学学士。历任中国人民银行新余支行科员,交
22、通银行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0 新余支行办公室科员、证券业务部负责人、证券业务部副主任、证券业务部主任,海通证券有限公司新余营业部总经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江苏分公司筹备负责人、总经理、党委副书记,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 吴淑琨先生 ,董事,管理学博士。历任南京大学副教授,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研究所宏观研究部经理、所长助理、机构业务部副总经理、企业及私人客户服务部副总主持、企业金融部总经理。现任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战略发展部总经 理。 陶乐斯( Ligia Torres)女士 ,董事,法国与墨西哥双重国籍,双硕士学位
23、,曾任职于东方汇理银行、渣打银行和欧洲联合银行, 1996 年加入法国巴黎银行集团工作, 2010年 3月至 2013年 6月任法国巴黎银行财产管理部英国地区首席执行官, 2010年 10 月至今任法国巴黎银行英国控股有限公司董事, 2013年 7月至今 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公司亚太区 CEO。 黄金源 (Alex NG Kim Guan)先生, 董事,马来西亚国籍,文学学士,历任荷兰通用投资银行新加坡代表处客服主任,荷兰通用资本市场远东区域香港公司证券部 经理, 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法国巴黎资产管理亚洲有限公司亚太区投资总监。 郑国汉先生 ,独立董事,经济学硕士及博士学位。历
24、任美国佛罗里达州大学经济系副教授、香港科技大学经济系教授、香港科技大学商学院经济系教授及系主任和商学院副院长、商学院院长及经济系讲座教授。现任香港岭南大学校长。 巴约特( Marc Bayot)先生 ,独立董事,比利时籍,布鲁塞尔大学工商管理硕士。 布鲁塞尔大学经济学荣誉教授,先锋投资(米兰及都柏林)独立副董事长, Fundconnect 独立董事长、 Degroof 资产管理(布鲁塞 尔)独立董事和法国巴黎银行 B Control SICAV 独立董事 。 杨国平先生 ,独立董事,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上海杨树浦煤气厂党委副书记、代书记,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党办副主任,上海市出租汽车公司党委
25、书记,现任大众交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上海大众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馨先生, 独立董事,博士,教授。 1984 年 7 月至今任职于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历任厦门大学经济学院教授、副院长兼财政系主任、院长。现任厦门大学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1 经济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础前先生 ,监事长,经济学硕士,高级经济师。历任安徽省财政厅中企处副主任科员,安徽省国有资产管理局科长,海通证券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和财务总监。 魏海诺( Bruno Weil)先生, 监事,法国籍,博士。历任巴黎 银
26、行 东南亚负责人、亚洲融资项目副经理,法国巴黎银行跨国企业全球业务客户经理、亚洲金融机构投行业务部负责人、零售部中国代表、南京银行副行长。现任法国巴黎银行集团(中国)副董事长。 俞涛 先生, 监事,博士, CFA。先后就职于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摩根资产管理(英国)有限公司。曾任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业务发展部总监。2012 年 11 月至今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产品与创新总监 , 2015 年 12 月起兼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 陈虹女士, 监事,法学士。历任香港的近律师事务所上海代表处律师,工银安盛人寿保险有限公司高级法律顾问 。 2014 年 7月至 2016年
27、1 月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级法务经理,现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法律部 总经理 。 奚万荣先生, 督察长,经济学硕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 会非执业会员。历任海南省建行秀英分行会计主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监事、监察稽核总监、总经理助理。 2015年 7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兼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章明女士 , 副总经理 ,硕士。历任加拿大 BBCC Tech & Trade Int l Inc公司高级财务经理、加拿大 Future Electronics 公司产品专家,国信证券业务经理和副高级研究
28、员,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外合作部经理。 2003 年 4 月至2015 年 7 月 任海富 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督察长, 2015 年 7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 2016年 12月起兼任上海富诚海富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陶网雄先生 ,副总经理,硕士。历任中国电子器材华东公司会计科长、上海中土实业发展公司主管会计、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财务副经理。 2003 年 4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03年 4至 2006年 4月任公司财务部负责人,2006 年 4 月起任财务总监。 2013 年 4 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
29、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2 理。 何树方先生, 副总经理,博士。历任山东济宁市财政贸易委员会副科长,魁北克蒙特利 尔大学研究助理(兼职),魁北克公共退休金管理投资公司分析师、基金经理助理,富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 2011 年 6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 2014年 11月起,任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张炳炜先生 ,硕士。曾任交银施罗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数量分析师, 2011年 7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任股票分析师。 2015 年 6 月起任海富通强化回报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2 月起 兼 任海富通中国海外混合 (QDII)、海富
30、通大中华混合( QDII)基金经理。 2016年 11月起兼任海富通沪港深混合基金 经理。 2017年 7月起兼任海富通欣悦混合基金经理。 陈轶平先生 , 博士, CFA。历任 Mariner Investment Group LLC 数量金融分析师、瑞银企业管理(上海)有限公司固定收益交易组合研究支持部副董事, 2011年 10 月加入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历任债券投资经理,基金经理、现金管理部副总监、债券基金部总监,现任固定收益投资部副总监兼债券基金部总监。2013 年 8 月起任海富通货币基金经理。 2014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季季增利理财债券基金经理。 2014年 11月起兼任海
31、富通上证可质押城投债 ETF基金经 理。 2015年 12月起兼任海富通稳固收益债券基金经理。 2015年 12月至 2017年 9月兼任海富通稳进增利债券( LOF)基金经理。 2016年 4月起兼任海富通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富祥混合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起兼任海富通瑞丰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兼任海富通瑞益债券基金经理。 2016 年 11月起兼任海富通美元债( QDII)基金经理。 2017年 1月起兼任海富通上证周期产业债 ETF 基金经理。 2017 年 2 月起兼任海富通瑞利债券基金经理。
32、2017 年 3月起兼任海富 通富源债券和海富通瑞合纯债基金经理。2017 年 5 月起兼任海富通富睿混合基金 经理。 2017 年 7 月起兼任海富通欣悦混合、海富通瑞福一年定开债券、海富通瑞祥一年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投资决策委员会常设委员有: 任志强,总经理;胡光涛,总经理助理;王智慧,总经理助理;孙海忠,总经理助理兼固定收益投资总监;杜晓海,多资产策略投资部总监;王金祥 ,研究副总监;陈甄璞 ,量化投资部总监;陈轶平,固定收益投资副总监;赵赫,年金权益投资总监。投资决策委员会主席由总经理担任。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3 讨论内容涉及特定基金的,则该基
33、金经理出席会议。 上述人员之间 不存在近亲属关系。 三 、 基金管理人的职责 1. 依法募集资金,办理或者委托经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机构代为办理基金份额的发售、申购、赎回和登记事宜; 2. 办理基金备案手续; 3.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以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 4. 配备足够的具有专业资格的人员进行基金投资分析、决策,以专业化的经营方式管理和运作基金财产; 5. 建立健全内部风险控制、监察与稽核、财务管理及人事管理等制度,保证所管理的基金财产和基金管理人的财产相互独立,对所管理的不同基金分别管理,分别记账,进行证券投资; 6. 除依据基金 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外,
34、不得利用基金财产为自己及任何第三人谋取利益,不得委托第三人运作基金财产; 7. 依法接受基金托管人的监督; 8. 采取适当合理的措施使计算基金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和注销价格的方法符合基金合同等法律文件的规定,按有关规定计算并公告基金资产净值,确定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9. 进行基金会计核算并编制基金财务会计报告; 10. 编制季度、半年度和年度基金报告; 11. 严格按照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及报告义务; 12. 保守基金商业秘密,不泄露基金投资计划、投资意向等 。除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另有规定外,在基金信息公开披露前应予保密,不向他人泄露; 13. 按基
35、金合同的约定确定基金收益分配方案,及时向基金份额持有人分配基金收益; 14. 按规定受理申购与赎回申请,及时、足额支付赎回款项;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4 15. 依据基金法、基金合同及其他有关规定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或配合基金托管人、基金份额持有人依法召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16. 按规定保存基金财产管理业务活动的会计账册、报表、记录和其他相关资料 15年以上; 17. 确保需要向基金投资 者 提供的各项文件或资料在规定时间发出,并且保证投 资 者 能够按照基金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随时查阅到与基金有关的公开资料,并在支付合理成本的条件下得到有关资
36、料的复印件; 18. 组织并参加基金财产清算小组,参与基金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变现和分配; 19. 面临解散、依法被撤销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时,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通知基金托管人; 20. 因违反基金合同导致基金财产的损失或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合法权益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其赔偿责任不因其退任而免除; 21. 监督基金托管人按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规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基金托管人违反基金合同造成基金财产损失时,基金管理 人应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向基金托管人追偿; 22. 当基金管理人将其义务委托第三方处理时,应当对第三方处理有关基金事务的行为承担责任; 23. 以基金管理人名义,代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
37、益行使诉讼权利或实施其他法律行为; 24. 基金管理人在募集期间未能达到基金的备案条件,基金合同不能生效,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同期 活期 存款利息在基金募集期结束后 30 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25. 执行生效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 26. 建立并保存基金份额持有人名册; 27. 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义 务。 四 、 基金管理人的承诺 1. 基金管理人将严格遵守基金合同,按照招募说明书列明的投资目标、策略及限制全权处理本基金的投资。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5 2. 基金管理人不从事违反基金法的
38、行为,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下列行为的发生: ( 1) 将其固有财产或者他人财产混同于基金财产从事证券投资; ( 2) 不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 3) 利用基金财产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第三人牟取利益; ( 4) 向基金份额持有人违规承诺收益或者承担损失; ( 5) 用基金资产承销证券; ( 6) 违反规定用基金资产向他人贷款或提供担保; ( 7) 用基金资产从事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 8) 以基金资产向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出资; ( 9) 用基金资产从事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证券交易活动; ( 10) 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基金合同禁止的
39、其他行为。 3. 基金管理人承诺加强人员管理,强化职业操守,督促和约束员工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诚实信用、勤勉尽责,不从事以下活动: ( 1) 越权或违规经营; ( 2) 违反基金合同或托管协议; ( 3) 故意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他基金相关机构的合法权益; ( 4) 在包括向中国证监会报送的资料中进行虚假信息披露; ( 5) 拒绝、干扰、阻挠或严重影响中国证监会依法监管; ( 6)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不按照规 定履行职责; ( 7) 泄露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
40、动; ( 8) 违反证券交易场所业务规则,利用对敲、倒仓等手段操纵市场价格,扰乱市场秩序; ( 9) 贬损同行,以提高自己; ( 10) 在公开信息披露和广告中故意含有虚假、误导、欺诈成分; ( 11) 以不正当手段谋求业务发展; ( 12) 有悖社会公德,损害证券投资基金人员形象;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6 ( 13) 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4. 基金经理承诺 ( 1)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2) 不 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代理人、代表人、受雇人或任何其他第三人谋取不当利益。 ( 3)
41、不泄漏在任职期间知悉的有关证券、基金的商业秘密、尚未依法公开的基金投资内容、基金投资计划等信息,或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 ( 4) 不以任何形式为其他组织或个人进行证券交易。 五 、 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制度 1. 内部控制的原则 本基金管理人的内部控制遵循以下原则: ( 1)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员工; ( 2)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的 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并在相关部门建立防火墙;公司设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和监察稽核部,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分别履行风险管理和合
42、规监察职责,并协助和配合督察长负责对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工作进行稽核和检查; ( 3)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任何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 4)有效性原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是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内部控制制度不能有任何例外,任何人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 5)及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 应与现代科技的应用相结合,充分利用电脑网络,建立电脑预警系统,保证监控的及时性; ( 6)适时性原则:内部控制制度的制订应具有前瞻性,并且必须随着公司经营战略、经营理念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
43、时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7 ( 7)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的原则:建立完备内部控制指标体系,使内部控制更具客观性和操作性; ( 8)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 9)相互制约原则: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 相互制衡。 2. 内部控制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基金法及其配套法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内部控制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合法合规性、全面性、审慎性、适时性原则,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由内部控制大纲、基本管理制度和部
44、门业务规章等三部分有机组成。 ( 1)公司内部控制大纲是对公司章程规定的内控原则的细化和展开,是公司各项基本管理制度的纲要和总揽,内部控制大纲对内控目标、内控原则、控制环境、内控措施等内容加以明确。 ( 2)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包括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稽核监察制度、投资 管理制度、基金会计核算制度、信息披露制度、信息技术管理制度、公司财务制度、资料档案管理制度、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和紧急应变制度等。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董事会批准。 ( 3)部门业务规章是在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对各部门的主要职责、岗位设置、岗位责任、业务流程和操作守则等的具体说明。部门业务规章由公司相关
45、部门依据公司章程和基本管理制度,并结合部门职责和业务运作的要求拟定,其制定和实施需事先报经公司业务管理委员会讨论通过和总经理批准。 公司致力于将国际资产管理行业成熟的专业经验同中国资产管理 行业的实际情况相结合,建立既符合国际规范又行之有效的内部控制机制。 3. 完备严密的内部控制体系 公司建立独立的内部控制体系,董事会层面设立督察长,管理层设立独立于其他业务部门的监察稽核部和风险管理部,通过风险管理制度、合规性制度和稽核监察制度三个层面构建独立、完整、相互制约、关注成本效益的内部监督体系,对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进行持续的监督和反馈,保障公司内部控制机制的严格落实。 风险管理
46、制度由董事会下设的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制定风险管理 的战略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8 和 政策,由管理层的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实施,由风 险管理部专职落实和监督,公司各业务部门制定审慎的作业流程和风险管理措施,全面把握风险点,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实到人,实现对风险的日常管理和过程中管理,防范、化解和控制公司所面临的、潜在的和已经发生的各种风险。 合规性制度由监察稽核部具体落实,通过对公司日常业务的各个方面和各个环节的合法合规性进行评估及检查,监督公司及员工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对外承诺性文件和内部管理制度的情况,识别、防范和及时杜绝公司内部管理
47、及基金运作中的各种违规风险,提出并完善公司各项合规性制度,以充分维护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 稽核监察制度在督察长的领导下严格实施,由监察稽核部协助和配合督察长履行稽核监察职能,通过检查公司内部管理制度、资讯管制、投资决策与执行、基金营销、公司财务与投资管理、基金会计、信息披露、行政管理、电脑系统等公司所有部门和工作环节,对公司自身经营、资产管理和内部管理制度等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评价、报告和建议,从而保护公司客户和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 4. 基金管理人关于内部控制制度的声明 基金管理人确知建立内部控制系统、维持其有效性以及有效执行内部控制制度是基金管理人董事会及管理层的责任
48、, 董事会承担最终责任;基金管理人特别声明以上关于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披露真实、准确,并承诺根据市场的变化和基金管理人的发展不断完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 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19 四、 基金托管人 一、基金托管人基本情况 (一)基金托管人概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住所 : 广州市黄埔区映日路 9号 办公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 1号 成立时间: 2006年 10月 27日 注册资本: 81.53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法定代表人:王继康 批准设立文号:银监复 2009484号 基
49、金托管业务资格批准文号:证监许可 201483号 联系人:杨华 电话: 020-28019492 传真: 020-28019340 (二)主要人员情况 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设资产托管部,是从事资产托管业务的职能部门,内设业务运营室、监督稽核室、产品营销室、系统管理室,部门全体人员均具备本科以上学历及相关从业经验,高管人员均具备研究生以上学历或高级技术职称。 黄镇辉先生,经济学硕士。曾任广州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会计计划资金业务交易员、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货币基金经理、广州市信用合作联社资金业务部 交易科经理、副总经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金融市场部副总经理、金融同业中心总经理、大连业务中心总经理。 2016年 2月起,担任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资产托管部总经理。 马宇阳先生, 工学 硕士。曾任深圳发展银行广州分行科技部副总经理、贸易融资部经理,广州市信用合作联社公司业务部经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总行公司海富通 欣悦 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更新 招募说明书 20 金融部经理,北京门头沟珠江村镇银行董事长,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