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 尔 滨 空调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2021 年 第三 次 临时董事会 会议相关事项 的 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 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 事,根据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及 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本着审慎负责的态度,在审阅相关资料后,对 公司 2021 年第三次临 时 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同意 董事会续聘 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本次续 聘的高级管理人员 均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 决策、监督、协调能力,各位高级管理人员的 任职资格均 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董事会聘任、表决等相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哈尔滨空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独立董事:张心明、李文、徐燕 2021 年9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