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志高空调有限公司行政人事中心文件志高行字200904 号厂服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厂服发放、领用、保管等相关工作,明确各级人员的厂服标识,加强厂服的管理,降低公司运作成本,根据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特修订本制度。第二条 集团公司所有厂服订做由公司行政支持科负责组织招标、选料和评审供应商,由行政办公室负责厂服的订做、验收、保管,由综合仓仓管员负责发放,任何单位或部门不得私自对外订做厂服,对违反厂服管理制度的行为按制度处罚。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集团下辖总部、配套厂的所有干部员工的厂服管理。第二章 分类及更换年限第四条 根据公司员工职级和季节不同,公司免费为员工发放厂
2、服,厂服分为夏装和冬装:其中夏装包括白衬衣、蓝衬衣、保安夏服、厨工夏服、售后夏服。冬装包括干部冬服、员工冬服、保安冬服、厨工冬服。第五条 夏装发放范围:各部门主管、办公室人员、品管部质检员、仓管员、生产线管理人员、各部车辆驾驶员(叉车司机除外)统一发白衬衣;各部门生产员工、搬运工、后勤工人统一发蓝衬衣。第六条 冬装发放范围:办公室以上人员统一订做西服,质检员、各部门驾驶员、仓管员、生产线管理人员统一发干部冬装;生产员工、搬运工、后勤工人统一发员工冬装。第七条 保安员、厨工、保洁工领用相应专用制服。第八条 厂服分类及更换年限见附表。第三章 换 季第九条 每年 4 月至 10 月开始换发夏装。第十
3、条 每年 11 月至次年 3 月开始换发冬装。第四章 领用和购买第十一条 厂服发放由行政支持科综合仓仓管员负责,厂服发放时间:正常工作日下午 15:00-17:00。第十二条 新进员工在办理完入职手续一星期后,凭人力资源部证明条开具有效的领料单到综合仓领取对应厂服。新入职办公室员工一年内可享受当年西服订做的公司与个人各 50%费用的优惠(数量限订做 2 套的价格)。新员工订做西服未满一年辞职的,须扣回公司优惠西服的 50%费用。办公室旧员工可根据个人需要订做,产生费用自付,费用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第十三条 新调动岗位的人员,若原有厂服与新的岗位不符时,可在办理好调动手续二天内,换领新岗位的对应厂
4、服。第十四条 各部门、配套厂为所属部门员工领取厂服时,可集中填写“领料单”并制表登记领厂服人员的名单,由部门经办人在“领料单”上签名,部门主管审核后,到综合仓集中领取厂服,领回后再按表册发放到个人。客户服务部领用厂服 30 件以上的,需国内财务部主管签名确认方可领取。综合仓除购买厂服外,不直接对部门、配套厂的个人发放厂服。第十五条 独立法人单位领厂服的,必须先到总公司资金部按成本价购买或划账后,凭收据或划账单(提供领用人员名单)到综合仓领取。第十六条 领取厂服时,领取人应当面清点厂服数量,发现数量不符时应及时向仓管员提出,厂服出库后,恕不负责。第十七条 领取厂服后,不合身的厂服应在三天内由部门
5、文员集中更换,逾期不得更换,更换的厂服必须保证包装完整、整齐、无脏、无异味,长短袖、男女装不得对换。第十八条 平时由于厂服遗失、破损或个人原因需购买厂服的,先到资金部交款,购买价格按当年公布的金额为准,再凭资金部开出的收据到综合仓仓管员处领取厂服。第十九条 如公司经销商网点营业人员申请领用或购买厂服的,必须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领用或按成本价购买。第五章 其 他第二十条 员工不得将厂服转借、赠送公司以外人员或代替他人购买厂服,对提供厂服给他人冒入厂区、宿舍区或进行其它违法犯罪活动的,追究当事人相应责任。第二十一条 部门私自订做厂服或违反厂服管理制度的报公司总裁对部门主管实施绩效考核。第六章 附 则
6、第二十二条 总公司范围内的厂服发放管理,由行政支持科组织实施。第二十三条 配套厂范围内的厂服发放管理,由各单位行政部参照该制度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由行政支持科、行政办公室、资金部负责实施;解释权由行政支持科负责,原有厂服管理制度与本制度有异的,以本制度为准。行政人事中心行政支持科2010-1-5编制: 审核: 审批: 日期: 日期: 日期: 厂 服 分 类 及 更 换 年 限 表类别职别内容项目所有办公室以上人员仓管员、质检员、司机、生产线管理人员保安人员 厨 工 生产工、生产中心设备科维修工 成品物流部搬运工款 式 白衬衣 白衬衣 夏装制服 夏装厨衣 蓝衬衣 蓝衬衣件 数 2 2 2 套 2 2 4夏装更换年限 1 1新入职发 2 套,以后每年发 1套1 1 1款式 西服 干部冬服 冬装制服 冬装厨衣 员工冬服 员工冬服冬装件(套)数及更换年限新入职订做 2 套,以后每三年换发 2套新入职发 2 件、以后每三年发 1 件新入职发 2 套,以后每三年发1 套 新入职发 2 件,以后每两年发 2 件新入职发 2 件、以后每两年发 1件 新入职时发 2 件,以后每二年发1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