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2016年度薛城区粮丰家庭农场0.1万亩 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标单位: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山东致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XZC2016-GCGK-143 时 间:二 O 一 六 年 十 二 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第三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21 第四章 采购合同22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1 第六章 工程量清单77 第七章 图纸(另附)81 第八章 评分标准82第一章 招标公告 山东致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2016年度薛城区粮丰家庭农场 0.1 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
2、目进行国内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 一、项目名称:2016年度薛城区粮丰家庭农场0.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XZC2016-GCGK-143 三、项目分包情况: 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预算金额 (元) 2016年度薛城区粮丰家庭农场0.1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 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
3、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310900 四、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16年12 月29日至2017 年1 月5 日9:00-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地点:薛城区长江东路奚仲花园2号楼 2单元1302室 3.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携带: 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需加盖公章代理公司留存。以上证件均需处于有效期,否则不
4、予受理,报名时的资格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开标现场组织的资格后审结果为准。 4.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含图纸费),文件售出不退。 五、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1月23日下午14:00前(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室(泰山南路民政局北侧)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 1月 23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 2.地点: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室(泰山南路民政局北侧)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方式:188632
5、72666 2.代理机构:山东致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薛城区长江东路奚仲花园2号楼 2单元 1302室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18963295695 邮箱: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项 目 内 容 1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2016 年度薛城区粮丰家庭农场 0.1 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XZC2016-GCGK-143 2 采购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人:枣庄市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 地址:薛城区周营镇人民政府驻地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方式:18863272666 3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山东致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地址:薛城区长江东路奚仲花园2号楼2单元1302室 联系人:张健 联系电话:18963295695 邮箱: 4 采购内容 薛城区粮丰家庭农场 0.1 万亩农业综合开发高标准农田建设内容包括扩挖方塘、新建水闸、架设低压线、购买盘式喷灌机、规划机耕路、营造农田防护林等项目。 5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6 预算控制价 预算金额:1310900元,投标人的报价不得超过预算金额,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7 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是投标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28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两种形式之一缴纳:电汇、或网银转账的形式;汇款人必须从公司基本账户汇出,否则作为无效投标处理。保
7、证金应与2017年1 月20日16:00时前缴纳并到账; 3、单位名称:枣庄市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枣庄薛城支行(行号102454000207) 帐 号:1605005109201190220 保证金递交地点:枣庄市薛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电话:0632-7601008; 各投标人汇款后请自行确认保证金是否到账。 为方便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单独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退附表,(附件)单独密封并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4、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报价被视为无效投标。 5、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
8、保证金将在签订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退还保证金时需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合同一份进行存档。 8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 纸质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 副本五份。(要求胶装) 10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应按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进行签字或盖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11 纸质投标文件 的密封 1、密封套应标注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密封套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未按照上述要求密封及在密封套标注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12 纸质投标文件 装订要求 1、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 2、投标文件每册均须采用胶装方式在左
9、侧装订,装订须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方式装订。(要求胶装) 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1月 23 日14时前(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室(泰山南路民政局北侧) 13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公开报价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7年1月 23 日14时(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枣庄市薛城区行政审批中心二楼开标室(泰山南路民政局北侧) 14 付款方式 工程进度至 50%时,付至工程合同款的 40%,工程完工后付至工程审定款的90%,,余款10%作为质保金一年后经验收合格后付清。 15 工期 2017年5月30日前完成。 16 工程地点 项目区位于周营镇
10、常埠村,北至村村通水泥路,南至枣庄市市界,西至常埠村村界,东至常埠村村界。 17 质保期 执行国家标准 18 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要求的合格标准 19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应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 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相应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0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21 偏离 不允
11、许负偏离 22 投标人证件及业绩的提交 投标人应将所提供的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如网上汇款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 以上原件作为资格后审依据,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不装、漏装、不盖公章的,如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报价要求,导致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后审原件与开标证明原件(加分证件)应单独密封于
12、一个密封袋内(身份证可自行携带),并标明资格后审及开标证明原件、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加“”号资格条件如未按规定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加分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23 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的证件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时参加开标会议。 24 履约保证金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向采购单位交纳中标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项目完成后15日内退还。 25 在任何谈判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26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投标人
13、如有疑问,可在2017年1月6日12:00时前以书面的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代理机构提出。 投标须知正文部分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招标方式对该项目进行采购;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采购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招标方式、采购预算 1.2.1本项目采购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本项目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供货
14、期、质保期、质量要求 1.3.1本项目供货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本项目质保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项目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具体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 费用承担 1.5.1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报价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1.6.1 参与采购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1.7.1 除专用术语外,与采购报价有关的语言均使用简体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简体中文注释。 1.8计量单位 1.8.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5、 1.9 踏勘现场 1.9.1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投标人可根据需要自行到项目现场进行踏勘。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采购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偏离 不允许负偏离。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次采购项目的招标文件包含以下部分: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技术标准和要求 (4)采购合同 (5)投标文件格式 (6)工程量清单 (7)图纸 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是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投标人必须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投标人一旦中
16、标,必须按照本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合同”已约定的内容和格式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2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任何已登记备案并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均可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澄清要求应在招标文件要求2017年 1月 6日12:00时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在规定时间以后提出的澄清要求将不予受理。 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之日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招标文件
17、的投标人,不足15日的,开标日期应当顺延。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1.1 投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三、开标一览表 四、投标报价明细表 五、投标报价内容的其他要求 六、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单位自行编制) 1 施工方案; 2 主要施工方法及重点工序、关键环节技术措施; 3 质量保证措施; 4 工期进度保证措施; 5 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保措施; 6 施工进度网络图; 7 消除质量通病措施; 8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 9 主要施工机具配备; 10 新技术、新工艺的应用 设备部分(无格式的由投标人自拟) 11 投标产品详细说明(包括产品质量标准及技
18、术参数配置等); 12 技术条款偏离表(产品规格性能偏离表); 13 产品质量保证承诺书; 14 产品售后服务承诺; 15 货物安装施工指导实施方案和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16 货物在运输、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17 确保供货期的保证措施(格式自拟); 18 投标人认为有必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七、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的人员配备,项目班子技术人员配备齐全,能够满足工程的需要(附相关证件的复印件);且中标后,项目管理人员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替换; 八、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3.2 报价 (1)本次报价为一次性报价。 (2)报价币种:人民币。 (3)本项目报价为
19、完成项目所需的全部费用。投标人应根据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文件、按照自身情况等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含完成上述工作内容所必须的劳务、管理、利润、税金及政策性文件规定等的各项应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除设计施工做法变更外,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报价依据: 图纸 工程参考清单。 招标文件。 与建设项目相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等。 (4)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总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本工程施工期间办公用房、仓库、职工宿舍、脚手架、用水、电等由投标人自行考虑,投标人需充分考虑此部分
20、费用。 (5)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总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工程量清单和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 (6)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总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投标人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填报单价和合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一项目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人未填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7)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总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技术规范要求的费用应包括在投标报价中。
21、(8)投标人在报价中具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中所填入的总报价中的价格均包括完成该工程项投标人应先到工地勘察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9)变更项目的综合单价按以下办法调整: 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按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
22、文件。 3.4 投标保证金 3.4.1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3.4.3 采购人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 5 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未中标人账户;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退还至中标人账户。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文件的; (二)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
23、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5 资格审查资料 投标人应将所提供的需要评标委员会验证的相关资格证件(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投标保证金汇款证明(如网上汇款截图加盖公章视为原件)、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以上原件作为资格后审依据,缺少其中任何一项,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以上原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后装订于投标文件中,不装、漏装、不盖公章的,如评标委员会认定不符合报价要求,导致失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资格后审原
24、件与开标证明原件(加分证件)应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身份证可自行携带),并标明资格后审及开标证明原件、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加“”号资格条件如未按规定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报价资格。 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及加分证件应真实有效,否则将做废标处理。 3.6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工期、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6.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
25、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确认。 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3 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五份。 3.6.4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6.5投标人应同时编制电子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3.7 投标文件密封和标记 3.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五份单独密封同时送达,并提供电子版投标文件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单独密封,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并在封面明显处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
26、章)(密封件格式见附件); 3.7.2 为方便公开唱价,请投标人将三份“唱价一览表”密封在一个密封袋内,并注明唱价一览表,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 3.7.3 为方便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应单独准备一份投标保证金退附表,(附件)单独密封并标明投标保证金退附表、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7.4为方便评审,资格后审原件与开标证明原件(加分证件)应单独密封于一个密封袋内(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应单独携带,签到时提供),并标明资格后审及开标证明原件、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与投标文件同时递交。 3.7.5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
27、“唱价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资格后审及开标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退付表”分别单独密封,并在密封袋上清楚地标明“唱价一览表”、“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投标文件电子版”、“资格后审及开标证明原件”、“投标保证金退付表”。(封面格式见附件) 3.7.6每一密封文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注明“于2017年1月23日14:00时之前不准启封”字样。 4.2 投标文件的递交 4.2.1投标人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
28、人所递交的纸质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2.4 采购人收到纸质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纸质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 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签字或盖章。采购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标文件应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5. 开
29、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未按时参加开标会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5.2 开标程序 开标由采购人主持,由有关监督部门进行监督。开标时投标人需要携带的证件的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采购人确认投标人相关人员是否到场。 (2)宣布开标纪律。 (3)由公证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4)现场投标文件唱标。 (5)签字确认开标记录。 (6)开标结束。 6. 评审 评审按下列程序进行: (1)组
30、建评标委员会; (2)评审准备工作。评标委员会成员熟悉招标文件等相关文件资料; (3)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4)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5)评标委员会解散。 6.1 组建评标委员会 6.1.1采购人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投标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采购、谈判以及其他与招标采购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6.2 评审准备 6.2.1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到 评标委员
31、会成员到达评审现场时应在签到表上签到。 6.2.2评标委员会的分工 评标委员会应推选一名评标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评审会议。评标委员会主任在与其他评标委员会成员协商的基础上,可以将评标委员会划分为技术组和商务组。 6.2.3熟悉文件资料 (1)评标委员会成员认真研究招标文件,了解和熟悉采购目的、采购范围、主要合同条件、技术标准和要求、质量标准和工期要求等,掌握评审标准和方法,熟悉本章及附件中包括的评审表格的使用。未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审的依据。 (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向评标委员会提供评审所需的信息和数据,包括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开标会记录、预算控制价、工程所在地工程造价管
32、理部门颁布的工程造价信息、定额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必要的其他信息和数据。 6.5 评审原则和评审方法 6.5.1评审原则 “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本次公开招标的基本原则,评标委员会按照这一原则的要求,公正、平等地对待各投标人。同时,在评审过程中恪守以下原则: 1、客观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认真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而不依靠投标文件以外的任何因素。 2、统一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按照统一的原则和方法,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3、独立性原则:评审工作在评标委员会内部独立进行,不受外界任何因素的干扰和影响,评标委员
33、会成员对出具的专家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4、保密性原则:评标委员会成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保守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5、综合性原则:评标委员会将综合分析评审投标人的各项指标,而不以单项指标的优劣评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成员出具的的意见由个人负责,评审结果由评标委员会共同负责。 6、集体决定的原则:中标候选人由评标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6.5.2评审方法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如两家投标人得分并列第一则由价格低的一方中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1、确定合格的投标人: 符合采购公告要求条件的投标人即为合格的投标人。
34、2、初步评审: (1) 评标委员会将确定每一投标人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 (2) 如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对招标文件没有做出实质性响应,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a) 投标文件不完整; b) 未按规定报价; c) 报价有计算错误; d)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 e)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f) 投标文件载明的工期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 g) 投标人未按要求不参加公开报价仪式及询标事宜; h) 投标文件出现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技术参数等与招标文件相关内容严重
35、不一致的; i)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3) 评标委员会允许投标人修改投标文件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是修改的内容不能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修改的内容以书面文件为准。 (4) 评标委员会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投标文件中的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5) 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报价进行评审,对超出项目预算的报价或低于成本价的报价予以淘汰。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
36、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报价应作为废标处理。 3、详细评审: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如两家投标人得分并列第一则由价格低的一方中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序名单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最低价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
37、标。 4、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投标人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投标、报价均超项目预算以及投标人互相诋毁,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评审时,评标委员会有权停止采购活动,否决所有投标,采购人依法重新组织采购。 5、废标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其投标将被视为废标,采购人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的规定行使权利。投标人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予以赔偿。 1)投标人提供的有关资格、资质证明文件不真实或提供虚假采购材料;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3)在整个评审过程中,投标人有企图影响采购活动结果公正性的任
38、何活动; 4)投标人以任何方式诋毁其他投标人; 5) 投标人串通报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报价,作废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报价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7)法律法规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6) 以他人名义报价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 7) 中标人无故不按规定签订合同;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39、 6.定标 6.1定标方式 6.1.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打分,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人,如两家投标人得分并列第一则由价格低的一方中标。评分标准详见附件。 若排名第一的中标单位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采购人可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排序名单依次确定中标人或重新招标。 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最低价的投标人。采购人有权依据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投标。 6.1.3编制评标报告 评标委员会向采购人提交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由全
40、体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基本情况和数据表; (2)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3)开标记录; (4)符合要求的开标一览表; (5)废标情况说明; (6)评标标准、评标方法或者评标因素一览表; (7)经评审的价格一览表(包括评标委员会在评标过程中所形成的所有记载评标结果、结论的表格、说明、记录等文件); (8)经评审的投标人排序; (9)确定的中标人与签订合同前要处理的事宜; (10)澄清、说明、补正事项纪要。 6.1.4 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
41、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6.1.5向采购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后,评标委员会即告解散。 6.1.6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后,采购人应当依法重新采购。 6.1.7特殊情况的处置程序 6.1.7.1关于评标活动暂停 评标委员会应当执行连续评标的原则,按评标办法中规定的程序、内容、方法、标准完成全部评标工作。只有发生不可抗力导致评标工作无法继续时,评标活动方可暂停。 发生评标暂停情况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封存全部投标文件和评标记录,待不可抗力的影响结束且具备继续评标的条件时,由原评标委员会
42、继续评标。 6.1.7.2关于评标中途更换评委 除非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在评标中途更换: (1) 因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不能到场或需在评标中途退出评标活动。 (2) 根据法律法规规定,某个或某几个评标委员会成员需要回避。 退出评标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其已完成的评标行为无效。由采购人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产生方式另行确定替代者进行评标。 6.1.7.3关于记名投票表决评审结论 在任何评标环节中,需评标委员会就某项定性的评审结论做出表决的,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 6.2中标通知 6.2.1确定中标结果后,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发出中标
43、通知书,并按规定公告中标结果。 6.2.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中标结果的,或者中标人放弃中标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6.3履约担保 无 6.4 签订合同 6.4.1采购人与中标人应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 6.4.2中标人如不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则采购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出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4.3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
44、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6. 重新采购 6.1 重新采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将重新采购: 6.1.1在投标截止时间时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 6.1.2所有投标均被作为废标处理的。 7. 纪律和监督 7.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采购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7.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 7.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
45、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评标办法”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审。 7.4 对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 7.5 质疑和投诉 7.5.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评审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46、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 7.5.2 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不得虚假质疑和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被质疑人应当向枣庄市薛城区财政局报告,财政部门审查属实的,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进行处罚。 (一)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质疑材料的; (二)借用他人名义或者伪造他人身份进行质疑的; (三)具有其他虚假、恶意质疑情形的。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指使、教唆投标人进行虚假、恶意质疑。 7.5.3质疑文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人和被质疑人的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电话、邮编等; (二)采购项
47、目名称、项目编号; (三)具体质疑事项与请求; (四)事实与理由,并提供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中有外文资料的,应当将与质疑相关的外文资料完整、客观、真实地翻译为中文,翻译人员签名并注明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五)提出质疑的日期。质疑书应当加盖公章与签字。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一并提交营业执照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无法提供证件原件的,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复印件,并签字或者盖章。 投标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代理人办理质疑事项时,除提交质疑书外,还应当提交
48、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 7.5.4 被质疑人应当在受理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答复内容仅限于投标人所质疑的内容,不得涉及以下内容: (一)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二)开标前质疑的,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数量; (三)中标(中标)结果确定前质疑的,关于评审专家信息及评审情况; (四)预中标(中标)投标人情况; (五)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7.5.5 投标人对被质疑人的答复不满意或者被质疑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枣庄市薛城区财政局进行投诉。 7.5.6其他规定详见政府采购法、山东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办法等相关法规。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中标人在签订合同前,按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收费标准交纳中标服务费 。 8.2. 中标人在开标现场前向公证机关交纳公证费及场地交易费。 第三章 项目概述及技术标准和要求 一、项目概述 1.1. 项目概况 1.1.1 位置和范围 项目区位于周营镇常埠村,涉及常埠村 1 个行政村,北至村村通水泥路,南至枣庄市市界,西至常埠村村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