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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7伊力特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201802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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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Xinjiang Yilite Industry Co.,LTD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2 会 议 资 料 目 录 1、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 股东 大会会议 议程 2、议案 一 审 议 以 伊 力 特 物 流 出 资 参 与 组 建 新 疆 可 克 达 拉 国际物流集 团有限 公司的议 案 3、议案二 审议 关于选 举陈志 远先生为 公司监 事的议案 4、议案三 审议 新疆伊力 特实业 股份有限 公司

2、公 司章程(2018年 2 月修 订)。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3 新疆伊力 特实业 股份有限 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 时 股东大 会会议 议程(会议时间:2018 年2 月28 日)项目 议 题 议题主持人 1 宣布会议开始 主持人 2 宣读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到会情况 主持人 3 宣读授权委托书 主持人 4 宣布股东大会表决办法 主持人 5 审议 以 伊 力 特 物 流 出 资 参 与 组 建 新 疆 可 克 达 拉 国 际 物 流 集团有限公司的议案 君洁 6 审议关于选举陈志远先生为公司监事的议案 君洁 7 审议新疆伊力特实业股

3、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8 年 2 月修订)君洁 8 现场股东对上述议案进行讨论、表决 主持人 9 选举监票人 主持人 10 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监票人 11 询问现场参会股东对现场表决结果有无异义 主持人 12 休 会 并 将 现 场 表 决 结 果 传 输 给 上 证 所 信 息 网 络 有 限 公 司,同时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主持人 13 宣读网络投票结果 主持人 14 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主持人 15 询问参会股东对该决议有无异义 主持人 16 由见证律师宣读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见证律师 17 解答股东的提问或质询 主持人 18 参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会议记录上签字 主持人

4、19 宣布股东大会结束 主持人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4 议案一:以 伊力 特物 流出 资参 与组 建新 疆可 克达 拉 国 际物 流集 团有 限公 司 的 议案 各 位股 东:伊犁伊力特现代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 力特物流”)成立于 2009 年5 月,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成立之初是 为解决四师下属的煤化工、化工、建材等工业产品的运输问题,但近几年来,化工上下游行业持续低迷,出现严重亏损的局面,区域内煤化工公司已经停产,南岗化工虽在生产,但产量很低,另一方面伊犁地区工业不发达,各方面因素导致运力不足。同时国铁货运又进行了社会化改革、实行企业

5、化运营,铁路 运力及车皮紧张时一定程度上都要保障国铁货物的运输,就出现了伊力特物流专用线无大宗货物可运,即使有货也拿不到车皮。虽然近几年来伊力特物流也采取了主业外的多种经营方式,尽力减少亏损,但就目前的局面来说,要彻底扭转局面,难度很大。为优化资源配置,整合四师物流产业,发挥协同效应,公司拟以伊力特物流作价出资参与组建新疆可克达拉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流集团”),具体如下:一、物 流集团 组成 各方情 况介 绍 公司拟与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四师国投”)、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创锦农业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创锦农业”)共同出资 组建物流集团。其中公司拟以

6、伊力特物流经审计、评估的净资产、四师国投以其下属两家物流企业(伊犁鸿途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鸿途运输”)及新疆伊犁恒信国际贸易物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恒信物流”)经审计净资产、创锦农业以现金出资组建,相关各方情况如下:1、公 司下属 全资 子公司 伊力 特物流 基本 情况 伊力特物流注册资本为 15,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吴文斌,主要经营物资的铁路运输及仓储等业务,物流公司位于伊宁县伊东工业园 B 区,占地 33.66 万余平方米,该公司主要负 责投资并运营公司的铁路物流项目,项目于 2009 年9 月正式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

7、资料 5 动工建设,已建成包括铁路专运线 3 条,装卸站台 1 个,总投资达1.5 亿。2016 年12 月31 日伊力特物流 资产总额18,189.40 万元,净资产 13,375.58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6,910.39 万元,净利润-462.43 万元。截止2017 年6 月 30 日,经审计、评估,伊力特物流 资产总额20,367.71 万元,净资产17,461.84 万元,2017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3,634.26 万元,净利润 331.57 万元(主要为贸易收入)。2、四师 国投及 下属 物流 公司 基本情 况 四师国投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业第四师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

8、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1)伊犁鸿 途交 通运输 有限 责任公 司 鸿途运输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法定代表人:范亚明,主要经营 旅客运输、客运站点建设与服务、县内班车客运、保险代理、货物运输、物流信息服务、汽车销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维护及修理、社区服务管理为一体的综合性交通运输企业。公司 位为伊宁市公园街 4 巷 25 号,公司下有 7 个独立核算单位:伊犁农垦汽车大修厂、东风汽车公司伊犁技术服务站、伊犁农四师客运站、新疆新建旅客运输(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伊犁农四师客运站 69 团分站、伊犁农四师客运站 70 团分站、伊犁鸿途交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驻乌市北站。鸿途运输属于农四

9、师国资委下属的 全资子公司。控、参股公司基本 情况如下:名称 营业执 照号 负责人 注册资 本 农四师 客运 站 91654002230543211W 王跃生 贰拾伍 万元 新疆新 建旅 客运 输(集团)有限 公司伊犁 分公 司 916540027452139084 王跃生 零元 东风汽 车公 司伊 犁技 术服 务站 654101000000589 范亚民 壹佰伍 拾万 元 伊犁农 垦汽 车大 修厂 654101000000513 范亚民 叁拾万 元 伊犁农 四师 客运 站69 团分 站 91654022776087780H 李卫刚 零元 伊犁农 四师 客运 站70 团分 站 91650211

10、031052497 陈文亮 零元 伊犁鸿 途交 通运 输有 限责 任公司 驻乌市北 站 916501067846763585 范亚民 零元 相 关财务数据如下: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6 2016 年12 月31 日,鸿途运输资产总额 14,898.38 万元,净资产 12,983.9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4,424.33 万元,净利润48.64 万元。截止2017 年6 月 30 日,鸿途运输资产总额为 15,763.19 万元,净资产总额为13,126.22 万元,2017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2,453.50 万元,净利润 37.14

11、万元。(2)新疆伊 犁恒 信国际 贸易 物流有 限责 任公司 恒信物流成立于 2001 年,属于农四师国资委下属的国有企业,公司下设霍 尔果斯分公司、霍尔果斯恒信报关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霍尔果斯物流分公司、伊犁花城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住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解放西路 221 号,法定代表人:顾建华,注册资本:1,137.50 万元;经营范围: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 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边境小额贸易,边贸“五废”进口,皮棉销售承办路运进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旅游购物进口贸易,土特畜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电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百货服装、化

12、妆品、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皮革皮草制品的销售,房屋出租,代理报检(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公司股权结构如下:单位:人民币万元 股东名 称 投资金 额 持股比 例 第四 师62 团 601.00 52.84%伊犁农 四师 国有 资 产 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 317.50 27.91%新疆伊 力特 集团 有限 公司 219.00 19.25%合 计 1137.50 100.00%注:2017 年11 月1 日,第四师国资委出具关于将第四师六十二团持有伊犁恒信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的股权行政划拨给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决定(师国资发 2017 66 号),

13、决定将第 四师六十二团持有伊犁恒信国际贸易物流有限公司52.8%的股权,行政划拨给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完成划拨后,恒信物流将成为四师国投的控股子公司,工商变更正在办理中。控、参股公司基本情况如下:名称 营业执 照号 负责人 注册资 本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7 新疆伊 犁恒 信国 际贸 易物 流有限 责任公司 91654000738363940C 顾建华 壹仟壹 佰叁 拾柒万伍 仟元 新疆伊 犁恒 信国 际贸 易物 流有限 责任公司 霍尔 果斯 分公 司 91654004745203443H 顾建华 零元 新疆伊 犁恒 信国 际贸

14、 易物 流有限 责任公司 霍尔 果斯 物流 分公 司 91654004092754175W 谭勇 零元 霍尔果 斯恒 信报 关服 务有 限责任 公司 916540047981684187 王伟涛 壹佰伍 拾万 元 伊 犁花 城商 贸有 限责 任公 司 9165400279227552X5 罗文 捌拾万 元 相关财务数据如下:2016 年12 月31 日恒信 物流资产总额13,985.02 万元,净资产11,309.00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1,880.52 万元,净利润478.61 万元。截止2017 年6 月30 日,恒信物流资产 总额为15,660.93 万元,净资产总额 为11,372.0

15、1 万元,2017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880.00 万元,净利润 63.22 万元。二、物 流集 团组建 目的及 方案 随着“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深入,新疆地区的运输、储存、分销网络所承受的压力日益增加,物流需求 快速增加,但物流基础设施总量过剩、结构性短缺 市场缺乏诚信体系、综合服务能力不够、物流行业的 产业结构不平衡使得传统的物流模式及增长方式难以为继。随着第四师可克达拉市的建城、兴城,四师经 济结构不断创新,企业发展迅速,充分发挥国有资产的规模经济优势,完善物流产业的服务链条,集中调配所有人、财、物等资源,形成合力拓展市场,提升市场占有率,计划通过 做强做大做优“产业集团”,从而

16、打造出布局合理、运作规范的现代物流集团。(一)搭建物流经济和资本运作的平台。按照企业的产业相关性,通 过物流产业整合,利用资源优势和组织优势,做大做强优势企业,加快产业化的发展。通过物流集团资本运作,采用控股、参股、民营经济参与等多种形式混合所有制,引导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8 国有、民间资本投向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物流产业项目。(二)打造物流集团融资平台。通过集中物流资源总量优势,优化产业结 构,采取吸收投资、发行债券、银行借款、民间筹资等渠道融资,为 物流经济发展提供资金保证。(三)打造集团公司物流信息平台。进一步发挥“互联网+”物流作

17、用,建立健全信息服务平台,融入全国互联互通的流通服务体系。为此,公司拟以伊力特物流 作价出资参与 组建新疆可克达拉市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物流集团将区别于传统物流公司,形成兼具物流技术、电子商务、融资贷款等服务功能的现代综合物流企业,为四师可克达拉市“稳增长”、“调结构”、“降成本”、“惠民生”发挥了较好的支撑和保障作用,从而提高经济效益。具体方案如下:(一)拟设立的公司名称:新疆可克达拉国际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 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为准)(二)注册资本:39,970.97 万元人民币(三)注册地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可克达拉市(四)经营 范 围:自 营和 代 理 各类 商

18、品和 技 术的 进 出 口,但 国家 限 定公 司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仓储(危险 品除外),边境小额贸易,边贸“五废”进 口,皮 棉 销售 承 办路运 进 出口 货 物的 国 际运输 代 理业 务,旅 游 购物出 口 贸易,土特畜产品、机械设备、金属材料、电子、化工产品(危险化学品除外)、钢材、百货服 装、化 妆 品、预 包装食 品、散 装 食品、皮革皮 草 制品 的 销售,房屋出 租,代 理 报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为准)(五)出资情况方案如下:序号 股东名 册 认缴金 额 占比 1 伊犁农 四师 国有 资产 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 22,309.13 万元

19、55.81%2 新疆伊 力 特 实业 股份 有限 公司 17,461.84 万元 43.69%3 新疆生 产建 设兵 团第 四师 创锦农 业开 发有限公 司 200.00 万元 0.50%上表中: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9 1、公司以全资子公司伊力特物流 2017 年 6 月 30 日经天职国际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审计报告(天职 业字【2017】18045 号)和沃克森(北京)国际资产评估有限 公司出具的 评估报告(沃克森评报字【2017】第 1539 号),经审计和评估结果,伊力特物流净资产值为 17,461.84 万元出资物流

20、集团,占物流集团股权比例43.69%。2、四师国投以全 资子公司鸿途运输2017 年6 月30 日经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审计报告(新天会资审字【2017】012 号),经审计 净资产值为13,126.23 万元;四师国投控股子公司 恒信物流 2017 年6 月30 日经 新疆天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出具了审计报告(新天会资审字【2017】011 号),经审计净资产值为11,372.01 万元,其中四师国投持有的 80.75%的净资产值为 9,182.90 万元,以上合计22,309.13 万元,占物流集团股权比 例55.81%。3、创锦农业以 货币出资200.00 万元,占物

21、流集团股权比例0.50%。三、关 联方基 本情 况(一)关联关系 四 师 国 投 为 公司 的 实 际控 制 人,又 为创 锦 农 业的 实 际 控 制 人,公 司 与公 司 实 际控 制 人及 其 子公 司 之间因 出 资设 立 物流 集 团事项,按照 上 海证 券 交易所 股 票上 市 公司第10.1.3 条规定,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同时由于上市公司出资额已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额 5.00%以上,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二)、关联方介绍 1、伊犁农四师国有资产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名 称 伊犁农 四师 国有 资产 投资 有限责 任公 司 统一社 会信 用代 码 91654

22、002770394894A 公司类 型 有限责 任公 司(国有 独资)住所 新疆伊 犁州 伊宁 市公 园街 四巷13 号 法定代 表人 陈新建 注册资 本 112,626 万 元整 成立日 期 2005 年3月28 日 营业期 限 2035 年3月30 日 所属行 业 批发和 零售 业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0 经营范 围 四师国 资委 授权 范围 内的 国有资 产经 营,管 理与 托 管,包括 国有产(股)权管 理,融 资 与投资,产(股)权收 购 兼并与 转让资产 委托管理,商 品的批发及 零售,生产性 废旧物资收 购,五金交电、矿 产品

23、的销 售。相关财务数据如下:2016 年12 月31 日,四师国投资产总额 2,341,952.69 万元,净资产 952,554.59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958,079.22 万元,净利润42,791.14 万元。截止2017 年6 月 30 日,四师国投资产总额 为2,514,408.29 万元,净资产总额 为1,087,352.63 万元,2017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419,807.76 万元,净利润17,305.53 万元。2、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创锦农 业开发有限公 司 公司名 称 新疆生 产建 设兵 团第 四师 创锦农 业开 发有 限公 司 统一社 会信 用代 码 91

24、65402307607302XP 公司类 型 有限责 任公 司(国有 控股)住所 新疆伊 犁州 霍城 县六 十五 团团部 光明 北路2号 法定代 表人 袁国军 注册资 本 10,000 万元 整 成立日 期 2013-09-02 营业期 限 2013-09-02 至无 固定 期限 所属行 业 批发业 经营范 围 化肥、农 膜、棉 花批 发零 售。农副 产品(粮油 除外)、茶 叶零售,房屋 租赁,建 筑材 料、金 属材 料、日用 杂品、农林牧 渔机械及配 件、百货、五 金交 电销售,家 政服 务。相关财务数据如下:2016 年12 月31 日,创锦农业资产总额 198,659.34 万元,净资产

25、 60,640.62万元,实现营业收入 203,923.16 万元,净利润 9,709.18 万元。截止2017 年6 月 30 日,创锦农业资产总额 187,993.18 万元,净资产50,966.39 万元,2017 年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80,769.51 万元,净利润 74.81 万元。五、交 易目的 以及 对上市 公司 的影响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1 物流集团的组建将顺应市场需求,调整现有物流主业的服务结构,强化现有铁路运输专用线功 能、陆路运输转换联用优势及霍尔果斯口岸兵团分区的国际物流港效用,加快变革创新能力,将形成以综合物

26、流、物流贸易及金融物流的新疆特色型物流集团。一方面,物流集团总体 布局合理,有利于改善内耗、职责定位不 清晰的局面,可充分 发挥各自优势,形成合力,发挥协同效应:通过合并,伊力特物流升级发展:立足铁路运输,强化专用线功能,打造特色集散地,提升物流增值服务、促进物流功能升级;恒信物流领先进出口: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快速与南移的货运口岸、铁路线及兵团分区园区对接,形成新型的国际物流港;鸿途交通打造公路运输新 枢纽:立足可克达拉及伊宁市,服务城市及配套功能建设,完成生产生活基础保障;大力发展城市物流园区、客运综合体及快运业务;通过合并,促进子分公司快速发展:可克达拉市 各资源节点以本区域、

27、本行业物流为基础,成立集团公司子公司,各类资源与集团公司整体联动,形成物贸一体化服务体系。另一方面,发挥集团优势的基本思路,建立“产、股、权”纽带和出 资人制度,以现有的物流集团公司为基础,进行相关资源整合。以全面降本增效为目的,以新型现代化物流、物贸一体化运作为手段,与四师现有工业煤、水泥、建材等已经形成了良好的资源整合运作模式;以各组建主体 现有运作方式为基础,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将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粮棉、种子、果疏、糖类原材料和产品、禽蛋肉等 四师优势资源,在物流集团的统一安排下,全面纳入 到物流集团公司进行 配置,充分优化资源,实现降本增效、共赢共享。请各位股东审议!新疆伊力特实业股

28、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2 月28 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2 议案二:关于选举 陈志远 先生为公 司监事 的议案 各 位股 东:经 公 司 控股 股 东推 荐 陈志 远 先 生为 公 司第 七 届监 事 会 监事 候 选人,根据 公司法、上市 公 司治 理准则、上海 证 券交 易所股 票 上市 规则 和 公司 章 程 的 规定,陈志 远 先 生 的 监事任 期 与公 司 第七 届 监事会 成 员一 致(任 期 自股东 大 会审 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七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第七届监事会监事蒋新华先生不在担任公司监事。陈志远先生简历如下:监

29、事候选人:陈志远,男,55 岁,党员,大学学历,曾任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 限 公司 副 总经 理,现任 新 疆伊 力 特实 业 股份有 限 公司 党 委副 书 记、纪 委 书记。其本 人 与公 司 控股 股 东及实 际 控制 人 不存 在 关联关 系,未 持 有公 司 股份,也 未受 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请各位股东审议!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 事会 2018 年2 月28 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3 议案三: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2018 年 2 月修 订)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30、经营宗旨及经营范围 第三章 股份 第一节 股份发行 第二节 股份增减和回购 第三节 股份转让 第四章 股东和股东大会 第一节 股东 第二节 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 第三节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节 股东大会提案与通知 第五节 股东大会的召开 第六节 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 第五章 党组织(党委)第六章 董事会 第一节 董事 第二节 独立董事 第三节 董事会 第七章 总经理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一节 总经理和副总经理 第二节 董事会秘书 第八章 监事会 第一节 监事 第二节 监事会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 第一节 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节 内部审计 第三节 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 第十章 通知与公

31、告 第一节 通知 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4 第二节 公告 第十一章 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 第一节 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 第二节 解散和清算 第十二章 修改章程 第十三章 附则 第 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 护 公司、股 东 和 债权 人的 合 法权益,规 范公 司的 组 织和行 为,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中国共产党党章(以下简称“党章”)和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第二条 新疆 伊 力特 实业 股 份 有限 公司 系 依照 公 司 法 及 股 票发行 与 交

32、 易管理暂行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公 司 经 新疆 维 吾尔 自 治区 人 民 政府 关于 同 意设 立 新 疆伊 力 特实 业 股份 有 限公司 的 批 复(新政 函199974 号 文)批 准,以发 起 方 式设 立,并 在 新疆 维 吾 尔自 治区 工 商 行 政 管 理 局 注 册 登 记,取 得 企 业 法 人 营 业 执 照,营 业 执 照 注 册 号:6500001000718。第三条 公司于 1999 年 7 月 16 日 经 中 国 证 券 监 督 管 理 委 员 会 证 监 发 字199984 号文复审通过,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7500 万股,并于 1999年9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XINJIANG YILITE INDUSTRY CO.,LTD 第五条 公司住所:新疆新源县肖尔布拉克(邮政编码:83581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肆亿肆仟 壹佰万元(44,100 万元)。第七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九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第十条 本公 司 章程 自生 效 之 日起,即 成 为规范 公 司 的组 织与 行

34、 为、公 司 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 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5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依 据 公 司章 程,股 东 可以 起 诉 公司,股东 可 以起 诉 股 东,股 东可 以 起诉 公 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可以起诉股东及公司的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十一条 本 章 程所 称其 他 高 级管 理人 员 是指公 司 的 副总 经理、董事会 秘 书、财务总监(财务负责人)、总工程师。第十二条 在 公 司中,根 据 中 国共 产党 章

35、 程的规 定,设立 中国 共 产党的 组 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当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第十三条 在 公 司中,职 工 依 照 中华 人 民共和 国 工 会法 组 织 工会,开展工会活动,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工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第 二章 经营 宗旨 及经营 范围 第 十 四条 根 据 党 章、公 司 法 的 有关 规定,设立 中 国共 产 党的组 织,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建 立 党 的工 作 机构,配备 一 定 数量 的 党务 工 作人 员,党组 织 的机 构 设置、人员编 制 纳入 公 司管 理 机构和 编 制,党 组织 工 作经费 纳 入公 司 预算,从公

36、司 管 理费 中 列支,保障党组织的工作经费。第十五条 公 司 的经 营宗 旨:充分 发挥 公 司在管 理、技术、人 才、资金 等 方 面的 优 势,高 质量、高效益 地 从事 经 营活 动,繁 荣 新 疆经 济,为 广 大股东 和 投资 者 谋取最大利润(重质量、求效益、创名牌、拓市场;争创一流、满足顾客、科技优先、超越自我)。第十六条 经 新 疆维 吾尔 自 治 区工 商行 政 管理局 核 准,公 司经 营 范围包 括:白酒生产研发及销售;饮料生产和销售、火力发电及供应(限所属分支机构经营);热力 生 产和 供 应(限所 属分 支 机构 经 营);水 的生 产 和供 应(限 所属 分支 机

37、 构经 营);旅 游、酒 店 经营 管 理、住 宿、餐 饮;农 业 综合开 发;农 副 产品 加 工和销 售;包装材料 生 产和 销 售;玻 璃制品 生 产销 售;机 电 产品、化 工产 品、五 金 交电产 品、针 纺 织品、日用 百 货的 销 售;职 工 培训;一般 货 物与技 术 的进 出 口业 务(依法 须 经批 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6 第 三章 股 份 第 一节 股份 发行 第十七条 公司的股份采取股票的形式。第十八条 公 司 股份 的发 行,实行 公开、公平、公 正 的原 则,同 种类

38、的 每 一 股份应当具有同等权利。同 次 发 行的 同 种类 股 票,每 股 的发 行 条件 和 价格 应 当 相同;任何 单 位或 者 个人所认购的股份,每股应当支付相同价额。第十九条 公司发行的股票,以人民币标明面值。第二十条 公 司 发行 的股 份 在 中国 证券 登 记结算 有 限 责任 公司 上 海分公 司 集 中存管。第 二 十 一条 公 司发 起人 为 新 疆伊 犁酿 酒 总厂、四 川 微特 光电 饰 件有限 公 司、新 疆 副食(集团)有限责 任 公司、伊犁 糖 烟酒有 限 责任 公 司、新 疆生产 建 设兵 团 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南方证券有限公司。新疆伊犁酿酒总厂 1998

39、年 5 月 31 日以净资产出资,其余发起人均于 1998 年7 月21 日以货币资金出资。第二十二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 44100 万股,均为普通股股份。第 二 十 三条 公 司或 公司 的 子 公司(包 括 公司的 附 属 企业)不 以 赠与、垫 资、担保、补偿或贷款等形式,对购买或拟购买公司股份的人提供任何资助。第 二节 股份 增减 和回购 第 二 十 四条 公 司根 据经 营 和 发展 的需 要,依照 法 律、法 规的 规 定,经 股 东 大会分别做出决议,可以采用下列方式增加资本:(一)公众发行股份;(二)非公开发行股份;(三)向现有股东派送红股;(四)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五)法律、行

40、政法规规定以及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的其他方式。第 二 十 五条 公 司可 以减 少 注 册资 本。公 司减少 注 册 资本,按 照 公司 法 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办理。第 二 十 六条 公 司在 下列 情 况 下,可以 依 照法律、行 政法 规、部 门规章 和 本 章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7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一)为减少公司股本而注销股份;(二)与持有本公 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四)股东 因 对股 东 大会 作 出 的公 司 合并、分立 决 议 持异 议,要 求 公司 收 购其股份的

41、。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公司股份的活动。第二十七条 公司购回股份可以下列方式之一进行:(一)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二)要约方式;(三)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方式。第 二 十 八条 公 司因 本章 程 第 二十 五条 第(一)项 至 第(三)项 的原因 收 购 本公 司 股份 的,应 当 经股东 大 会决 议。公 司 依照第 二 十五 条 规定 收 购本公 司 股份 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销。公 司 依 照第 二 十五 条 第(三)项规 定 收购 的 本公 司 股 份,将 不超 过 本

42、公 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5%;用于收购的资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购的股份应当1 年内转让给职工。第 三节 股份 转让 第二十九条 公司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第三十条 公司不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第三十一条 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 1 年内不 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公 司 董 事、监 事、高 级管 理 人 员应 当 向公 司 申报 所 持 有的 本 公司 的 股份 及 其变动 情 况,在 任职 期 间每年 转 让 的股 份不 得 超过其 所 持 有本 公司 股 份总数 的 25%;所

43、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 1 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8 第三十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份 5%以上的股东,将 其 所持 有 的公 司 股票在 买 入之 日 起六 个 月以内 卖 出,或 者在 卖 出之日 起 六个 月 以内又买入的,由此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本公司董事会将收回其所得收益。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 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 6 个月时间限制。公司董事会不按照前款规定执行的,股东有权要求董事会在 30 日内执行

44、。公司董 事 会未 在 上述 期 限内执 行 的,股 东有 权 为了公 司 的利 益 以自 己 的名义 直 接向 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董事会不按照第一款的规定执行的,负有责任的董事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第 四章 股东 和股 东大会 第 一节 股东 第 三 十 三条 公 司的 股东 为 依 法持 有公 司 股份的 法 人 或自 然人。股东按 其 持 有股 份 的种 类 享有 权 利,承 担 义务;持有 同 一种类 股 份的 股 东,享 有同等 权 利,承 担同种义务。第三十四条 股东名册是证明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充分证据。第三十五条 公司依据证券登记机构提供的凭证建立股东名册。第 三 十 六条 公

45、 司召 开股 东 大 会、分配 股 利、清 算 及 从事 其他 需 要确认 股 东 身份 的 行为 时,由 董 事会或 股 东大 会 召集 人 确定股 权 登记 日,股 权 登记日 收 市后 登 记在册的股东为享有相关权益的公司股东。第三十七条 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 请 求、召 集、主 持、参 加 或者 委 派股 东 代 理人 参 加股 东 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 法 律、行 政法 规 及 公司 章 程的 规 定转 让、赠与 或 质押 其 所持 有 的股份;(五)查

46、阅 本 章程、股东 名 册、公 司 债券 存 根、股 东 大会 会 议记 录、董 事 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19(七)对股 东 大会 作 出的 公 司 合并、分立 决 议持 异 议 的股 东,要 求 公司 收 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其他权利。第 三 十 八条 股 东提 出查 阅 前 条所 述有 关 信息或 者 索 取资 料的,应当向 公 司 提供 证 明其 持 有公 司 股份的 种 类以 及 持股 数 量的书

47、面 文件,公司 经 核实股 东 身份 后 按照股东的要求予以提供。第三十九 条 股 东大 会、董 事 会的 决议 违 反法律、行 政法 规,侵 犯股东 合 法 权益的,股东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要求停止该违法行为和侵害行为的诉讼。股东大会、董事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本章程,或者决议内容违反本章程的,股东有权自决议作出之日起 60 日内,请求人民法院撤销。第四十条 董 事、高 级管 理 人 员执 行公 司 职务时 违 反 法律、行 政 法规或 者 本 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连续 180 日以上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1%以上股份的股 东 有权 书 面请 求 监事会 向

48、人民 法 院提 起 诉讼;监 事会 执 行公 司 职务时 违 反法 律、行 政 法规 或 者本 章 程的规 定,给 公 司造 成 损失的,股东 可 以书 面 请求董 事 会向 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监 事 会、董 事 会收 到 前款 规 定 的股 东 书面 请 求后 拒 绝 提起 诉 讼,或 者自 收 到请求之日起30 日内未提起诉讼,或者情况紧急、不立即提起诉讼将会使公司利益受到难 以 弥补 的 损害 的,前款 规 定的 股 东有 权 为了公 司 的利 益 以自 己 的名义 直 接向 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他 人 侵 犯公 司 合法 权 益,给 公 司造 成 损失 的,本 条 第 一款 规 定的

49、 股 东可 以 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 四 十 一条 董 事、高级 管 理 人员 违反 法 律、行 政 法 规或 者本 章 程的规 定,损害股东利益的,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第四十二条 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 滥用 股 东权利 损 害 公司 或者 其 他股东 的 利 益;不得 滥 用公司 法 人 独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 议资料 20 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 司 股 东滥 用股 东 权

50、利给 公 司 或者 其他 股 东造成 损 失 的,应当 依 法承担 赔 偿 责任。公 司 股 东滥 用公 司 法人独 立 地 位和 股东 有 限责任,逃 避债 务,严 重损害 公 司 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五)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 义务。第 四 十三 条 持有 公 司百 分 之五 以 上有 表决 权股 份 的股 东,将 其持 有的 股 份 进行质押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当日,向公司作出书面报告。第 四 十 四条 公 司的 控股 股 东、实 际控 制 人员不 得 利 用其 关联 关 系损害 公 司 利益。违反规定的,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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