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2018 臺北設計獎競賽要點 一、 關於臺北設計獎 臺北市政府規劃辦理臺北設計獎,以 Design for Adaptive City:為不斷提升的城市而設計之精神,不斷的向全世界熱愛創意、設計的人士形塑設計臺北、夢想臺北的城市品牌意象,並公開徵選傑出國際設計作品,打造臺北市成為創意設計匯流平臺 ,藉以發掘具商機潛力的創意設計、鼓勵社會設計意涵,主張設計使人類生活更美好更便利。 臺北市政府致力於將臺北市打造成為一座具有設計遠見的城市,更鼓勵設計師們反思設計的意義,把設計當成解決問題的 工具,透過設計思維,解決社會大眾以及社會或城市必須面對的問題, 進一步展現臺北設計獎為不斷提升的城市而設
2、計之精神。 註 : 20082011 年為臺北工業設計獎, 2012 年起更名為臺北設計獎。 二、 辦理單位 (一 ) 指導單位:臺北市政府 (二 ) 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 (三 ) 執行單位: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四 ) 合作單位:(依筆劃順序排序) 1. 中華平面設計協會 2. 中華民國工業設計協會 3. 中華民國室內設計協會 4. 中華民國美術設計協會 5. 臺灣海報設計協會 三、 參賽資格 1. 全世界對設計有興趣者皆可參賽。不限個人或團體。團體參賽以 5 人為限,以其中 1 人為代表人完成報名。 2. 參賽作品須為作者原創,且為 2016 年 6 月 30 日以後創作完
3、成之作品。 2 四、 參賽類別 分為工業設計、視覺傳達設計以及公共空間設計三類。 (一 ) 工業設計類 工業設計類指可供量產之工業產品設計,包含一般與數位應用、交通工具設計、設備儀器設計、生活及家居用品設計、資通訊及家電產品設計及其他類等。 (二 ) 視覺傳達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包含數位平面創作、識別設計、海報設計、包裝設計及印刷設計(含數位印刷)等。 (三 ) 公共空間設計類 提供公眾使用的開放空間、政府建築及部分私人建築等。 五、 參賽時程 活動項目 日期 說明 報名開始 4 月 25 日(星期 三 ) 線 上報名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 報名截止
4、7 月 25 日(星期 三 ) 臺 北時間 23:59( GMT+08:00)截止 線上初審 7 月 25 日(星期 三 )至8 月 19 日(星期 日 ) 入圍名單 公布 8 月 24 日(星期五 ) 決選作品 繳件截止 9 月 14 日(星期五 ) 1. 臺北時間 17:00( GMT+08:00)截止。 2. 收件截止日期以寄達時間為准 3. 寄送或親送 妥善包裝之 作品至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2018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新北市 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樓。 4. 工業設計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視覺傳達設計入圍者需繳交海報或實體設計作品、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者繳交作品模型或
5、 3D 動畫。 決選評選 9 月 26 日(星期三 ) 頒獎典禮 10 月 23 日(星期二 ) 1. 得獎名單於頒獎典禮當天並同時於網站上 公布 。 2. 頒獎典禮日期為暫定,辦理地點另行公告及通知。 *主辦單位保留上述時間地點變更之權利,請以網路公布 為主。 六、 報名費用:免報名費。 3 七、 參賽程 序 (一 ) 報名方式:採取網路報名。 1. 參賽者請至本競賽官網(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取得個人帳號。依規定填寫報名資料完成後,系統將自動寄 發帳號確認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為使資料傳送無誤,請於 報名時填入經常使用之電子郵件信箱,執行單位
6、將以此信箱傳送比賽相關消息。 2. 參賽者取得帳號後,可於報名截止日前,自行登入,上傳檔案。上傳檔案一律為 jpg、 png、 bmp檔案格式,尺寸小於寬 1190x 高 840 圖元 3MB 以下。請留意作品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資格。 3. 參賽者上傳作品電子檔案、創作理念說明及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即完成報名程式,系統將自動寄發報名成功通知至報名者之電子郵件信箱。 注意事項:請留意作品圖檔解析度是否足夠,能供評審瞭解作品內容及讓設計概念完整呈現。 (二 ) 初複選 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 e 化平臺進行收件及初複選之評選,參賽
7、者無需寄送實體裱板。 (三 ) 決選: 皆採 實體作品審查,各組繳件詳細規格如下: 組別 各類 規格程式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網路報名階段 -線上繳件 文件上傳 1. 一律採取線上註冊,取得系統序號,完成報名。 2. 上傳作品創作理念 500 字以內( 以英文為主 、其他語文為輔)。 圖檔上傳 1.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 (3張為限 ),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png/bmp 2. 尺寸:寬 1190x 高 840 圖元,解析度 72 dpi 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1. 上傳作品系列圖檔 (3 張為限 ),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png/bmp 2
8、. 尺寸:寬 1190x 高 840 圖元,解析度 72 dpi 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並請保留原始檔 1. 上傳作品不同視圖圖檔 (5張為限 ),請自行壓縮,格式可為 jpg/png/bmp 2. 尺寸:寬 1190x 高 840 圖元,解析度 72 dpi 以上,單一圖檔請勿超過 3MB 4 競賽類別與繳件規格說明 組別 各類 規格程式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入圍通知 -決選繳件 作品繳交 1. 已經商品化作品繳交實際成品 。 2. 未商品化之作品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實體模型。縮小模型之尺寸需於 40 x 40 x 40 (cm3) 100 x 10
9、0 x 100 (cm3)之總體積範圍內。 3. 概念化作品繳交各切面之3D 動畫。 1. 海報設計類可繳交原作品,以 3 張為限。 2. 識別設計、印刷設計及綜合印件類作品,大小需介於36.4 cm x 51.5 cm 180 cm x 120 cm 間,以 3 張為限。 3. 可繳交實品。 1. 作品海報大小需介於 36.4 cm x 51.5 cm 180 cm x 120 cm 間,以 5 張為限。 2. 繳交 1:1 或等比例縮小之精密模型。縮小模型之尺寸需於 40 x 40 x 40 (cm3) 100 x 100 x 100 (cm3)之總體積範圍內。或以 3D 動畫呈現。 光碟
10、繳交 1. 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2. 作品原始圖檔 (需含使用說明與使用情境,張數不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3. 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 。 4. 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長寬高尺寸及製作成本費用說明 ) 。 5. 可使用影片呈現作品使用情境說明。 1. 作品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 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2. 作品原始圖檔 (張數不限、300dpi、格式jpg/png/bmp)(包裝設計需含使用說明)。 3. 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 。 4. 可使用影片呈現作品使用展示相關情境說明。 1. 作品
11、文字說明 (500 字以內,英文為主、其他語文為輔 ) 。 2. 作品原始圖檔 (需含使用說明與使用情境,張數不限、300dpi、格式jpg/png/bmp)。 3. 設計者照片 (1 張為限 )。 4. 作品模型規格 (包含模型材質、長寬高尺寸及製作成本費用說明 )。 5. 可使用 3D 動畫呈現作品空間情境。 說明: 1.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選之模型及平面作品請自行將作品包裝保護。 2. 工業設計類及公共空間設計類入圍作品,另補助模型製作費用,每件新台幣 10,000 元,補助對象不包含獲獎金者與未繳交實體模型者(例如:公共空間設計類僅提供 3D 動畫者) 。 八、 評選作業 (
12、一 ) 評審團組成原則: 1. 由主辦單位依照競賽類別遴選國內外專業人士組成。 2. 每個類別的國際評審團(初選 7 位,決選 5 位)專業人士組成,並來自兩個以上不同 洲際與 國籍。 3. 若評審生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克前來,主辦單位保留更換評審團人選的權利。 4. 主辦單位需提供評審團之權利與義務的說明文件。 5 (二 ) 評審方式 1. 資格審查:針對參賽作品進行包含資格、繳件資料齊備與否、作品格式符合規格與否等審查。 2. 初複選:為減少紙張油墨印刷以及郵寄空運的資源浪費,以 e 化平臺進行初複選評審,評審團依照參賽者所提供之作品檔案為依據,主辦單位需將所有符合資格的作品檔案提交給評審團
13、。初選階段將遴選各類別 10%15%進入複選,之後再各選出 1723 件作品晉級決選。 3. 決選:工業設計類以實品、模型或 3D 動畫圖面進行評選;視覺傳達設計類以原作品或符合規範尺寸之海報輸出進行評選,公共空間設計類以模型或 3D 動畫及符合規範尺寸之海報輸出進行評選。 4. 最佳人氣獎:針對入圍決選作品 票選,每人每類別最多可投 1 票,各類別得票數最高的作品將獲得最佳人氣獎。 (三 ) 評審標準 評分項目 說明 創意性 設計創意與原創性 技術性 技術應用成熟度及作品功能性、材料、技術等 決審模型精緻度 應用性 作品運用新材料降低污染、解決日常生活問題 方便使用者使用 商品化程度 藝術性
14、 作品美感表現 1. 主辦單位確保評選過程皆在公平公正的流程中進行,且不得影響評審團的評選過程。 2. 當評審團的評選為最終決定後,將不依任何第三者介入評審與參賽者而改變,且參賽者與評審團皆同意此評選過程。 九、 獎項 (一 ) 獎項獎金 競賽總獎金新臺幣 380 萬元,各類組獎項如下: 類別 獎項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臺北市長獎 共 1 名 金獎 (新臺幣 60 萬元 ) 1 名 /組;共計 3 名 銀獎 (新臺幣 20 萬元 ) 1 名 /組;共計 3 名 銅獎 (新臺幣 15 萬元 ) 1 名 /組;共計 3 名 ico-D 特別獎 - 1 名 - IFI 特別獎
15、 - - 1 名 共融設計 獎(新臺幣 20 萬元) 得獎者如授權本件設計作品供主辦單位應用落實於實體遊具,並擔任設計顧問,另頒發新臺幣 30 萬元獎金,相關細節詳注意事項說明。 共 1 名 6 類別 獎項 工業設計類 視覺傳達設計類 公共空間設計類 社會設計獎 (新臺幣 12 萬元 ) 共 1 名 應用精進獎 (新臺幣 12 萬元 ) 共 1 名 評審團推薦獎 (新臺幣 1 萬 2 仟元 ) 5 名 /組;共計 15 名 最佳人氣獎 (新臺幣 1 萬元 ) 1 名 /組;共計 3 名 廠商贊助獎 視廠商贊助狀況調整 優選 預計每組若干名 說明: 1. 臺北市長獎、 各類組之金銀銅獎、特別獎、
16、社會設計獎、應用 精進獎 、共融設計獎 及評審團推薦獎皆頒發獎座及獎狀,最佳人氣獎、廠商贊助獎及優選則頒發獎狀乙式。 2.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 主辦單位及贊助單位保有調整廠商贊助獎獎項數量之權利。 4. 所有得獎者將 公布 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二 ) 特殊獎項說明 1. 臺北市長獎:以臺北市為設計服務目標,就城市發展、市民生活及公共服務等層面,提出對用戶最具影響力,讓城市永續性進步的設計創意提案,呈現方式不限純概念規劃或實際已經執行之方案。 註 : 本獎項就上述定義從所有參與決選
17、的作品中進行評選。 2. 社會設計獎:以創造公眾利益為前提,在有限的資源條件下,利用設計思考來發掘社會亟待改善的議題,以設計方法為核心,解決人民、社會或城市必須面對的問題,並發揮設計的影響力。 3. 應用精進獎:作品能突破舊有框架,利用創新材料、簡化工序、強化應用性的精進來創造商品化的價值,進而改善生活。 4. 共融 設計 獎: 2018 年首度新增主題。 本年度以遊具 或 遊戲場設計為題 ,在合理範圍內能讓更多人使用或獲得,而不用特別作出調節或再專門進行設計。 設計應遵循共融設計( inclusive design)原則 :公平 ( be Fair) 、融合 ( be Inclusive)
18、、聰明 ( be Smart) 、獨立 ( be Independent) 、安全 ( be Safe) 、積極 ( be Active) 、舒適 ( be comfortable) ,符合多元需求的使用者。 十、 注意事項 (一 ) 本設計活動有關參賽報名、獲獎之展覽及專刊刊登皆不另收取費用。 (二 ) 所有參賽者,無論身分(學生,專業設計師或社會人士),皆需遵守本競賽所有條文規定,並平等享有獲得獎項 /獎金的權利。 (三 ) 關於參賽者 1. 參賽作品之智慧財產權屬參賽者所有 。 2. 參賽者須配合提供其創作之詳細圖文資料,作為日後報導與展示之用。 7 3. 在正式參賽前,若作品有在公開場
19、合展出的可能,參賽者須自行確認並保護其作品之智慧財產權。 4. 進入決選所繳交之模型(或實品)作品所有權移轉臺北市政府。 5. 本競賽協助 國內得獎作品申請中華民國之智慧財產權服務。 6. 所有的作品皆為參賽者的自主監督下完成。 7. 參賽者同意遵守由主辦單位決定的比賽規則,並接受評審團的決定是最終決定,同時沒有其它關係人介入評選過程。 8. 參賽者需為相關的審查和展覽,提供一切合理的資訊和實際生產的樣品(如果需要)。 9. 參賽者充分瞭解主辦單位對於 歸還作品等相關規定。 10. 參賽者充分瞭解有關比賽所提供的資訊是正確且完整的,參賽者所提供的任何個人資訊,將按照主辦單位的隱私政策進行使用
20、11. 參賽者充分瞭解他們的報名資料,圖 像和與任何宣傳素材,可以由主辦單位在競賽中規劃的專案中(如 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 等)使用 。 12. 參賽者在報名與提交作品時,充分瞭解競賽的所有內容。 13. 最佳人氣獎票選活動,相關注意事項將另行 公布 於官網上。 14. 請自行負責寄件作品運費和繳納通關時所產生之 所有費用。為避免進入臺灣海關時間較長,影響作品到達時間,參賽者於 寄件時勿將作品價值填寫超過 50 美元。 15. 參加甄選者請按照要求規格提供設計作品;並請詳閱甄選簡章,同意遵守簡章及細則所有之規定。 16. 為避免運送過程中損壞,參加決選之模型及平面作品請自行將作品
21、包裝保護,若因包裝保護不當造成 運送過程中 損壞,主辦與執行單位恕不負擔相關責任。 17. 為方便國際評審進行甄選作業,每件參賽作品需填寫英文的作品說明,供評審委員參考。 18. 作者需於 報名時同意智慧財產權聲明書,聲明設計作品未 侵犯他人之智慧財產權。 19. 作者需於 報名時同意是否願意將個人與作品資料提供給集資平臺進行媒合接洽。 (四 ) 關於得獎者 1. 得獎名單以評審委員最後決定為最終決定,執行單位將於評審後 15 日內通知各獲獎者。 2. 各獎項得經決選評審會議視參賽作品水準議定從缺或調整,亦得由決選評審會議決議更動獎勵與獎項名稱。 3. 得獎者之獎金或獎品金額在新臺幣 20,0
22、00 元 (含 )以上者,皆須依中華民國稅法規定扣所得稅 (外國國籍者扣 20%,中華民國國籍者扣 10%)。臺北市政府將於得獎名單公告後 1 個月內將獎金匯款至得獎者提供的銀行帳戶,但匯款手續 可能需要 2 個月的時間。 4. 主辦單位將處理相關外匯規定,保證所有的獎金款項都能順利匯出。 5. 競賽獎金不包含取得設計師的 作品智慧財產權。 6. 所有得獎者將公布 於專屬網站上,以提供廠商進行設計合作案之相關洽詢。 7. 主辦單位將不會對得獎作品進行再製 的行為。 8. 主辦單位將不負責得獎作品的商業開發規劃,故不提供任何開發費用。 9. 獲臺北市長獎、 各類別獲金、銀、銅獎 、社會設計獎、應
23、用精進獎 、共融設計獎 之得獎者若為非主辦國之參賽者或團體,由主辦單位邀請並提供參賽者或團體代表 1 人出席頒獎典禮之機票、食宿及接待費;各類別依金、銀、銅獎順序邀約,總計至多 6 名。 10. 主辦單位保留對參賽作品進行宣傳的權利,且不涉及商業用途下,於得獎名單公告一 年內,可應用作各種宣傳、巡迴展覽、出版或委託出版,本( 2018)年度預計舉辦一場公開展覽,發行一本成果 8 專刊與其他平面與電子媒體宣傳計畫,不另支付費用。 11. 為落實設計應用,主辦單位另提供得獎者新臺幣 30 萬元獎金,期待得獎者熱情投入共融遊具設計、並提供相關建議至實體遊具完成,得獎者簽署著作授權暨顧問同意書後,即支
24、付獎金。共融 設計 獎作品 經 授權主辦單位 進行 實體應用時,相關權利義務以著作授權暨顧問同意書內容為準。 (五 ) 凡獲獎作品主辦單位將另通知提供檔案及相關資料作為展出、編錄專輯使用,另配合國際競賽認證規格,依其規 定提供必要檔案資料及實品。 (六 ) 主辦單位僅針對得獎作品進行宣傳活動,任何未入圍作品,將不會被使用或是公開。 (七 ) 資格取消 1. 報名繳交作品裱板檔案不得標示創作者姓名、公司名稱或其他影響評選公正性之代號,違者取消入圍資格。 2.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 2016 年 6 月 30 日之前創作完成之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
25、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3. 未能於決選繳件截止日前完成決選模型、光碟和 電子 檔繳件者,視同放棄進入決選資格。 4.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或告發為非自行創作或冒用他人作品,且有具體事證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得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5. 入圍或得獎作品經人檢舉涉及抄襲或違反著作權等相關法令,經法院判決確定者,或經決選評審審議有明顯事實者,執行單位得取消其入圍及獲獎資格並追回已頒發之獎金、獎品、獎座及獎狀。 6. 評審委員之個人、親友及所屬公司之設計作品不得參與設計競賽。且不得直接或間接提供參賽者任何協助與諮詢。 7. 參賽者之個人、親友、及所屬公司直接或間接參與評審過程,並提供參賽者任何協助或諮詢者,將自動取消參 賽資格。 (八 ) 本要點如有未盡事宜,執行單位得隨時修正,並 公布 於官網。 十一、 聯絡方式 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2018 臺北設計獎工作小組 聯絡人: 陳小姐 電話: +886-2-2698-2989 分機 2999 電子信箱: 2999cpc.tw 傳真: +886-2-2698-9335 地址:新北市 221 汐止區新台五路一段 79 號 2 樓 臺北設計獎網站: http:/www.taipeidaward.taipei/ 加入 TIDA 粉絲團掌握最新訊息: htt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