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一次反馈意见回复的公告 证券简称:伊力特 股票代码:600197 公告编号:临 2018-041 新 疆伊 力特 实业 股份 有限 公司 关 于公 开发 行可 转换 公司 债券 申请 文件 一 次反 馈意 见回 复的 公告 本 公司 董事会 及全 体董事 保证 本公告 内容 不存在 任何 虚假记 载、误导性 陈述 或者 重大遗 漏,并 对其 内容 的真实 性、准 确性 和完 整性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任。新疆伊力 特实业 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 司”)收 到中国 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于 2018
2、年 10 月26 日出具的 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 目 审 查 一 次 反 馈 意 见 通 知 书(181396 号)(以 下 简 称“反馈意见”)。公司及相关中介机构针对反馈意见中的问题进行认真核查和落实,并按照反馈意见的要求对所涉及的事项进行了回复。现根据相关要求对反馈意见回复进行公开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交易所网站(http:/)的 新 疆伊 力特 实业 股 份有 限公 司 与 民生 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 开发行 可转 换公 司债券 申请文 件反馈意 见的回 复。公司将于上述反馈意见回复披露后 2 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送反馈意见回复材料。公司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有关事项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能否获得核准及最终获得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新疆伊力特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11 月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