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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税收政策下的税务稽查要点与风险处理手段-徐箐主讲.ppt

上传人:暖洋洋 文档编号:1597526 上传时间:2018-08-09 格式:PPT 页数:326 大小:3.69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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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忧PPT整理发布,最新税收政策下的税务 稽查要点与风险处理手段主讲:徐箐中税网 ,徐箐简介:,从事税收业务和税收政策研究工作三十多年,曾在税务机关担任过税收征收管理、税务稽查、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法规、企业财务制度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企业税收重大案件审理办公室部门主任,税务行政复议委员会主任,税收执法检查办公室主任。税务稽查案例审核、稽查复查负责人,负责内部涉税文件和减免税审签。清华大学企业总裁班客座讲师。应邀受聘于多家企业税务顾问和税务事前检查。最近出版实用性非常强的最新企业涉税问题答疑图书收到纳税人好评。,税收危机管理的特点是突发事件。它从量变到质变,酝酿了一段时间以后,酝酿那段时间,

2、企业是感受不到的,或者不容易接受。酝酿了一段时间以后,就来个爆发,来个从量变达到质变,突发事件,既然是突发事件,留待企业处理的时间就很短暂。,未申报税款追缴期限 变化:,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纳税人不进行纳税申报造成不缴或少缴应纳税款的情形不属于偷税、抗税、骗税,其追征期按照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的精神,一般为三年,特殊情况可以延长至五年。,国税函2009326号对偷税、抗税、骗税的,税务机关可以无限期追征其未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或者所骗取的税款。,一、税务稽查对象选定的因素与基本流程,“分析法” 充分利用征收信息、税源监控信息,税收管理信息,收集相关信息对纳税人收入信息、财产

3、信息、生产信息、销售信息、营销信息、财务信息、租赁信息、投资信息、注册信息等进行综合指标配比。最终选定为稽查对象。,1、选案中税务稽查对象一般是通过以下方法产生,采用计算机选案分析系统进行筛选;,征管户数的一定比例筛选或随机 抽样选择;,公民举报、有关部门转办、上级交办、 情报交换的资料确定。,三点方法,(一)财务指标、税收征管资料、稽查资料、情报交换和协查线索; (二)上级税务机关交办的税收违法案件; (三)上级税务机关安排的税收专项检查; (四)税务局相关部门移交的税收违法信息; (五)检举的涉税违法信息; (六)其他部门和单位转来的涉税违法信息; (七)社会公共信息; (八)其他相关信息

4、。,【案例】,企业税负只有0.61,严重偏低,存在销售不做账或者其他少做收入的嫌疑。决定到企业实地核实一下,我们看到几个小山丘样的囤煤。“财务负责人介绍到“这些是原煤,每堆大约50吨,那边的是煤泥,还有这一堆是精煤,现在销售形势不错,囤煤不是很多,库存一共大概在500来吨吧。”我们在厂房内转悠时又发现有一个块煤货场,就问到这也是您们的吗”财务负责人不假思索的回答到“是的”。我们马上回去进行帐务的核查发现长达8个月没有块煤的销售,只有大量的购进。最后在反复的询问下,负责人才说到,今年以来企业先后购进过数次民用块煤,累计230吨,全部销售给了个人。由于个人没有索要发票,企业也寄希望于暂时把块煤挂账

5、,不做销售处理,最终,挂账的块煤没有凭空失踪。,1、税务机关调阅企业帐务、资料等相关凭据的法律程序,调取账簿及有关资料应当填写调取账簿资料通知书、调取账簿资料清单。3个月完整归还,特殊情况经局长批准可以30日内归还。,2、实施检查工作完成时间,检查应当自实施检查之日起60日内完成;确需延长检查时间的,应当经稽查局局长批准。,二、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票据合法性的稽查,一,二,三,四,成本构成需要提供的凭证,扣除费用的税前扣除凭证,税前扣除凭证应具有的特征,税前扣除 凭据的法 律要求,成本构成需要提供的凭证。,1、企业入库购进存货或商品的成本,其凭证主要检查:购货发票、运费发票、装卸费发票或收据、农

6、产品收购凭证、清选整理人工费领款收据等。,2、主要检查:其凭证有材料的领料单、结转出库材料成本计算分配表、耗用自制半成品的出库单及结转出库半产品成本计算表、人工费用分配表、制造费用分配表等。 3、主要检查:其凭证为完工产品或自制半成品成本计算单、成本分配表、商品产品成本汇总表等。,(二)扣除费用的税前扣除凭证,纳税人发生的费用,分为资本性支出和经营性支出。对于资本性支出,物化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者递延资产,其费用通过折旧或摊销方式扣除;,(三)、税前扣除凭证应具有的特征,一是企业发生的业务要真实,如果相关业务不真实,即使能提供凭证; 二是企业发生真实业务,取得的凭证也要真实有效,虚开和非法代

7、开的凭证不得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凭证的相关性,讲的是与企业取 得的收入相关的支出凭证才能税前扣除税前扣除凭证的合理性,讲的是符合生产 经营活动常规的支出凭证才能在税前扣除。 企业发生的合理的支出,限于应当计入当期损益 或者有关资产成本的必要与正常的支出。,(四)税前扣除凭据的法律要求,税收征管法第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帐簿,根据合法、有效凭证记帐,进行核算。”,企业集团内部使用的有关凭证征收印花税的检查,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

8、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发票管理办法对税前扣除凭据的要求,“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拒收。”,一是纳税人申报的税前扣除,要符合税收法规的规定,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支出不允许在税前扣除; 二是税前扣除的凭证特别是发票,其来源、形式等都要符合税收法规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涉税要求及变化,、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

9、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申请稽核比对。,购买材料没有发票是否可以股价入账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公告 (国税发2000084)号第三条规定: 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食堂买菜等费用的税前扣除问题,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 作为财务报销凭证.,代开货物运输业发票个人所得税的检查,国税函2008977号 一、对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货物运输业若干税收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488号)第四条规定的代开货运发

10、票的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统一按开票金额的2.5%预征个人所得税。 二、年度终了后,查账征税的代开货运发票个人所得税纳税人,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预征的个人所得税可以在汇算清缴时扣除;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按本通知第一条规定预征的个人所得税,不得从已核定税额中扣除。,第二部分、税务检查的突破口与税务机关常用的检查方法,一、税务稽查的基本方法,比较分析法 比较分析法是将企业报表或帐面资料的本期实际完成数同企业的各项计划指标、历史资料或同类型企业的相关资料 进行静态或动态对比的一种检查方法,【案例】.,2008年6月,在对该企业所得税进行例行审核时,发现该企业2008年第一季度企业所得税一直没有申报,

11、但据该企业纳税申报资料显示,该企业2008年第一季度仍有利润。后通过对该企业财务“六率” 指标预警初步分析,认为该企业存在企业所得税申报不实等疑点。,1、该企业2008年1月5月实现营业收入282.5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98.5万元,而利润只比上年同期略微增长了3.3万元,特别是2008年第一季度利润率为3.7%,明显偏低于该行业利润率10%20%的预警值。2、2008年第一季度该企业成本率为64.3%,明显偏高于该行业成本率40%50%的预警值。,3、2008年3月费用率达到35.9%,明显偏高于该行业费用率20%30%的预警值,且2008年3月的预提费用,由之前每月的10万元猛增至30万元

12、 4、对比2007年度各月资产负债表可以发现,该公司2007年3月利润为-3.2万元,而在基本相同的收益下,2008年3月利润却下调到-12.5万元。,因2008年上半年业务量猛增,企业忙不来时,便委托别的设计公司或聘请相关技术人员设计,故成本费用增大,利润也就低了。而在2008年3月间,因某项委托别的公司设计的工程,对方发票未开具,收入却已结转,导致成本率明显偏高。同时因第一季度职工奖金未发,出现2008年3月费用率明显偏高。关于疑点4,该企业财务负责人认为不存在以虚提费用来调节利润的问题,原因是从每年年终企业财务报表可以看出,预提费用均无余额。,1、通过对2008年1月6月预收账款每笔与设

13、计合同及材料人工费结转核对,查实了该企业预收账款中有209500元已全部结算(该项设计业务成本费用已经在2007年12月结转),预收款收入应转为收入,2008年6月应调增营业收入209500元。 2、2008年3月成本中预提费用20万元,核实这项委托设计,确实是委托方未开发票,预提费用20万元,与委托协议一致,该疑点被排除。2008年1月3月未发放奖金,管理费用中预提费用10万元疑点可以被排除。至于是否会多提,待年终巡查巡管工作进一步核实。,3、2008年6月账面营业收入68.2万元,营业成本45.3万元,成本率66.4%,费用率44.1%.成本率、费用率都偏高。经核实,该企业分别为主业供电公

14、司和三产和合公司发放端午节物资(人均约200元),在营业成本中列支5万元,在管理费用中列支5.3万元,应剔除调增利润。,1、税收负担测算:税收负担率=应纳税额计税依据100% 出口企业税收负担率:影响税负率的重要因素: 2、销售额变动率分析:销售额变动率=(本年累计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上年同期应税销售额100%,3、毛利率分析:销售毛利率=(销售收入销售成本)销售收入100%是否存在本期销售毛利率较以前各期或上年同期有较大幅度下降的问题 4、本期进项税额控制数=期末存货较期初增加额(减少用负数)+本期销售成本+期末应付帐款较期初减少数(增加额用负数)主要外购货物的增值税率+本期运费支

15、出数7%,5、应出产量=实际耗用的材料数量单位产品消耗定额(测定关键原材料、核心部件) 如当月实际耗用量10000吨,单位产品耗用0.2吨,则应出产量=10000吨0.2吨/件=50000件 如果检查“产成品”科目借方入库数量=40000件,可能存在的问题: 分析 (1)、领用材料未全部用于生产 (2)、完工产品未入库即销售,选取“原材料”作为控制物件,推算“应税销售额控制数”,进行比对分析。假设该企业某期采集的信息资料:原材料消耗1000吨,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平均单价1500元/吨,产销比例为80%,申报销售收入8万元。 本期产品产量本期原材料消耗量/单位产品原材料消耗定额1000

16、吨/10100吨。本期销售数量产量产销比例100吨80%80吨。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本期销售数量平均单价80元1500元/吨120000元。 应税销售额控制数120000元申报销售收入80000元,初步判断可能存在帐外经营、瞒报销售收入问题。,核对法,是通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以及实物相互核对来检查帐证、帐帐、帐实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二、税务稽查的形式,(1)日常稽查 日常稽查指税务稽查机关按照稽查计划对扣缴义务人和纳税人进行常规稽查。 (2)专向稽查 根据上级部门指示或稽查计划对某一行业或某一专向业务进行的专门稽查。 如每年总局都要部署行业检查.,案例,某汽车出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出租管理

17、业务。5年月,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出租车公司进行2004年度地方税收检查。检查中发现,该公司全年营业收入只有元,利润却亏损、.元。,“经营初期人员少,业务量小,仅挂靠辆出租车,每车每月收取元管理费,而开办费用相对较高。”解释虽符合逻辑,但税务检查人员经过仔细审查原始凭证,发现该公司未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服务业发票,在取得收入时开具的是自制收据。,该单位“其他应收款”账户每月都有代缴的出租车公路养路费单据,自2004年月月有辆车不等,逐月递增,且都是“夏利”和“奥拓”两种车型。 在事实面前,该财务负责人承认月份挂靠出租车辆,而到月份增加到辆,共收取管理费.万元,但仅申报应税收入元,隐匿收入.万元,

18、而这些钱最终都揣入了私人腰包。(分红),第三部分、各项收入申报疑难问题稽查要点及方法,企业某月开据价值50万元的发票,当期抵扣后应交税金30000元。但企业觉得上交税金可惜,便决定只缴纳16000元的税金,会计授意只能将开据税额为14000元的发票取出不下账,待下月再下账,再找进项。从而使得当月的发票领用存月报表,发票使用明细表等报表全部失真,重点注意两点,构成应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基本要素和销售价格的确定,第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所称企业以非货币形式取得的收入,应当按照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额。,关联企业的计税价格,某铁精粉生产企业是一家由母公司直接控股的子公司,产品销售及价格的确定全部由母公司控

19、制,子公司与母公司是相互独立的法人,独立核算,单独纳税。产品销售时,先由母公司与购买方(钢铁生产企业)签订销售合同,然后由子公司根据销售合同将产品直接发送到购买方。在货款结算上,子公司先以每吨低于合同价20元的价格向母公司结算货款并申报纳税,母公司再按合同价向购买方结算货款并申报纳税。,一种观点是认定子公司与母公司是关联企业,其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的铁精粉价格明显偏低,要求子公司再按每吨20元的价格调整计税收入,并补缴增值税。 另一种观点是虽然是子、母公司是关联企业,但子公司向母公司销售铁精粉的价格不存在明显偏低问题,对铁精粉销售价格所差的20元钱不应再作调整或补交增值税。,税务处理分析 :,纳

20、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销售额。实施细则第十六条解释:纳税人有条例第七条所称价格明显偏低并无正当理由或者有本细则第四条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而无销售额者,按下列顺序确定销售额: (一)按纳税人当月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二)按纳税人最近时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三)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的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属于应征消费税的货物,其组成计税价格中应加计消费税额。,首先,主要是对比企业正常的销售价格,看销售产品给母公司的价格是否在正常销售价格范围之内。企业销售产品的价格是经常波动的,在一定时间之内

21、有一个合理的波动范围,如果销售产品给母公司的价格处于合理的波动范围之内,应该说是正常的价格,不属于价格明显偏低。否则,可以认为是价格明显偏低。,其次:,还要看母公司在产品销售过程中的所起的作用。本案例母公司帮助子公司联系业务,发挥了中介服务职能作用,需要取得相应的报酬。如果按每吨收取20元差价作为报酬相对合理,而子公司按此价格销售也有合理利润的话,则此价格也不存在明显偏低的现象;如果子公司按每吨产品降低20元价格与其他中介机构相比,存在降低价格幅度较大,或者无类似情况比较而存在母子公司利润分配不合理的现象,则属价格明显偏低,需要调整征收增值税。,某地建材总公司生产一种建筑材料生产模具,主要销往

22、广东省等各地区,每件产品市场售价为31000元,每单件产品基本费用如下:生产成本15000元,销售费用3000元,管理费、财务成本等综合费用暂不考虑。问如何进行纳税策划?,策划前:总公司应交所得税额为:(31000-15000-3000)33%=4290元 显然,企业交所得税较高,为此,该公司决定在深圳设一家全资子公司专门负责对公司产品的销售工作,总公司只专注于生产。总公司给销售公司每件产品的价格为26000元。 则该集团公司应交所得税为:(26000-15000)33%=3630元,销售公司应交所得税为:(31000-26000-3000)15%=300元,两公司共计纳税为:3630+300

23、=3960元,比未设销售公司单件产品少交税:4290-3960=330元。,现在,该集团经进一步策划分析,只要在税法准许的情况下,能够达到同行业一般生产型企业的平均利润水平,就可以将部分利润转让给深圳销售公司,故将销售给深圳公司的售价降到23000元/件,则集团公司应交所得税为:(23000-15000)33%=2640元,销售公司应交所得税为:(31000-23000-3000)15%=750元,两公司共计纳所得税为:2640+750=3390元。 由此可见,单件产品价格转让后比价格转让前少交所得税:3960-3390=570元。比未设立销售公司时少交所得税:4290-3390=900元。,

24、利润率=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净额100% 净利润=主营业务收入-销售折扣-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所得税,该企业公允价格利润率为41% 净利润=31000-15000-3000 利润率=1300031000100% 设立分公司筹划价格利润率为21.7% 净利润=23000-15000-3000 利润率=500023000100%,销售货物收入稽查确定的基本内容及处理,注意两个方面的稽查,销售、劳务确定收入的稽查,财产转让收入的稽查,、销售、劳务确定收入的常见问题稽查处理,【案例】某公司2009年12月收到250万预付款,并向对方开具

25、增值税发票,但是没有发货。按照会计准则这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所以,该企业没有进行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收入的申报。,1、增值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的,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货物发出的当天。,2、企业所得税:,企业销售商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应确认收入的实现: 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

26、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销售商品如果提前开具发票,开具发票的当天即为确认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但企业所得税上要求销售商品时需同时满足国税函2008875号文第一条(一)规定的条件,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企业所得税确定收入纳税申报时间的检查,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3.销售商品需要安装和检验的,在购买方接受商品以及安装和检验完毕时确认收入。如果安装程序比较简单,可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销售商品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的,

27、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税务稽查的认定:,1.商品销售合同已经签订,企业已将商品所有权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方; 2.企业对已售出的商品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实施有效控制; 3.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4.已发生或将发生的销售方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案例某企业2009年12月5日分别向甲乙两公司发出300万元货物,其中:甲公司发出货物为210万元,并在发货之前11月29号已向对方开具了专用发票和收到了销货款。乙公司发出货物为90万元货物,根据双方销货协议确定,某企业在发货之前,于11月27日收到了乙企业应先向某企业支付80%,72万元的预收帐款。某企

28、业应该如何申报纳税?,销售退回常见问题检查:,企业销售一批货物,因质量问题,购货方将一部分价值20万的产品退回。双方协商决定,退货运杂费10,000元由销货方负担。企业收到有关运杂费单据时,本应计入“经营费用“,但企业却直接冲减了销售收入,使销售收入失真,产生了错误的会计信息。,1、检查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业务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确认销售退回、销售折扣与折让的计算和税务处理是否正确。,、销售折让行为的税务界定及要求,企业应当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 销售货物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现金折

29、扣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销售货物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货物收入金额。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货物销售而在货物标价上给予的价格扣除。 企业已经确认销售货物收入的售出货物发生销售折让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货物收入。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货物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例如】,A企业于5月21日销售一批商品,商品已经发出,买方已预付货款,余款由A企业开出一张商业承兑汇票,已随发票账单一并交付买方。买方当天收到商品后,发现商品质量没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立即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与A企业交涉,要求A企业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否则买方可能会退货。

30、双方没有达成一致意见,A企业仍未采取任何弥补措施。此项销售表明,尽管商品已经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也已收到部分货款,但由于双方在商品质量的弥补方面未达成一致意见,买方尚未正式接受商品,商品可能被退回,因此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仍留在A企业,A企业此时不能确认收入。收入应递延到已按买方要求进行弥补时予以确认。,企业已经确认销售货物收入的售出货物发生销售退回的,应当在发生时冲减当期销售货物收入。销售退回,是指企业售出的货物由于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例如:,某企业为推销一项新产品,规定凡购买该产品者均有一个月的试用期,不满意的,一个月内给予退货。在这种情况下,该企业尽管

31、已将商品售出,也已收到价款,但由于是新产品,无法估计退货的可能性,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实质上并未转移给买方,该企业在售出商品时不能确认收入,只有当买方正式接受商品时或退货期满时确认收入。,如果企业只保留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则销售成立,相应的收入应予以确认。,国税函2008875号,企业因售出商品的质量不合格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的减让属于销售折让;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品种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发生的退货属于销售退回。企业已经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折让和销售退回,应当在发生当期冲减当期销售商品收入。,(国税函1997472号):,1)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销售折扣,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

32、张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计算征收所得税;如果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2)纳税人销售货物给购货方的回扣,其支出不得在所得税前列支 。,国税函201056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增值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规定的通知(国税发1993154号)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如果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

33、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2、检查销售以旧换新、以物易物等业务处理是否合理,内容是否完整,相关手续是否符合规定,税务处理是否正确。,1、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常见问题的稽查,某企业生产新产品的售价100万,回收旧产品的协议价为50万元,新旧产品交换后,购货方付款50万元。企业对换回的旧产品进行加工修复后,成本变成了60万,后以售100万元售与另一企业。结果,企业将新旧差价50万元直接计入收入处理,加工后产品销售直接冲减了生产成本。结果使企业少计收入150万,少交增值税30000元,少交了城建税2100,少交了教育费附加900。从而影响了利润和所得税。,国税函2008875号

34、,销售商品以旧换新的,销售商品应当按照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确认收入,回收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2、.采用还本方式销售的稽查,重点检查是否按货物的销售价格确定销售额,税法规定,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还本支出。,会计与税法处理三点差异调整:,一是对于还本支出,税法规定不得冲减销售额,这里需要强调的是指销售当期的流转税及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可扣除还本支出。但对于实际发生的还本支出,根据国税发200084号第二条规定,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准予扣除项目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发生的与取得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成本、费用、税金和损失。而实际发生的还本支出

35、是属于应纳税收入有关的所有必要和正常的费用,是可以税前扣除的,且不需税务机关审批核准。,二是对于每年(期)预提的还本支出根据税法规定,为还本预提的费用不可税前列支。只有在实际发生时才允许税前扣除。这样每期提取的预提还本支出就形成了可抵减性时间差异,要调增当年所得额。 三是在还本支出实际支付时,会计处理是冲减已提预提费用,并不影响当期会计利润;而税法规定,还本支出是可以在实际支出年度扣除的。所以产生了会计与税法的差异。其差异是以前年度每年因预提还本支出而形成的可抵减性时间差异的转回。,3.采用以物易物方式销售的税务稽查解析,某市橡胶厂为国有中型企业,主要生产汽车轮胎。2006年11月,稽查分局派

36、人对其1996年的税金缴纳情况进行了检查。在检查“应付账款”账户时,发现应付给化轻公司的原材料款160000元于2006年9月10日轧平。,借:应付账款化轻公司 160000 贷:应收账款化轻公司 160000 经详细审查记账凭证及原始凭证,发现该厂于7月份购入化轻公司160000元生胶,账务处理为: 借:原材料生胶 160000 贷:应付账款化轻公司 160000 又于9月10日售给化轻公司一批汽车轮胎,价值160000元,账务处理为: 借:应收账款化轻公司 160000 贷:产成品轮胎 160000 最后于9月10日将“应收账款”与“应付账款”对转结平。,税务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

37、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橡胶厂以汽车轮胎抵顶生胶款是一种以货易货行为,应按规定计缴消费税。该企业以物易物不计收入,偷逃税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40条、第42条规定,税务机关决定,除责令其补缴所偷税款和滞纳金外,处以所偷税款2倍的罚款。,案例,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7%。2008年12月1日,甲公司与A公司签订协议,向A公司销售一批商品,销售价格为1000万元,成本为800万元。协议规定,甲公司应在2009年5月1日将该批商品购回,回购价为1200万元,款项已收到。该公司发生的业务销售价款均为不含税价, 2008年会计利润为100万元,假定2008年和2

38、009年所得税税率为25%,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分析该企业当年应如何作相关的税收处理。,政策分析:,会计处理: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售商品的,收到的款项应确认为负债。回购价格大于原售价的,差额应在回购期间按期计提利息,计入财务费用。有确凿证据表明售后回购交易满足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即定价公允),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税务处理:,根据增值税相关法规规定,售后回购已涉及有形动产所有权的转移,应在销售环节确认收入并核算销项税金,实际回购环节核算进项税金,增值税款通过发票载明金额进行计算。根据(国税函2008875号)的规定,采用售后回购方式销

39、售商品的,销售的商品按售价确认收入,回购的商品作为购进商品处理。,检查是否将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作为固定资产进行抵扣,财税2009113号 所称建筑物,是指供人们在其内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的房屋或者场所. 所称构筑物,是指人们不在其内生产、生活的人工建造物 所称其他土地附着物,是指矿产资源及土地上生长的植物。,以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为载体的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无论在会计处理上是否单独记账与核算,均应作为建筑物或者构筑物的组成部分,其进项税额不得在销项税额中抵扣。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是指: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和配套

40、设施。,销售过程中涉及劳务安装确认收入时间的检查,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国税发(2008)875号,安装费。应根据安装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安装工作是商品销售附带条件的,安装 费在确认商品销售实现时确认收 入。,例如,某电梯生产企业销售电梯,电梯已发出,发票账单已交付买方,买方已预付部分货款,但根据合同规定,卖方负责安装,卖方在安装并经检验合格后,买方立即支付余款。在这种情况下,电梯发出并不表示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转移给买方,企业仍需对电梯

41、进行安装,安装过程中可能会发生一些不确定因素,阻碍该项销售的实现,因此只有在安装完毕并检验合格后才能确认收入。,、财产转让收入检查.,转让固定资产应取得的收入,转让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 他财产所得的收入,两点环节稽查,转让固定资产的税务稽查:,“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营业外收入”以及“营业外支出”等科目主要检查企业固定资产明细账的贷方发生额,累计折旧表中所列内容,以及和营业外收入明细账贷方发生额之间的逻辑对应关系。同时通过检查企业报送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和固定资产累计折旧表。,税务稽查问题分析要点:,当贷方余额大于借方余额时,说明固定资产的转让有净收益,作为应税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42、,反之则计入“营业外支出”。会计报表的分析主要通过固定资产净值期末数与期初数有无较大变化来进行。 如果企业本年度未新增固定资产,而固定资产净值的减少额大于累计折旧的增加额,则说明企业的固定资产有所减少,就会进一步查实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在“营业外收入”有所反映。,例如: 某建筑公司2005年租入挖掘机一台,租赁费20万元,合同规定每年租金5万元,分4年付清。 企业作“借:固定资产20,贷:长期应付款应付融资租赁费20“的会计分录,同时对支付2万元的安装调试费,全部计入“待摊费用“账户,分5个月平均摊入“管理费用-修理费“中,由此而造成融资租入固定资产原值核算不准确,并且虚增期间费用,虚减利润,少

43、交所得税的后果。,例:近接某国有大型企业来电咨询,该公司有一固定资产经评估后,对外投资设立由该公司控股的子公司,请问该公司对外投资此固定资产,是否必须开具发票?评估增值部分,在公司帐上如何进行会计处理?,一、营业税 公司以不动产,无形资产投资入股,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股权转让有关营业税问题的通知2002191号文件规定,以无形资产、不动产投资入股,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投资风险的行为,不征收营业税。交纳营业税。如贵公司的投资方式不符合该文件规定,就对外投资的不动产,交纳营业税。,二、增值税 公司以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对外进行投资,视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44、第四条第五项规定:“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视同销售货物。交纳增值税。” 公司用自己使用动产的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按4%的征收率减半交纳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公司投资用固定资产为自己使用过的属于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则应按财税200229号文的规定执行。超过原值的,按照4%的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财税2008170号)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9年1月1日以后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2008年12月31日以前购进或者自制的固定资产(指不符合前述三个

45、条件的固定资产),按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 对外投资不属于销售行为,不开发票,可以根据评估报告、合同或协议作账务处理。,二、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0118号)文件规定,企业以经营活动的部分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应在投资交易发生时,将其分解为按公允价值销售有关非货币性资产和对外投资两项经济业务进行所得税处理。,三、土地增值税,1、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规定:“对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联营的,投资、联营的一方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作为联营条件,将房地产转让到所投资、联营的企业

46、中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2、根据(财税200621号)文件的规定:“五、关于以房地产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征免税问题,对于以土地(房地产)作价入股进行投资或联营的,凡所投资、联营的企业从事房地产开发的,或者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其建造的商品房进行投资和联营的,均不适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土地增值税一些具体问题规定的通知(财税字199548号)第一条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的规定。,四、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以土地使用权、房屋、机器设备作价投资,应按应税凭证产权转移书据缴纳印花税。”,)转让有价证券、股权以及其他财产所取得收入的稽查,短期投资-各种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

47、间不超过一年的有价证券以及不超过一年的其他投资都应该属于短期投资。 长期投资-则是指不能在一年内变现的投资。,1、短期投资的稽查,对于债券投资来说,其持有收益大小与持有时间长短有直接关系。如果债券的存续期跨越一个纳税年度的话,在纳税年度终了时是不确认它的投资收益,而应在还本付息时,一次确认计入应税收入,,首先:税务稽查重点检查投资的真实性,查看是否存在以投资为名的资金挪用现象; 其次:税务稽查查看企业的转让收入或投资收益是否及时入账。,税务稽查中,要根据企业“短期投资”的期初数、发生数以及期末余额对照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和其他应收账款明细账确定当年发生的投资收益和转让收益。 另外还会检查短期

48、投资明细账,确定债券利率、存续期间、股利分配方案等资料,核对收益实现日期,数额是否正确。,检查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处理,国税函2009698号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成本价的确定在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时,以非居民企业向被转让股权的中国居民企业投资时或向原投资方购买该股权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如果同一非居民企业存在多次投资的,以首次投入资本时的币种计算股权转让价和股权成本价,以加权平均法计算股权成本价;多次投资时币种不一致的,则应按照每次投入资本当日的汇率换算成首次投资时的币种。,2、长期投资的稽查:,投资收益的确认有两种方法,以成本法核算的股票投资的稽查:,首先:先会检查企业投

49、资收益确认时间,检查应是收到被投资企业送来的净收益通知单,而在实际收到分回资金时,不再重复记人投资收益; 其次:检查收益的增减额。应是按其在被投资中所占投资比例所分享的净资产增减额。 再次:查过程中还会检查投资企业是否将分回的投资收益挂在往来账下,隐瞒收入或作调节收入之用。,债券投资的稽查:,按照我国公司法的规定,企业发行债券可以按面值发行,也可以溢价发行,不允许折价发行, 税务稽查会检查企业面值购入债券和溢价购入债券的情况。,企业转让债券收益的稽查:,某企业共有职工200人,2006年1月按面值购入某公司债券4000张,每张面值100元,债券年利率10%,企业于7月30日,按每张80元的价格售给每个职工10张,共出售2000张,面额200000元,收到现金160000元,企业作了“借:现金160000,借:投资收益债券投资损失40000,贷:短期投资200000”的账务处理。此后果使企业少计利润,少缴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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