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国中小企业融资困境及策略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我国中小企业已经成为推动我国经济持续、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在其发展过程中,资金短缺问题严重制约着中小企业的持续发展。同时,中小企业由于自身和银行方面的原因,又面临融资困难的问题。为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商业银行应加大信贷投入,中小企业要不断进行自身的完善与发展,政府应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以改善中小企业融资机制。 关键词:中小企业 融资困境 原因 策略 一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 企业融资有两种方式:内源融资和外源融资。内源融资是企业不断从自身内部取得资金并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对企业资本形成具有原始性、自主性、低成本性和抗风险性的特点,具体有留存利
2、润、折旧和内部集资三种形式。 外源融资是企业组织和吸收其他经济主体的闲置资金并使之转化为投资的过程,具有高效性、灵活性、大量性和集中性特点。 外部融资是企业利用外部资金的融资方式。其主要包括在资本市场上发行股票和债券、向金融机构等借入款项、租赁和取得供货商给予的短期商业信用等。 二 中小企业融资困境 中小企业为了适应变幻莫测的市场经济,必须保持经营灵活、变化快捷的特点,因而在时间和数量上对资金的需求具有不确定性。一次性融资的量较小但发生的频率较高,不仅融资的复杂性加大而且融资的成本代价较高。中小企业在创立之初,由于市场需求不旺,生产规模有限,难以承担高额负债成本,因此十分重视自有资本的积累,避
3、免过度负债经营。企业主要依靠自身积累资金来追加投资、扩大生产规模进行融资。但一般来说,当企业的规模达到一定程度以后,单靠企业内部积累难以满足全部资金需求,还需通过企业外部融资来解决。由于中小企业的直接融资渠道狭窄,银行贷款是中小企业外源融资的重要渠道,但企业的资产规模是企业能否获得银行贷款的决定性因素。 三 中小企业融资难的原因分析 1.体制上的原因。 中小企业是非国有企业,与国有银行在所有制上的差异,造成银企之间的距离。有些银行受传统观念和行政干预的影响,对非国有性质的中小企业贷款不够重视,其市场定位主要还是大型国有企业,对中小企业特别是私营企业采取的是歧视性政策, 这种观念的根深蒂固使国家
4、政策扶持未能获得落实。此外,政府在信贷支持体系渠道开启方面,对中小企业贷款的优惠政策不多。 2.企业自身的原因。 中小企业由于数量众多,层次参差不齐,财务制度不规范,从而导致了企业与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使银企联系不强,大多数中小企业成立时间短,规模较小,自有资金偏少,抵御风险的能力很差,其自身的积累不能满足其扩大再生产的需要,正是由于规模小,组织结构变动快,财务制度和财务管理相对不规范,不稳定,与贷款通则有关条款所需求的贷款条件相差较大,而部分中小企业缺乏足够的经过审计部门认证的财务报表和良好连续盈利的业绩, 银行对这些企业的组织结构、法人素质、经营业绩等背景资料难以把握,无疑增加了银行的审
5、查、监管难度,结果导致银行承担过大的信用风险,一旦发生贷款纠分,常常维以收回全部本息,银行只有采取提高信用风险控制系数的对策,从而导致贷款数额的普遍减少。 3.社会服务体系的原因。 首先,缺乏专门的为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金融机构,由于中小企业资信状况不均匀,为规避风险,国有商业银行在资金借贷方面对中小企业的贷款大打折扣, 而我国也不具备如其它发达国家(如日本) 专门针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性金融机构,市场体系发展的不完善,使中小企业的融资更加困难。 其次,商业银行贷款管理的严格化。国有银行商业化以后,银行业实行的是企业化管理,对放贷后的风险顾虑和原有的不良贷款沉淀较多,使之对中小企业缺乏信心,为防
6、范风险,必然采取的措施就是:普遍加强信贷资产的质量管理, 对信誉程度较高的中小企业才给予贷款,而中小企业由于自身的经济实力和财务管理科学化的欠缺,往往达不到银行规定的标准,因而很难获得银行信贷的支持。 最后,政府财力扶持的困难,政府在体制改革中,重心在于加强对国有大型企业进行资金、政策方面的倾斜受财政收入刚性的制约,限制了向中小企业贷款的力度,国有银行企业化后,政府再不可能采取干扰措施让银行放贷,使中小企业贷款难问题得不到彻底解决。 四 中小企业融资策略 1.加强中小企业立法,完善法规建设。 我国的中小企业立法远未完善,主要问题是,单纯按企业所有制性质分别立法,缺乏一部专门确立中小企业制度的基
7、本法,导致各种经济成分的中小企业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上的不平等,有关中小企业内部管理和市场行为的法律规范也不健全。因此,建议与大多数市场经济国家一样,明确界定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制定科学的中小企业统计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制定中小企业基本法、中小企业促进法,从法律上确立发展所有中小企业的基本方针、政策、发展方向和管理原则,同时对中小企业的企业制度、组织机构、国家的扶持范围、中小企业的协作、公平竞争环境、中小企业利益的保护及现代化进程等进行规范,在此基础上,尽快建立相应的法律体系,如中小企业出口法、中小企业融资法等。 2.建立科学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 建立全口径的中小企业管理机构,由其负责中小企业
8、政策的制定和实施是大势所趋。一个可能的办法是组建国家中小企业管理机构,同时各地区也相应建立中小企业管理机构,负责本地有关中小企业的工作。其职能可以包括:协助中小企业获得贷款;为中小企业提供财政支持;提供管理咨询和人员培训;提供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持等等。 3.发挥政府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构建中的作用。 各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发展的成功经验表明,政府对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扶持首先体现在立法上,从而为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与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因此,应积极借鉴国外经验,组织有关部门加快制定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法,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法律环境。其次,在我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构建过程中,应充分发挥政府在其中的特殊作用。第 5 页 共 5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