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2 证 券代 码:600189 证券 简称:吉林 森工 公告 编号:临2020 069 吉 林 森林 工 业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于法院 裁 定受理 联营 企 业司 法 重整 的 公告 本 公司 及董事 会全 体成员 保证 公告内 容不 存在任 何虚 假记载、误 导性陈 述或者 重大 遗漏,并对 其内容 的真 实、准 确和 完整承 担个 别及连 带责 任。一、公 司联营 企业 司法重整 被 受理的 情况 2020 年7 月15 日,吉林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吉林 森工人造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人造板集团”)的告知函:人造板集团 于2020 年7 月 15
2、日收到吉林省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长春中院”)送达的 吉林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20)吉01 破申 57号 及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法院公告(2020)吉 01 破申57 号。根据上述 吉林省 长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法院公告,长春中院受理 债权人提出的对人造板集团 进行司法重整的申请。二、公司 联营 企业 司法重 整事 项对公 司的 影响 人造板集团为公司 参股公司,公司不存在为 人造板集团提供融资和担保的情形。公司对人造板集团的长期股权投资 采用权益法 核算,截止 2019 年末,公司对人造板集团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为零。人造板集团 司法重整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 影响。三、其 他提示 人造板集团司法重整能否成功尚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关注 人造板集团 司法重整事项的后续进展及影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公 司 所 有 信 息 均 以 在 上 述 指 定 媒 体 刊 登 的 信 息 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 公告。2/2 吉林 森林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十 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