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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190锦州港关于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公告20181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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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证券代 码:600190/900952 证券 简称:锦 州港/锦港B 股 公告 编号:临 2018-069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 标的资产交割完成的 公告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锦州港”)分别于2018 年11 月26日、2018年12月27日 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 次会议、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关于 及 其 摘 要 的 议案 等与本次交易相关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相关 公告。截至本公告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 交割 手

2、续,具体情况如下:(如无特殊说明,本公告中简称与 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中的简称具有相同含义。)一、标的 资产 的交 割情况(一)交易对 价支 付情况 根据 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 的约定,本次交易对价的支付方式如下:辽西发展在 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 已签署且锦州港董事会批准实施本次交易后的5 个 工 作 日 内,向锦州 港 支 付 占 本 次 交 易对价20%的 交 易 款 项 作 为本 次 交 易 的定金。本次交易的对价(不含定金部分)由辽西发展在 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生效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锦州港支付完毕。2018 年12月3日,辽西发展已向锦州港支付本次交

3、易的定金8,039.28 万元。2018 年12月27日,锦州港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已生效。截至本 公告披露 之日,辽西发展已支付本次交易的全部对价。(二)资产交 割情 况 2018 年12月28日,交易双方依照 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 约定的标的资产交割条件均已成就,锦州港与辽西发展签署了 航道工程资产移交确认书,航道工程资产移交确认书 一式两份,正本已由锦州港提交辽西发展。航道工程资产移交确认书 签订之日(2018年12月28日)即为依照 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 约定之标的资产交割日,双方正式确认标的资产移交至购买方名下,锦州港于

4、航道工程资产移交确认书 签订同日将享有标的资产之财产权利的相关手续、证书、文件等材料移交给辽西发展。二、相 关后续 事项 截至本 公告披露之 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完成交割,涉及的主要相关后续事项为:1、本次 交易过 程中,公司与交 易对方 签署了 相关协议 与承诺,重组 实施完成后,公司与交易对方需继续履行相关协议与承诺;2、上市公司需履行后续的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披露义务。三、独 立财务 顾问 核查意 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认为:(一)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实施符合 公司法 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交易已获得 了 必 要 的 批 准 或 授

5、 权。(二)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已按照 航道工程资产出售协议 的约定实施交割。(三)本次重组过程的信息披露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且未发生相关实际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况。(四)本次重组期间,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它相关人员没有发生过更换或调整情况。(五)本 次重组实施过程中,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或其他关联人非经营性占用的情形,亦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六)本次交易相关协议及承诺履行良好,未发生协议签署方及承诺人违反承诺的情况,独立财务顾问将继续督促承诺人履行相关协议及承诺。(七)在各方切实履行协议约定

6、及相关承诺的基础上,本次交易相关后续事项办理不存在重大风险和实质性障碍。四、法律 顾问 核查 意见 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金诚同达律师认为:本次资产出售已获得全部批准,相关协议已生效,标的资产交割完毕,交易对价已全额支付,本次资产出售相关方案的主要内容已实施完毕,不存在无法实施的后续事项。本次资产出售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实际履行情况与此前披露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情形。本次资产出售过程中,相关方均不存在违约或违反承诺的情况。五、备 查文件(一)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二)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关 于锦州 港股份有 限公司 重大资 产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三)北京金 诚同达 律师事务 所关于 锦州港 股份有限 公司重 大资产 出售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的法律意见书。特此公告。锦州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二 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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