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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四).doc

上传人:拉拉链 文档编号:15893984 上传时间:2023-01-19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5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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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致学生家长的一封森林防火公开信 尊敬的家长: 你好。 清明节将至,上山扫墓、旅游踏青大幅增加,同时由于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森林防火处于一个重要的时期。为切实配合政府部门做好春季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杜绝各类火灾隐患,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提出如下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和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加强对防火的认识,明确

2、防火的责任和失火应承担的后果。家长要教育好孩子不要野外用火、玩火、玩爆炸物等,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 3.坚决禁止一切野外用火,挂清扫墓提倡文明祭祖,禁止在坟山燃烧烟花爆竹,禁止烧香纸,倡导推行“上山一瓶酒、一块肉、一盘水果、一箕土、一束花、一刻钟静坐,回家一扎香、一刀纸”来寄托哀思的良好风俗。 4.学生不得在林区内开展任何活动,严禁野炊。 5.所有学生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发现火情不得擅自扑救,应及时报警或向当地府部门报告,以便及时组织人员扑救。 6.县委县政府关于清明期间森林防火“两个一律”“五个严禁” (一)“两个一律”: 1、凡野外违规用火的,一律拘留; 2、凡失火烧山的,一律坐牢; (二)“五个严禁”: 1、严禁扫墓活动点蜡烛,烧香,烧纸钱,燃放烟花炮竹引发火灾; 2、严禁烧田埂,土畔,稻草,秸杆; 3、严禁在林区烧荒炼山,明火照明,烧山开路,烧山放牧,烧蜂驱兽; 4、严禁在林区烧木炭,烧火土灰,烧火取暖,煨红薯等食物; 5、严禁在林区吸香烟,丢烟头,野炊,玩火。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祝合家快乐、安康。 溆浦县统溪河乡学校 二一三年三月十九日 统溪河乡学校: 学生姓名:班级:家长签名: 第 3 页 共 3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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