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 于第 九届 董事 会第 十七 次会 议 相 关议 案 的 事前 认可 意见 我们作为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的独立董事,对拟提交 至公司第 九届董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的公司202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计划、公司2020年审计费用及聘任2021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 议案提前进行了审阅,现发表意见如下:一、公司提交了2020年度和2021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相关资料,我们进行了审议,听取了公司的情况汇报。我们认为公司 已经发生的和预计的年度日常关联交易 是结合公司日常经营的业务需要及 基于公司以往年度发生并持续
2、至今的交易事项,关联交易主要 条款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对公司过去关联交易实际执行情况 的了解,我们认为公司 的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 定价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及非关联股东利益的情形。在当前公司经营情况下,若停止关联交易,将对公司经营造成 实质性的损害。为了保证公司在符合各项规定的前提下正常经营,我们同意佳通轮胎将 公司2020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及完成情况、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计划提交至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时要求佳通公司要高度重视中小股东的诉求,积极沟通,推进相关工作,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利益。二、公司提交了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相关资料,我们认为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 为公司聘请的2020年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0年年度报告的审计过程中,严格遵循独立、客观、公正、公允 的审计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0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为保持公 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续聘 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我们同意将以上事项 提交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公司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签字):杜宝财 肖红英 孙晓屏 二O 二一年四 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