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青田县石门中学(青田县启文实验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的政策解读关于核定青田县石门中学(青田县启文实验小学)收费标准的通知已于 2017年 12月 4日印发。现解读如下:一、 制定背景 (一)目的。为进一步理顺民办教育管理体制和机制,充分发挥社会力量办学积极性,加强对民办教育收费的管理。(二)依据。根据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 年版)和青田民办教育收费管理实施办法(青发改201456号)的规定。二、主要内容 1、学费标准(基准价):7500 元/生.学期,住宿费标准(基准价):800 元/生.学期,收费标准允许上浮 20%,下浮不限。2、学校应在收费前做好收费公示工作,收取学费必须按学期收取,严格跨学期预收。本收费标准自 2017年秋季入学起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