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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脱贫攻坚政策汇编(精要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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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前 言作为“精准扶贫”的首倡地,近年来,湘西自治州各级各部门和各族群众在州委、州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精准脱贫“十项 工程”为重要抓手,突出发展产业强支撑、转移就业强活力、教育培训治穷根、医疗保障全覆盖、易地搬迁挪穷窝、基础建设补短板,全力推进“ 脱真贫、真脱贫”,探索走出一条集中连片贫困地区可复制、可推广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好路子,取得了较好成效,截止 2017 年底,全州累计减少贫困人口 50 万人,504 个贫困村退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为 10.55%,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 8273 元,全州进入了精准脱贫成效最好、贫困

2、群众实惠最多、农村面貌变化最大的时期。中央电视台连续 5 集播放治国理政新实践“十八洞村” 扶贫故事,并被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专题推介。2018 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打好脱贫攻坚战的作风建设年,也是我州的“ 脱贫攻坚冲刺年” ,为了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大格局中推 进脱贫攻坚, 实现 “真脱贫、脱真贫”,进一步提高为我州脱贫攻坚质量,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中央、省、州相关扶贫政策,再度对我州脱贫攻坚政策到户操作流程及“十项工程”相关知识进行梳理,汇总,以便干部和群众掌握政策、知晓政策、应用政策,打好打赢我州脱贫攻坚战!目 录一、 建档立卡户评定 .1二、社会保障兜底贫

3、困户认定 .3三、建档立卡管理 .5四、驻村帮扶 .11五、贫困户脱贫验收 .13六、贫困村退出验收 .16七、贫困县摘帽验收 .20八、易地扶贫搬迁 .25九、教育扶贫 .27十、医疗救助帮扶 .31十一、社会保障兜底 .33十二、公共服务保障 .35十三、农村危房改造 .38十四、金融扶贫 .41十五、转移就业扶贫 .46十六、产业扶贫 .48十七、生态补偿脱贫 .49十八、社会扶贫网爱心捐助 .511一、 建档立卡户评定(一)建档立卡户评定建档立卡户:是指已经完成审批流程,建立了贫困档案,纳入全国扶 贫开发信息系统动态管理,并获得扶贫手册的贫困家庭。建档立卡贫困户以户为单位评定。评定标准

4、:家庭人均纯收入处于国家扶贫标准线以下,“两不愁、三保障”没有得到有效保障。国家扶贫标准线为人均纯收入 2300 元(2010 年不变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并不是一评不变的,而是“ 有进有出、 动态管理”,对已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通过有效帮扶达到脱贫标准并按程序核实验收后,要及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标记脱贫退出;对新致贫的人口,要通过识别程序及时纳入并建档立卡,对返贫的人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帮扶。评定流程:农户申请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县级扶贫部门复核县级人民政府审定。1. 农户申请。由农户申请,其中提出申请有困难的孤寡老人、残疾人、孤儿等由村民小组推荐。2. 村评议公示。经村民代表大会推荐的评议小组组

5、织评议,公示评议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3. 乡镇审核。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公示2审核结果,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4. 复核。县 级 扶 贫 部 门 县级扶贫办与民政、住建、人社、交警、工商等部门进行信息比对,进行复核,并 报 县 级人 民 政 府 审 定 。5. 县级审定。 县级 人民政府审定,将 审定结果在贫困户所在村和村民小组公告,并逐级上报省人民政府农村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备案。公示和公告时间均不少于七日。(二)新增和返贫人口动态管理各 县 (市 )要 将 所 有 符 合 现 行 国 家 扶 贫 标 准 ,但 仍“应 纳 未 纳 ”和 以 前 年 度 已 经 脱 贫 又 返

6、 贫 的 贫 困 人 口 ,严格 按 照 “户 主 申 请 村 民 小 组 评 议 提 名 县 级 信 息 比 对村 民 代 表 评 议 和 票 决 村 委 会 审 查 公 示 乡 镇 政 府审 核 公 示 县 扶 贫 办 复 核 县 人 民 政 府 审 批 公 告 ”(即“两 评 议 、两 公 示 、一 比 对 、一 公 告 ”)的 程 序 ,全 部 纳 入扶 贫 开 发 信 息 系 统 ,做 到 “应 纳 尽 纳 、应 扶 尽 扶 ”。 各 县(市 )以 县 为 单 位 ,在 村 民 小 组 评 议 提 名 结 束 后 ,对 拟 纳入 扶 贫 开 发 信 息 系 统 的 新 增 贫 困 人

7、 口 和 返 贫 人 口 ,进 行财 政 供 养 人 员 、工 商 登 记 、购 买 商 品 房 、购 买 小 汽 车 等有 关 信 息 的 比 对 ,并 及 时 将 比 对 结 果 反 馈 村 里 ,村 民 小3组 经 过 核 实 后 ,再 次 确 定 提 名 名 单 ,并 提 交 村 民 评 议 代表 进 行 评 议 和 票 决 。二、社会保障兜底贫困户认定认定对象:贫困家庭中主要劳动力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家庭。社会保障兜底贫困户以户为单位认定。认定标准: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认定范围。1. 无劳动力或者 丧失劳动能力的家庭。家

8、庭成员主要是老年人(60 周岁以上)或 16 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且无经济收入来源的;或其赡养、抚(扶,下同)养义务人均因病、因残丧失劳动能力,或家庭主要劳动力因服刑、强制戒毒、失踪等原因,无法履行赡养、抚养义务的家庭。2. 因残重度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是一、二级残疾人,或三、四级智力、精神残疾人,或一户多残,或老残同户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特殊困难家庭。3. 因病重度 贫困的家庭。家庭主要劳动力因病(含慢性病)部分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且无其他经济来源,年累计自负医疗费用超过其家庭年可支配收入且需继续治疗的家庭。44. 因灾或意外事故造成重度贫困的家庭。因灾害、突发性事件造成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重

9、残等致贫且无其他经济来源的家庭。5. 因其他不可抗拒原因,无法依靠产业扶持和就业帮助脱贫的重度贫困家庭。认定流程:入户调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民主评议初评结果公示乡镇审核县级审批。1. 入户调查。乡镇 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下同)派2 名(含)以上经办人员,对现有农村低保家庭和建档立卡的贫困户逐一入户现场调查,详细记录其家庭人口结构、收入、财产 、生活等状况,提出 拟纳 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名单。2. 家庭经济 状况核对。由县级民政部门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构会同人民银行等相关机构对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核对。3. 民主评议。由乡镇人民政府在各村 组织民主评议。4. 初评结果公示。

10、 乡镇人民政府在拟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范围的对象所在村民委员会村务公开栏公示初评结果。5. 乡镇审核。乡镇人民政府对操作程序及相关材料5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县市区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审批。6. 县级审批。县(市)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联合认定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对乡镇人民政府上报的拟纳入对象进行逐一审核,并组织重点抽查和复核,重点抽查率不低于 50%。对符合条件的,县市人民政府委托乡镇人民政府在乡镇政务公开栏和村务公开栏对拟审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满, 县级民政和扶贫开发部门将其纳入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对象范围,并采取适当方式进行长期公告。三、建档立卡管理管理对象:县级人民

11、政府审定的贫困户,省人民政府认定的贫困村和省级贫困县,国家重点扶贫县。内容及标准:建档就是建立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和连片特困地区电子信息档案和纸质档案,立卡就是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一)贫困户建档立卡1、贫困户入户资料(户级资料共 2 项,保存在贫困户家中)1)精准扶贫手册2) 政策宣传资料(原来是一牌一册,帮扶公示牌按领导要求已撤下)62、贫困户档案贫困户档案资料共 6 项内容,要坚持“ 一户一档”,确保贫困户从进到出全过程记录。档案原件保存在乡镇扶贫工作站,复印件保留在村委会。(1)湖南省农村贫困户申请审批表(附件 1)(可能有的还有农户自己写的申请书,也要一并归档)(2)贫困户信息采

12、集表(每年都应更新)(3)贫困户收入计算表(新增)记录贫困户每年收入情况,各县统一格式,可参照规划财务处手册格式。(4)贫困户脱贫验收表(5)脱贫确认书或 2014 年 、2015 年 已脱贫户复核表。(2014 年、2015 年脱贫户,因当时国家没有规范的脱贫验收程序,2016 年才进行规范。因此,2014、2015 年的脱贫户要补齐复核表。2016 年以后脱贫户,均为脱贫确认书。未脱 贫户无此内容)(6)人口自然变更表( 增 加 、减 少 ),无人口变动的无此表。(二)贫困村建档立卡(共 4 类 21 种)1、贫困村资料(非贫困村无此项资料)7(1)贫困村申请书(2)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拟

13、定名单的公示(3)贫困村认定批复文件(新增)(4)贫困村信息采集表(原为贫困村登记表)2、贫困户资料(1)村支两委研究工作记录(2)村党员组长会选举村贫困户评议小组会议记录及参会人员签到册。(3)村贫困户评议小组人员名单公示照片。(4)村民主评议票决贫困户会议记录及评议人员签到册。(5)村贫困户评议名单公示照片。(6)村贫困户花名册。(7)全村贫困户“一户一档”资料3、年度脱贫备案资料(减少预脱贫花名册)(1)乡镇年度减贫任务分解到村文件(2)村与乡镇签订的减贫责任书(3)年度脱贫人口花名册(4)村支两委研究贫困人口脱贫的相关会议记录()脱贫人口退出评议、农户确认、公示公告等资料4、其他常备资

14、料(1)驻村帮扶工作队基本情况(细化)(各县统一格式,要包含部门名称、工作队长、队员的8姓名、性别、 职务、 电话等要素)()贫困户帮扶责任人情况表(细化)(以上项原为贫困村干部驻村帮扶基本情况登记表,如已包含,就不用再改)()贫困村脱贫攻坚规划与方案(新增)()年度返贫人口花名册()贫困户家庭人口自然增加(减少)情况表(新增)(建档立卡以来家庭成员没有发生变化的无此表)(三)乡级资料(共 4 类 2种)1、贫困村资料(1)贫困村申请书(2)乡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拟定名单的公示(文件正本和公示实时图片资料)(3)贫困村认定批复文件(4)贫困村信息采集表(原为登记表)2、贫困户资料(1)乡镇党委贫

15、困户识别工作会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影像资料)(2)乡镇贫困户识别工作方案文件(3)乡镇党委贫困户审核会会议记录(包括会议影像资料)(附件 11)(4)贫困户审核后,正式上报文件(5)县人民政府审核批复文件9(6)工作台账:包括各村各步骤实施时间,举报电话记录及处理情况等资料(7)全镇贫困户“一户一档”原件(8)到户电子档案3、年度脱贫备案资料(1)县市区减贫计划分解文件(2)乡镇年度减贫任务分解到村文件(3)乡镇与县市区签订的减贫责任书(4)村与乡镇签订的减贫责任书(5)乡镇年度精准扶贫工作方案(6)帮扶计划落实情况表(7)乡镇审核研究脱贫工作相关会议记录(8)乡镇拟脱贫户请示文件(9)脱贫户入

16、户核查资料(10)乡镇集中公示脱贫人口影像资料(11)年度脱贫人口花名册4、其他常备资料(1)贫困户花名册(2)年度返贫人口花名册(四)贫困县建档立卡(共 3 类 17 种)1、贫困村、贫困户建档立卡资料(1)县政府常务会或领导小组会会议纪要或记录(包括会议影像资料)10(2)县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工作方案正式文件(3)成立县贫困村、贫困户识别领导小组文件(4)动员大会相关资料(包括影像资料)(5)县级干部分片包干负责名单(6)县财政专项安排贫困户识别工作经费拨付凭证(7)各乡镇贫困村、贫困户批复表(到乡、分村附名单,减少到户电子档案、县(市)年度预脱贫花名册)2、年度脱贫备案资料(1)县市区减

17、贫任务分解到乡镇的文件(2)乡镇与县市区签订的减贫责任书(3)县委、政府研究脱贫工作的有关会议记录(复印件)(4)乡镇脱贫户的请示文件(5)县市区人民政府组织扶贫、统计、财政等部门抽查复核,复核批复等资料(6)脱贫户公告资料(7)年度脱贫花名册(调整)(减少建档立卡信息平台数据录入情况)3、其他常备资料(1)县市区出台的扶贫工作的有关文件(调整)(2)县里检查督促通报情况(调整)(3)县级信访问题办理情况(调整)11四、驻村帮扶 帮扶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村帮扶标准:1. 帮扶力量。做到“两个全覆盖” ,即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支帮扶工作队,每户贫困户都有一个帮扶责任人,每个帮扶责任人帮扶最多不

18、超过 5 户,帮扶对象不脱贫、工作队不撤队、帮扶人不脱钩。2. 帮扶任务。一是制定实施帮扶规划,组织实施好整村推进工作;二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打造一支“ 永不走的工作队”;三是完成扶贫重点工作,抓好水、 电、路、网、房、环境整治 “六到农家”和就医、就学、养老、低保、五保、村集体经济发展“六个落实”;四是建立帮扶到户责任,为贫 困户建档立卡,因人因户施策,明确专人落实帮扶责任和措施;五是宣传落实惠农政策,激发扶贫对象自我脱贫的内生动力。3. 驻 村 工 作 队 职 责 。负责宣传精准扶贫、精准脱 贫各项政策,指导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扶贫资金监管、信息服务、技 术培训工作,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并

19、协助管好用好村级集体经济收入,加强法治教育,指导制定和谐文明的村规民约,落实贫困户帮扶责任人,制定并组织实施贫困村脱贫方案。4. 贫困村“第一书记 ”职责。 一 是 建 强 基 层 组 织 。12配 齐 配 强 村 “两 委 ”班 子 ,发 现 培 养 村 级 后 备 干 部 和 党 员 ,严 格 日 常 教 育 管 理 ,严 肃 党 内 组 织 生 活 ,加 强 村 级 服 务 平 台建 设 。二 是 发 展 农 村 经 济 。贯 彻 落 实 党 的 强 农 惠 农 富 农 和 扶贫 开 发 政 策 ,完 善 基 础 设 施 建 设 ,发 展 壮 大 村 级 集 体 经 济 ,积 极 争 取

20、 社 会 资 金 ,促 进 贫 困 村 、贫 困 户 加 快 脱 贫 致 富 步 伐 。三 是 为 民 办 事 服 务 。带 领 村 级 组 织 开 展 代 办 服 务 、预 约 服 务 、上 门 服 务 等 ,打 通 联 系 服 务 群 众 “最 后 一 公 里 ”;记 好 民 情日 记 ,努 力 为 群 众 办 好 事 实 事 。四 是 提 升 治 理 水 平 。推 动 完善 村 党 组 织 领 导 的 充 满 活 力 的 村 民 自 治 机 制 ,建 立 健 全 村 民议 事 会 和 村 务 监 督 委 员 会 ,落 实 “四 议 两 公 开 ”,帮 助 村 干部 提 高 依 法 办 事

21、 能 力 ,指 导 完 善 村 规 民 约 ,弘 扬 文 明 新 风 ,促 进 农 村 和 谐 稳 定 。5. 结对帮扶责任人职责。结对帮扶责任人应当明确帮扶目标, 针对贫困户致贫原因实施帮扶。一是详细了解贫困户的实际困难、致贫原因,因户制宜制定贫困户脱贫方案。二是针对贫困户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与贫困户商定脱贫路径。三是帮助贫困户选好发展项目,争取资金支持。四是送惠农政策。五是为贫困对象送市场、供求、务工等致富信息,扩大贫困户致富视野。六是联系对接扶贫联络员,有 针对性地开展实用技术、劳动技能、致富本领13等方面的教育培训和技术指导。七是帮助贫困对象牢固树立自力更生、勤劳致富观念,增强脱贫致富

22、的信心和决心。6. 驻村干部管理要求。一 是 落 实 学 习 制 度 。熟 悉 脱贫 攻 坚 各 项 政 策 和 驻 村 工 作 的 目 标 、任 务 和 要 求 。二 是 落 实工 作 例 会 制 度 。驻 村 干 部 至 少 每 半 年 组 织 召 开 一 次 工 作 研 究会 ,解 决 工 作 中 的 突 出 困 难 和 问 题 。三 是 落 实 考 勤 登 记 制 度 。驻 村 干 部 必 须 坚 守 工 作 岗 位 ,州、县 、乡工作队员每月驻村不少于 20 天、宿村不少于 10 晚,帮扶单位干部每年进村入户不少 5 次,乡镇联系非贫困村的干部驻村每月不少于 15 天、宿村不少于 5

23、 晚。 四 是 落 实 资 金 使 用 管 理 制 度 。坚 决 杜 绝 贪 污 、挪 用 、截 留 等 违 法 违 纪 行 为 。五 是 落 实 工 作报 告 制 度 。要 随 时 掌 握 村 情 民 意 ,遇 有 重 要 事 项 及 时 向 工 作队 长 报 告 ,要 定 期 向 当 地 党 委 、政 府 和 派 出 单 位 汇 报 。五、贫困户脱贫验收验收对象:当 年 县 申 报 、省 批 复 计 划 内 的 预 脱 贫 贫困 户 。脱贫标准:贫困人口脱贫验收以户为单位,标准为“一超 过、两不愁、三保障”。即该户年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吃穿不愁、饮水安全达标。家庭成员常年食品和

24、服装支出有保障,饮水方便、水质安全达标;14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家庭成员均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并享受其他医疗保障政策;适龄未成年人均能接受义务教育,没有因贫辍学的现象(因重度残疾、精神病或重大疾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学的除外),家庭成员享受其他相应教育扶贫政策;房屋场地安全,结构安全, 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和抗震要求。数据采集 :按照 验收标准,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入户调查,对相关基础数据进行采集填报。验收流程: 村民主评议贫困户确认村级公示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乡镇入户核实乡镇公示上报县(市)抽查复核州评估核查县(市)批准公告。1. 村民主评议。根据 贫困户脱贫验收标准,

25、由村民小组推荐,村“两委”组织村民代表评议小组,通过民主评议方式确定全村拟脱贫户名单,评议组长、村委会以及驻村工作队队长(无驻村工作队的不签)分别在贫困户脱贫验收表上签字或盖章。2. 贫困户确认。村组干部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确保符合脱贫条件的贫困户签字认可,帮 扶 责 任 人 签 字确 认 。153. 村级公示。确定 拟脱贫户名单后,在贫困户确认的基础上,由村委会在公示公告栏、群众集中地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4. 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 签字。 拟脱贫户公示无异议后,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同意该户脱贫的,在贫困户脱贫验收表中签字,并以村为单位填写贫困户脱贫验收送审表报乡镇汇总。5

26、. 乡镇入户核实。 对村级上报的拟脱贫户,由乡镇人民政府组织乡镇干部、驻村工作队等相关人员,对照验收标准,逐 户验收并填写贫困户脱贫验收表。6. 乡镇公示上报 。乡镇将拟脱贫户名单在乡镇公示公告栏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党委书记和乡镇长签字确认后报县市区扶贫办。7. 县(市)抽查复核。县(市)人民政府组织县直相关部门组成抽查复核工作组,对各乡镇拟脱贫人口随机抽取 20%-30%的比例开展复核。抽查复核人员填写贫困户脱贫验收表并签字确认,将表格及相关资料报县(市)扶贫办汇总, 对达标的贫困户名单报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并在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以下统称为系统)内标识为“脱贫

27、 ”。168. 州评估核查。当年 12 月 10 日前,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单位按照 3%至 5%的比例,从贫困村、非贫困村随机抽取各县市标识“脱贫 ”的人口进行实地核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对核查结果进行审定,并将评估核查情况及结果汇总报省扶贫办备案。9. 县(市)批准公告。 县市人民政府依据市州核定的脱贫人数, 对达到脱贫标准的,批准退出并公告;未达到脱贫标准的,由县(市)人民政府核查处理,县(市)扶贫办在系统内做“脱贫回退”处理。六、贫困村退出验收验收对象:县申报、省批准退出计划内的年度预退出村。退出标准:贫困村达到“一个确保、两个完善 ”退出标准。即确保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 2

28、%以下(为否决指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基本完善,有稳定脱贫的致富产业,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5 万元以上,具体验收标准评分 80 分。17贫困村退出验收计分标准县 镇 村 脱贫年度: 年数据采集序号 验收及评分标准 乡镇监测 县级核实情况1 综合贫困发生率降至 2%以下 综合贫困发率 %达 标未达标(原因:)总分 100,达到 80分为达标 权重 计分 得分村组道路村主干道通畅,到达村委会或村学校所在地(计 4 分)。道路硬化(沥青、水泥)路基宽 4.5 米(含)以上,路面宽 3.5 米(含)以上(计 3 分)。25 户以上自然寨道路实现通达标准(计 3 分)。10安全饮水100%的农户通过自

29、来水、打井、饮用山泉水等方式有效解决安全饮水问题(计 8 分),未达标的计 0 分;25 户(含)以上自然村寨或小组取水半径不超过 1 公里计 2 分。10电力保障100%的农户家中通生活用电(含光伏发电)和农网改造达标的计 10 分,不达标记 0 分。10 教育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人员无因贫辍学的计 8 分, 教育帮扶政策落实计 2 分。102医疗保障100%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计 8 分,健康扶贫政策落实计 2 分1018住房保障建档立卡贫困户住房问题全部解决的计 10 分,未完成计 0 分 10低保、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全面落实低保和城乡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做到

30、应保尽保、应兜尽兜的计 10 分,未达到的按比例相应扣分。10村级公共服务村级组织运转保障达标计 5分,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计 5分(党建服务设施 1分、便民服务设施 0.5 分、文体活动设施 0.5 分、农业服务设施 1 分、医疗服务设施 2 分)。10产业发展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 5 万元计 3 分,达不到的按相应比例计分;有特色产业与贫困户建立了利益联结机制计 5 分,成立有贫困户参加的专业合作社计 2 分。10村两委及党员队伍建设依据组织部门对基层组织党建工作年度考核情况折算计分。 102合计 100数据采集: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的数据由县级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县市扶贫办收集交乡镇监测填报

31、。其中扶贫、 统计调查部门负责提供贫困村综合贫困发生率数据,组织 或经管部门负责提供村集体经济收入数据,交通运输部门负责提供村级道路相关数据,水利部门负责提供安全饮水相关数据,电力部门负责提供电力保障相关数据,教育部门负责提供教育保障政策及相关数据,卫计、19人社、民政部门负责提供医疗服务设施(村卫生室)、医疗保障政策及相关数据,住建部门负责提供住房安全保障相关数据,民政部门负责提供低保及兜底数据,组织部门负责提供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数据,农业、扶贫部门负责提供产业发展相关数据。验收流程:贫困村自主申请乡镇监测上报县市审核审批县(市)委书记和县(市)长签字州核查县(市)批准退出销号。1. 村自主申

32、请。对照贫困村退出标准和各项工作进展情况,村支两委和驻村工作队共同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退出申请。2. 乡镇监测上报 。乡镇人民政府根据各行业部门提供的数据,对贫困村的“一个确保、两个完善 ”情况进行监测,填报 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提出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在乡镇 、村公示公告栏和群众集中地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公示无异议的, 乡镇党委 书记、乡镇长签字后报县(市)扶贫办。3. 县(市)审核审 批。县(市)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组成验收工作组,对拟退出的贫困村逐村调查摸底核实,填写贫困村退出验收审批表,连同相关资料交县(市)20扶贫办汇总,报县(市)委和县(市)人民政府研究,确定拟退出贫困村名单并

33、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4. 县(市)委书记、县(市)长签字。公示无异议的,县(市)委书记、县(市)长在贫困村退出签字表上签字按照关于做好脱贫退出“三签字”工作的通知(湘扶领办发201728 号文件 执行,下同),县扶贫办在系统中标识“贫困村出列”,并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 组核查。5. 州核查。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相关成员单位。对各县(市)拟退出贫困村按 30-50%比例进行实地抽查,并将抽查情况及结果报省扶贫办备案。6. 县(市)批准退出销号。 经州核查后,符合退出条件的贫困村,由县(市)人民政府批准退出并公告;对不符合条件或未完整履行退出程序的,县(市)扶贫办在系统中取消出列,由县(市)

34、人民政府继续帮扶。七、贫困县摘帽验收验收对象:检查评估本年度拟退出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摘帽标准:贫困县摘帽检查(核查)主要评估综合贫困发生率,参考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群众认可度三项指标,检查(核查)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具体标21准为: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 2%,脱贫人口错退率低于 2%,贫困人口漏评率低于 2%,群众认可度高于 90%;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工作的责任、政策、工作落实到位。验收流程:县级申请州级初审省级评估(核查)公示报批国家抽检摘帽退

35、出。1、县级申报。当年 11 月底,由 县级政府向州政府提出摘帽申请,递交检查材料。2、级级初核。当年 11 月 30 日至 12 月 10 日,由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组织对县摘帽工作初步审查。审查通过后,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摘帽的报告,并由州委书记、州 长签字。3、省级评估检查。当年 12 月 10 日至 12 月 30 日,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将组织验收小组和第三方评估组对拟摘帽县进行实地评估检查,并将检查评估结果向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汇报。拟同意摘帽的,向社会公示公告无异议后,报 省委书记、省长签字后,由省人民政府公告。(1)省级实地评估主要评估综合贫困发生率,参考脱贫人口错退率、贫困

36、人口漏评率和群众认可度三项指标,主要检查脱贫攻坚部署、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后续帮扶计划及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22情况。(2)实地评估检查采取抽样调查、重点抽查、村组普查、座谈访谈等相结合的方法进行。一是抽样调查。按照科学抽样要求,对申请退出贫困县建档立卡户和非建档立卡户进行分层抽样。二是重点抽查。对申请退出贫困县偏远、通达度差、人均收入水平靠后的乡村进行重点抽查,每个县抽查 1000户以上。三是村组普查。结合实际情况,通过行政村或村民小组普查、排查、参与式调查等方式,对抽查村漏评人口进行全面调查。重点关注未纳入建档立卡的低保户、危房户、重病户、残疾人户等群体。四是座谈访

37、谈。 对县乡村干部和县人大代表、县政协委员等进行座谈访谈,了解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政策措施落实、帮扶工作成效、后续帮扶计划和巩固提升工作安排等情况,调查对县退出是否认可等。(3)第三方评估机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实地评估检查,一是制定实施方案。根据领导小组审议同意的年度专项评估检查工作方案,制定实施方案,经省扶贫办同意后实施。二是实地评估检查。组织调查评估人员赴申请退出贫困县开展实地评估检查。三是问题沟通核实。向申请退出县反馈评估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异议的,由地方作出解释说明,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核实确认。四是提交实地评23估检查报告。根据实地评估检查情况,分析测算申请退出贫困县的综合贫困发生率、脱贫

38、人口错退率、贫困人口漏评率和群众认可度,撰写并提交分县实地评估检查报告。(4)评估检查工作组结合市级初审、实地评估报告等情况,对 各县退出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形成年度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检查情况报告,提出评估检查结果建议。对于综合贫困发生率低于 2%,提出同意退出的建议。对于综合贫困发生率高于 2%的,提出当年不予退出的建议。对于脱贫人口错退率高于 2%,或贫困人口漏评率高于 2%,或群众认可度低于 90%的贫困县,要由所在市州扶贫领导小组组织整改,并向省扶贫领导小组报告整改落实情况。领导小组适时组织复查。4、专家评审和公示公告。由省扶贫办组织相关专家对拟摘帽县进行评审。通过评审的,由省扶贫领导小

39、组审议, 审议 同意后进行公示。5、国家抽查检查。以国家公布的年度方案为准。6. 摘帽退出。省委、省政府研究确定摘帽县名单,由省委书记、省长在贫困县摘帽签字表上签字审定后,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比照县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连片特困地区县由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于 次年 2 月底前向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24小组申请专项评估检查,专项评估检查合格后,由省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告。“三个落实”考核指标:(1)责任落实。按照“省负总责”和“县市落实” 要求,明确了贫困县党委和政府对脱贫攻坚负主体责任,建立从县级领导到帮扶责任人的 6-7级责任体系,细化了县、乡、村、行业部门 、驻村帮扶

40、和结对 帮扶责任清单,错评、漏评、 错 退的责任压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并制定了责任落实奖惩办法。(2)政策落实。对照 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决策部署和行业部门政策安排,检查湖南省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项目实施情况和取得的实际成效。主要把握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梳理政策体系,主要是围绕“两不愁三保障”及易地扶贫搬迁、安全饮水等,看是否有遗漏、是否需要完善提高;二是把握政策落实的标准,明确落实程序,做好落实台账;三是落实“ 五个一批”政策覆盖人数、政策和成效,制定的政策一定要有可操作性;四是干部是否熟悉政策(包括县级领导、部门领导、乡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贫困户是否知晓政策;五

41、是政策是否有的放矢,是否在养懒汉,是否吊高胃口,是否在执行中走样。六是加强县级比对,县级扶贫办、财政、民政、25住建、卫计、人社、交警、工商等部门加强比对,检查政策到户到人情况。(3)工作落实:检验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动态调整是否准确规范, 调查因政策落实不到位、帮扶工作不扎实导致脱贫人口返贫情况,评估精准帮扶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查找扶贫资金安排、拨付、使用和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具体就是要加抓好动态管理工作,夯实脱贫攻坚基础工作;加强驻村帮扶和结对帮扶,选派好第一书记和结队帮扶干部;抓好扶贫资金和项目的使用管理工作,严防各类违纪违规问题;加强村级基层组织建设,抓好村“两委 ”干部队伍;加强扶贫干

42、部队伍建设,强化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加强扶贫信息系统监测,做 实做细扶贫电子档案,完善脱贫攻坚档案。八、易地扶贫搬迁易地扶贫搬迁范围:易地扶贫搬迁迁出地区域为“一方水土养不起一方人”的自然村寨或村民小组,具体 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土地贫瘠、人地矛盾突出、水资源匮乏等生产生活条件恶劣,通过就地就近帮扶促进生产或就业仍无法让农户脱贫的区域,重点是贫困程度相对较深的贫困村;(2)生态环境脆弱,属于石漠化重度或中度的地区;(3)地震活跃带、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26(4)易渍易涝湖区低洼区;(5)属于县域内水源保护地、生态保护区核心区域等主体功能区的限制开发区或禁止开发、不宜开发的区域;(6)地理位

43、置偏远,交通、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和教育、 医疗等基本公共服务落后, 严重制约区域发展,并且延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成本远高于易地扶贫搬迁成本的区域;(7)农村危房改造任务特别重且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无房户和 D 级危房存量大的行政村;(8)县域内其他需要搬迁的区域。 易地扶贫搬迁对象:搬迁对象主要是居住在划定区域范围内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优先安排位于地震活跃地带及受泥石流、滑坡等地质灾害威胁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基础上,做到应搬尽搬。搬迁对象确认流程:搬迁区域内贫困户申请村委会初审及公示乡镇政府审核公示县(市)人民政府审批及公告签订协议。住房建设标准:按照“保障基本”的原则,建档立卡户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 25 平方米。对 2017 年 7 月 15 日前每户允许增建的不超过 25 平方米生活附属用房,建设资金由各县(市)政府承担,不得使用易地搬迁资金,附属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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