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佳 通 轮胎 股 份有 限 公司 独 立 董事 2019 年 度 履职 情 况报 告 各位股东:我们(杜宝财、肖红英、孙晓屏)作为佳通轮 胎股份有限公司第 九届 董事会的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 2019 年度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各次会议,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与专业委员会工作,努力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现将 2019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1、杜宝财先生:78 岁,自 201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 任山东圣洲海洋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席顾问。曾任北京商学院教研主任、中国社会
2、经济发展研究中心调研员、中信公司调研处长、中国康化贸易公司总经理、华兰德公司总经理、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珠海西区投资管理公司总经理、港澳群龙集团董事长、北方(营口)置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六府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等职。2、肖红英女士:67 岁,自 201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创业黑马(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北京先进数通信息技术股份公司独立董事、青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 对外经济贸易部审计局副处长,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副处长、处长,中国中丝集 团公司总会计师等职。3、孙晓屏女士:57 岁,自 2015 年 5 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 复旦大
3、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副教授、工会主席等职务。(二)独立董事变更情况 本年度无变更情况。(三)独立性情况说明 我们具备中国证监会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 中所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任何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 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 7 次会议,对会议审议的议案,我们都及时向公司管理层询问议案背景材料并进行谨慎研究,对关系到中小股东切身利益的议案都进行了慎重研究和投票 表决。我们对 2019 年度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未对各项议案及其他事项提出异议。具体参加会议情况如下:独立董事姓名 参加董事会情况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
4、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杜宝财 7 7 6 0 0 0 肖红英 7 7 6 0 0 2 孙晓屏 7 7 6 0 0 1(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19 年度,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通过与公司管理层进行沟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及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事项的执行情况 进行关注,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的经营动态。(三)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的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独立董事保持沟通,在召开相关会议或者讨论公司重要事项前准备相关会议材料,就相关重要信息进行沟通解释,对于独立董事提出的相关疑问进行答
5、复。同时在独立董事作为董事会专业委员会成员履职期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与公司年审会计师等保持沟通,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及协助。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一)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我们对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 核,我们认为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关联交易的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关联交易定价公允合理,尚未发现损害公司及 中小 股东权益的情形。(二)对外担保 及资金占用情况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文)规定,报告期内公司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 中关于对外担保的相关规定。2019 年度,公司及控股子
6、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20,000 万元,均为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提供的担保。公司董事会于 2019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上述担保事项,我们作为 独立董事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2019 年 5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担保事项。除上述事项之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行为及逾期担保情况。此外,我们未发现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情况。(三)高级管理人员提名及薪酬情况 报告期内,第九 届董事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及变动进行审议,经过审查,我们认为候选人 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 及相关法律法规对上市公司高级管理
7、人员任职资格的要求,其所具备的专业知识和管理经验等使之能够胜任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相关高 管的提名、任免等程序符合上市公司关于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规定。2019 年 4 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 九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和 2019 年度绩效考核目标,我们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发表 了独立意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奖励方案是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高级管理人员 2018 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结合公司经营效益制定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合理,符合公司有关薪酬考核制度。(四)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19 年度,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8、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 了 2018 年度审计服务。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建议董事会聘任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9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五)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 公司章程中明确了现金分红政策和比例,使现金分红制度化,切实保障了广大投资者利益。2019 年度内公司 实施了 2018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 0.8 元(含税),共计现金分红 27,200,000 元。公司利润分配方案 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 公司章程 关于现金分红、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既考虑了投资 者回报同时也兼顾公司的可
9、持续发展,未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六)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经过我们核查,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各项承诺均得以严格遵守,未出现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违反承诺事项的情况。(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2019 年内,公司的定期公告和临时公告已按照信息披露规定及时在指定媒体披露。(八)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情况 2019 年度,公司根据内部控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同时结合公司业务与经营特点对重要业务的流程进行梳理和测试,未发现重大缺陷,董事 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九)董事会以及下属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 公司法、公司章程 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召集董事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为公司经营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决策支持。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在 2019 年内认真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作用,为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等方面谏言献计。独立董事(签名):杜宝财、肖红英、孙晓屏 二 O 二 O 年四 月十七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