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保教行为“十不准”一、不准幼儿园提前教授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教育内容。二、不准幼儿园辱骂、恐吓、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和其他催残幼儿身心健康的行为。三、不准幼儿园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各种提前学习和强化训练活动。四、不准幼儿园给幼儿布置“学校式”的家庭作业。五、不准幼儿园推荐和组织购买各种幼儿教材和教辅资料。六、不准幼儿园无准备“无教具、无玩具、无学具”进课堂。七、不准幼儿园违反国家相关规定超额编班,坚决纠正大班额现象。八、不准幼儿园“圈养”幼儿,要保证幼儿每天 2 小时的户外活动。九、不准幼儿园随意将国家要求开齐开足“五大领域”课程减少。十、不准幼儿园限定幼儿大小便和饮水的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