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都安瑶族自治县教育局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民办学校筹设同意审批流程图(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普教股 服务电话:5228247 监督电话:5212396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作出不处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相关股室组织人员评估办学条件,签署审批意见转交窗口人员。 (14 日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全全部内容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审批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同意筹设批文交申请人,审批不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不同意筹设批文交申请人。 (1 日个工作日)服务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
2、形式当场受理(当日)民办学校设立审批流程图(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承办机构:普教股 服务电话:5228247 监督电话:5212396民办学校合并、分立、变更审批流程图:(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45个工作日)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作出不处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相关股室组织人员评估办学条件,签署审批意见转交窗口人员。 (44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申请人补全全部内容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审批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同意设立批文交申请人,审批不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不同意设立批文交申请人。(1 个工作日)服
3、务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作出不处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相关股室组织人员评估,签署审批意见转交窗口人员。 (44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申请人补全全部内容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审批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同意批文交申请人,审批不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不予行政许可批文交申请人。 (1个工作日)服务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承办机构:普教股 服务电话:5228247 监督电话:5212396民办学校终止审批流程图:(法定时限:9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
4、45个工作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申请材料局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申请人补全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作出不处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服务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相关股室组织人员评估,签署审批意见转交窗口人员。(44 个工作日)审批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同意批文交申请人,审批不同意的,窗口工作人员出具不予行政许可批文交申请人。 (1个工作日)承办机构:普教股 服务电话:5228247 监督电话:5212396教师资格认定审批流程图(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办结时限:15 个工作日)到县政务服务中心教育局窗口提交纸质
5、申请材料局服务窗口人员对申请材料当场审查,申请材料齐备,符合法定形式当场受理服务窗口人员作出认定决定并制作资格证书。 (限 14 个工作日)(限 20 个工作日)申请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申请人补全全部内容不属于本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作出不处理决定并告知向有关单位申请网报并打印申请表服务窗口人员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 (1 个工作日)承办机构:人事股 服务电话:5224278 监督电话:5212396自治县教育局行政处罚流程图(法定时限30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发现违法事实承办机构:纪检监察室 服务电话:5220359 监督电话:5212396当事人的事实、理由或证据
6、成立的,应重新提出处罚意见(2 工作日)案件不属于本机关管辖的,或涉嫌犯罪的,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对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法可以当场处理的适用简易程序(3 工作日)符合一般程序适用条件的,经局负责人批准,立案调查(1 工作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告知依法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3 工作日)两名以上执法人员依法调查收集证据材料(3 工作日)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检查(3工作日)根据调查情况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拟处罚意见(1 工作日)违法事实成立,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制作并送达行政处罚告知书违法事实不成立,或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案件调查收集证据材料(4 个工作日)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2 工作日)重大处罚依法召开听证会(2 工作日)执行行政处罚决定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3 工作日)重大处罚报自治县政府备案结案归档告知拟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和陈述、申辩的权利(2 工作日)填写预定格式的行政处罚文书(2个工作日)当场送达依法执行(1 个工作日)备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