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 性 精 神 疾 病 患 者 救 治 救 助 工 作 流 程 图符合项目救治救助条件:3 类患者、6 种疾病摸排登记患者监护人申请精神科专科医师复核符合对象纳入救助救治审批 不符合对象排除卫生局/民政局 审核 宣传解释贫困重性精神病救治救助对象认定及相关表格填报纳入定点医院救治省级救治救助经费3500 元/人,市级财政配套经费 1500 元/人支付患者住院期间自付(除去医保及社会救助费用)支付患者出院后门诊日常服药费用(一般为 1 至 2 个月药量)结余经费,用于患者后续治疗费用病人救治救助费用使用情况公示病人名单汇总上报报卫生、 财政部门报株洲市卫生局 考核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