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 立 董事 之 独立 意 见 本人作为雅戈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就公司第 十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 审议的事项发表以下独立意见:(一)关于对 外提 供财务 资助 的议案 1、公司 本次 对外 提供财 务 资助,有 利于 保障 参股 公司 所开 发项 目的顺 利 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2、参股 公司 其它 股东按 持 股比 例同 等条 件提供 财 务资 助,财务 资助公 平、对等;3、参股 公司 所开 发的房 地 产项 目发 展前 景良好,公司 在 参股 公 司派驻 管 理人员和财务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4、同意为参股 公司提供财务资助。(二)关于对 外担 保的议 案 1、公司控股子 公司之间提供担保,有利于其筹措经营发展资金,减少其资金风险,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利益;2、公司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和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的有关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如实对外披露担保事项,不存在违法担保行为,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权益;3、同意本次担保事项。独立董事:杨百寅、吕长江、宋向前 二二一 年三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