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古 越龙山绍兴酒股份 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的专项说明 及独立 意见 根据 公司章程、关 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 司 治 理 准 则 等 有 关 规 定 和 证 监 发200356 号 关 于 规 范 上 市 公 司 与 关 联 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 的规定和要求,我们作为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通过对公司有关情况的了解和调查,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对公司 2016 年度 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负责的核查,就 此发表如下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1、截止2016 年 12 月31 日,公司无对外担保事项,未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2、对外 担保的 独立意 见:公司 能够按 照中国 证监会有 关文件 要求和 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 则 及 公司章程 的 规定,严格控制对外担 保风险,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寿苗娟、赵光鳌、金志霄、杨米雄 2017 年4 月24 日 2(本页无正文,为 浙江古越龙山绍兴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对公司 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 之签署页)同意:寿苗娟 赵光鳌 金志霄 杨米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