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2017 学年春季学期考场记录表考试课程考试类别 期中考试 期末考试 重修及补缓考 毕业清考 其它 (在打)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考试班级 应考人数实考人数 缺考人数缺考考生姓名学号缺考原因考 场情 况姓 名 性别 学 号 专业班级 舞弊方式 学生签名舞弊情况姓 名 性别 学 号 专业班级 违纪方式 学生签名违纪情况一、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违纪: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或者未放在指定位置,但尚未构成作弊行为的;未在规定的座位参加考试的;未经考试工作人员同意在考试过程中擅自离开考场的;将试卷、答卷(含答题卡、答题纸等)、草稿纸等考试用纸带出考场的;不服从监考人员监督管理的。二、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认定为考试作弊:携带与考试内容相关的材料或者存储有与考试内容相关资料的电子设备参加考试的;携带具有传递信息功能的电子设备,并且已接收或者发送了与考试内容相关信息,或者拒绝监考人员检查是否已接收或者发送了信息的。详见南昌大学学生考试违规处理办法(2016 年修订) (南大教字201613 号)注:1、请将违规学生的考试试卷、考场记录表、违规材料等一同交至学籍科;2、监考老师因特殊原因变更,必须当日将申请表交至学院考务办。监考人员:姓名 单位 姓名 单位巡考人员姓名及单位20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