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代 码:600052 证券 简称:浙江 广厦 公 告编号:临 2019-017 浙 江 广厦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于 第二 大 股东 股 权轮 候 冻结 的 公告 本公司董 事会及 全体董 事保证本 公告内 容不存 在任何虚 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浙江广厦 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 司”)于 近日收 到中国 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19 司冻 0321-01号),公司第二大股东广厦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厦建设”)持有的公司47,230,000 股 无限售流通股
2、被申请执行轮候冻结,占公司总股本的5.42%,冻结起始日为2019 年3 月21 日,冻结期限为3 年,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截至本公告日,广厦建设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47,23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5.42%,本次司法冻结后,广厦建设累计被质押(冻结)股份为 47,23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5.42%,其中:质押股份20,000,000 股,冻结股份 27,230,000股,轮候冻结股份 47,230,000 股。广厦建设 为公司 控股股 东广厦控 股集团 有限公 司(以下 简称“广厦控 股”)的控股子公司。广厦控股持有公司无限售流通股 326,3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3%,因 此本 次 冻结不会 对公 司控制 权 产生影响,亦 不会对 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经向广厦建设了解,上述冻结系其发生买卖 合同纠纷所致,广厦建设 将与相关合同 方 进行沟通和协商,力争 尽快达成和解,解除上述司法冻结。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冻结事项的进展情况及其对公司的影响,并按规 定 及 时 进 行 信 息 披 露。特此公告。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九年三 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