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证 券代 码:600051 证券 简称:宁波 联合 公告 编号:临2016-007 宁 波 联合 集 团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召开 2015 年 年 度股 东 大会 的 通知 重 要内 容提示: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4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 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 开会 议的基 本情 况(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三)投票方式:本 次股东 大 会所采用 的表 决方式 是 现场投票 和网 络投票 相 结合的方式(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4 月25 日
2、13 点30 分 召开地点:宁波北仑区戚家山街道东海路 20 号戚家山宾馆(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4 月25 日 至2016 年4 月2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
3、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 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等有关规定执行。二、会 议审 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股东类型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 工作报告 2 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 工作报告 3 公司 2015 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 4 公司 2016 年度财务预 算报告 5 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 6 公司 2015 年年度报告 和年度报告摘要 7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担 保额度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 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授权经营班子择机出售公司
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累积投票议案 10.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应选董事(3)人 10.01 关于选举李水荣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2 关于选举王维和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3 关于选举李彩娥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独立董事(2)人 11.01 关于选举俞春萍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2 关于选举郑晓东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2.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应选监事(2)人 12.01 关于选举李居兴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5、12.02 关于选举李梅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的议案 会议还 将听 取公 司独 立董 事 2015 年度 述职 报告。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详见 2016 年 3 月 29 日 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 站()、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上 的公司 第七 届董事会 第十二 次会议 决议公告(临2016-003)、第 七届监事会第十二 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04)。公司也 将在 上海证 券交 易所网 站()登 载本 次股东 大 会的会议资料。2、特别决议议案:7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5、7、8、10、11、12 三、股 东大 会投票 注意 事项(一)本 公 司
6、股 东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 票,也可 以登 陆 互联网 投票 平台(网 址:)进行投票。首次 登陆互 联 网投票平 台进 行投票 的,投资者 需要 完成股 东 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二)股 东 通 过 上 海 证 券 交 易 所 股 东 大 会 网 络 投 票 系 统 行 使 表 决 权,如 果其拥有多 个股 东账户,可以使用 持有 公司股 票 的任一股 东账 户参加 网 络投票。投 票后,视为 其 全部股东 账户 下的相
7、同 类别普通 股或 相同品 种 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三)股 东 所 投 选 举 票 数 超 过 其 拥 有 的 选 举 票 数 的,或 者 在 差 额 选 举 中 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四)同 一 表 决 权 通 过 现 场、本 所 网 络 投 票 平 台 或 其 他 方 式 重 复 进 行 表 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六)采 用 累 积 投 票 制 选 举 董 事、独 立 董 事 和 监 事 的 投 票 方 式,详 见 附 件2 四、会 议出 席对象(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
8、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股 份类 别 股 票代 码 股 票简 称 股 权登 记日 股 600051 宁波联合 2016/4/18(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三)公司聘请的律师。(四)其他人员 五、会 议登 记方法 1、登记 方式:符合上 述条件的 法人股 东凭单 位营业执 照复印 件、股 票帐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符合上述条件的自然人股东持个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
9、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股东也可采取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信函方式以寄达时间为准。2、登记时间:2016 年4 月20 日-2016 年4 月21 日上午8:30-11:30,下午1:00-4:00。3、登记地点:宁波开发区东海路1 号联合大厦 803 办公室。六、其 他事 项 1、联系方式:联系人:汤子俊 电话:(0574)86221609 传真:(0574)86221320 电子邮箱:通讯地址:宁波开发区东海路 1 号联合大厦 803 办公室 邮编:315803 2、会议费用:参加会议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特此公告。宁 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3 月29
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 委托 书 授权委托书 宁波联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4 月25 日召开的贵公司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委托人持普通股数:委托人股东帐户号: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公司董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2 公司监事会 2015 年度工作报告 3 公司201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 公司201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5 公司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 公司2015 年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摘要 7 关于公
11、司2016 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8 关于聘请公司 2016 年度财务、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9 关于授权经营班子择机出售公司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议案 序号 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投票数 10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董事的议案 10.01 关于选举李水荣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2 关于选举王维和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0.03 关于选举李彩娥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1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关于选举俞春萍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11.01 关于选举郑晓东 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案 12 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
12、会 监事的议案 12.01 关于选举李居兴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12.02 关于选举李梅 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 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附件2 采用 累积投 票制选 举董 事、独 立董 事和监 事的 投票方 式说 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二、申报股数代表
13、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 100 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 10 名,董事候选人有 12 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 股的选举票数。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四、示例: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 名,董事候选人有 6 名;应选独立董事 2 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 3 名;应选监事
14、2 名,监事候选人有 3 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累积投票议案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4.01 例:陈 4.02 例:赵 4.03 例:蒋 4.06 例:宋 5.00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投票数 5.01 例:张 5.02 例:王 5.03 例:杨 6.00 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 投票数 6.01 例:李 6.02 例:陈 6.03 例:黄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 100 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 5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 200 票的表决权,在议案 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 票的表决权。该投资者可以以 500 票为限,对议案4.00 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 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如表所示:序号 议案名称 投票票数 方式一 方式二 方式三 方式 4.00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4.01 例:陈 500 100 100 4.02 例:赵 0 100 50 4.03 例:蒋 0 100 200 4.06 例:宋 0 100 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