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 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1 四 川 路桥 建 设 集团 股份 有 限公 司 独 立 董事 事 前认 可 意见 根 据 公 司法、中 国证监 会 关于 在上市 公司建立 独立董 事制度 的指导意 见 等 法律、法 规的有 关规定,我们作 为四 川路桥 建设集团 股份有 限公司的 独立董 事,经认 真审阅 有关 文件,对本 次董 事会涉 及的关联 交易事 项发表如 下事前 认可 意见:一、关于调整 2021 年 度 日 常 性 关联 交 易 预 计 额 度 的 事前认可意见 同 意公司 调整 2021 年 度日常 性关联 交易预 计额度,不存 在损害 公司和中 小股东 利益的情 形,符合公 司业 务发展 的实际,符合 有关法 律法规 和公司 章程 的规定。同 意将本事 项提交 公司第七 届董事 会第三十 七次会 议审议,且关 联董事 应回避 表决。(以下 无正 文)第七 届董事会第 三十七次会议 四川路桥建设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