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隆兴学校“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方案 隆兴学校巾帼建功立业标兵评选方案 2021年,学校广大女教工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身学校教育事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发扬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勇担使命,自强不息,彰显了时代精神和正能量,脚踏实地地工作,用自己的真心、爱心、责任心和事业心,诠释着教师职业的内涵,演绎壮丽的时代凯歌。为表彰先进,弘扬主旋律,激发正能量,经工会委员会研究、报党支部同意,决定在女教职工中开展评选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名额 (一)凡在教学、管理、服务等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女教工均可参加评选。 (二)巾帼建功立业标兵的评选名额。小学
2、部4名,幼教部2名。 二、评选条件 (一)政治坚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拥护党的领导,忠诚教育事业,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廉洁自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深受广大师生的好评。 (二)工作突出。在教育教学、服务管理等工作中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三)作风优良。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诚实守信,团结互助,爱岗敬业,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表现突出。 三、评选办法、时间 (一)分小学部和幼教部进行评选为,各部要根据分配名额,严格按照评选条件,认真做好评选工作。 (二)评选名单务于2021年3月4日上午9。00前报学校工会。 四、表彰奖励 学校工会拟在三八妇女节活动上对评选出的巾帼建功立业标兵予以表彰。 五、要求 开展评选巾帼建功立业标兵活动,旨在鼓励广大女教职工在各自的岗位上建功立业。各评选小组要高度重视评选工作,特别要注重从一线女教职工中发现并培养典型,通过评选活动真正促进团结、推动工作、传递正能量。 特此通知。 第 2 页 共 2 页本资料来源搜集与网络和投稿,如有侵权,牵扯利益关系,请告知上传人联系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