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锦 泓 时装集团 股份有限 公司 独 立 董事关于 第五届董 事会第八 次会议 有 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锦泓时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 上 市公 司证 券发 行管 理办 法 及 锦泓 时装 集团 股份 有限 公司 章程 等有 关规 定,在认 真审 议公 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 的相关议案及资料后,经审慎分析,发表如下意见:一、关 于终 止公 司 第一 期员 工持 股计 划剩 余批 次的 议案 的独 立意 见 经审 核,公司 终止 第一 期员 工持 股计 划 剩余批次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 形,不存 在违 反 公 司法 证 券法 关 于上 市公 司实 施员 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规范运作 等法 律法 规及 规范 性文 件的 规定。公司 董事 会的 决策 程序 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 公 司章 程 的有 关规 定,会议 形成 的决 议合 法有 效。因此,我们 同意 关于终止 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剩余批次 的议案。独立董事:邱平、沙曙东、潘岩平 2023 年1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