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 证券代码:600031 证券简称:三一重工 公告编号:2020-060 三 一 重 工 股 份 有限 公 司 关 于 控 股 股 东 拟发 行 可 交 换 公 司债 券 并 对 持 有 的部 分 本 公 司 A 股 股 票 办理质押 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重工”、“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0年 8 月 1 日发布了 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0-053),本公司控股股东
2、 三一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一集团”)拟以所持本公司 A 股股票及其孳息为标的 股票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本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31 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通知,三一集团已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三一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 20201771 号,以 下简称 无异议函)。三一 集团可面向专业 投资者非公开发行总额不超过 80 亿元的可交换公司债券,本次可交换债券符合上海证券 交易所 的挂牌 转让条件,上海 证券交 易所 无异 议。无异议 函有效 期为自出具之日起 12 个月,三一集团将在无异议
3、函有效期内,根据自身资金安排和市场情况,择机组织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此次三一集团拟发行的三一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 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本 次债券”)将采 用股票 质押担保 形式。三一集 团与本 次可交换 债券受托管理人 国泰君 安证券 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 称“国泰 君安”)签署 了股票 质押担保合同,三一集团将以其合法拥有的三一重工 A 股股票及其孳息(孳息包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送股等,但不包括派息、分红、增发、配股)作为质押 财产并办理 质押担保 登记,以保障本次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和本次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三一集团 已 在 中 国 证 券 登 记 结
4、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开 立 了 可 交 换 公 司 债券质押 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押专户”),账户名为“三一集团 有限公司 三 2 一集团有限公司 2020 年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专户”,并 将向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 有 限 责 任 公 司 上 海 分 公 司 申 请 在 本 次 债 券 发 行 前 办 理 初 始 数 量 标 的 股 票 的 质押登记,即 将 500,000,000 股三一重工 A 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 5.90%)自三一集团的 A 股股票账户划入质押 专户。截至本公告发布日,三一集团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 2,557,460,315 股,占本公司截止 2020 年 8 月 31 日 已发行股本总数 8,472,790,381 股的 30.18%。特此公告。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 年 9 月 1 日